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清单

对擅自变更渔业船舶主机功率的处罚- 实施依据详细

《山东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渔业船舶检验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一)擅自变更渔业船舶主机功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