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 规划编研 推进“多规合一” 2016年,根据《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工作体制加快推进“多规合一”工作的通知》,在原市城规委和市城规委办公室的基础上分别加挂市推进“多规合一”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牌子,构建起独具特色的“多规合一”综合协调决策机制;编制《青岛市“多规合一”实施方案》,提出“一个顶层设计”(《青岛市2049远景发展战略》)和“四个一”工程(一张蓝图、一个信息平台、一套技术标准、一套工作机制);启动编制《青岛市2049远景发展战略》,引领城市从全域走向区域,作为顶层设计指导“多规合一”工作开展;完善城市规划“七线”(红线、绿线、蓝线、紫线、黑线、橙线、黄线)成果,印发技术导则,提出贯彻落实的明确要求。12月8日,在山东省规划执法情况检查活动中,获省检查组肯定。 落实总规成果,深化细化各层次规划 2016年1月8日,国务院正式批复《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是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之后首个获批的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国务院关于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和青岛市政府《关于实施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的意见》要求,全面推进分区规划和次中心城市、重点镇和新型农村社区等规划编制与报批工作,健全完善城乡规划成果体系。东岸和北岸城区分区规划完成初步成果,西岸城区分区规划完成专家评审;制订《关于加强次中心城市规划编制工作的实施方案》,加强对即墨、胶州、平度、莱西、姜山、新河、鳌山湾、董家口、空港、王台等10个次中心城市规划编制的指导,完成相应规划成果;完成蓝村、李哥庄、南村、田横、铺集、南墅、店埠、明村、胶莱等9个重点镇总体规划成果。加强中心城区控规覆盖,制订《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导则》,明确控制性详细规划“片区—单元—地块(街坊)”等三级管控体系,将中心城区划分81个控制性详细规划片区,截至2016年底,完成66片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75%。 加强城市设计和历史风貌保护 2016年,制订《青岛中心城区城市设计导则》,对应城乡规划体系,形成“总体—片区—地段(街坊)”等3个层面城市设计,明确各层面城市设计的技术方法、成果内容和深度要求;完成《环胶州湾概念性城市设计》《青岛市城市风貌保护规划》《青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13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胶济铁路沿线工业文化遗存保护与利用规划》及红岛、金家岭、大港(邮轮母港)等重点区域城市设计,让城市更自然、更生态、更有特色。10月18日,在全省城乡规划改革工作会议上,青岛市规划局作题为《加强城市设计引导、彰显青岛特色风貌》典型发言。 开展城市发展前瞻性规划研究 2016年,针对城市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建设用地粗放、利用效率不高,交通拥堵、停车难,城市公共开放空间不足,高层日照挡光,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等突出问题,开展8个课题研究,形成8项专题研究成果,为下步规划管理和服务、技术规定的制定及政府决策提供技术支撑。开展《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修订工作和《青岛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修编工作,完善青岛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标准导则。 规划服务 加快推进“三中心一基地”建设 2016年,围绕青岛市建设“三中心一基地”(国家东部沿海重要的创新中心、国家重要的区域服务中心、国际先进的海洋发展中心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下同)和国家中心城市的总体目标,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确定“三中心一基地”建设的发展路径和实施策,预留“三中心一基地”战略发展空间,划定产业区块规划控制线,明确规划管控措施,有序引导“三中心一基地”建设,引领城市转型发展。 积极推进重点功能板块规划建设 2016年,贯彻落实青岛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全域统筹、三城联动、轴带展开、生态间隔、组团布局”的空间发展战略,科学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合理确定产业分工,统筹安排产业用地布局。其中,莱西、平度、即墨、胶州等市按照中等城市的规模标准,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强化科技创新资源要素集聚;空港组团、鳌山湾组团、姜山组团、王台组团、董家口组团和新河组团,优先保障临空与临港经济产业、海洋科技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及先进制造业的用地布局,推动城市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创建城市重要的经济增长极。 全面完成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市级重点项目的规划审批和服务工作 2016年,完成地铁1、2、3、4、11号线和8号线工程的规划审批服务工作。其中,3号线建成运营,成为省内首条开通的轨道线路;1、2、4、8、11号线开工建设。新机场高速公路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河套立交工程开工建设。完成51项市级重点项目的规划审批和服务工作,减少审批时限50%以上,加速项目落地开工。 做好“市办实事”规划服务 2016年,市规划局配合相关政府主责部门完成“6万户棚户区改造启动”“20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实施节能改造”“新建改造农贸市场15处”“400万平方米市区新增集中供热面积”“村村通公交(客车)工程”等5项“市办实事”的规划审批服务工作。 规划管理与审批 创新规划管理与审批机制 2016年,围绕简政放权、转变职能,明晰市局和分局的工作职责与事权划分,将行政审批下沉分局,更好地服务基层;完善“两集中、两到位”(推进一个行政机关的审批事项向一个处室集中、行政审批处室向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集中,保障进驻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到位、审批权限到位)服务机制,实现“一站式”办理;优化审批流程,创新审批机制,加快重点项目审批,推进全市调结构、稳增长、惠民生工作。制定《青岛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推进措施》,合并审批环节,实现并联办理,取消部分前置环节,提高审批效能。推进供给侧改革,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刻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调整审批专用章”,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调整审批专用章使用管理规定》。制定《青岛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若干规定》,对重点环节规范审批标准,压缩自由裁量权,提高规划管理精细化水平。编制《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制定规划《审查意见通稿》,规范规划业务行文,完善规划审批规程。制定《青岛市规划局业务工作会议事规则》和《青岛市规划局处室分局业务专题会议事规则》,规范行政议事程序,确保规划审批决策公开透明。全年完成规划审批面积4360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5%。 服务公众参与规划 2016年,市规划局加强政务公开、规划公示和信访服务,开通“青岛规划”微信服务号,加强政务网站信息更新工作,依托青岛规划展览馆搭建公众了解和参与规划的综合平台,全年接待访客106220人次。其中,团队数量996个,团队人数42983人次;散客63237人次。 (郎显源) 市政公用事业管理 概 况 2016年,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围绕“推进城市管理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目标,夯实城市管理基础,保障城市平稳运行,全面提升群众生活品质。局机关连续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12319服务热线”管理中心继续保持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市排水管理处等19个单位获市级以上文明单位称号。 行业管理 行业安全 2016年,完善安全监管机制,成立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出台《青岛市城市管理局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青岛市城市管理局2016年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检查计划》等文件,建立完善部门、全员安全责任制。组织修订行业事故隐患自查指导标准和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考评标准,完成89家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评审。开展液化气市场、建筑废弃物安全管理、岁末年初城市管理安全运行、“安全维权——查找身边隐患”等16个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检查场所3578处,整改隐患2022处,完成147处挂牌督办安全隐患的整改。全年无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市政管线爆管事故同比(下同)下降42%,获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考核优秀单位等次。 行业服务 2016年,将服务标准规范纳入各行业年度服务培训中,开展各类培训284场次14296人次,城市管理系统三家单位获山东省标准化立项试点单位资格;建设推广青岛城管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4672人,自2016年7月19日开通,全年完成信息推送89次104篇,《全民城管》栏目受理群众反映问题295件;开展“最美服务窗口”评选活动,网络投票人气指数863278人次,投票量648780票,选出“最美服务窗口”9个;常态化开展“五大行动”,对市内三区80万户居民用热情况摸底建账,通过开展社区活动现场帮助群众解决问题48747个,发放宣传材料103127份;创办《青岛市城市管理服务》报,宣传城市管理、执法、服务工作,已发行4700份;以“12319热线”为核心的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热线运行体系更趋完善,全年“12319热线电话”受理410910件,回访群众满意率继续保持在99%以上。 收费服务 2016年,市公用事业收费服务中心完成阶梯水气价改造升级,做好国税电子发票平台升级工作;与“青岛新闻网”合作,开发上线“青岛市公用事业收费服务中心”公众号,并开通微信支付方式,推出随机立减优惠政策;以“五大服务行动”常态化为抓手,举办“抄收服务培训师”培训班,开展“益万家服务进社区”活动。截至2016年底,共服务客户1218019户,其中卡户1139335户、非卡户78684户。全年收费117293.08万元。其中,自来水费49268.04万元,公用事业附加费1037.99万元,燃气费45211.08万元,污水处理费16313.89万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5040.34万元,崂山区垃圾处理费421.74万元。年度抄表到户99.99%、抄表准确率99.99%、收费回收率99.70%,热线任务单反馈及时率、办结率、回访满意率均为100%。 科研与应用 2016年,市政公用科研院继续被认定为国家、住建部市容环境卫生标准编制10个骨干单位之一,连续成为全国环卫监测网质量控制牵头单位,与青岛理工大学等合作共建的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获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批准。完成城市管理行业24项重点科研课题研究,参编国家级行业标准《生活垃圾焚烧灰渣取样制样与检测标准》;市科技局立项的《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循环利用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项目》成果显着,申请国家专利4项,建立两大产品应用验证示范工程,示范项目年产值达2000万元,成果及应用有助于青岛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与管理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村镇生活垃圾低能耗资源化利用工艺》等3项技术通过国家专利初审,进入实质性审查阶段;编制的《青岛市公共厕所建设技术导则》在全市印发执行,据此建设并投入使用的天后宫广场公厕获国家住建部领导肯定;6篇调研报告和论文获山东省城市建设协会调研课题和论文奖项,其中一等奖2篇。
生活垃圾转运汽车队。 (市城市管理局供稿) 城市供水与节水 城市供水 2016年,针对全市严重缺水现状,早部署、快推进,抓实“开源节流”,确保市民用水,保障城市发展。启动海水淡化建设规划,力争5年内日淡化能力达到60万吨,实现工业和服务业用水的替代。完成青岛百发海水淡化厂向中国石化青岛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等周边项目直供,每日可替代自来水3万吨;董家口海水淡化工程建成投入使用,日增淡化能力10万吨。推广“臭氧+活性炭”处理工艺,山东省内最大规模的仙家寨水厂深度处理改造项目完工通水。全年城市供水总量超过6亿吨,日最高峰供水量165万吨,均创历史新高。 城市节水 2016年,组织开展第二十五个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系列活动,在各类媒体刊发节水宣传稿件100余篇,在公共用水点张贴节水警示牌、宣传画,发放节水宣传材料6000余份。市城市管理局联合《青岛早报》评选表彰“节水达人”20人。创建节水型居民小区、企业(单位)13家;青岛市继续保持国家节水型城市称号。落实3000家单位用水定额管理,推广中水回用,城市再生水利用量44万吨/日,再生水利用率35.3%。 城市供气 2016年,青岛市强化液化气安全监管,边拆边发展管道天然气,确保居民用气安心、顺心。责令市区3座液化气充装站停业整改,对7座整改不到位的充装站关停并拆除。完成燃气行业远程视频监管平台一期建设,加强液化气场站安全和违规行为的监控。组织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整改一般安全隐患135项,挂牌督办难点燃气违章占压5处,完成167条道路、73千米灰口铸铁管改造任务。组织入户安检490万户次,整改隐患4100处。大唐青岛天然气热电联产和青岛高新区燃气热电联产项目进展顺利,和达中心城、万科中心等6个分布式能源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全市新建天然气管网168千米,新增天然气用户9.4万个。 城市供热 2016年,在全面落实《清洁能源供热专项规划》基础上,青岛市新增供热面积1700万平方米,清洁能源供热总面积超过3500万平方米。启动利用发电厂余热资源替代市区燃煤供热锅炉工作,计划逐步对市区44台供热燃煤锅炉全部实施替代拆除,年内完成亨通达、金湖热力等9台锅炉替代,5万户居民受益。组织实施“煤改气”,将青岛碱厂原有5台燃煤锅炉全部取消,并将其中的2台220吨/小时燃煤锅炉改造为燃气锅炉。对金洲热力公司、热电股份公司等6处26台燃煤锅炉实施超洁排放改造,改造后达到燃气轮机排放标准。完成福利院供热站、徐家东山供热站等5个热源点环网联网建设。每月组织区市供热管理部门开展现场观摩交流活动。在非采暖季开展供热设施技改维修、隐患排查及解决问题大行动,确保系统正常稳定运行。实行“看天供热”,11月2日启动点火供热,为历年来点火最早的一次,供热初期用户电话量下降30%。 城市排污 2016年,青岛市完成管道拿砂5551千米,排水设施完好率98.4%;督促各区完成老旧楼院排水管网改造103千米,协调解决楼院专用排水设施堵塞问题200余处,解决各类河道、暗渠及排水设施问题1700余处。制发《城市污水处理行业监督管理办法》,实行污水、污泥处理处置费核拨奖惩机制,李村河厂改扩建工程通水运行,张村河水质净化厂和麦岛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进展顺利,莱西污泥处置项目完工。全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1.3万吨/日,污泥处置能力200吨/日,全市年处理污水5.7亿吨,COD(化学需氧量)削减27.7万吨,7家污水处理厂获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质量评价“十佳运营单位”称号,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98.6%,污水处理及排水防涝考核居全国前列。 城市环卫 2016年,青岛市城市道路保洁质量明显提升。制订实施《青岛市道路保洁精细化工作标准》,推行“以机械化洗扫为主加人工清扫为辅”的保洁模式,新增机械化保洁作业车辆107辆,市区57条主干道机扫率100%,447条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以上,创建省级“深度保洁示范路”33条。规范餐厨废弃物管理。与4448家单位签订收运协议,市区餐厨垃圾处理量3.2万吨。全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通过国家三部委联合验收,成为全国首批6个试点城市之一。开展爱国卫生各项工作。组织和动员社会各界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整治清理小区和楼院近600个,清除卫生死角1.8万处。完成胶州市国家卫生城复审,指导黄岛区黄岛街道创建为国家卫生乡镇,创建省级卫生单位23个、省级卫生村12个。推进爱国卫生工作向农村延伸,完成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36万座,完成年度计划的120%。《人民日报》对青岛市农村改厕工作进行专题报道,相关工作经验在全省会议推广。 市容景观 2016年,青岛市组织开展309条道路门店建筑立面巩固提升行动,拆除清理户外广告牌、电子显示屏、门贴窗贴、乱摆乱放20万处近24万平方米,火车站、汽车站、飞机场等城市窗口区域建筑立面及设施管理水平显着改善,市区门头牌匾档次不高、建筑立面杂乱等问题得到整治。将全市8个海水浴场的设施管理、安全管理、环境卫生和绿化、经营秩序、水域环境等五类56项具体内容纳入日常监管和定期考核,督促各海水浴场增设安全设备,完善便民服务设施,优化景观设计,得到市民游客好评。做好亮化设施运行维护保障工作,定期组织对亮灯重点区域、主干道路实施不间断巡查检查,及时发现排除故障隐患。做好公益公告审批,发布公益广告5000余处(次)约2.7万平方米。 (霍红敏)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概 况 2016年,青岛市城管执法系统清理规范占路经营、游商浮贩、市场冒市等行为9.7万处次,整治规范各类市场2300余处次,取缔占路市场13处。清理整治固定门店露天烧烤5620余处次、流动摊点2680余处次。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行为14起,对市内三区批准的320余处掘路项目进行日常执法检查,规范、查处市政道路施工437处。查处违规排水的餐饮企业55家、医疗机构30余家、宾馆酒店45家、在建工地55处次。青岛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联合、配合管理部门检查液化气站20余次,对市区12家液化气站进行累计80余次执法检查,现场整顿问题20余次。协调各区执法部门配合辖区牵头部门做好建筑垃圾运输专项整治工作,各区城管执法部门配合开展夜间联动执法22次,检查工地4400余处次,检查车辆2900余辆(次),查处运输撒漏、乱倒等违规行为550余起。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正面宣传报道城管执法工作1080篇次。 市容秩序规范整顿 违法建设治理 2016年,青岛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牵头制订实施《青岛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方案》,按照“党政同责、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分类治理、控新治旧、司法保障”原则,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强力拆除存量违法建设,重点开展完成摸底排查工作。全省违建治理动员会议后,在2个月内全面完成组建机构、动员部署、建立机制、摸底排查、制定计划等系列工作,完善治理违法建设工作机制,联动协作,扎实推进,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呈现出起步早、工作实、开局好的良好态势。以社区为网格逐一排查,全面摸清存量违法建设底数,完成摸底排查任务。全市摸排违法建设5.87万处678万平方米(违法建筑4.68万处658.5万平方米,违法户外广告1.19万处19.5万平方米),在《青岛日报》刊发专版,将摸排情况向社会进行公示。全市全年清理拆除各类违章建筑140.5万平方米(新增部分36.5万平方米、存量部分104万平方米);12月,拆除各类违法建设39.58万平方米,占全年拆除总量的28.17%;公示的违法建设拆除计划均如期完成。组织开展居民楼院(小区)私搭乱建专项治理,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环境脏乱差、私搭乱建等问题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共治理居民楼院(小区)90个,清理各类私搭乱建、圈绿毁绿、乱堆乱放1000余处,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青岛电视台、《青岛日报》、“凤凰网”等新闻媒体对居民小区楼院治理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露天烧烤整治 2016年,紧盯群众需求,注重源头治理,加强舆论引导,强化执法保障,夏季露天烧烤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组织各区市结合辖区实际和烧烤经营分布特点,设置33处烧烤规范疏导区,既避免噪声、油烟扰民现象,又满足部分市民的切实需求。加强舆论宣传,印发《致烧烤经营业户的一封信》和《烧烤经营管理承诺书》。6月上旬,组织全市城管执法力量,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护航中高考”露天烧烤集中整治行动,依法严查扰民露天烧烤经营行为。全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万人次,清理整治固定门店露天烧烤5500处次,流动摊点2600处次,市区露天烧烤问题投诉率同比下降20%。 市场周边秩序整治 2016年,加强市场周边市容秩序整治,防止占路经营等影响市容秩序的问题“回潮”。严格执法着力“堵”。按照“一场一策”原则制定整治计划,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全市清理规范占路经营、游商浮贩、市场冒市等行为9.7万处次,整治规范各类市场2300余处次,取缔占路市场13处。因地制宜动脑“疏”。加快推进城市便民摊点群规划设置,组织各区市探索占路经营精细化、长效化管理举措,变运动式、阵风式整治为常态化、长效化管理。李沧区推行“齐门售货”整治,崂山区通过管理服务外包探索社会化管理新模式,均成效显着。 城市管理模式 2016年,建立公众委员新机制。在青岛市城管委组成成员中增设公众委员49人。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208名热心城市管理工作的市民群众报名,定向邀请一批专家学者等各界别代表参与公众委员推选,确保首批公众委员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组织公众委员全过程参与城市管理,向市城管委建言献策并监督城管工作的落实,构建市民群众参与城市管理工作新机制。畅通市民意见反馈新渠道。在“青岛政务网”开设“我为城市管理献一计”市民建议电子信箱,为广大群众参与解决“城市病”提供平台,收到意见建议298条,《关于青岛城市管理五大主题的好点子》等90条建议获奖。完善城市管理考核新机制。修订实施《城市管理综合考核办法》,组织对六区四市和57个街道进行4次季度考核,加大对群众反映突出问题扣分力度,在《青岛日报》等媒体向全市公示考核成绩排名,对各类焦点问题点名曝光,调动区(市)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积极性,促进城市管理各项任务落实。 (霍红敏) 国土资源和房地产管理 土地管理 概况 截至2016年底,青岛市土地总面积11292平方千米。其中,农用地801264.59公顷(耕地519980.01公顷),占总面积的71%;建设用地248600.14公顷,占总面积的22%;未利用地79289.83公顷,占总面积的7%。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 2016年,上级下达青岛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3606公顷。在计划指标的使用上坚持总量控制、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综合平衡的原则,全年组织上报执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2695公顷,占上级下达全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总量的74.85%。 耕地保护 2016年,青岛市年初耕地面积522205.93公顷,年末耕地面积519980.01公顷,年度减少耕地2225.92公顷。截至2016年底,基本农田划定480444.54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92.40%,基本农田保护率92.40%。 土地供应 2016年,优化和创新土地供应方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以土地资源利用方式转变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强化供地监管,土地供应做到调整布局、优化结构、把控节奏,在供地方式布局上促进用地方式的多元化,实行差别化用地和供地政策,使新增与存量建设用地比例、各用途用地比例更为科学合理。全市计划安排各类建设用地2770.72公顷,实际供地3063.7公顷,完成全年土地供应计划的110.6%;住宅用地供应835.4公顷。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给工作,实际供应各类保障性住房用地97.8公顷。保障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土地供应,对地铁建设、欢乐滨海城、邮轮母港、市政道路设施、学校、保障性住房建设以及旧城、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项目等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加大土地供应,推进重点区域快速发展、重点项目顺利落地。 土地执法监察 2016年,组织开展2016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及日常执法监管等工作,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用地案件560宗,累计89.65公顷(含耕地37.14公顷)。对发现的3起矿产违法违规案件,均查处整改到位。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成果通过省级实地验收。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对青岛市进行全域试点土地例行督察及全天候遥感监测督察,发现并查处整改一批土地违法行为。 地籍管理 2016年,完成2015年度土地调查各项任务。在“一查多用、提速保质”总体思路下,青岛市完善年度变更调查工作机制,启用先进核查软件,采用市场化形式,加强市级核查,组织多家单位开展市级全面内业核查和重点图斑外业核查。黄岛区、城阳区通过国家级外业抽查,3月中旬,青岛市2015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通过国家内外业核查;获国家认可的数据成果后,7月1日,全市遥感影像数据库和土地利用数据库全部完成更新,2015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成果正式启用,应用于全市各项涉地审批。完成2015年度全市城镇地籍调查数据更新汇总工作。以地籍调查成果为基础,结合土地变更调查、土地登记等数据资料,开展2015年度全市城市、建制镇及已完成村庄调查的土地利用数据更新汇总和典型城镇土地利用强度调查汇总工作。同时,按照国土资源部和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要求,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和平度市开展城镇地籍数据库整理汇交试点工作,按照统一的数据格式和要求,建设城镇地籍数据库,实现城镇地籍基础信息在国家层面的汇交、集成和快速统计汇总。创新开展土地利用现状常态化调查监测工作。印发《青岛市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监测规范化方案》,以市场化及时获取全市土地现状变化,以标准化确保现状信息及时全面准确,以常态化调查一查多用驱动监管创新,建立土地利用现状变化日常化调查监测机制。开展土地利用现状变化日常动态巡查工作。选取黄岛区隐珠、灵山卫等街道30平方千米开展全面动态巡查试点,组织技术单位每周上报调查情况,及时发现疑似问题图斑,加强土地利用现状的日常监管工作。在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基础上,开展半年一次土地利用现状变化卫星遥感监测工作,做到将问题“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维护良好的土地管理秩序,以减轻年底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压力。做好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发证收尾工作。组织完成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市级检查、总结和验收,做好发证成果的深化、细化和完善等收尾工作,实现与不动产登记工作有效衔接。 不动产登记管理 2016年,全市颁发不动产权证342928本、不动产权证明407816本。规范推进区(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各区市按照统一部署,理顺职责分工,做好人员划转和资料移交,加强窗口建设,梳理规范登记流程,完成房产、海域使用权、林权登记电子档案、纸质档案等移交工作,实现不动产登记工作平稳过渡。厘清不动产登记部门和行政主管部门工作关系,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与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林业局联合印发《关于不动产登记与海洋主管部门工作的衔接意见》《关于不动产登记与林业主管部门工作的衔接意见》,对海域使用权、林权类登记资料移交及不动产统一登记与海域使用权、林权的审批、交易、管理工作的衔接进行明确。加强业务培训和信息安全工作,切实加强登记业务和划转人员的衔接、融合、提高。多次举办不动产登记业务培训班及业务研讨会,编写《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手册》3册和《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问答》,解决不动产登记中遇到的问题。加强不动产登记信息安全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不动产登记信息安全的通知》(青土资房办发〔2016〕35号)。启动青岛市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建设。
2016 年 12 月, 即墨市马山获批省级地质公园。 马山省级地质公园位于即墨市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面积 3.17 平方千米, 由主峰 马山(海拔 233.1 米)、 西峰大山(海拔 211.1 米)、 小峰保安山(海拔 145 米)、团山(海拔 126 米) 和长岭及周围坡地组成。 (市国土资源房管局供稿) 地质矿产管理 矿产资源概况 截至2016年底,青岛市发现各类矿产66种,其中查明资源储量的矿种50种。按照保有资源储量,石墨居全省第一位,滑石、透辉石居全省第二位。 矿产资源管理 2016年,组织编制青岛市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贯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全省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提高安全环保节约质效管理水平的意见》(鲁政办字〔2016〕95号),配合安监部门代市政府制订出台《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青政办字〔2016〕121号);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地质矿产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网格化、实名制”监管的通知》(青土资房办发〔2016〕17号),落实“网格化、实名制”各项工作目标;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整顿集中行动,组织全市国土资源系统检查组163个次,出动516人次,排查非煤矿山企业和地勘项目847个次;指导试点企业山东黄金矿业(鑫汇)有限公司完成矿山企业层面的科技管矿系统开发建设;下达年度督察计划,按照责任到人、任务到矿的要求,成立专家督察工作小组3个,强化矿产开发日常督察;指导21家矿山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要求,组织技术力量开展矿产资源“三率”(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考核总结评价;组织对市本级发证的5家矿山企业《开发利用方案》进行专家评审,对区(市)发证的1家矿山企业矿产资源储量进行备案,对省级发证的33家矿山企业50个《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进行初审,对16个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情况进行专家把关。 地质勘查管理 2016年,结合青岛市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和贯彻落实《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青政办字〔2016〕121号),整合矿业权设置方案相关内容,统筹谋划青岛市“十三五”期间矿产勘查工作任务;对“莱州、招远地区金矿整装勘查区”以外的已设探矿权进行逐一检查和分类,科学合理设置探矿权和勘查区块;按照2016年度矿产督察计划,由矿产督察员对25个重点项目勘查情况和履行法定义务情况进行重点督察;组织对驻在青岛具备地质勘查资质的12家单位,开展2016年度地质勘查资质初检工作。 地质环境保护 2016年,组织编制青岛市地质环境监测规划,强化规划指导;贯彻落实《山东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市国土资源房管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关于贯彻实施山东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青土资房字〔2016〕23号),明确保证金属地管理机制,部署区市保证金存管银行委托、缴存、支取、使用和管理工作;致函相关区(市)政府,加强中央资金支持的地质环境项目监管,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对接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相关处室,市国土资源房管局会同市财政部门组织专家验收中央资金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6个,验收中央资金地质灾害治理项目3个;邀请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复核马山省级地质公园建设和揭碑开园条件,指导马山古生物化石群保护工作;报请市政府授权下发《青岛市201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青土资房发〔2016〕11号),代市政府拟文印发《关于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青政办发明电〔2016〕5号),部署全市2016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印发《关于公布市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名单的通知》(青土资房字〔2016〕144号),公布新遴选的27名市级地质灾害防治专家;专题向市政府汇报地质灾害防治情况,发函给相关区(市)政府对近期急需治理的隐患点提出治理要求;探索精细化预报,启动地质灾害气象黄色预警响应1次、蓝色预警响应3次,联合崂山区政府在北宅街道东陈社区开展地质灾害联合演练;指导崂山区创建并获青岛市首个国土资源部公布的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称号。 房地产业管理 房地产交易基本情况 2016年,全市新建住房销售191376套,同比(下同)增长44.56%;面积2052.29万平方米,增长49.25%;金额1821.91亿元,增长61.95%。其中,市区新建住房销售135156套,增长47.04%;面积1445.07万平方米,增长53.03%;金额1464.92亿元,增长64.59%。市内三区新建住房销售39606套,增长13.86%;面积414.99万平方米,增长17.5%;金额545.16亿元,增长33.22%。四市新建住房销售56220套,增长38.93%;面积607.22万平方米,增长40.96%;金额356.99亿元,增长51.97%。全市“二手住房”成交89719套,增长61.44%;面积803.12万平方米,增长63.29%;金额607.9亿元,增长83%。其中,市区“二手住房”成交74143套,增长63.2%;面积655.54万平方米,增长66.26%;金额555.34亿元,增长86.23%。市内三区“二手住房”成交45761套,增长67.54%;面积356.99万平方米,增长72.61%;金额301.41亿元,增长95.16%。四市“二手住房”成交15576套,增长53.55%;面积147.59万平方米,增长51.31%;金额52.55亿元,增长54.65%。 住房保障 2016年,深化住房保障制度改革,确立住房保障实物保障与货币补贴相结合的新体系。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通过适度扩大租赁补贴发放范围,逐步将保障方式从实物保障为主转向实物保障和租赁补贴并举。出台《关于调整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和保障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降低租赁补贴保障家庭的准入门槛,适当提高租赁补贴保障标准,扩大租赁补贴的保障范围,使更多低收入家庭解决了住房困难问题。编制印发《青岛市“十三五”住房保障发展规划》,明确未来五年全市住房保障工作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统筹解决和改善城镇户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符合条件的新市民以及人才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完成保障性住房“市办实事”任务。全年全市计划完成住房保障8000套(户)。通过抓项目竣工分配和租金补贴提标扩面等措施完成住房保障11465套(户)。其中,配租公租房5534套,新增租赁补贴4235户,实施1696套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公开销售工作。 房地产市场调控和监管 2016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调节供需动态平衡,坚持去库存、促供应和稳房价的有机统一,形成“着重从供给侧发力,加强市场监管,实施精准调控,实现平价走量”的调控思路,引导和调整市场预期,确保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房地产市场整体呈现“投资持续增长、销售价稳量增、库存回落正常”的基本态势。全市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含住宅和非住宅)成交面积3170.5万平方米,成交金额2772.8亿元,创历史新高。(1)着重从供给侧入手,细化强化精准调控。加强价格管控,对在售房源和即将上市的预售楼盘,参照周边同质房源的实际成交均价和本项目前期实际成交均价,严格审核房源申报价格。严格监控楼盘成交均价和网签量,对发生成交量异动或价格非正常上涨的楼盘,责令开发企业迅速整改。支持平价走量楼盘,对低价、平价房源,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适度降低预售许可门槛,开辟绿色通道,从速从快办理,尽快投放市场,稳定市场预期。(2)推进土地供应,稳定市场供需平衡和源头预期。盘活存量和低效用地,落实供地计划。加快推进老企业搬迁、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完成土地整理和房屋征收后尽快进入供地程序。根据市场运行情况,选取规模适当、布局合理、条件成熟的地块,集中供地,稳定市场预期。对已供住宅用地,切实加强批后监管,严抓开竣工时间,加强闲置土地清理,促使存量用地尽快形成住房有效供应。(3)加强市场监管,保持高压态势。配合职能部门开展市场巡查和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执法检查常态化,对开发企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形成震慑,规范房地产市场整体秩序。(4)强化舆论引导。全面客观报道房地产市场形势,准确解读有关政策措施,加强正面宣传,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市场预期,形成有利于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舆论氛围。 房屋行政管理 2016年,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完成《青岛市城市公有房产管理办法》政府规章送审稿并按计划和规定程序上报市政府法制办。督促市、区房产经营单位负责经营管理范围内的直管房产的清理清查,并依法追索,实行清理一处、接管登记一处,避免出现管理“真空”。全年清理接管房屋27处、建筑面积7434.02平方米。其中,接管非住宅房屋5处,建筑面积6149.32平方米;接管住宅22处,建筑面积1284.7平方米。深化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网格化监管,开展防汛工作专项检查,督促市内三区房管部门重点做好汛期、暴雪等恶劣天气到来前的危险房屋排查和治理。 (董贵宾) 测绘管理 概 况 2016年9月30日,《青岛市十三五基础测绘规划》发布实施,《规划》确定“建立陆海统一的现代测绘基准体系,为青岛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提供陆海一体化基准服务;完善基础地理信息快速更新机制,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储备更加丰富,现势性明显增强,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现势性数据需求;初步构建新型基础测绘体系,开展地理国情监测,建全应急测绘保障机制,为生态文明建设和提升城市治理能力提供基础支持;完善测绘地理信息化服务体系,服务智慧城市建设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着增强”等4个发展目标和7项重点任务。 行业管理 2016年,实施0.5米分辨率影像获取和全市域1∶5000地形图更新项目,招标完成1∶2000国家大地坐标基准建设项目。各区(市)的数字平台建设均完成或启动,市级数字平台完成51个示范应用,完成时空信息智慧云平台建设项目立项。4~11月,开展以“强化竞争力,促进企业转型升级”为主题的行政执法大检查工作,包括资质巡查、成果质量监督检查和地图市场检查等三部分,对青岛市测绘地信市场秩序进行规范。5月,组织举办首届全国青少年海洋测绘地信文化科技周,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与市教育局联合举办“第二届青岛智图杯”少儿手绘地图大赛,30余幅作品参加省一级选拔,4幅作品参加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网上投票活动。开展版图知识进课堂、进社区活动,与崂山区育才小学共同举办国家版图知识进课堂活动,为黄岛路社区居民讲解曾母暗沙、钓鱼岛、赤尾屿等在国家版图上的位置,受到学生和社区居民欢迎,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版图知识宣传微信公众号对此活动进行报道。全年对外提供各种比例尺地形图成果5657幅,0.5米分辨率卫星影像图60.4兆。为青岛市海绵城市建设、中心城区规划、海洋渔业发展规划等重大项目规划建设提供支持,增强测绘地理信息服务保障能力。 (董贵宾) 物业管理 概 况 截至2016年底,青岛市有物业服务企业967家(含67家外地入青企业)。其中,具备一级资质27家,二级84家,三级856家。物业服务从住宅、写字楼拓展到医院、空港、码头、工业园、学校等领域,物业管理项目达到3390余个,服务覆盖面积达到1.6亿平方米,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万余人。 物业服务政策宣传年活动 2016年,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在全市开展“物业服务政策宣传年”系列活动,印发《青岛市物业管理政策宣传年活动方案》《关于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政策宣传年”活动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结合城管考核工作,通过明察和暗访的形式对宣传年工作及培训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活动组织开展不力的区(市)和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对于表现突出的予以考核加分、推广和表彰。建立市、区、街道、社区等四级的宣传工作体系。通过微博、微信群、QQ群、微电台等方式加强物业管理相关政策的宣传,及时为广大群众解疑答惑。多次联合公安消防、质检、城管等部门在各区大型广场组织规模较大的宣传活动,结合相关政策普及物业管理法规。全市各级及物业服务企业共投入资金100余万元,参与的物业企业和居民15万人,发放宣传材料30余万份,物业管理项目悬挂宣传横幅4700余条,制作并摆放宣传展板300余块。 物业纠纷调解机制 2016年,在全省首创建立物业纠纷多元化处理机制,由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和市国土资源房管局联合印发《关于构建物业纠纷多元化处理机制的指导意见》并在部分区街道试点挂牌。此项机制重点解决在物业区域内,围绕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活动中发生的与物业活动有关纠纷。建立市级、区(市)级、街道、社区等四级物业纠纷调解组织体系。其中,各区(市)法院、司法局与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物业纠纷多元化调处中心。各街道依托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吸纳专业调解力量,组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本辖区疑难物业纠纷,指导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调解工作。实行物业管理的社区均要建立物业纠纷调解机制,纳入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人民法院可以视情在各区(市)物业纠纷多元化调处中心或镇(街道)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设立巡回法庭,就地审理有关物业纠纷案件,及时进行司法确认。 物业企业资质管理 2016年,青岛市创新加强物业企业资质许可后续市场监管工作,印发《关于加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批后监督检查的通知》,划分类别对全市物业企业资质由定期监管变为动态长效监管,调动区(市)和各街道工作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新局面。 物业服务招投标管理 2016年,编发《青岛市物业管理招投标指导手册》,统一规范全市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流程、文本格式,对评标专家库专家进行培训考核和动态调整,采取措施派驻专人对招标现场进行监督,做到能公开必透明、凡监管必到位。 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培训 2016年,按照物业管理知识大讲堂三年规划方案部署,在全市开展全方位、深层次的物业管理知识培训工作。制发《关于印发〈加强物业管理行业培训和人员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从专业技能、政策法规、职业素养等方面对物业从业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同时创新建立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监管机制。全年培训物业行政管理部门人员、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人员、物业企业人员1.5万人次。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 自《青岛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以来,先后建立出台《青岛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工作流程》《青岛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工作应急预案》等一系列配套文件,规范新建商品房、存量房屋的维修资金管理、使用、退还、查询等工作流程和应急措施。同时,开通和优化“青岛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信息网”,完善维修资金管理系统、政策法规、服务指南等板块,便于企业和群众方便快捷的办理维修资金相关业务,及时查询信息,在惠及群众的同时更有效完善社会监督机制。 (董贵宾) 住房公积金管理 概 况 2016年,青岛市新增缴存单位6446个,新增缴存职工17.4万人,收缴公积金178.73亿元,缴存金额同比(下同)增长8.49%,全市有4.3万个单位128万名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全年向2.42万个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83.54亿元,支持职工购房面积240.59万平方米,拉动全市职工住房消费总额177.05亿元,实现增值收益6.83亿元,实现保障性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09亿元。截至2016年底,全市累计收缴住房公积金1212亿元,提取住房公积金736亿元,实现缴存余额476亿元,累计向28.98万个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705.32亿元,累计实现贷款余额435.67亿元,累计实现增值收益57.45亿元、保障性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9.85亿元,多项业务指标居山东省首位,在助力职工住房消费和支持全市住房建设方面发挥保障作用。 业务管理 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 2016年,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化归集扩面工作,公积金缴存额稳步增长。加强宣传。构建全方位、多元化的宣传体系,灵活使用召开记者见面会、发布新闻通稿等形式普及制度规定,使用广播、电视、网站、报刊等媒体宣传惠民政策,创新使用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公交线路车内广告等平台投放宣传信息,扩大社会传播力和影响力。增强扩面精度。通过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商、金融、招商等部门的信息互通,及时了解全市单位信息,重点对应建未建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开展扩面征缴;利用公积金系统数据进行精细化筛选,重点对随意停缴欠缴和未按时调整缴存基数的单位进行核查催缴,增强扩面针对性。提高执法强度。以连续3年开展的“归集扩面百日会战活动”为载体,组织进行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大检查,开创将拒不整改的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纳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执法新模式,增强执法工作威慑力,全年办理执法案件623件,为职工追缴公积金691万元,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 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 2016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优化贷款办理,支持职工住房消费。优化工作流程。对项目合作协议签约、贷款受理、提前还贷等19项业务流程逐条细化,贷款业务办理更加有序。协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简化抵押业务办理手续,自2016年10月起,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为市内三区公积金贷款购买预售房的职工办理预抵押转抵押业务,取消多种贷款业务证明材料,大幅减少职工的往来次数和办理时间。优化业务管理。定期开展受理时间过长贷款清查,推动各管理处及时完成贷款业务的审核和办理工作。推进存量贷款档案电子化建设,提高贷款档案管理使用水平。建立贷款业务主办行制度,清理规范贷款账户35个,提高贷款业务效率。优化资金发放。收集全市住房交易信息、中国人民银行个贷数据、其他城市公积金贷款情况,对比分析青岛市公积金贷款业务运行情况,了解职工住房消费需求,及时研究调整贷款政策,合理安排资金发放,加强对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的支持。 住房公积金运作增值 2016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科学运作,提高资金管理能力。提升资金预测水平。跟踪分析每月收支数据,科学预测资金形势和业务发展,合理制定资金调配使用计划,优化定期存款结构,实现资金流动性与收益性的有机统一。提升资金结算效率。重点加强小额支付缴存业务考核,建立入账情况月度通报制度,确保缴存资金及时入账。优化零余额账户管理程序,利用资金在线划拨、贷款在线发放等技术,提高结算效率,增强资金统一调剂、集中运作能力。提升资金管控水平。研究制定资金管理办法,落实资金存储和调配集体决策制度,实行资金管理使用三级审批,加强业务承办银行考核,确保资金安全,实现保值增值。 风险管理 突出重点防风险 2016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拓展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民政婚姻信息和房地产交易系统的联网共享信息范围,实时查询掌握职工的银行征信、婚姻状况、购房贷款等有关信息数据,将发现的虚假材料通报全辖,修订支取划付程序设置,实时监控异地转入提取业务,有效遏制骗提套提公积金行为。健全贷款风险全程监控机制,加强贷前贷中贷后全过程管理,与市房地产交易资金监管中心实现信息互动,实时监控楼盘项目施工情况,严格审查职工的申贷条件,建立失信人员黑名单制度,强化预抵押转抵押业务考核,实施逾期贷款催收三级联动机制,研发使用批量逾期贷款内转还贷程序,将逾期率始终控制在0.9%以内,未发生一笔资金风险。 完善体系防风险 2016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全市率先启动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建立业务、岗位、人员相互牵制机制,加强对经费管理、会计核算、政府采购等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监控。健全“审计查找问题,监察跟进监督,部门落实整改”联合工作机制,对风险要点开展提取拍照、贷款合规、基础信息规范等专项审计,围绕工作重点开展业务政策落实跟踪审计,聚焦内部管理开展年度管理费用、管理处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全年开展各类审计17次,提出整改意见45条。针对发现的问题,监察部门督促整改落实,相关部门及时完善制度规定,防范各类风险隐患。 推进联动防风险 2016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日常管理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强规范管理,杜绝出现违规问题。规范业务办理,畅通内部联动协商解决问题机制,及时发现处置业务办理中出现的疑难问题,统一业务办理标准。规范缴存账户,定期开展公积金账户清理工作,对长期未缴公积金的单位和职工账户进行封存。规范执法工作,落实“以案释法”机制,推行执法全程留痕,确保规范严谨。启动公积金综合系统升级工作,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进行深入系统调研,高标准制定系统建设方案,为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夯实基础。 住房公积金服务 构建智慧服务平台 2016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创新开通集政策宣传、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20余项功能于一体的“青岛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多项功能属行业首创,上线以来广受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好评。在充分发挥网上营业厅既有50余项功能作用的基础上,新增个人缴存明细打印查证、缩短贷款期限等实用功能,研发商业住房贷款自助提取业务,网上业务更加多样实用。使用公积金3G移动办公系统,组织人员深入缴存单位和签约楼盘项目,现场提供网厅开户、政策咨询、贷款受理等余项服务,全年开展现场服务20余次。 共享惠民政策红利 2016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订出台将二次公积金贷款申贷条件由结清5年缩短为2年、下调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至30%、公积金异地贷款范围由省内扩展至全国等优惠政策,支持职工改善居住条件,自2016年5月实施至年底,有5000余个职工家庭享受新政红利。推动落实降低二手房贷款评估费、统一支付职工贷款抵押登记费等利民政策,全年为1.5万名职工节约“二手房”评估费和抵押登记费1100万元,降低职工购房成本。简化提取手续,将租房提取公积金由最多需要提供5类证明材料简化为只需提供无房证明即可提取,自2016年5月实施至年底为2300名租房职工提取公积金1300余万元,减少职工租房负担。降低企业成本,自2016年7月起将单位和职工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规范调整为12%,允许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申请暂缓缴纳,全年为全市3300余家企业减负3亿余元。提高职工收益,将职工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活期和3个月定期调整为1年定期基准利率,全年为缴存职工额外支付利息2亿元。 全面增强服务效能 2016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多措并举着力提升服务质量。增进政民交流互动。开展“网络在线问政”“民生在线”“行风在线”活动,主动回应市民关切,解决群众诉求,全年开展问政活动7次,解答问题270余个,民生在线群众满意率99.2%、行风在线上线满意率100%。借助“12329客服热线”、官方网站留言板、中心主任信箱等渠道,解答各类疑难问题,接听咨询电话58万个,回复网上留言3900余条,解决热点问题900余件,热线服务实现零投诉。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定期走访联系企业负责人,听取各界意见建议。向社会发布住房公积金2015年度报告,主动接受评议监督,社会各界满意度持续上升。提升网点服务水平。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服务抽查机制,会同社会监督员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及时通报检查情况,规范窗口部门工作行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合作,在公积金营业大厅引入房产登记专线柜台,配合办理公积金贷款抵押业务,实现跨部门“一站式”服务。拓展公积金服务附加值。将网络信用消费贷款业务合作范围由中信银行扩展到光大银行,使职工可以依托公积金缴存信息,自主选择信用贷款银行,在线申请无须抵押担保的优惠利率信用贷款。全年有7300余名公积金缴存职工办理网络信用消费贷款12亿余元。 (春 苗) 园林绿化 概 况 2016年,青岛市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坚持科学规划、精细管理,绿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新改建绿化面积529万平方米,实施道路通槽绿篱建设,完成绿篱建设长度150千米,整治黄土裸露面积210万平方米,完成立体绿化面积2.5万平方米。植树节期间,全市完成义务植树11万株,种植面积近100公顷。创建李村河三期绿地、北岭山小西湖水系绿地等精品绿地20处。4只亚达伯拉象龟落户青岛动物园,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群和毛里求斯共和国第一副总理杜瓦尔出席象龟馆开馆仪式并致辞。 规划与科研 2016年,推进《青岛市“十三五”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初稿和意见征求。《青岛地区园林植被滞尘吸尘种质资源的调研与研究》和《青岛市园林绿化行业标准化体系建立与研究》科技成果通过验收。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参加山东省园林绿化职业技能大赛,获团体二等奖。组织起草《青岛市绿化补偿费管理使用办法》并修改完善。 管理与服务 2016年,加强城市绿线管理,完成六区四市毁绿占绿摸底排查情况统计,摸排出毁绿占绿287处,面积27287平方米,完成整改面积9016平方米。加强城市公园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印发实施《青岛市城市公园服务管理标准(试行)》,实行指导、监督、考核一体的管理模式,提高城市公园规范化管理率。加强精细管理,修剪绿篱道路1523条、长度5643千米,修剪行道树26.6万株,拆除和加固行道树扶架道路804条,种植行道树4.48万株。发布病虫害预测预报12期,各区(市)出动病虫害防控车辆16833台次,喷洒药液54309吨,园林季节性病虫害得到有效防治。组织实施绿地提升行动,重点对出入城市主干道、重要区域节点、城区主要道路的园林景观进行综合整治、植树增绿。对榉林山、北岭山等27座山头公园进行改造提升、修复完善,为市民提供健身、休闲、娱乐的优美环境。2016年,推广以道路为载体的市政、绿化、环卫一体化综合养护作业模式,推广城阳区、崂山区、黄岛区市场化运作的经验和做法,完成市属中山公园、植物园部分绿地管养的服务外包试点招标工作。做好全市园林绿化行业专业考核工作,及时总结、分析、反馈考核情况,体现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全市园林绿化工作上水平。推广节约型绿地和立体绿化工作,增加城市绿量,推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2016年,举办青岛市第十四届职业技能大赛园林绿化行业实际操作大赛,来自各区(市)及各单位17支代表队100余人参赛。举办园林大讲堂讲座,以课堂讲解和现场演练的形式,对全市园林行业主管部门及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全市城区37个山头公园和林地未发生一起火灾事故,公园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获住建部督查组的肯定。加强宣传教育,加强保护力量,倡导市民主动抵制捕猎野生鸟的非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协同作战、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共同推进野生鸟保护事业,野生鸟保护工作得到加强。开通微信平台,开展在线答疑1000余次,现场指导60余次,对各区基层部门及社区开展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50余次,做客青岛人民广播电台《花香青岛》栏目30余次,开展公益课堂30余次,发布花期预报20期、园林管护月历12期。 (霍红敏) 环境保护 概 况 2016年,青岛市市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同)改善11.8%;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99天,优良率81.7%;市区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细颗粒物年均值分别为0.085微克/立方米、0.020微克/立方米、0.032微克/立方米、0.045微克/立方米。二级及以下天数中,首要污染物为PM2.5、可吸入颗粒物、臭氧、二氧化氮的天数分别为85天、125天、92天、11天。空气质量及综合改善情况居山东省前列,获山东省政府考核奖励资金1434万元。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地表水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的断面比例为54.7%,与上年基本持平。全市近岸海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84.4%。市区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68.2分贝(A),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56.9分贝(A)。放射性和电磁辐射环境质量保持正常水平。 政务信息及环境信访 2016年,青岛市环境保护局重点公开环境质量信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重点污染源监测和环境监管信息等,以政务网站为主渠道,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全年政务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6825条;举办新闻发布会4次;组织网络“在线问政”13次、“民生在线”1期,网民参与人数3000余人次,答复网民问题350余个。建设“青岛市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254家重点排污单位登录平台自主公开信息。在全省率先将全市654家重点企业纳入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向社会公布信用评价结果。办理环保举报819件,办理和回复“12345”全市政务服务热线等转办件1万余件,信访件办结率100%。办理建议提案38件,答复率、面复率、满意率均为100%。 规划与财务 2016年,青岛市编制完成《青岛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5~2030年)》。完成省级生态红线划定,划定省级生态红线区域59处,面积1120.65平方千米,纳入《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市委、市政府印发《青岛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推进实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编制《青岛市国际城市战略生态环境指标体系》,为国际城市战略生态环境保障提供决策参考。全年获国家、省、市三级环保专项资金支持17220万元,其中国家资金1325万元、省级4579万元、市级11316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大气污染治理、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以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以脱硫设施升级改造、烟气脱硝、机动车污染防治、污水处理和畜禽污染治理等为重点,组织实施减排项目87个,其中水污染物减排项目12个、农业源减排项目22个、大气污染物减排项目53个。 环境影响评价 2016年,市环保局修订青岛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办事指南》《业务手册》,推进环评审批标准化工作。完善建设项目网上审批系统。清理整顿313家重点环保违规项目。严格项目环境准入,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087个,验收项目2483个。为青岛地铁、青岛董家口港口码头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开辟环评绿色通道。 环境监测 2016年,市环保局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完成空气质量国控点位事权上收工作,整合、优化监测点位,新增2个空气质量省控点位和11个国控河流断面,优化、调整河流水质监测项目和黄岛石化区无组织废气监测,增加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企业监测,满足各级环境质量状况考核、评价、预警需求。做好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全年发布预报预警短信及异常数据快报等6000余条,推进空气质量多模式预报预警系统建立。完成“引黄济青”青岛境内沿线泵站、棘洪滩水库调查及生态补偿考核监测,开展第二次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监测及东营黄河口、胶州湾海域海洋生物沉积物监测,对20处场地进行土壤环境状况调查与评价。编制完成“2011~2015”五年质量报告书等,提升监测和综合分析能力。加强污染源监测,完善安防体系监测,完成燃煤锅炉废气超低排放人工监测能力扩项及200家自动监控设备动态管控改造。国控重点监控企业自动监测数据传输有效率连续3年居全省首位,完成260余台(套)自动监控设备建设运营,运营软件应用居全省首位。完善污染源联席会议制度,保障自动数据正常传输,全年出具污染源数据2.75亿个。全市自动监控设备运行率和数据准确率分别达到99%和95%,创造历年来最好水平。开发手机APP,完善企业排放超标发送短信模块,全年发送短信近4000条。推进空气异味监测,完成2次应对朝鲜核试验辐射应急监测,获环保部、省环保厅通报表扬。推进国家标准制(修)订,对第二次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和城市道路空气监控系统开发及应用示范课题进行进一步研究。青岛市环境监测大比武纳入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等10个部门联合举办的青岛市第十四届职业技能大赛中,多人获“青岛市工人先锋”“青年岗位能手”“青岛市三八红旗手”“青岛市技术能手”等称号。“青岛环境监测”微博获“2016年度最具影响力山东环保系统政务微博”称号,在全国二十大环保系统微博中居第十五位。 污染防治 2016年,青岛市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52.4万平方米;市区新建燃气管道124千米,新增天然气用户7.2万户;淘汰燃煤锅炉41台,完成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85个;全市配送到户清洁煤炭总量6万余吨,依法劝离占路销售散煤商户,取缔占路销售散煤等行为。扬尘污染防治方面,共检查工地7615个次,罚款170.3万元;加强裸土绿化工程,完成裸露土地绿化206公顷;市区主干道机扫率100%,次干道机扫率90%以上;完成17个工业扬尘治理项目。1月1日起,全面销售国Ⅴ车用燃油,保障油品供应;查实有奖举报黑烟车165辆,发放奖金1.65万元;检查加油站3951家,检查重型柴油车24076辆、黄改绿车辆4624辆;路查执法490次,检查车辆55984辆。完成工业有机废气治理项目135个、餐饮单位油烟治理175家、汽修企业喷漆废气治理52家;董家口新建抑尘墙540余米;推进船舶岸电推广应用,青岛港建成船舶岸电泊位30余个。12月19日,发布蓝色预警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22日解除蓝色预警并终止Ⅳ级应急响应。全市重点河流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浓度改善7.9%;省控重点河流化学需氧量、氨氮两项污染物平均浓度分别为26.5毫克/升、0.42毫克/升,分别改善20.4%、72.9%,改善幅度均居全省首位;胶州湾一类、二类优良水质面积所占比例从2012年的52.9%提至2016年的71%,增长18.1个百分点。全市14处黑臭水体制定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其中8处黑臭水体开工建设(含市北区水清沟河、李村河下游,李沧区李村河中游、楼山河,崂山区朱家洼明渠,黄岛区镰湾河,即墨市西流峰河,胶州市护城河支流)。累计完成管网铺设93千米,完成直排口整治21处。组织开展农村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调查核实全市农村“千吨万人”饮水安全工程117处,完成64处农村水源地的环境基础情况调查工作。督促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崂山水库周边挖沙和筑坝等违法行为。市区区域环境噪声值56.9分贝(A),噪声强度等级为一般。市区道路交通噪声值68.2分贝(A),噪声强度等级为较好。市区各类功能区昼间噪声达标,夜间噪声未稳定达标。四市区域环境噪声值在50.8~54.5分贝(A)之间,噪声强度等级为较好。道路交通噪声值在64.0~66.8分贝(A)之间,噪声强度等级为好。四市各类功能区昼间、夜间噪声总体达标。开展“为考生送安静”活动,加强中高考期间噪声执法监管,发现并制止、处罚噪声扰民行为45起,媒体曝光5起。 自然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 2016年,青岛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管理,开展工业企业场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加强黄岛石化基地等重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监控,防范老企业搬迁后遗留场地再开发利用土壤环境风险,开展红星化工厂铬污染场地土壤治理示范试点,“防、控、治”结合保护土壤环境。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建设,建成示范项目83个,建成生活垃圾处理设施16套、畜禽粪便处理设施2套、蔬菜垃圾处理设施1套,完成废旧矿坑治理1座、污水处理站43座,配套污水管网789.7千米,新改建沟渠47.5千米,增加农村污水年收集处理能力1153万吨,解决283个村庄的生活污水、畜禽废弃物、生活垃圾、蔬菜垃圾和矿坑废水等环境污染问题,受益人口44.7万人。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和大泽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获山东省人民政府同意批复。黄岛区、城阳区获“国家生态区”称号,即墨市、胶州市被命名为“省级生态市”。 辐射安全监管 2016年,青岛市加强重点源和高危源的信息管控,严格破产倒闭企业废旧闲置放射源的送贮,强化放射源转让、异地作业的材料审核和现场核查,做好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特殊敏感时期的值班备勤。免费送贮2家倒闭企业放射源5枚,转出1家破产企业闲置放射源7枚,送贮1家企业废旧放射源5枚,暂存某厂弃用放射源12枚,保障全市辐射环境安全。制发《青岛市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完成全市2500余名辐射工作人员基本情况摸底调查,整改落实40余项问题。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青岛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全市辐射事故应急处置桌面推演;承接山东省环保厅下放110千伏、220千伏及移动基站的环评、验收工作,完成12项输变电项目技术评审。 危险废物安全监管 2016年,青岛市纳入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医疗单位1680家,共处置医疗废物8013.18吨,处置方式为微波消毒后无害化焚烧。全市生活垃圾清运量309万吨,主要运往青岛小涧西垃圾综合处理场进行处置,处置方式为卫生填埋和焚烧发电,无害化处理率100%。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处置利用单位的环境监管,依法落实警示标识、应急预案、经营许可证和转移联单等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开展危险废物与医疗废物专项检查,严厉查处随意倾倒、非法处置的违法行为。加强对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和处置的环境监管,确保医疗废物全部得到安全处置。 环境监察与排污收费 2016年,市环保局深化定行业精准执法、跨区(市)交叉执法、抽重点跟踪执法、抓联合铁腕执法制度,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执法大会战、“为考生送安静”、突出环境问题集中检查等多个专项执法活动。全市出动执法人员3.1万人次,检查企业1.9万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720起,立案处罚4873.9万元。在山东省率先联合交警建立机动车检验报告制度升级管理平台,组织740余家加油站创新开展第三方委托监测,共检查加油站2989家,检查黄改绿车辆3594辆,检查环检机构1070家,限期改正38家次,审核外地转入车辆12550辆。率先在山东省以政府令形式颁布《青岛市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累计征收排污费11773.22万元。组织完成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85个,其中“市办实事”重点项目14个。淘汰燃煤锅炉55台。 环境宣传教育 2016年,市环保局在各级媒体刊发环保新闻稿件1790篇。“六五”环境日期间组织“万名市民看环保”“微影响力美丽青岛行”“美丽青岛我发声”等主题系列活动。针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环境问题,创新宣讲方式,深入到社区、学校、企业、乡村进行宣讲,开展宣讲活动265场,受众人群3.1万人。开展4次青岛环保世纪行活动。“@青岛环保”连续第四次获“全国十大环保系统微博”奖并获“年度快速响应微博”奖,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4200余条,“青岛环保”微信公众号发布政府信息1000余条。 (宋香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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