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概要:探索实行新增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年期制,推行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供应模式。
服务对象:工业企业
办事程序:市、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拟定供地方案、发布土地出让公告时予以明确
政策起止日期:自2014年12月7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政策解释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利用处
联系电话:83872382、83893259
相关文件名称:关于加强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
文号:青政办发〔2014〕23号
发文单位: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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