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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力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3702000202957-02
权力事项名称
对擅自变更渔业船舶主机功率的处罚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
实施依据
《山东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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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立案→调查取证→案件调终结报告→提出处罚意见→处罚(听证)事先告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处罚决定→结案
承办机构及联系方式
青岛市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支队青岛市市南区高雄路18号海洋大厦20楼0532-85892215
监督投诉机构及联系方式
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监察室0532—85890697
联系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7号 邮政编码:266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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