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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投诉信箱:swjjgjw@qd.shandong.cn

需 知 事 项

(一)为提高办事效率,来信人请留下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电子信箱等,以便联系。工作人员将对联系方式严格保密。

(二)来信人在得到处理结果反馈后,如再次就同一问题进行反映,请写明前一封信件的提交时间、标题及主要内容等,以便查找。

(三)如来信内容可公开,请在来信中注明。

(四)来信人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