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国有资产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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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概 况

截至2016年底,青岛市市直和区(市)所属国有独资及控股企业(简称全市国有企业)1149家。其中,市直国有企业851家,政府部门管理企业等197家,区(市)国有企业101家。全市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2082.03亿元,所有者权益3697.8亿元,其中国有资产总额2788.27亿元。2016年,全市国有企业实现销售(营业)收入2407.42亿元、利润205.55亿元、实际上缴税费188.68亿元。

国有资产结构

资产总量构成 截至2016年底,全市国有企业资产总额中,流动资产5225.31亿元,占资产总额的43.25%;非流动资产6856.71亿元,占资产总额的56.75%。流动资产构成中,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其他应收款)和存货占比较高,分别为25.68%、38.76%、22.28%,合计占全部流动资产比重86.72%。

资产总额分布结构 截至2016年底,全市国有企业资产总额中,市直企业资产总额9148.43亿元,占75.72%;政府部门管理企业等资产总额863.78亿元,占7.15%;区(市)国有企业资产总额2069.8亿元,占17.13%。大型国有企业资产总额4069.34亿元,占33.68%;中型国有企业资产总额3275.07亿元,占27.11%;小微型国有企业资产总额4737.62亿元,占39.21%。

国有资产总额分布结构 截至2016年底,全市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总额中,市直企业国有资产总额1832.99亿元,占65.74%;政府部门管理企业等国有资产总额358.79亿元,占12.87%;区(市)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总额596.49亿元,占21.39%。大型国有国有企业资产总额939.12亿元,占33.68%;中型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总额755.81亿元,占27.11%;小微型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总额1093.34亿元,占39.21%。

所有者权益构成 截至2016年底,全市国有企业所有者权益总额中,实收资本865.6亿元,占所有者权益总额的23.41%;资本公积1647.5亿元,占44.55%;少数股东权益440.71亿元,占11.92%;未分配利润506.89亿元,占13.71%;盈余公积96.11亿元,占2.6%;一般风险准备41.05亿元,占1.11%;其他权益80.04亿元,占2.16%。

国有资产运营

营业收入构成 2016年,全市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407.42亿元。其中,市直企业实现2245.77亿元,占93.29%;政府部门管理企业等实现80.18亿元,占3.33%;区(市)国有企业实现81.47亿元,占3.38%。

利润总额构成 2016年,全市国有企业实现利润205.55亿元。其中,市直企业实现利润207.19亿元,占100.8%;政府部门管理企业等实现利润2.41亿元;区(市)国有企业实现利润-4.05亿元。

实际上缴税金构成 2016年,全市国有企业实际上缴税金188.68亿元。其中,市直企业上缴167.98亿元,占89.03%;政府部门管理企业等上缴14.04亿元,占7.44%;区(市)国有企业上缴6.65亿元,占3.52%。

市直大企业运营状况 2016年,24家市直大企业资产总额比上年(下同)增长30.97%,国有资产总额增长21.13%,营业收入增长13.72%,利润总额增长21.7%,上缴税金增长6.43%;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113.66%。

国资监管工作

优化监管体制 2016年,青岛市对接中央顶层设计,市委、市政府于2月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成为推进青岛国企国资改革的总抓手。陆续出台20个配套文件,形成比较完备的青岛国企国资“1+N”制度体系,原则、重点、底线、红线等清晰明了,使国企国资改革发展始终保持正确方向;简政放权、混合所有制改革、薪酬激励、风险防范、责任追究等各方面的制度规定都比较完备、系统,责任明确、措施细化、操作性强,构建形成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新机制。

融入三中心一基地建设 2016年,青岛市出台实施《市直大企业深度融合三中心一基地建设行动计划》,健全市直大企业技术创新激励机制,融入建设国家东部沿海重要的创新中心,市直大企业国家级研发机构17个,占全市的3成以上;加强海港、空港和基础设施建设,融入建设国内重要的区域性服务中心,青岛港与全球15个重点港口进行交流合作,青岛机场通航国内城市增至70余个;发展游轮游艇和海洋高端设备检测产业,融入建设国际先进的海洋发展中心;推动青岛的制造业名牌企业升级发展,在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方面发挥主力军作用。

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 2016年,企业上市工作取得新进展,启动青岛港集团、青岛银行回归A股工作,推进1家企业上市,对上市金融企业保持国有股权不降低,确保国有控制力。推动7家条件相对成熟的企业进入上市程序,储备11家企业作为新的上市资源,形成国有企业上市梯队。按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在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市直大企业所属企业中选择符合条件的5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

实施薪酬制度改革 2016年,市政府国资委制订《市直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规范企业负责人薪酬。按照采取限高、分类、对标、导向等措施,完成2015年度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测算,23家市直大企业董事长2015年度薪酬水平符合中央、省、市薪酬制度改革的规定。

强化激励机制 2016年,激励企业管理团队,实施国有股权收益增量分享激励试点,探索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鼓励优秀企业家干事创业;激励技术骨干和优秀人才,完成承担的全市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分解任务,研究提出《推动国有企业人才体制机制创新意见》,加大市场化选聘力度,明确支持和激励政策;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明确企业负责人薪酬增幅不能高于职工工资增幅,确保职工充分享受发展成果。

规范企业法人治理 2016年,贯彻落实《青岛市市直企业董事会工作细则(试行)》《青岛市市直企业总经理工作细则(试行)》《青岛市市直企业监事会工作细则(试行)》《青岛市市直企业党委工作细则(试行)》要求,组织对企业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研究起草《关于加强市直企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建设的指导意见》《市直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在市直企业开展外部董事试点的通知》《市直企业职业经理人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启动外部董事、监事、职业经理人人才库建设,建成100余名的外部董事、职业经理人人选库。

强化风险防范 2016年,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要求,召开专题会议,督促市直企业开展梳理排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印发《关于加强非银行金融业务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召集企业进行部署,督促企业对已开展的相关业务进行全面排查,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监管,依法依规开展金融业务。继续组织进行四合一(企业财务决算审计、业绩考核审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审计、监事会监督检查审计)审计,开展年度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督促企业及时整改。

加强经营预算管理 2016年,完成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工作。组织22家市直企业上缴5.75亿元,比预算增长12%。提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建议,配合财政部门报经市人大会议审议通过后执行,重点用于解决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历史遗留问题、公共财政支出和支持企业创新。

国企分类改革

竞争类优势大企业 2016年,支持海信集团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发展智能电视产业,海信电视全球销量占有率为7.2%,居全球第三位。推动智能交通、光通信、精准医疗等新产业发展。其中,海信集团自主研发的计算机辅助手术系统居世界前列,打破中国高科技数字医疗设备完全依赖进口的现状。协助青啤集团调整优化政策,实施市场化激励机制,调动营销人员积极性,加强产品销售,采取节能降耗措施,压缩营销费用。支持青啤国际化发展,远销全球90余个国家和地区,出口量占全国的50%以上。支持青岛港集团开发建设国际邮轮港,结合项目建设,分期分批注入相关资产,做实做强邮轮港开发建设公司,发展高端旅游新业态。研究理顺澳柯玛集团产权关系和管理体制,为长远发展奠定基础。支持澳柯玛集团实施互联网+全冷链的战略,打通全冷链产品线,启动建设全国同行业首个互联网工厂。

功能类企业 2016年,研究通过帮助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调整资产负债结构、增加资产等方式,使其资产负债率保持在优良区间;支持青岛城投集团加快建设市民健康中心,主体工程基本完成,一期工程为市民提供床位2000张,是全市占地面积最大的医疗综合体;支持青岛城投集团加快推进与东方航空公司合作落地事宜,培育发展基地航空公司。支持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禹城路停车场项目,缓解市民停车难问题;协助企业发债融资,项目总投资约8200万元;支持青岛华通集团加快科技馆项目建设,一期完成部分主体工程;支持青岛华通集团与航天科技集团等央企合作,做强军民融合业务板块。在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国有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工作,探索在企业内部采取市场化机制,在薪酬、用人、分配等方面进行改革。发挥青岛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全国副省级城市中唯一具有参与处置银行不良贷款资质的资产管理公司的优势,重点支持其增资扩股,引进投资者,增强实力,扩大业务。

公共服务类企业 2016年,加快青岛胶东国际机场建设,完成航站楼主体结构施工的50%以上。推动青岛机场融入一带一路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倡议,新增直达法兰克福、旧金山、温哥华等空中航线8条,加密大阪、仁川等空中航线12条。支持青岛地铁集团加快地铁项目建设,截至2016年底,有7条线同时在建,其中3号线全线开通运营,成为省内首条开通的地铁线路,开启市民出行的地铁时代。支持青岛水务集团做好董家口海水淡化项目,向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等企业直供淡化海水,替代自来水用于生产,这是青岛市首个淡化海水企业直供项目。支持青岛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大唐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合作,建设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新增对市北区、李沧区的供热能力,项目总投资约50亿元,建成后将新增供热面积1300万平方米,实现烟尘零排放。支持交运集团发展校车产业,在城乡全域覆盖基础上,利用互联网技术提供校车定制化服务,温馨校车公司成为全国最大的专业校车公司并成为全国交通质量奖唯一获得者。

新兴产业企业 2016年,组建青岛海检集团有限公司,研究海洋高端设备检验检测关键技术,填补国内空白。做好成立全市咨询集团的前期基础工作,加快发展青岛市高端服务业。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正式开业,发展现代金融业。完成旅游集团的组建工作,启动二次重组工作,通过整合优质旅游资源,创建航母级现代旅游企业,推动全市旅游业快速发展。

(市政府国资委)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概 况

2016年,青岛市安全生产工作坚持标本兼治,强化依法治安,保障一方平安。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比上年分别下降43.9%和14.9%,未发生重特大事故。

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2016年,调整充实市政府安委会,每季度组织召开1次安委会会议,每月组织召开1次全市安全生产电视会议,推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制订市级考核企业行业监管清单,由14个行业主管部门对中央三级以上、省二级以上企业和市直企业实施对口监管执法,推动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管安全)落到实处;通过实名制监管和安全标准化建设,推动企业建立全员安全岗位责任制,共摸排生产经营单位21.6万余家,建立一县一册台账,实名制监管挂牌公示企业15728家,全市有标准化达标企业5577家;科学谋划年度重点工作措施,分类制定考核细则,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实施季度工作报告和年度述职考评,对完不成年度目标、发生重特大事故和瞒报事故的一票否决;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向社会全文公开结案事故调查报告;对2起涉嫌瞒报事故案件依法予以查处,对台东六路小学游泳场馆顶部坍塌事故进行提级调查和模拟追责,起到较好的警示作用。

安全生产治理

2016年,全市选树标杆企业241家,组织企业风险点排查,逐一进行风险分级,排查重大风险点1247个,落实管控措施。梳理公共领域安全风险558处,治理完成538处;制订标本兼治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工作指导方案和25个方面重点防控措施。推进安全生产治理10项措施落实,推动经济信息化、建设、交通、公安等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启动化工产业和矿山转型升级工作,挂牌督办重大隐患46处,提前完成油气管道隐患整治和危险化学品重点县攻坚任务,安全生产治理工作满意度测评居全市七项治理工作前列;累计执法检查企业13.9万余家,排查整改隐患22.6万余处。率先在38座非煤矿山和29家危险化学品企业中,实施“1+N”(年内实施1次专家驻企全面检查和N次随机抽查检查)执法检查。对省、市督查和专项执法检查发现的9704处隐患整改情况逐项进行回头看督查检查,全部完成。受理有效举报598件,为98名举报人发放奖金9.9万元;落实两个必罚(应直接处罚的必罚,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必罚)。全年全市安监系统实施行政处罚1008起,行政罚款4431.09万元。取消4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承诺时限总体提速30%以上。市民反映的19项意见建议均按期办结;帮助1300家重点企业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2420条;在山东省率先实施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落实管行业要管职业卫生、管安全要管职业卫生要求。创建职业病防治信息系统管理平台,申报备案企业8125家,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社会共治

2016年,市安全监管局在全市率先实施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建立安全生产信用信息平台和安全承诺、黑名单等制度6项,适时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等级评定,纳入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统一管理。市本级负面曝光企业224家、隐患909处,将7家企业纳入市级黑名单管理;组织开展安全文化五进(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和全民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市安全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主题宣讲、安全班组创建和查隐患、保安全、促发展等活动,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养成企业员工全员参与意识。累计培训企业三项岗位人员”67525人,筹建安网宣传教育平台,已录入315家重点监管企业10万余名职工的基本数据,以实名登录方式实现全员在线教育培训和测试;实施重点监管企业预案演练逐企销号检查,指导7055家企业完成预案实战演练。推动完成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青岛基地主体工程建设。

(段 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