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青岛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青发〔2018〕61号),撤销市电子政务和信息资源管理办公室(市大数据发展促进局)事业单位建制。原市电子政务和信息资源管理(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所属人员编制、资产、债务、净资产、账务及其他未尽事宜已全部移交青岛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青岛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拟于2019年5月7日向青岛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申请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
特此公告。
青岛市电子政务和信息资源管理办公室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