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青岛市物价局涉企价格监督检查事项目录
青岛市网上行政处罚服务大厅 发布日期:2013-11-01

青岛市物价局涉企价格监督检查事项目录

序号

涉企检查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实施主体

涉企类型

1

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价格监督检查局

收购、销售商品和服务的企业,主要包括:1.商贸流通企业;2.房地产开发企业;3.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4.交通运输行业;5.旅游景点;6.娱乐场所;7.旅行社。

2

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纳入政府定价目录的商品和服务经营企业,主要包括:1.公用事业企业;2.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3.电信行业;4.商业银行。

3

不正当价格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所有经营企业

4

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所有经营企业

5

拒报、虚报、瞒报、伪造价格信息资料的行为

《青岛市价格监测条例》

价格监测定点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