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商务诚信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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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商务诚信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市场秩序管理处 日期:2018-11-23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做好商务诚信工作,推进以信用为核心的商贸流通治理体系建设,营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商务营商环境。现就进一步做好商务诚信建设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信用青岛”建设总体要求,以信用法律法规、标准体系为准绳,加快推进商务局领域行业信用建设,通过在“市商务局网站”设立“商务诚信子站”,初步实现我局职能范围内的外经外贸、外资外服、商贸流通等信用信息的公示查询功能,建立警示公告、守信激励、信用承诺等制度,并与法院、行政执法等部门建立联接,推进信息共享,初步建立商务领域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信用管理模式,助推“放管服”改革深入发展。

    二、主要工作

    (一)建立开通“青岛市商务诚信子站”。分步推进商务诚信体系建设,首先在“青岛市商务局网站”建立“商务诚信子站”,设立“信用知识、信用动态、信用公示”三个一级栏目和“政策法规、重要通知、常用知识、许可备案、警示公告、守信激励、信用承诺”七个二级栏目,我局各局属单位、业务处室将在日常工作中产生的行政许可、备案、认证及行业管理等信息在“商务诚信子站”向社会公示,供社会查询,同时通过“信用青岛”网站与法院、行政执法等部门建立联接,形成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为商务诚信体系建设提供基础支撑。

    (二)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力度。结合我局工作职能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各属单位和业务处室进一步梳理完善我局应归集的公共信用信息,形成较为全面完善的“数据”、“行为”、“应用”三个信用信息公示应用清单,明确除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公开的信息外,其他全部公开。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七天双公示”制度。加强与行业协会、市场化信用评价机构和第三方专业评价机构及平台企业对接协调,探索市场化信息和专业化信息采集归集方式。规范信息归集标准,提高信用信息数据归集的规范性、准确性和时效性,推进商务领域信用信息全面、及时、客观的动态监测。规范信用信息查询流程,对信用信息主体确认可对外公开、无须授权查询的公开信息,直接查询;对须授权查询的信息,依申请授权查询,切实保障信用信息安全。

    (三)推进信用应用和信用监管体系建设。一是探索在商务行政管理和服务全过程推进信用信息查询应用。局属各单位、各业务处室要将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嵌入行政管理和服务全过程,作为必要条件和重要参考依据,在专项资金作用、行政许可、市场准入、资质审核、事中事后监管等行政管理事项中,强调对企业信用的查询应用,从政策上鼓励和支持诚信企业,限制和监管失信企业。二是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局属各单位、各业务处室要结合工作职能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设定的奖惩措施,将国家、省、市和相关部门推送的列入“红黑名单”和联合奖惩目录的企业嵌入业务系统,全面落实奖惩措施,并及时反馈奖惩措施执行情况。三是建立信用记录或诚信档案。各局属单位、各业务处室要在行政管理的服务事项中,依法依规建立信用记录或诚信档案,如实记录在履行职责或提供服务过程中产生或获取的社会信用信息,在业务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并按规范要求在“商务诚信子站”公示。四是建立事前信用承诺制度。局属各单位、各业务处室要建立市场准入前信用承诺制度,制定“信用承诺书”模板,重点领域行业通过开展信用承诺加强日常管理,督促企业在遵纪守法、服务标准、服务质量等方面向社会作出承诺,并将企业“信用承诺书”通过“商务诚信子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五是建立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局属各单位、各业务处室要探索通过信用分类对管理行业进行监管,通过查询日常监管记录、信用记录、第三方信用机构评价报告等信用信息,对有负面记录的企业,分级分类给予不同的监管措施。六是建立不良信用记录和守信激励机制。依法依规制定商务领域不良信用记录认定、发布、修复和退出制度, 同时公示在业务工作中认定的“老字号”、年度审核合格企业等守信企业。七是探索建立信用评价制度。引入第三方专业信用服务机构,探索与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行业协会信用信息合作模式,推进市场信用信息与公共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互联共享。

    (四)加强诚信宣传和诚信文化建设。将诚信文化建设摆在首位,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大普及信用知识,将诚信教育贯穿公民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全过程。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利用报纸、互联网、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广泛开展诚信宣传。深入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为主题的诚信创建活动,指导商贸流通企业强化品牌意识,学习“中华老字号”品牌管理理念和经验,提升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向公众开展诚信经营承诺,打造品牌无形价值。加强信用政策法规、信用知识和典型案例宣传,提高社会诚信意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商务诚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商务诚信建设工作中,研究决定商务诚信建设工作中的重要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组长兼任,办公室设在市场秩序管理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二)进一步提高对商务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认识。局党委高度重视商务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已将其纳入“十三五”商务发展规划,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工作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负责本单位、本处室职责范围内的商务诚信建设工作,指定专门联络员负责日常具体工作,推进我市商务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三)规范信息公示制度。按照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要建立规范信息公示制度,对在局“商务诚信子站”公示的每条信息,都要通过本单位、本处室主要负责人和局分管领导审签同意,并建立公示信息档案,规范公示信息管理。同时,严格规范信用信息的公示格式,确保信息公示规范安全。

 

    附件:青岛市商务诚信建设领导小组成员

 

 

                                    青岛市商务局

                               2018年10月16日

 

   

 

青岛市商务诚信建设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马卫刚 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志刚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 员:李道炳 局办公室主任

    高飞雪 组人处处长

    王健根 调研处处长

    殷世钢 财审处处长

    尚红霞 审批处处长

        张  青  蔬菜副食品办副主任

    牛德军 市场处二级调研员

    尹起新 流通处处长

    李成波 商贸处二级调研员

    刘希欣 外资处处长

    于 浩 外贸处处长

    王景全 对外处处长

    巩居贤 服贸处处长

    栾 坚 电商处处长

    邹芳大 机电处处长

    周培强 运行处处长

    张 惺 园区处处长

    吕光辉 亚太处副处长

    周 萌 欧非处处长

    钱志凯 政策处副处长

    赵文渊 国际处副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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