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概要:将在建筑业总产值、缴税、开拓外埠市场等方面贡献较大的本地建筑业企业,以及把总部迁入青岛、税收贡献较大的外地建筑业企业,纳入重点扶持对象,同时建立重点企业扶持“绿色通道”,给予市场主体考核加分奖励。
服务对象:建筑业企业(含建筑业企业、建筑业中介服务机构)
办事程序:企业按照文件填写《年度建筑业企业财源建设考核加分申报表》,年终集中报送。
政策起止时间: 2017年6月9日至2019年12月31日
政策执行(解释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电话:85066759
相关文件名称:关于扶持建筑业企业发展进一步加强财源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
文号:青建发〔2017〕25号
发文单位: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统计局、青岛市国税局、青岛市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