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 地方财政收支 财政收入 2013年,青岛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88.7亿元,比上年(下同)增长17.7%,完成预算的102.4%;加上中央税收返还等各项体制结算收入和中央代理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后,全市公共财政预算财力837.5亿元。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7.6亿元,增长15.8%,完成预算的101.7%;市级收入加上各项体制结算收入和中央代理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后,市级公共财政预算财力269.7亿元,比年初预算超收7.5亿元;按照财政部的规定,当年超收收入全部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缺口。 财政支出 2013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829.9亿元,增长14.7%;结存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5亿元,收支相抵结余699万元。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62.2亿元。 支持经济转型发展 引导重点区域发展 2013年,青岛市对区(市)各项专款补助177.8亿元。其中,用于四市一区(平度市、莱西市、即墨市、胶州市、黄岛区)77.7亿元,占全部专款补助的43.7%。通过项目扶持和财力补助的方式,投入20.5亿元,用于支持青岛蓝色硅谷核心区、青岛西海岸新区、青岛红岛经济区、青岛保税港区等功能区建设和财力相对薄弱的区(市)发展。对青岛西海岸新区的中央商务区、中德生态园、中日韩创新园、董家口港区等,实行优惠政策扶持,支持重点园区发展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支持产业升级 2013年,将财政国库资金、财政专户资金等进行统筹调度,建立政府性资金存放与金融业对地方发展贡献挂钩的激励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市重点区域、重点产业的信贷支持。全年为青岛市企业争取中央、省专款补助65.4亿元,占全市专款补助总额的47.2%,惠及一批节能环保和科技创新型企业。筹措资金23.8亿元,推进蓝色、高端、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支持8家老城区企业搬迁改造。用足用活1亿元技改资金,带动实施200个投资过1000万元的技改项目。注资1亿元成立高创担保公司,初步形成青岛市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科技金融服务机制。设立市级天使投资引导资金,首期为初创阶段的科技企业筹集资金4亿元。 服务企业发展 2013年,推进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全年为企业减负近7亿元。其中,小规模纳税人税负全面下降,减税幅度达36%。落实企业所得税减免、增值税转型、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等结构性减税政策,全年减免各项税收143亿元。落实减免、暂停、后置征收6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均减轻企业负担4.5亿元。 改善民生 概况 2013年,青岛市本级通过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民生支出186.2亿元,占当年财政支出的64%。提高民生保障标准21项,拓展民生保障领域10项,各级财政投入52.2亿元,保障12件市办实事顺利推进。 支持教育事业发展 2013年,全市教育投入24.5亿元,用于落实义务教育免杂费、教科书费用和助学金等教育补助政策,重点向学前教育、农村义务教育和困难家庭学生倾斜。新建中小学14所,新建、改扩建幼儿园200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补助标准由每生每年1000元增至1200元;配备农村中小学专用校车600辆,惠及6.2万名农村学生。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9.5万名学生受益;为8.2万名家庭困难学生发放助学金1.3亿元,支持12.5万名新市民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2013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投入31.6亿元,用于各种社会保险基金补助、促进就业、优抚安置、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及社会救助、廉租住房建设等。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80元增至54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3000元增至3420元,为6.6万户农村低保家庭每户发放取暖补助400元,将30万名新市民纳入临时救助保障范围,为青岛生源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每人发放5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支持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2013年,医疗卫生方面投入11.3亿元,用于医疗保险基金补助、改善就医条件、减轻居民医疗负担、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疾病防控、农村卫生设备购置等。支持建立城乡居民大额医疗补助制度,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增至37.2万元,惠及74万名参保人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由240元增至3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25元增至35元;新农合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增至17.2万元,重大疾病保障病种由9类增至20类,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增长6个百分点。免费实施新生儿疾病和孕产妇产前筛查。 增加惠农投入 2013年,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投入5.7亿元,将农资综合补贴标准由每公顷1815元增至1890元,农业政策性保险补贴品种增至10个。投入20.1亿元,用于大沽河治理、农田水利建设、农村规模化供水、农村饮水安全、病险水闸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等。投入1.5亿元,用于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投入15.7亿元,用于促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提高财政绩效管理水平 完善预算绩效管理 2013年,青岛市提前4个月编制预算,促进预算编实、编细、编准。在全国同类城市率先建立预算编制E网平台,部门预算编制、申报、审核等环节实行全过程网络化运行,实现实时编报、编审互动、全程监控、动态管理。要求预算编制时建立项目绩效目标,评审131个政府投资基建项目和263个专项资金项目,审减预算10.1亿元。扩大绩效评价范围,综合评价重点民生支出项目12项,涉及资金13.2亿元。将预算评审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参考依据,节省预算资金,提高预算绩效。 压减行政经费开支 2013年,印发《关于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行政经费开支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强化预算约束,精简会议,压缩节庆、论坛、展会等活动,严格控制行政运行成本。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和专项业务费压缩5%,全年压缩经费6417万元。 盘活财政资金存量 2013年,建立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加强资金统筹使用,全年全市清理收回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61亿元,清理收回的资金及时安排用于弥补公交供水居民供热亏损补贴、公路交通建设维护、地铁和轻轨项目资本金等。对区(市)财政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出目标要求,全市公共财政预算结转结余资金比上年压减26.6%,超额完成中央确定的15%目标任务。 加强财政监督 2013年,将市级预算单位与各区(市)全部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支付制度,完善集中支付改革流程,继续扩大覆盖资金范围,根据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增加酒店、楼堂馆所、旅游等动态监控信息。强化政府债务融资审核管理,完善政府性债务还款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工作程序和规范,适当提高偿债准备金的充足率。国家审计署评定青岛市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安全可控,财政部评定青岛市外债风险状况为安全良好级别。向社会公开9400多条财政信息,将财政收支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将批复的市级部门预算材料全部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及时公开市财政预决算和80家市直部门预算。年内,市级“三公”经费预算首次向社会公开。 (李琪) 国家税务 业务概况 2013年,青岛市国税系统完成各项税收收入1332.69亿元,同比(下同)增长0.5%;扣除海关代征,完成国内税收638.39亿元,增长9.7%。其中,完成地方级税收收入137.13亿元,增长21.2%,实现税收与经济协调增长。全年办理出口退(免、抵)税251.47亿元,增长3.3%,其中免抵调库67.47亿元,促进全市出口产品结构转型升级和外向型经济的发展。落实增值税转型、所得税减免、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等结构性减税政策,全年兑现各项税收优惠84.12亿元,惠及农业生产、资源综合利用、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等领域。按可比口径,全市国内税收增幅居计划单列市第二位,地方级税收收入增幅居计划单列市第一位。地方级收入增幅高于中央级,地方财力贡献增加。完成中央级税收收入497.94亿元,增长7%;扣除成品油增值税上划中央部分后,完成地方级税收收入137.13亿元,增长21.2%,高于中央级收入增幅14.2个百分点。地方级收入比重达到22%(不包括两税返还),增长2个百分点,地方贡献度不断提高。税收结构进一步优化,直接税比重提升。从国税征收的主要税种看,完成增值税305.64亿元,增长12.7%;完成企业所得税144.87亿元,增长17.2%;完成消费税160.31亿元,下降2.3%;完成车辆购置税27.55亿元,增长19.9%。全市国税部门征收的直接税收入比重占全年税收的27%,增长1.8个百分点。依托全市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产业规模和质量不断提升。年内,第二产业国内税收完成453.01亿元,增长7.1%;第三产业国内税收完成184.27亿元,增长16.7%,高于第二产业9.6个百分点。第二、三产业国税收入比重结构为71.1∶28.9,第三产业税收增长1.8个百分点。宏观税负保持平稳,税收与经济保持同步增长。 2013年,市国税局机关以满分通过“全国文明单位”复查测评,市国税系统有11个单位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8个单位获“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6个单位被评为“青岛市道德讲堂示范点”,7个单位获青岛市“文明服务示范窗口”称号。 税收法治 2013年,坚持优化服务、简政放权,落实国务院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将审批事项由11项减至7项。精简报送资料,优化业务流程,推行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减少审批项目和环节,将继续保留的审批项目时限平均由5个工作日缩至2个工作日,提高业务办理效率。统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 纳税服务 2013年,做好税收政策宣传咨询工作,启用内网税法宣传系统,及时解读宣传最新税收政策,制作《税法快递》电子期刊,编发《营改增咨询问题摘报》20期,通过大众媒体对最新税收政策、咨询热点进行宣传。根据纳税人咨询数据分析,提升“12366咨询服务”效能,做好税收业务知识库维护和推广应用工作。启用互联网站纳税咨询智能应用系统,增强互联网站纳税咨询的征纳互动效能。完善纳税服务投诉处理机制,实施纳税人诉求分类管理。依托纳税服务监控管理系统,开展涉税需求调查分析,全年形成分析报告31篇;推行纳税服务投诉处理反馈模板,促进纳税服务承诺、年报和日常诉求有效衔接。年内,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服务税户”的要求,就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快出口退税、规范执法等方面进行提速增效出台12条措施。探索完善大企业税收专业化服务,畅通两级国税机关与大企业沟通渠道,完善企业涉税诉求快速响应机制;深化“大企业直通车服务”,解决影响大企业生产和发展的急难问题,市国税系统全年为大企业办理主动服务事项、全程跟踪服务事项、促进生产经营事项3267件。 税种管理 2013年,继续落实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办法,加强对增值税抵扣凭证审核检查工作;实行“先比对后抵扣”,加强海关缴款书管理,堵塞税收征管漏洞。推进所得税后续管理与风险管理的有机融合。按照搭建“数据分析平台”的要求,注重企业自行申报、预缴申报以及汇算清缴等关键环节,结合行业特征和区域差别,提炼风险指标29项,建立风险特征库,形成风险分析识别、等级排序和应对处理的闭环系统。建立重大风险事项控管制度和重点风险企业监控机制,增强企业所得税风险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营改增”试点 2013年,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市国税系统与市财政局、市地税局等部门密切配合,针对税务登记、发票供应、申报纳税等重要环节和零点开票、首期申报等关键节点超前应对,做到组织领导、政策制度、征管措施、技术支持、纳税服务、效应分析“六个到位”。全市确认试点企业4.08万户,入库增值税9.28亿元,增值税纳税人降低税负、增加抵扣受益7亿元。 税收征管 2013年,继续深化分类分级税源专业化管理,推进税种管理和风险管理的有机融合。规范立项管理,强化复查机制和质量监督评价,防范纳税评估环节的执法风险。加强对评估移交稽查案件的监管,解决多头检查等问题,全年评估入库税款8.02亿元。地方税收保障立法、电子发票试点得到推进。推行县级市国税局税收征管改革,收缩派出机构,转换工作职能,将基层分局转变为专业化业务职能部门,优化征管组织形式,促进征管扁平化,实现税收征管“城乡一体化”和机构、职责、流程“三统一”。 国际税收管理 2013年,建立非居民企业税源管理监控机制,开展跨境税源调查摸底,对股权转让和跨境重点税源风险进行专项评估。落实会审制度,赋予基层税务机关反避税调查职责,推进特别纳税调整工作。全年非居民企业税收入库5.77亿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67亿元。对出口退税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对A、B类企业做到18个工作日内退税;对交通运输工具和大型机器设备制造企业,实行先退税后核销政策;协助中小企业做好出口退税质押贷款工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税务稽查 2013年,完善“管理、调查、服务”三位一体反避税防控体系,全年特别纳税调整补缴企业所得税8950万元,股权转让入库税款1.19亿元。组织开展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出口退税企业、资本交易项目等专项检查,全年查补税款收入5.2亿元,查处税收违法大要案44件。 电子税务管理 2013年,完善大数据中心建设,完成对大数据中心数据库的升级,实现对外部18个业务系统向大数据中心的实时抽取,定期通过国家税务总局获得相关异地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输发票等开票数据,搭建出口退税等业务的主题模型。拓展综合数据管理系统功能,完成辖区县级市扁平化、同城通办等156项需求的开发与完善;开发风险管理技术平台和出口退税预警平台。开发网上文书审批、网购发票、网上办税提醒告知等功能85项,增加股权变更、所得税优惠备案、税收资金监督等功能420项,加强各税种的后续管理。完成“数字国税”开发工作。 (刘兵) 地方税务 收入概况 2013年,青岛市地税系统组织各项收入573.7亿元,同比(下同)增长14.7%。其中,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62.1亿元,增长15.6%;去掉“营业税改增值税”减收因素,同口径实际增长18.6%。 税源控管 2013年,市地税局推行“存量房交易评估系统”,解决房屋交易“阴阳合同”问题;全年组织“二手房”税收16亿元,增长1倍。完善高收入人群税源管理系统,加强对股权转让、股息利息红利等所得的征管,非劳务所得税收占个人所得税的比重上升至33%,比3年前增长近9个百分点。开发国际税收管理系统,加强对反避税和非居民企业的税收管理,组织涉外税收75.6亿元,其中非居民税收增长45%。 风险防控 2013年,自主研发税收风险管理系统,构建114个预警指标,检查税收流失风险,按照风险的低、中、高级别,采取预警约谈、纳税评估、税务稽查依次递进的应对策略。系统上线运行半年,派发风险疑点信息8.5万条,风险应对有效率81%,增加税收9.8亿元。 “智慧地税”管理平台建设 2013年,开发完成“智慧地税”管理平台三期建设:从收入总量→税种→行业→基层局→单笔税款层层挖潜;进行信息集成整合,实现企业纳税人“一户式”、自然人纳税人“一人式”和税务干部的“一员式”管理;进行风险实时监控,实现对组织收入、税源管理、纳税服务、税收执法、廉政建设等工作的实时动态监控;绩效评价系统可展示税收核心业务全程运行情况,自动生成考核结果,综合考核评价单位绩效、干部业绩和纳税人信用等级。年内,“智慧地税”管理平台获全市机关十大特色创新成果奖并通过全市科技进步奖专家评审。 增值应用第三方信息 2013年,市政府印发《加强第三方涉税信息共享的通知》,明确各职能部门提供涉税信息的具体内容、时限和标准。市地税局与34个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通过财源建设平台,随时访问28家单位的数据。全年采集政府部门第三方信息430余万条,增加税收20.8亿元。12月,在全国率先研发在线媒体涉税信息监控平台,试运行1个月,增加税收1.2亿元。 依法行政 2013年,起草全国首部市级税收征收协助条例、青岛市首部地方税收法规——《青岛市税收征收协助条例》,经省、市两级人大审议通过。市地税局联合市国税局制定全市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标准,对七大类52项处罚行为,明确裁量基准,规范自由裁量权。与市物价局联合制定《青岛市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办法》,经物价部门认定,上调涉税财务单价51%,增加税收3.1亿元。加强对高风险积案的处理,全年清理欠税4.9亿元。稽查查处100万元以上大要案27件,查补入库税款4.77亿元,增长67%。其中,承办中央纪委和国家审计署移送的两起大案,查补税款1亿元。市地税局与公安部门联合,破获非法出售、虚开发票犯罪团伙3个,查处发票违法单位80余户,查补入库税款4012万元。 减税惠民与纳税服务 2013年,树立“不落实减免税也是收过头税”的理念,出台《优化经济发展环境46条措施》,帮助纳税人了解熟悉政策,用足用好减税惠民政策,全年依法减免各项税收59亿元,比上年多减税11亿元。以满足纳税人合理需求为导向,推出31条便民服务举措。推行网上办税,实现13大类233项涉税事项的网上办理,比上年增加53项;推行网络发票,全年开具网络发票125万份,开票金额1263亿元;推行全市“通办”税收平台,纳税人可不受地域限制,选择在市内各办税服务厅办理税务登记、发票领购等涉税业务27项,为5318户纳税人办理业务1.5万笔;推行网银缴税,在原有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网上缴税的基础上,市地税局协调工商银行青岛市分行,实现自然人网银缴税,每年可减少纳税人往返服务大厅20余万次;推行免填单服务,设立工商系统与地税系统联网专线,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56项信息由系统自动填写,办证时间由原15分钟减至2分钟;推行办税服务“零收费”,采取市财政“购买服务”的方式,取消网上申报维护费,每年为纳税人节约办税成本1500余万元;每半个月举办一次“税收政策大讲堂”,免费为纳税人提供政策培训;全年举办“大讲堂”26期,培训1.2万余人次。 人才队伍与党风廉政建设 2013年,遵循人才培养规律,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有81名干部获硕士、博士学位,146人考取注册税务师、会计师和律师资格证书,有287人入选国家税务总局、省地税局人才库,5人入选全国税务系统领军人才。按照“教育+制度+科技+问责”思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市地税局与青岛电视台联合拍摄《税案释法》专题片,以身边的事警示工作人员;不断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和决策机制,制定《青岛市地税局工作规则》《会议议事规则》,对涉及人、财、物的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公开透明操作;建立风险报告制度,在全省率先搭建廉政风险防控平台,借助先进信息技术,实现一体防控、动态防控、全程防控。年内,在全市政风行风民主评议中,市地税局居21个执法单位首位。 (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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