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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力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 3702000903709 | ||
权力事项名称 | 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 | ||
权力类别 | 行政监督 | ||
实施主体 | 青岛市审计局 | ||
实施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71号)第二十六条。 3.《山东省审计监督条例》第二十一条。 4.《青岛市审计监督条例》第二十八条。 查看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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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流程 | 制定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根据中国、山东省内部审计师协会工作要求、年度内部工作计划,相关处室或审计组依法进行监督指导→根据监督指导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 ||
承办机构及联系方式 | 承办机构:青岛市内部审计管理办公室;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2号甲帝威国际大厦; 联系电话:0532-858225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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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机构及联系方式 | 青岛市审计局办公室:0532-838685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