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中央环保督查要求及市工作部署,2018年10月,青岛市城阳区启动《青岛市城阳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征求城阳区市直部门等有关单位意见并充分对接后,形成《青岛市城阳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规划》(征求意见稿)。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青政发[2015]25号)要求,现将《规划》(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月18日止。
二、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形式将意见寄至青岛市城阳区德阳路197号,邮政编码:266000。请在信封上注明“城阳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规划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意见发送至zhchlyn1988@163.com。请在邮件标题上注明“城阳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规划意见”字样。
为便于更好的沟通和完善方案,提交意见或建议时,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
附件:青岛市城阳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规划(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