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青岛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青岛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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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概况

综 述

2016年,市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市各级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把纪律放在首位,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一是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二是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三是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四是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下同),继续正风肃纪,反腐惩贪,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成效,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纪律和作风保障。

 2016 年 6 月 28 日, 市委常委、 市纪委书记刘子玉(左一) 到莱西市南墅镇走访慰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入党的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

                                                                                                           (市纪委供稿)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2016年,市纪委常委会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党章、党规、党纪,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树立“四种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维护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政治纪律教育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确保中央政令畅通。把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同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把尊崇党章同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纪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问责条例、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联系起来,学思践悟、悟懂通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引向深入。常委班子成员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带头讲党课,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把自己摆进去,查找政治偏差,站稳政治立场,做“四讲四有”(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合格党员的表率。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2016年,市委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市纪委把落实责任制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推动责任落地生根。加强顶层设计,制订《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明确细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建立健全责任清单、检查考核等配套制度,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监督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市委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市委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并提出明确要求;市纪委常委与20名区(市)党政正职及25名市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主要内容,督促强化责任担当;23名市直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书记、135名区(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212名镇(街道)及区(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分别向市、区(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由市委常委、党员副市长带队,综合运用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10个区(市)和6个市直部门(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检查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严格责任追究,23名党员领导干部因落实“两个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其中8人受到党政纪处分。

深化纪检体制改革

2016年,市纪委按照上级纪委部署要求,推进纪检体制改革。完成区(市)纪委内设机构改革。指导督促区(市)纪委按照“5+X”模式(“5”指5个必须设立的内设机构: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X”指其他若干根据情况设立的内设机构)完成内设机构调整,新增行政编制60个,增长19.4%,直接从事监督执纪人员占行政编制总数的72.1%,调整机构设置,规范职责,力量向监督执纪一线倾斜。实施提名考察工作。督促区(市)出台提名考察办法,建立市级提名考察备用人选库,健全配套制度,规范考察程序,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提名考察纪委书记副书记和纪检组组长、副组长57人,加强市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巡视(巡察)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领导、在政治要求上抓住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项纪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深化政治巡视(巡察)。巡视(巡察)单位17个,发现重要问题线索82个,党政纪处分46人,督促被巡视(巡察)单位整改问题312个、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62项。健全巡察制度,完善巡察工作机制,形成市、区(市)巡察工作网络。加强派驻工作。完善派驻机构工作运行模式,健全工作规范、理顺制度机制、强化统筹协调、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

正风肃纪工作

2016年,市纪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实施监督检查,开展明察暗访68轮次,发现问题线索120余个,全部按规定处置。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9起、处理343人,党政纪处分229人,处理人数和党政纪处分人数同比分别上升22.9%和40.5%。继续通报曝光,通报曝光典型问题39次86起142人。继续传导压力,建立月通报反馈制度,每月将查处情况排序,向市委报告并向各区(市)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反馈。开展“小官贪腐”专项整治。成立领导小组,出台工作方案把镇(街道)、村居“两委”(村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自治委员会)、区(市)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部门的党员干部作为重点,开展“小官贪腐”专项整治,做到重点线索统一排查处置、统一交办督办、统一处理标准、统一把关通报。市和区(市)两级筛选“小官贪腐”问题线索472个,立案412件,结案396件,组织处理75人,党政纪处分378人,移送司法机关23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30次139起178人。制订《关于反对为官不为支持担当作为激励干事创业的意见》,将鼓励担当有为干事创业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统一起来、抓廉政与抓勤政统一起来、惩治教育与保护激励统一起来。查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问责97起,处理295人,党政纪处分78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2次8起13人。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54起,组织处理19人,党政纪处分51人。

                                   2017 年 5 月 11 日, 青岛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会议举行。 ( 市纪委供稿 )
惩治腐败

2016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接受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4296件次(不含重复举报),比上年(下同)下降12.1%;处置问题线索3281件,立案1735件,结案1660件,党政纪处分1641人,分别增长147.6%、55.5%、57.4%、56.3%,数量和增幅创历史新高。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转变工作理念,创新方式方法,抓早抓小,加强谈话函询,谈话函询389人,诫勉谈话197人,有7名党员干部因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或在谈话函询中不如实说明问题受到党政纪处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结案案件中,给予党政纪轻处分或组织处理947人,占57.7%;给予党政纪重处分或重大职务调整658人,占40.1%;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36人,占2.2%。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把好政治关、廉洁关,市纪委回复党风廉政意见征求函1236人次。保持高压态势,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作为执纪审查的重点,立案审查市管干部40人、处级干部131人。查处青岛蓝谷管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孙福坚,市北区原区委常委、副区长林先好,青岛城投集团原总经理助理徐玉田,市环境科学院原院长孙鹤鲲,市公路局原副局长陈忠学等人严重违纪案件,在一些重点领域实现突破。加强工作制度建设,制订执纪审查工作规程、谈话函询、安全管理等方面制度规定,规范执纪审查工作关键环节,促进执纪审查工作提质增效。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开展积存问题线索清理“起底”,分类处置新受理问题线索,实行统一管理办理调度督办制度,落实责任签字背书。抓好案件审理工作,突出程序规范、实体规范,精准使用纪言纪语,加强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处分决定。落实执纪审查安全责任制,依纪依规安全审查。规范涉案款物管理,做到收管分离、应管尽管。对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情况进行“大起底”,对201名党员干部给予党政纪处分,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党风廉政建设宣传

2016年,市纪委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和学习宣传中央纪委《学思践悟》栏目系列文章,凝聚思想共识、指导推动工作。围绕中心工作,整合资源,创新载体,提升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影响力和渗透力。办好青岛市纪委网站和“廉洁青岛”微信、手机客户端新媒体平台,全年发布工作报道7200余篇,网站点击量超过15万次,关注微信公众号的党员干部超过10万人。依据决策部署、抓住重要节点、关注重大舆情,实施宣传策划,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做到在重大问题上亮明观点、在重要节点上发出声音、在重大舆情上正确引导。加强遵规守纪教育,抓好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党内监督条例等党规党纪的学习宣传,组织全市1.5万余名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参加德廉和党风党纪知识学习测试,对成绩不合格和缺考人员进行约谈培训补考。加强警示教育,召开全市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依托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开展日常警示教育,3.6万名党员干部接受教育。

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2016年,按照忠诚、干净、担当要求,加强纪检监察队伍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和制度建设,创建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高素质纪检监察队伍。加强干部交流使用,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在党的干部队伍中选拔纪检监察干部。市纪委在系统内交流处级以上干部14人,从系统外选拔56名处级以上优秀干部进入纪检监察队伍,其中副局级干部14人。加强作风建设,创建全国党风廉政建设先行区示范区,坚持问题导向,以“四把尺子”(上级要求、职责任务、先进地区经验做法、人民群众期盼)为标准,查找精神状态、质量标准、执行落实、制度机制、纪律自觉、作风养成等6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业务培训,举办全市镇街纪检干部、执纪审查业务、派驻纪检干部和纪检干部综合业务培训班4期,培训纪检干部1000余人,提升理论研究能力、政策法规运用能力、系统统筹能力。加强监督管理,落实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对干部档案进行专项审核,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延伸至市纪委机关、派驻机构全体干部,对持有股票、期货、基金等情况进行专项清理。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严肃处理,全年受理问题线索42个,党政纪处分4人,诫勉谈话5人,批评教育6人。

(潘家铁)

重要会议与活动

2016年1月2日,市纪委举行常委(扩大)会议暨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刘云山在部分省市“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全党要向中央看齐》。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子玉主持并讲话。

2016年1月7日,全市镇(街道)纪检干部培训班开班。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子玉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

2016年1月15日,市纪委举行常委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全会公报,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子玉主持并讲话。

2016年1月16日,市纪委举办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测试,市纪委机关全体干部、各区(市)纪委书记、市直部门(单位)纪检干部421人参加测试。测试采用计算机闭卷考试方式,合格率96.2%,平均成绩94.2分。其中满分84人,占20%;90~99分256人,占60.8%。市纪委机关160人参加测试,通过率100%。

2016年1月21日,中共青岛市纪委举行第十一届第七次全体会议,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群出席并讲话,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子玉主持并代表市纪委常委会作工作报告。

2016年1月28日,市纪委举行新进市纪委机关工作人员见面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子玉就如何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提出“忠诚、正直、严谨、守纪、实干、修养”六项要求。

2016年1月29日,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通报会举行,向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代表通报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子玉出席并讲话。

2016年2月3~28日,市纪委举办2017年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学思践悟履责担当”大培训。分纪律审查实务操作、综合业务、基础业务等3期培训班,每期7天,设置课程64节,培训学员1173人。市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中央纪委、省纪委、省检察院等单位的13位专家授课。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子玉出席并作报告。

2016年2月22日,市纪委举行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青岛市“两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子玉主持并讲话。

2016年3月4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李法泉到青调研贯彻落实第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省纪委第十届第七次全会精神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016年3月11日,全市2016年第一轮巡视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举行。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子玉出席并讲话。

2016年3月11日,市纪委举行常委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组织部通知,重温毛泽东《党委会的工作方法》。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子玉主持并讲话。

2016年4月12~13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子玉带队赴河南省考察学习巡察工作,分别与河南省纪委、河南省委巡视办及郑州市纪委、郑州市委巡察办的有关负责人进行座谈交流,实地考察河南省纪检监察宣教基地。

2016年5月5日,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会议举行。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群出席并讲话,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子玉主持。

2016年5月9日,市纪委举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动员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子玉出席并讲话。

2016年5月16日,市纪委印发《关于开展2016年度市纪委常委同区(市)、市直部门(单位)党政正职廉政谈话工作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市纪委常委与20名区(市)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及25名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其中,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子玉带队赴李沧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开展廉政谈话。

2016年6月6日,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举行2016年第一次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子玉主持并讲话。

2016年6月28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子玉到莱西市南墅镇青山村、山后村、芝下村联合党支部走访慰问1949年以前入党的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与镇、村部分党员干部座谈,为140余名农村党员讲授党课。

2016年7月8日,全市2016年第二轮巡视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举行。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子玉出席并讲话。

2016年7月20~21日,市纪委举行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半年总结汇报会,听取各区(市)纪委、各功能区纪工委和市纪委机关各部门、各归口派驻纪检组、市委巡视办上半年工作汇报,部署下半年工作任务。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子玉出席并讲话。

2016年7月29日,市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集体学习活动。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子玉主持,市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并作交流发言。

2016年7月29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子玉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约谈青岛银行、青岛农村商业银行等10家市属国有企业党委书记。

2016年8月4日,部分市直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述廉述责会议举行。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子玉出席并讲话。

2016年8月12日,市纪委举行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市委第十一届第十一次全会精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子玉主持并讲话。

2016年10月17日,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举行2016年第二次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子玉主持并讲话。

2016年10月21日,市纪委机关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体收听、收看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大会实况。

2016年10月28日,市纪委举行常委会议,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子玉主持并讲话。

2016年11月2日,市纪委举行常委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市委关于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部署要求和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学习《胡锦涛文选》报告会上的讲话精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子玉讲话。

2016年11月8日,山东省委换届考察组同市纪委领导班子成员举行见面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子玉主持并讲话。

2016年11月23日,全市2016年第三轮巡视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举行。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子玉出席并讲话。2016年11月24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子玉出席市委第十一届第十二次全会。

2016年12月5日,青岛市纪委在全省市县巡察工作座谈会上作题为《坚持“四个突出”推动巡察向基层延伸》的交流发言。

2016年12月20日,市纪委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工作会议举行。市纪委机关各部门、各归口派驻纪检组、市委巡视机构全体党员(含离退休党员)参加选举。

(潘家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