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统计·物价管理
审计·统计·物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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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

概况

2013年,青岛市各级审计机关审计(调查)单位1526个,实现增收节支26亿元,审减工程投资24.6亿元,向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移送案件线索及处理事项27件。

政策执行情况审计

2013年,全市审计机关对10个区(市)和43个镇的政府性债务进行审计,摸清底子,揭示风险,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有5项审计经验报告被审计署转发,市审计局获集体三等功等全国性奖项7个;专项调查市和区(市)两级财政资金和公共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涉及940多个单位、4000多个银行账户;市政府出台《政府性资金存放商业银行实施意见》等制度;对环境保护、水资源利用及湿地保护等10个资源环境项目进行审计,督促有关部门出台加强污染防治项目竣工验收等多项制度,促进资源环境政策落实。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审计部门对现代产业发展扶持资金进行审计,该开发区管委根据审计建议建立现代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等3项制度;城阳区审计部门通过科技扶持资金审计及政策审计,建议区政府出台科技奖励办法等3项制度,规范资金使用管理。

预算执行审计

2013年,全市审计机关围绕促进增收节支、提高财政绩效,审计一级预算单位73个,延伸审计二、三级预算单位和企业320个。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审计机关关注“三公经费”情况,对会议费、培训费进行审计,促进各部门单位厉行勤俭节约。即墨市通过审计促使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消化结转结余资金等措施,激活财政存量资金15亿元;李沧区联合组织、监察、财政等部门,对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进行督查,促进问题整改。

政府投资审计

2013年,全市审计建设项目947个,审减投资24.6亿元,其中市审计局审减投资项目资金7.1亿元。坚持关口前移、超前防范,市审计局对地下轨道交通、世园会等17个建设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在全国率先研发建设政府投资审计监督管理系统,实现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控、远程测量和多类型数据分析,审计署副审计长石爱中专程到青调研并将该成果写入《大型重点建设项目联网审计指南》,编入全国审计干部培训课程;该成果被青岛市政府评为2013年度改革创新优秀工作案例,专家评审得分在获优的17个部门中居第二名。平度市审计机关前移审计关口,对投资项目预算控制价开展审计,提高审计实效;崂山区制订跟踪审计工作框架体系和操作规程等3项制度,推进跟踪审计工作。

经济责任审计

2013年,全市对431名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开展离任或任中审计,查出并纠正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资金长期闲置等问题金额69亿元。市委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将上年度市直部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向全市党政机关和市直企业进行通报,涉及22个单位20多个问题。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总结各区市经验,出台《关于加强村级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解决村级负责人审计无制度可依的问题,该意见被审计署全文转发。市委组织部、市农委、市民政局、市审计局等部门联合在城阳区召开全市村居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推进会,对该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和具体部署,加强对基层权力的监督。胶州市对全市24个重点村负责人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城阳区对100多个村居负责人进行审计;市北区建立经济责任违规问题台账,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实行跟踪管理,促进问题整改落实;莱西市推行“1+N”审计模式(将经济责任审计与政府投资、专项资金等方面审计结合起来),提升审计效能。

绩效审计

2013年,对68个专项资金和项目独立开展绩效审计,在其他审计项目中,关注决策、管理等方面的绩效状况。市审计局制发《深化绩效审计工作的意见》,探索“综合目标绩效审计与专题绩效审计融合发展”绩效审计模式;出台绩效审计操作指南,为全市绩效审计工作提供方法指导和制度保障。市南区制定《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统一绩效审计评价内容,规范评价标准。

审计服务

2013年,全市各级审计机关注重从体制、机制和制度等方面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对策建议,全年向各级党委政府提报各类信息或综合性报告654篇,被批示采用264篇;向被审计单位提出审计建议1986条,被采纳1314条,促进建立健全制度91项。市审计局与市纪检监察机关建立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共同研判案件、协同办案等工作机制,督促整改问题220多个;向社会公开2013年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和上年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全市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水资源利用及湿地保护项目审计结果。

审计信息化建设

2013年,全市审计机关加强计算机审计系统研发和推广应用,全年有13篇AO应用实例和5篇计算机审计方法获审计署颁发的优秀奖,获奖数量居全国各类城市首位;青岛市有27篇计算机审计方法在山东省审计厅组织的计算机审计方法评选中获一等奖,占全省获奖总数的40%,居全省首位。除政府投资审计监督管理系统之外,市审计局建成住房公积金联网审计系统;牵头组织实施的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政府预算执行动态审计监测课题通过科技部评审;首次对大型生产企业和商业银行等5个系统建设项目开展信息系统审计,涉及金额4亿元。黄岛区审计机关将区直机关、镇(街道)、学校等全部纳入财政联网审计系统。

机关内部建设

2013年,市审计局推进机关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两级12个审计机关全部获市级以上文明单位称号。其中,市审计局和即墨、市南、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北、崂山等区市审计局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开展全市审计系统集中培训、网络学习等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截至2013年底,全市有124人通过审计署计算机中级考试。推进审计创新,市审计局制定实施《创新目标管理办法》,激励创先争优,全年获市级以上各类表彰表扬事项133项,其中国家级36项,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审计项目被审计署评为全国表彰项目。加强法制建设,组织修订《青岛市审计监督条例》,青岛市的审计立法工作经验在审计署有关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刘守茂)

统计

基层基础建设

基层统计管理 2013年,青岛市通过加强督导镇、街道统计机构等基层基础建设,从源头保证统计数据质量。全市150多个镇、街道全部设立基层统计站,配备专职统计人员。对全市的统计站站长、基层统计骨干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制订2013~2015年基层基础建设规划目标,深化“下基层搞调研、到现场摸实情、重服务抓质量”主题实践活动。对全市“三上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以内的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下同)全部纳入星级管理,全市星级单位认定率93.7%,居山东省前列。

统计工作创新 2013年,青岛市统计局研发的“亿元以上投资项目监测平台”,实时在线监测全市投资项目的推进情况,从源头上把好数据入口关。“亿元项目投资统计模式”获2012年度青岛市机关特色创新奖、市政府改革创新工作提名案例、第九届山东省统计科研优秀成果奖评选信息化成果类一等奖。

制度建设与审核 2013年,建立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控制和管理机制,从数据来源、数据搜集、账表管理、数据审核等各个环节入手,实现对统计数据质量的全过程控制。全面落实数据质量“四级审核”制度,确保全市近1万家“三上企业”和服务业的网上直报数据质量。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2013年,市统计局按专业、行业探索建立与市有关经济管理部门信息共享互动机制。形成“月度碰头、季度调度、半年小结”的信息共享长效机制,提高了数据的匹配度、说服力和权威性。

统计分析

课题研究 2013年,围绕全市实施蓝色经济、转方式调结构、城镇化建设等战略,选定《工业经济运行质量与效益状况专题研究》《青岛市经济发展方式由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型问题研究》等18个专题,开展创新课题研究。开展企业利润、投资、能源消费与GDP增长的关系等系列研究。撰写的《新兴消费带来的投资投向和制造业方向分析》等研究报告,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上得到肯定。

加强与科研机构的联合 2013年,市统计局加强与有关部门、院校、科研机构在课题研究方面的合作,提升统计研究的深度、广度和精度。

注重载体建设 2013年,围绕经济运行的重点、难点和热点工作,加强编发《信息专报》,为市领导、各部门领导及时提供重要的统计研究分析。利用信息的“短平快”特点和“手机短信”平台,对全市主要经济社会指标、项目审批、投资进展等各类动态信息在第一时间上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全年形成调研报告255篇。其中,获国务院领导批示1篇,《国办专报》采用3篇,市领导批示49篇。

统计服务

利用服务平台提供“点对点”服务 2013年,发挥“亿元以上投资项目监测平台”“招商引资综合平台”“数据青岛平台”的作用,为市领导、各部门提供优质服务。利用“亿元以上投资项目监测平台”,对全市在建和新开工的800多个1亿元以上投资项目进行在线实时监测、评价。市统计局研发的“数据青岛平台”,对全市32个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1000多个统计指标进行整合,实现部门数据大融合、全共享,在数据管理、决策咨询、科学考核、统计服务等4个方面实现突破。“招商引资综合平台”以庞大的统计信息服务全市招商引资工作,促进全市招商引资工作。

业务拓展 2013年,围绕全市实施的蓝色经济、工业十条千亿级产业链、重点经济功能区开发、新建工业项目、服务业小微企业进展情况等,研究建立统计监测制度。对全市服务业“十个千万平方米”建设成效、“十二五”发展进程开展统计监测。完成半岛蓝色经济区绩效考核80项指标的审核、整理工作,编制《青岛蓝色经济运行手册》,及时全面反映全市蓝色经济运行情况。

市民人文素质与民意调查 2013年,首次开展市民人文素质调查,入户调查1500户家庭,调查结果基本反映了市民人文素质状况。利用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系统,开展民意调查工作,访问10万余户家庭,组织开展科学发展观考核、区市工作满意度、听民声查民意、公安系统群众满意度等调查30余项。

改善基层统计服务 2013年,通过多层次、多渠道的下基层活动,加强帮扶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指导。编印《统计工作指南》,解决基层统计人员更换频繁、需要及时掌握相关统计知识的问题。创新和改进调查方式,采用手持电子采集终端(PAD)进行月度劳动力调查,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加强网络、微博、微信等现代工具的应用,更好地为基层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政务与信息公开 2013年,市统计局建立便民查询制度16项,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通报全市经济运行形势,参与《网络在线问政》《民生在线》《行风在线》等节目,听取市民对统计工作的意见建议。开展“统计开放日”宣传活动。开展“开门统计、为民服务”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到统计部门观摩统计数据产生流程;通过新闻媒体刊发《手中“一套表”集成大数据》《770户居民记小账用来测算青岛CPI》等报道,对统计工作进行介绍宣传,帮助群众加深了解统计工作。

统计法制宣传与执法

2013年,市统计局利用“统计开放日”“法制宣传日”等时机,采用多种形式,加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增强社会各界的统计法制观念;先后在《中国统计》《国情国力》等媒体上刊发宣传文章50余篇。对全市联网直报“三上企业”和重点服务业进行检查。加强统计案件查处,市统计局与市监察局、国家统计局青岛调查队联合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优化统计环境。

普查工作

第三次经济普查 2013年,青岛市成立普查领导机构,部署开展第三次经济普查综合试点及专项试点工作。聘用和培训普查指导员、普查员2万余人。开展单位核查工作,初步摸清全市各类单位的数量、结构及运营状态等基本信息,通过界定普查对象,做好普查的正式登记准备工作。

完成1%人口和劳动力抽样调查 2013年,调查涉及家庭3万余户近10万人,调查范围覆盖全市各区市及所辖镇街。通过调查数据的汇总整理,反映全市人口总量、人口变动、人口素质、人口结构及就业保障等发展趋势,为各级党委政府制定民生政策和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提供统计信息与服务。   (王莉莉)

物价管理

市区物价调控管理

价格调控 2013年,青岛市市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增长2.5%,低于全国0.1个百分点,高于全省0.3个百分点,完成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5%左右的年度预期调控目标;居全国36个大中城市第26位(涨幅从高到低)。连续18年实施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年度价格调控目标逐项分解落实到各区、市政府和14个市政府工作部门,制订保供稳价具体措施。实施区市粮油副食品价格通报制度,每月通报各区市粮油副食品价格变动情况。开展居民生活必需品和重要生产资料价格监测和预警预报,上报价格监测报告120期、市场信息和调查报告176篇。建立日常调控与应急保障相结合的价格调控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全年支出各类价格调控资金23.49亿元。实施《青岛市物价局价格监测管理若干规定》。组织实施《突发价格异常波动监测预警和应急监测工作预案》桌面推演。

定价、调价管理 2013年7月10日起,调整市内三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3.60元调整为4.10元。9月12日零时起,调整全市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4.28元调整为4.75元。完善公交票价政策,3月1日起,对使用“琴岛通卡”刷卡乘坐公交车,统一实行八折优惠费率;规范“学生卡”票价半价优惠政策,2014年1月1日起,对使用“学生卡”乘坐公交车统一实行半价票价,年可减轻市民和学生家长负担6275万元。落实社区服务机构用水、用气、用热和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价格按居民价格执行的政策,年可减轻社区服务机构和养老机构支出574万元。对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按照经费来源等情况实行分类等级管理,对财政拨款和财政补贴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实行政府定价;其他经费自理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市属、区属标准分别自9月1日、11月1日起执行。下调2114个品规的药品价格,核定18种医疗机构自制剂最高零售价格。推动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拟定医疗服务项目价格1000余项。制发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区域的空置房屋物业服务费减免政策,对配备电梯、未配备电梯的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房屋交付后空置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其物业服务费分别按不超过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含电梯运行费)的80%、90%交纳,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从严制定经营性公墓维护管理服务费试行标准,百龄园、九峰陵的单个墓穴公墓维护管理服务费临时收费标准为200元/穴·年,自10月1日起执行。年内,15次调整全市成品油价格。9月21日零时起,启动市区客运出租车燃料价格与运价联动机制,加收客运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为每客运车次1元。确定青岛胶州湾大桥车辆通行费标准。其中,7座以上(含7座)客车通行费50元/车次,自2013年6月28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8年6月27日。制定2014青岛世园会门票基准价格120元。3个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价政策获批,全市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价补贴额每年约6647万元。落实青岛市海水淡化项目电价优惠政策。7月1日起,调整青岛市国有直管非住宅房屋租金标准,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和医疗卫生等社会公益用房,分别由现行平均租金标准每月每平方米(下同)2.10、2.70元调整到平均准成本租金5.50元;企业及经营性用房,根据区片划分,按不超过市场租金70%的标准调整,逐步过渡到市场租金。

价格监督检查 2013年,组织开展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节日市场价格检查。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停车场收费专项检查。开展医药卫生服务价格、教育收费、驾校收费、旅游行业价格行为、商品房明码标价、农贸市场明码标价、涉农价格和收费、农机收费、进出口环节收费等专项检查。对降低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开展“明码标价检查月”活动,选择李沧区开展价格诚信示范区建设试点,推进价格诚信建设。全年全市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372件,实施经济制裁2865万元;“12358”价格举报投诉电话受理价格咨询举报16125件,其中价格咨询14753件、价格举报1372件,价格咨询回复率和举报案件查处率均100%。

优化价格服务机制

价格服务 2013年,全市完成各类价格鉴证案件13304件,鉴证总额21.57亿元;办理价格鉴证援助案件103件,减免费用7.84万元;办理各类涉税财物价格认定53起,涉及金额15.78亿元。开展青岛至荣成城际铁路建设等拆迁补偿价格认定审核工作,认定补偿总额1.17亿元;开展成本监审和成本调查项目30个,涉及城市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处理、老年公寓床位费等,核定成本122.89亿元,核减成本11亿元。

清费减负 2013年,落实减免、暂停、后置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28项,在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实行“零收费”政策。清理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降低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咨询等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16项,将安全评价等8项经营服务性收费纳入政府定价管理,年可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9000万元。清理行政审批涉及的前置中介服务收费,对照272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向社会公布保留的市级行政审批涉及的前置中介服务收费目录,取消5个政府部门的8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开放中介服务市场的通知,对开放中介服务市场的范围、时限、工作要求、保障措施作出明确规定,打破建设领域中介服务市场存在的垄断格局,实现中介服务机构跨区域服务。市物价局清费减负和开放中介服务市场工作被青岛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评为2013年优秀工作案例,相关新闻在《青岛日报》头版头条报道。

完善价格优惠政策和物价低保联动机制 2013年,落实低收入群体用水、用气和冬季取暖补助等价格优惠政策,年优惠金额1650万元;对全市“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设置15度免费用电基数,累积优惠金额1550万元。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季度分别于1、4、7、10月启动,按照每人每季度20、60、60、75元的标准,向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居民和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在乡优抚对象发放联动补贴约3270万元,惠及62万余人次。

物价运行

概况 2013年,青岛市居民消费价格总体运行呈以下特点:(1)物价总体温和上涨,处于正常运行区间。年内,全市物价涨幅保持温和态势,除2月受春节错月因素影响,上涨幅度达3.9%,10、11月受季节性因素和“翘尾”较高因素影响,上涨幅度达3.3%外,其余月份涨幅均未超过3%,其中涨幅最低为1、5月的1.7%。全年涨幅比年初确定3.5%左右的预期目标下降1个百分点。(2)环比指数基本平稳,下半年逐月小幅走高。从环比看,第一季度受“春节效应”影响,指数有所波动,1、2月分别上涨1.3%和1.7%,3、4、5月分别下降1.5%、0.2%和0.8%;6月起,环比涨幅由负转正,后7个月环比涨幅均在0.1%~0.7%之间。(3)食品类价格普遍上涨,主导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走势。全年全市食品类调查的16个种类中有14个上涨,是全市价格总水平上涨的主要动力。从月度情况看,各月食品类价格指数走势与CPI总指数走势基本一致,食品价格变动对CPI导向作用明显。全年对CPI总指数贡献率最大的分类均为食品类,最高为6月的76.5%,最低为5月的47.6%,均远远高于其他七大类商品。

食品类价格 2013年,全市食品价格普遍上涨,增长5.3%,涨幅回升1个百分点,拉动CPI增长1.5个百分点,对CPI的贡献率由上年的44.1%增至58.5%,是价格总水平上涨的主要动力。(1)粮食价格稳步上涨。全年全市粮食价格呈稳步小幅上涨走势,累计增长8.1%。小麦年平均价格1.27元(每500克,下同),增长12.4%;特一粉年平均价格1.8元,增长10.8%;玉米年平均价格1.13元,增长3.2%;粳米(一级长粒)年平均价格3.08元,增长4.6%。(2)蔬菜、鲜瓜果价格涨势明显。全年全市鲜菜价格累计增长12.6%。除1、3月分别下降0.7%、6.1%外,其余月份均呈上涨走势,10月涨幅最高,为41.6%。全年全市三大批发市场蔬菜年平均价格1.28元,增长16.3%;监测的19种蔬菜年平均零售价格2.88元,增长14.5%。受生产、储运、经营成本增长因素影响,鲜瓜果价格累计增长12.5%。(3)猪肉价格总体稳定。1月,受春节需求拉动,环比增长8.8%;2~4月,猪肉价格持续下跌,环比分别下降2.3%、13.5%和10.7%,猪、粮比价长时间低于6∶1;5月起,受国家启动生猪调控预案和生猪养殖成本刚性上涨等因素影响,猪肉价格逐步回升;第四季度,猪肉价格又有所下降,但降幅不大。全年全市生猪年平均价格8.08元,下降0.9%;统货猪肉年平均价格12.58元,下降0.9%;精瘦肉年平均价格为14.34元,下降1.2%,猪、粮比价约为7.15∶1。(4)鸡蛋价格波动上涨、水产品价格基本稳定。全年全市鸡蛋价格累计增长3.5%,总体呈前降后涨走势。2~7月,环比持续下降;8~12月,除10月环比下降外,其余月份均呈上涨走势,但涨幅不大。全年全市鸡蛋年平均价格4.47元,增长2.6%。水产品价格增长1.7%。(5)食用植物油主要品种价格涨跌互现。全年全市食用植物油价格总体呈小幅上涨走势,增长5.5%,从具体品类看,群众主要消费的花生油和大豆油价格呈逐步回落走势。5升桶装花生油年平均价格125.23元,增长4.5%;5升桶装豆油年平均价格53.6元,下降4.9%。

非食品类价格 2013年,主要受生产和经营成本增加等因素影响,全市非食品类价格增长1.3%。其中,服务项目价格增长0.7%,工业品价格增长1.7%。非食品七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中,除交通通讯类价格下降1.8%外,其余六大类均呈上涨走势。其中,受啤酒、葡萄酒等价格上涨影响,烟酒类价格增长2.5%;衣着类价格受去年上涨幅度较大形成的“翘尾”因素影响,增长4.9%,推动CPI增长约0.5个百分点,占CPI比重的20%,是影响CPI上涨的第二大动力;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以及居住类价格均有小幅上涨,分别为1.0%、1.5%、0.8%和0.8%。   (贺芳 韩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