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概要:鼓励开发区、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多层工业厂房、国家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供中小企业进行生产、研发、设计、经营多功能复合利用。标准厂房用地按工业用途管理,国家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实行只租不售、租金管制、租户审核、转让限制的,其用地可按科教用途管理。
服务对象:多层工业厂房、国家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企业
办事程序:市、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拟定供地方案、发布土地出让公告时予以明确
政策起止日期:自2015年9月18日起实施,有效期8年
政策解释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利用处
联系电话:83872382、83893259
相关文件名称: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
文号:国土资规〔2015〕5号
发文单位:国土资源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