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境外中资企业 机构和人员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对外投资处 日期:2019-01-31
各区(市)商务局、青岛西海岸新区、保税港区、高新区商务主管部门:
新春将至,为做好近期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和人员安全工作,保障境外企业和人员安全,确保度过祥和、稳定、安全的节日,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和人员安全工作的函》(商办合函〔2019〕9号),请各区市商务局进一步加强对所辖区域境内企业的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和人员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安全意识。要求各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遵守我国和所在国(地区)相关法律法规,增强防范意识,杜绝侥幸心理,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和人员安全。
二、落实主体责任。树立属地安全监管“一盘棋”思想,会同本地区相关部门,切实担负起本地区企业境外安全的监督管理责任,严格落实企业的境外安全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加大对境外安全工作的投入力度,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配齐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境外安全教育和培训。
三、及时排除隐患。指导督促企业对境外投资合作项目、援外项目进行安全检查,深入分析研判恐怖袭击、社会治安、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火灾防控等各类风险隐患,要求并指导企业加强安全风险排查,及时整改。
四、做好应急处置。要求企业按照《对外投资合作境外安全事件应急响应和处置规定》(商合发〔2013〕242号),在境外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向我驻外使(领)馆报告,在使(领)馆指导下妥善处置,处置情况及时报送国内主管部门。
各区市商务局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节日期间安排专人值班值守,确保各项工作抓紧抓实。在开展工作过程中,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给企业增加负担。有关工作情况及时报告市商务局对外投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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