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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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

规划编制

概况 2010年,青岛市完成《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所有文本及图则的调整修改工作;完成《青岛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纲要》和《青岛市重点中心镇布局规划》;完善《蓝色经济区建设发展空间布局专项规划》成果;做好《青岛市环卫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涉及规划的工作,完成规划初稿;完成地铁沿线调研摸底工作,完成《青岛近期轨道沿线空间综合利用规划》。

控规修编 继续开展控规修编工作,完成老城区5片规划管理单元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完成“欢乐滨海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简称“控规”,下同)成果并经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市南区西片控规和铁路青岛客运北站及周边区域控规成果完成并做好提交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的准备工作;四方区南、北片区和崂山区午山片区、松岭路以东片区控规已经市政府批复;崂山区松岭路两侧创智谷城市设计、城阳区二○四国道片区控规已进入协调有关区政府上报市政府审批阶段。

2014年世界园艺博览会及其周边区域规划研究、编制 市规划局会同2014年世界园艺博览会(简称“世园会”,下同)执委会办公室组织世园会主展区设计单位征集招标、评审等工作,完成园区规划设计方案和世园会周边30平方千米控规整合前期有关工作。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修编 结合专家咨询论证意见形成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研究工作正式成果,并纳入保护规划修编及相关控规编制工作。继保护要素普查认定工作后,完成《青岛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修编》并经专家评审通过。完成历史风貌保护区剩余7片历史文化街区控规编制工作。在《青岛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中,纳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内容。

规划服务

改善民生与2010年市政府确定重点办好的实事办理 完成年内新开工的“两改”项目、保障房项目(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确保竣工和争取竣工“两改”项目推进进度相应规划手续;完成市内四区新增供热面积工程规划审批工作;完成海泊河流域、李村河流域、楼山河流域排水管网工程规划手续;完成全年给水管网改造工程规划审批工作;办理海泊河污水处理厂、李村河污水处理厂、楼山河污水处理厂和团岛污水处理厂扩建或升级改造工程规划手续;核发长春路等10条城市道路的《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确定设计方案。市规划局配合市公安局等部门做好市区169所中小学周边安装交通安全智能管理系统相应规划工作。

重点园区建设规划服务 完成青岛高新区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和2010年三批饱和性投资项目规划申报手续;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董家口港城(琅琊组团)总体规划》。青岛前湾保税港区一期工程正式通关运营,完成二期监管设施场地规划、围网整合改造、道路系统建设等基础设施项目调研。完成市南国际航运服务区涉及的南、中、北岛及火车站商圈周边规划方案论证、审批等工作;完成四方区“欢乐滨海城”启动片区规划及建筑方案审批;市规划局配合李沧区政府完成李沧交通商务区规划设计工作,做好片区控规上报审批准备工作;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胶州湾北部新城总体规划概念方案。完成市政府确定的15家老城区企业搬迁规划服务工作。

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服务 完成青岛胶州湾隧道和青岛胶州湾大桥主线贯通工程相应的附属设施和配套管线的规划审批工作;完成地铁一期、铁路青岛客运北站、新疆路高架桥、重庆路快速路工程推进进度相应规划手续;完成环湾大道、快速路三期工程规划审批;完成青(岛)连(云港)铁路、青(岛)龙(口)高速公路项目和新机场建设前期研究等推进进度相应规划工作。

规划管理与审批

政务公开与社会监督 围绕继续创建“阳光规划”体系,扩大政务公开,尊重市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借助政务网站、新闻媒体、“在线访谈”、“民生在线”、“行风在线”等平台,扩大规划政务公开的受众面;对涉及城市规划重大问题的决策,倾听民意,问计于民,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强规划电子政务建设,丰富政务动态信息和规划成果内容,设置“政务动态”、“内刊简报”、“会议信息”等栏目。加强业务审批信息公开,全年在网上发布行政许可信息252条、规划公示信息354条,市规划局政务网站点击率13.4万次,比上年增长19%。

法规建设 继2009年完成初稿后,完善《青岛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并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经市政府第十六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进行审议。

规划审批 全年受理各类规划报建6276个,其中《选址意见书》526个、《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56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317个、《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268个。将法定20个工作日的规划许可办理时限缩短,“一书三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实际平均办理时间为5.8个工作日,同比提速37%。(王冬)

市政公用事业管理

概况

2010年,青岛市加快城市基础建设,完成总投资17亿元的28项民生工程。市市政公用局创建的“用心惠民·一线连万家”政务品牌化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发挥“家”字系列服务品牌优势,创建“用心惠民”政务品牌,被评为青岛市机关名牌;“润万家”、“暖到家”等5个品牌被评为省级名牌,12319热线管理中心蝉联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建立完善“六统一”管理体系

“统一输配”的供水管理体系 建成国家级水质监测中心,完善供水调度中心,实行在线监测、实时监控、科学调配。

“统一调控”的供气管理体系 建成入青的中石油天然气管网接收工程,青岛段实现全线贯通,为市区“双气源”供应奠定基础;规划建设应急调峰储气站,建成数字化监控中心,加强调度管理,完成存在安全隐患的35千米燃气灰口铸铁管、154条燃气过路管和1500个燃气凝水缸的改造。

“统一调度”的供热管理体系 青岛热电集团、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等企业实现联网,青岛开源集团、青岛泰能集团等企业实现环网;建成行业领先的供热监测中心,对400余个换热站的供回水数据等进行在线监测。

“统一监控”的排水管理体系 建成远程视频监控中心,完成泵站升级改造,实现全面自控;对全市的污水处理厂实行在线监控;开展楼院排水设施专项整治,院内排水设施冒溢量同比(下同)下降80%;对77处积水点进行彻底整治,更换1700余套铸铁雨水篦子,对低洼路段进行改造,在总降水量偏多近两成的情况下,未出现大面积积水和交通受阻现象。

“统一标准”的环卫管理体系 启动环卫监管体制和运行方式改革,修订完善道路保洁、公厕管理等考核制度8项,统一环卫管理和作业标准;开展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更新高性能环保垃圾压缩转运车130余辆。

“统一组织”的工程建设管理体系 对掘路项目实行统一办理手续、统一施工、统一管理,采用顶管、扩管、内衬等非开挖新工艺,减少对市民出行和交通的影响。

城市供水与节水

城市供水 全年市内四区总供水量2.20亿立方米,平均日供水量60.31万立方米。加强供水水质监管,提高水质监测能力,将再生水、二次供水纳入抽检范围。新建的“青岛市城市供水运行在线监控系统”通过专家组评审验收,实现对海润自来水集团、即墨市自来水公司、胶南市自来水公司的水质在线监控。依据《青岛市城市供水行业监管办法》,对全市供水企业实施检查考评。加快水源和供水设施统筹规划、合理调度、统一输配。编写《青岛市城市供水保证能力战略研究》、《青岛市城市供水行业“十二五”规划建议》、《关于加强供水行业七区统筹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提出推进供水设施建设、建设海水淡化项目、加强替代水利用等意见措施。

加强城市二次供水管理,编制《二次供水设施接管协议》,做好居民二次供水设施移交接管工作。审查、审核供水配套的24个建设项目和新建、改建二次供水设施设计方案54份,竣工验收二次供水设施74处。

城市节水 全年全市节水4587万立方米,其中市区节水3980万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85.21%以上,居全国领先水平。组织开展节水型城市和节水型企业(单位)创建工作,即墨市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工作通过了山东省住房建设厅、省经济信息化委专家的考评、验收;11月25日,即墨市被正式命名为山东省节水型城市。开展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工作,验收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10家、复查7家。推动节水技术进步工作,投资1.64亿元,完成节水技改项目5个,日节水1.43万立方米。

再生水、雨水利用示范工程 加强对再生水供水企业行业监管。完成《青岛市城市再生水利用现状、问题及对策》调研报告。编制再生水利用管理软件系统。向海湾中水公司、泽润中水公司下达供水计划,督促其完成计划和市场拓展;海湾中水公司向海泊河供再生水用于河道景观;青岛啤酒二厂新建再生水利用工程,向张村河供景观用水约6000立方米/日;青岛海湾中水公司分别与青岛海岸万方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青岛华创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中水源热泵空调系统的中水供水合同。

海水淡化工程 城市供水海水淡化工程取得进展;截至年底,工程完成投资6000多万元,厂区土建主体框架全部完成。全市全年海水利用12亿立方米、节水3000万立方米,居全国领先水平。

青岛海润自来水集团经营状况 全年供水总量2.20亿立方米,完成计划的102.21%,增长3.85%;有效供水量1.87亿立方米,完成计划的102.08%,增长4.46%;水质综合合格率100%,比计划增长2.4个百分点;管网压力合格率98.53%,比计划增长1.53个百分点。完成供水管网68千米,住宅二次供水设施项目206处,“一户一表”改造竣工5.15万户,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102.9%、103%和103%。崂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于9月中旬完工投入使用验收,12月通过竣工验收。开工建设上苑路加压站。加强原水综合平衡,降低原水成本,完成市政府国资委下达的考核指标。实现销售收入3.53亿元。

年内,该集团继续保持省级文明单位和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申报创建全国文明单位。“风正水清”廉政文化品牌获青岛市首批“廉政文化品牌”称号。完成“润万家”域名注册,“润万家”再次蝉联山东省服务名牌、山东省着名商标。被评为山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

城市供气

概况 全年市区新增管道燃气用户12万户,完成年度计划的147%;建设燃气管道390.79千米,完成年度计划的205%;建成天然气汽车加气站10座,完成年度计划的100%。

技术标准编制与供气管网建设协调 编制山东省工程技术标准《燃气用衬塑(PE)铝合金管道工程技术规程》,已通过山东省建设厅批准和住建部备案。下发《关于做好中国石油山东天然气管网工程建设协调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我市辖区内中国石油山东天然气管网工程建设协调工作的通知》,做好即墨、胶州、平度、莱西市的协调工作。

加强燃气行业管理 完成《青岛市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出台《青岛市燃气安全事故和供应服务事件报告及处理暂行规定》,下发《关于加强车用燃气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管道天然气市场调控管理的通知》,规范燃气市场管理。完善燃气市场准入机制,办理行政许可事项44件,按时办结率100%。制订《青岛市燃气供应服务质量考核办法》,明确市、区(市)两级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对市内四区23个液化气站、汽车加气站服务窗口进行督查,下发检查整改通知单28份,提出整改意见35条。

加强燃气安全监管 起草《青岛市燃气行业“十二五”安全发展规划》,修订《青岛市重特大燃气事故应急预案》;修改《青岛市燃气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级别评定标准(试行)》和《评定标准实施细则》;在全市燃气行业开展4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提出、落实整改措施229项;开展“双零双无”(零死亡、零重伤,无较大以上经济损失事故、无较大以上社会影响事故;下同)竞赛和“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年”活动;实施全市2010年《燃气经营(供应)许可证》年检工作,完成289家燃气经营企业、46个燃气供应站点的年检;组织液化石油气贮罐堵漏应对演练。

青岛泰能燃气集团经营情况 截至年底,该集团累计资产总额65.71亿元,净资产总额20.32亿元。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0.35亿元、外汇收入3013.49万美元;外供人工煤气9419.14万立方米,完成年计划的119.12%;外供天然气19933.82万立方米,完成年计划的100.81%;销售车用压缩天然气2847.12万立方米,完成年计划的78.64%;销售液化石油气40763.51万吨,完成年计划的66.28%;外供蒸汽110.13万吨,完成年计划的122.41%;发电7851.31万千瓦时,完成年计划的86.94%;生产焦炭42.32万吨,完成年计划的101.39%;销售焦炭44.79万吨,完成年计划的107.31%。建设燃气管道281千米,完成年计划的148%;新增燃气客户7.9万户,完成年计划的158%,其中解决4万户老城区居民“供气难”问题。

全年实现安全生产“双零双无”目标;保持服务“零责任投诉”和“零责任媒体曝光”;入选2010年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第368位)和青岛企业100强(第43位);通过“省级文明单位”和“玉明服务”品牌复审,获全国“安康杯”竞赛优胜企业称号。

城市供热

概况 年内,完成黄岛热电燃气总公司、铁路红宇集团公司、后海热电厂、亨通达实业有限公司改扩建工程和金泓热力公司临时锅炉及后海循环水、热电集团循环水7项热源建设,市区新增供热能力1354万平方米;建设供热管网400千米。改造老管网60千米;完成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二期环网、东亿热力公司热源厂出口至海尔路主管线、徐家东山主管线的施工;解决水清沟一小区、观象一路、铁山路周边、大名路周边等老城区的集中供热。实施七区统筹,市区集中供热普及率62%,其中市内四区集中供热普及率68%。

根据《山东省供热管理办法》、《山东省供热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对全市12家供热单位进行审查,其中9家单位通过审核批准;全市有35家供热单位获供热经营许可证。对濒临弃管、供热设施年代较久和投诉率较高的转供热单位进行接管,接管12家转供热单位的14个换热站。基本完成供热在线监测二期工程。

供热计量 出台《青岛市市政公用局新建居住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明确供热单位实施供热计量主体责任。住建部组织有关专家对青岛市供热计量改革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给予高度评价。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面积40.77万平方米。

青岛热电集团经营情况 全年完成发电量1.6亿千瓦时、供电量1.3亿千瓦时,供汽量303万吨、供热量304万吉焦,销售收入突破12亿元,居青岛百强企业第85位,为历史最好成绩;并购青岛金浪热电有限公司。完成工程建设投资3.64亿元,实施建设项目83个,建成换热站49座,敷设供热管网189千米,新增供热面积300余万平方米,发展用户2.1万户,总供热面积超过2502万平方米,供热用户21.3万户,供热能力创历史新高。全年投入资金近8000万元对锅炉等重点设备设施进行检修或技术改造。对12条供热管线、806个井室、33个锅炉应用智能巡检系统。加强供热管网“汽改水”工作,完成供热管网改造9.2千米。

年内,该集团获中国城市供热十大贡献企业、山东省文明单位、山东省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省级“安康杯”竞赛优胜企业、山东省档案管理年度考核省特级先进单位、山东省2010年度最具环境责任企业等称号;“暖到家”服务品牌获山东省服务名牌称号,“勤廉融暖”廉政品牌获青岛市“廉政文化品牌”称号,台东换热站获全国用户满意服务明星称号。

青岛泰能集团供热情况 全年新增供热面积170万平方米,完成年度计划的165%,创历史新高;完成10万平方米供热计量改造。

城市排污

10月1日,山东省首部排水行业专门性地方法规——《青岛市城市排水条例》正式实施,全市市政公用法规管理体系得到完善。继续实施海泊河、李村河、楼山河三大流域污染点源治理。完成539项治理,其中海泊河流域139处、李村河流域340处、楼山河流域60处。6月底,李村河胜利桥断面水质达到省级控制标准;三大流域基本实现无污水径流的目标。市内四区污水集中处理率93%,增长6个百分点;市内四区污水处理量1.65亿吨,增加1296万吨,增长8.5%。

年内,在全国同行业中率先打破责任、非责任界限,开展“保民生、进楼院、惠万家”院内排水设施专项整治和“拿砂进社区,养护到楼院”惠民活动,投资318万元完成117处楼院排水设施改造,改造污水管道3016米、新建检查井及雨水斗27座、更换检查井1707套、更换雨水箅子417套,一批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的老大难问题得到根治,将改造后的居民楼院设施纳入正常养护范围,院内排水设施冒溢量降幅80%以上。

城市环卫

概况 年内,根据《青岛市环境卫生行业监管办法》和《青岛市环境卫生行业监管质量考核评分标准》,对全市垃圾收集清运、道路保洁、公厕管理、环卫基础设施进行检查考核工作。全年安排巡线检查人员1900余人次,检查车辆565余车次,检查公共厕所3900余座次、转运站632座次等环卫基础设施和七区辖区内的道路,检查出道路保洁、垃圾收集清运问题1980余处;督促各区管理部门落实整改。

加快垃圾处置项目建设。小涧西垃圾填埋场二期工程完成建设项目环评、节能审查、可研申报和劳动安全评价初稿评审;完成可研、设计招标和地勘招标;完成待征地确界、城建规划审核、土地规划审核、地类确定及上报工作以及地质初勘。完善焚烧发电规模为3000吨/日的小涧西生活垃圾焚烧厂项目二期工程预可研文本。组织专家进行餐厨垃圾一期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市市政公用局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完成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的申报。小涧西垃圾填埋场防雷工程竣工。

环卫科研与规划编制 完成市政公用行业23项重点科研课题研究。编制完成《青岛市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青岛市市政公用行业可持续发展报告》;完成青岛市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优化研究工作,编写《青岛市城市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完成《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方案》、《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技术导则》和《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情况考察报告》;对市内四区现有51座垃圾收集站进行分析,按照青岛市垃圾分类要求及分类、压缩、密闭、环保的原则,编写《青岛市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站改造方案》,编制上报《青岛市市内四区垃圾收集站改造项目工作计划》;先后3次对污染源现场跟踪调查,对场区9个监测点取样检测,结合国内外先进垃圾场管理经验,提出《小涧西垃圾填埋场环境卫生整治方案》;完成浒苔处置技术研究,编写《青岛市浒苔处理方案》。

编制完成《青岛市环境卫生行业“十二五”发展思路》和《青岛市城市环卫及垃圾处理系统现状评价、“十二五”规划目标及支撑项目分析研究报告》(第二稿)及《青岛市环卫行业安全规划》。市政公用科学技术研究院参编的国家《城镇环境卫生技术规范》的“收集站”、“环卫停车场”、“环卫工人休息点”等章节已编制完成。《生活垃圾收集站建设标准》通过国家级审查,《液态或半固态废弃物封场装置及方法》获国家专利局批准为实用新型专利技术。《青岛市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工艺技术研究》课题成果获市科技进步三等奖。

组织“节能减排及生活垃圾综合利用及无害化处理研讨会”。对小涧西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场污水达标排放情况实施月度监测和季度考评,根据检测结果,提出填埋场对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工艺改造方案。开展对五市的垃圾场进行季度监测考评工作,以及对全市垃圾处理设施的循环检查。编辑出版《市政公用行业科技工作论文集》。完成《青岛市生活垃圾焚烧厂监管方案前期调研》、《青岛市城市生活垃圾收运现状调研及建议》等10个重点调研项目,编写市市政公用系统首部调研报告集。

建筑垃圾与粪污处置 全年处置建筑垃圾16.5万吨,整平垃圾场地12万余平方米,修整进场道路8000余米,确保全市建筑垃圾日产日清。全年对市内四区产生的4万余吨粪便、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置;为280家单位提供代运清理服务,清运粪便、污水3500余车4万余吨,确保全市粪便无害化处置率100%。

完成“克利伯国际帆船赛”、“登山节”、“海洋节”、“啤酒节”、“帆船周”等20余次大型活动的临时公共厕所服务保障,安排临时公共厕所210余台次,保障车辆100余台次、人员600余人次。

太原路固体废弃物中转站迁移工程 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等前期报建手续;获建设用地选址意见和划拨决定书,完成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审查,获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审查意见书。完成项目节能、安全预评价审查,项目职业病预评价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完成中转站竖式压缩转运成套设备、渗沥液处理系统设备招标等工作。12月,迁建工程开工建设。

青岛市固体物公司经营情况 全年生活垃圾转运、处置量119.93万吨;污水外运量18.5万吨;维修中转设备17.30万余次;投入21万元,投放、喷洒除臭剂340次;维修中转设备444台次;投资450余万元重新修筑填埋场专用道路,修筑长800米、宽25米的填埋临时作业道路。

质量监督

全年受理工程监督申请注册699项(给排水工程198项,道路、桥梁等市政工程54项,供热工程169项,燃气工程278项),备案118项。针对工程质量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60多份,对整改情况进行督促、落实,规范相关单位的质量行为。4月,开展市政公用工程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质量大检查活动;11月,开展2010年冬季公用事业工程质量大检查活动。

7月,青岛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青编字〔2010〕15号”文件,将市政道路桥涵等工程质量监督职责划转至青岛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撤销原市政公用质量监督站监督三科,更名为青岛市公用事业工程质量监督站,人员编制由35名核减至28名。

完善服务体系

年内,完成李村区域自来水“一户一表”客户移交,成立李村营业站;与海润自来水集团成立联合清欠办公室,催收非卡户欠费;围绕“差异化服务”,细化客户群为“五大类十小类”。实施标准化营业站建设,推广“微笑服务”;改进便民卡缴费方式,开发签约代扣功能和自动扣款功能,代收订报费;实现农行网点充值缴费、网上银行、短信息银行缴费业务;建设“青岛公用事业信息通”信息平台,实现网上、短信息查询。截至年底,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服务客户86.21万户(卡户80.85万户、非卡户5.36万户),其中自来水客户67.08万户、燃气客户66.41万户,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客户61.80万户;全年收费9.09亿元;抄表到户率、准确率均100%,收费回收率101.97%;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获青岛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青岛市先进职工之家称号,被评为青岛市首批“书香企业”。

“12319热线”全年受理各类电话94.29万件,其中转办服务64.75万件、直接解答咨询28.23万件;收到表扬电话增长34%,投诉电话下降73%。(冯向平)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创城迎检测评工作

2010年,青岛市城管执法部门查处各类违法行为3.6万余起。开展市容环境卫生、非法小广告、人行道违章停车、校园周边环境脏乱等专项治理行动,所承担的创城测评目标均达到A级标准。清理乱贴、乱画小广告55万余处;指导各区(市)施划人行道停车泊位,增加临时车位1200余个。

数字化城管建设

通过推进数字化城管平台建设,提高城市管理信息化水平。完善市南、市北、四方、李沧等区数字化平台运行系统,崂山区已初步完成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印发《数字化城管绩效考核办法》、《数字化城管指挥手册》。市、区两级平台受理案件21.2万件,立案17.2万件,已结案15.2万件,结案率88%。

铁路沿线景观管理

制订《铁路沿线景观建设和常态管理考核办法》,以日常管护为重点,建立巡查、通报和督导落实等制度。铁路沿线植树绿化11.2万平方米,整修道路13.5万平方米,粉刷墙体1.7万平方米,河道清淤5.1万立方米,清运各类垃圾4.1万吨。

散流物体运输撒漏查处

年内,开展了为期4.5个月的集中整治行动,查处违反规定堆放、处置、运输建筑垃圾行为。检查工地369处、车辆460余辆,查处车辆撒漏和污染道路行为269处次。按照市政府《环胶州湾流域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完成李村河、楼山河、张村河等流域63处污染点源整治工作。

园林绿化执法

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改造和企业搬迁改造范围内树木绿地保护的通告》。建立树木保护基础档案;建立审批告知、案件协查机制;加强执法巡查,市、区两级城管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各类毁树毁绿案件60余起。(徐伟勤 闫丽)

国土资源和房地产管理

土地管理

土地基本情况 截至2010年底,青岛市土地总面积112.82万公顷。其中,农用地82.21万公顷,建设用地22.33万公顷,未利用地8.28万公顷,分别占总面积的72.87%、19.79%和7.34%。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青岛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已经山东省政府审查同意后上报国土资源部。全市县级规划全部获省国土资源厅批复。黄岛、崂山、城阳等三区和胶州、胶南、即墨、平度、莱西等五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中心城区所辖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全部获省政府批复。平度、莱西、即墨、胶州和胶南等五市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获青岛市政府批复。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 坚持总量控制、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综合平衡的原则,实行“两倾斜、两核减”(对批而未供问题解决好的和依法依规用地的区市,在用地指标分配上给予倾斜;对批而未供问题解决不好和违法违规用地严重的区市核减用地指标,甚至不再分配新的指标)。年内,上级下达青岛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3426.67公顷;全市上报执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2926.67公顷,占上级下达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总量的85.4%。

土地保护、整理和开发复垦 先后完成对各区市政府2009年度耕地保护的绩效考核等专项考核,通过省政府对青岛市2009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全市三项耕地保护指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面积)分别完成53.48万、48.04万、2860公顷,均超额完成任务目标。严格耕地库管理,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做到耕地“占一补一”。规范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制订全市投资的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实施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

土地供应 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以调结构、转方式为主线,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有保有压原则,建立“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突出扶持重点项目,优先安排对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有重大推动作用的项目用地,加大对符合蓝色经济区功能定位的服务业、物流业等项目的土地供应。全年全市土地供应总量5680公顷,确定的240个市级重点项目,累计供应土地2113.33公顷,所有项目均按期开工建设。加大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房用地供应。全年全市计划安排住房用地1500公顷,实际供应1880公顷,其中保障性住房用地148.13公顷。落实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全市实际,严把项目预审关、用地审批关和批后监管关;结合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下达指标,将“农转用”计划指标分配与各区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相挂钩,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对全市2007~2009年度批而未供土地建立详细的台账资料,根据形成的具体原因及各自实际,逐宗制订清理整改措施和处置意见。对因项目未落实造成的批而未供土地采取“以地招商”方法,调剂安排项目使用;督促因征地拆迁矛盾造成的批而未供土地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征地拆迁,实施供地;因历史遗留问题无法供地的,按照“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实事求是,依法办事,处理从严,手续从简”的原则,明确政策界限,集中处理解决。全市2007~2009年经批准“农转用”征收供地率62.7%,比2009年底增长23.3个百分点。

土地执法监察 年内,下发开展2009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组织4次全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业务培训,实行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按周上报、按月调度,成立督查组多次赴各区市进行督查,推动工作开展。全市有282宗172.38公顷违法用地,对符合立案标准的258起全部立案查处;通过整改,全市违法占用耕地比例为2.53%,低于国家15%的“问责线”。

地籍调查与管理 农村土地调查、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基本完成,基本农田调查上图、海岛调查、GPS连续运行服务基站系统工作全面完成,城镇土地调查、村庄地籍调查、土地条件调查正在开展,土地基础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进入建设阶段。青岛市统一连续运行服务基准站系统全面完成,1月4日通过专家组成的鉴定委员会鉴定,已投入使用。

房地产业管理

房地产交易基本情况 全年全市新建住房销售11.9万套,面积1178.3万平方米,金额750.7亿元,均价6371元/平方米。其中,七区销售6.2万套,面积625.8万平方米,金额548.3亿元,均价8763元/平方米(市内四区销售2.4万套,面积230.8万平方米,金额224.9亿元,均价9744元/平方米);五市销售5.7万套,面积552.5万平方米,金额202.3亿元,均价3662元/平方米。全市存量住房成交4.9万套,面积419.6万平方米,金额168.3亿元,均价4011元/平方米。其中,七区成交3.2万套,面积259.6万平方米,金额122.8亿元,均价4731元/平方米(市内四区成交2.2万套,面积152.1万平方米,金额61.3亿元,均价4028元/平方米);五市成交1.8万套,面积159.9万平方米,金额45.5亿元,均价2843元/平方米。全市房地产交易征收地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建和教育附加、印花税等)5.85亿元,契税38.9亿元。其中,七区征收地税4.55亿元,契税21.5亿元(市内四区征收地税2.55亿元,契税13.6亿元);五市征收地税1.3亿元,契税17.4亿元。

住房保障 2010年,全市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8000套(廉租住房3000套,经济适用住房5000套)。累计实物配租廉租住房房源3067套、公共租赁住房2255套,公开销售经济适用住房5374套,限价商品住房房源1038套。2月,出台《青岛市保障性住房申请资格审核实施细则》,由国土房管、民政、公安、劳动保障、公积金、税务等六部门联合对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的住房、收入、婚姻、财产等情况进行核查,保证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享受到政府的优惠政策。对24个保障性住房项目和3个限价商品住房项目的9260套房源进行公开配租配售,其中廉租住房房源3122套、经济适用住房房源5370套,限价商品住房房源768套。提高住房保障管理的信息化水平,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全面启用,实现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审核工作的网上办公。11月2~17日,举办“青岛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成果展”,展会累计接待参观市民3万余人次。6月,青岛市在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公共租赁住房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中央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多次对青岛市住房保障工作进行专题报道。

坚持全市统筹、分类保障、分区实施原则,完成《青岛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2011~2013)》的编制工作,计划3年建设保障性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6万套,每年建设2万套;降低保障性住房准入门槛,解决、改善6万户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和1.2万名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住房条件。

房地产市场监管 制订实施《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快住房建设的意见》(青政办发〔2010〕12号),在全国率先提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14项举措。完善交易市场监管制度,出台《青岛市商品房预售方案管理暂行规定》等4个规范性文件,对商品房预售方案、信息公开、撤销合同备案及存量房交易进行严格规定。组织对全市在建商品住房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整治,检查商品住房项目442个,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40个,其中整改38个、立案2个。全面动员部署规范经营行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及青岛市调控政策文件规定,提出规范经营行为的具体要求;对全市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作进一步规范,对违规销售的开发企业通过媒体进行曝光。

规范存量房交易行为,七区存量房实现网上备案,其中城阳、崂山、黄岛等三区完成数据整合,扩大网上备案范围。实施《青岛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制订《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规则》,开展业务培训,全年受理97个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预售资金监管业务,监管到账资金88.3亿元,审核拨付29.9亿元。

房屋行政管理 开展市直管国有非住宅房屋和落实私房政策遗留问题调查摸底工作,规范完善市直管国有房屋的运营管理和租赁管理;加强国有房屋拆除管理,避免国有资产流失。理顺房改售房程序,审核办理公房出售案卷1052件。开展危漏房屋排查治理工作,对列入3年维修计划的剩余286栋危险房屋和住宅重点项目进行维修,全年维修房屋368处60.18万平方米,超额完成维修计划。推进房屋安全鉴定,鉴定房屋1.7万平方米,对存在危险的房屋进行督促治理。

 

市委常委、副市长杨宜新(左三)到市国土资源房管局调研。

            (市国土资源房管局/供稿)

矿产资源管理和地质灾害防治

矿产资源管理 年内,完成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根据青岛市矿业权分布情况,划分7个测区,委托青岛地质工程勘察院和山东正元地质资源勘查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核查工作。按照国土资源部和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规定的标准要求,对照《山东省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验收标准》,检查测区实地核查工作方案、控制测量原始记录等成果资料;抽取5%以上的核查项目,对引入的控制点、代表性工程和井下控制测量等实测成果进行野外实检,3月13日通过省国土资源厅验收。贯彻国土资源部等十二部委《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41号)和山东省政府《关于深化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0〕1号)等文件要求,推进全市矿产资源整合工作,通过山东省政府验收。开展采矿权整合工作;截至年底,全市有矿山企业223家,达到省政府规定的指标要求。推进探矿权整合工作,拟注销项目9个,将32个项目合并为12个,已基本完成整合。做好省督办重点矿区整合工作,招远—平度金矿勘查区中有青岛市勘查项目32个,需进行整合13个(莱西市7个、平度市6个),已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要求完成整合。

地质灾害防治 下发《关于做好201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汛前有关工作的通知》(青土资房发〔2010〕301号)、《关于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青政办发明电〔2010〕13号)。抓好隐患排查和防治工作检查,组织开展地质灾害“三查”工作。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7000余万元,预期治理面积65平方千米。印发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开展预报、预警工作,编印《青岛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手册》,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实行汛期地质灾害灾情日报告制度,充实应急物资储备。开展地质灾害治理,崂山区、城阳区和平度市等区市安排财政资金380万元,对重要隐患点进行治理,部分项目已完成勘察设计。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手机短信等形式发布3级地质灾害预报7次,全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应急值班360余次、应急监测200余次、组织疏散避让7次、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7次。

测绘管理

业务概况

2010年,青岛市推进“十一五”基础测绘规划项目实施,财政资金投入3300余万元,完成全市1∶5000比例尺地形图的测绘工作,开展全市1∶1万比例尺地形图更新和市内四区1∶2000、1∶500基本比例尺地形图测绘;利用已有地形图、航空影像和卫星影像资料,为县、镇级政府制作行政区划图和影像图,开展全市行政区划图、区级行政区划图和《青岛市地图集》修编、再版工作。完成《青岛市“十二五”基础测绘规划》编制工作。

管理与服务

按照“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共建共享”的原则,研究、建立“青岛市基础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市内四区1∶2000道路路网”测绘工作,编制市区道路网图,实现路网信息适时网上查询和发布,通过网络环境,为政府、企业、社区和公众提供高质量的基础空间位置的应用服务。加强测绘资质复审换证、测绘资质年度注册管理,严格市场准入,规范测绘市场秩序。发挥县级测绘管理机构地域管理优势,通过《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严格初审,把好测绘资质准入关,全年全市进行复审换证的单位79家,通过审核并予以换证的75家。通过测绘项目登记、成果汇交,建立测绘单位市场信用档案,接受社会监督;把测绘单位的诚信情况与单位和个人评优、资质升级、资质注册等直接挂钩,鼓励一批诚信度高、实力强的单位晋升资质等级,推进测绘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测量标志分类维护工作,印发《青岛市测量标志维护实施细则》,对全市286座一类测量标志统一标准制作防护栏、保护井、指示标石,标注举报电话,通过省级验收。

物业管理

概况

截至2010年底,青岛市有物业服务企业610家、从业人员17.6万余人;服务覆盖面积13127万平方米,85万多户居民受益;物业服务企业营业收入20.9亿元。获“国优”称号的小区(大厦)41个,占山东省总量的37%;“省优”称号的小区(大厦)108个,占全省的33%;有274家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和安全、环保体系认证。

“优秀物业管理项目创建”活动

全年有97个项目参加活动,其中50个项目通过“市优”检查、10个物业管理项目获“省优”称号,多个“省优”项目的评分达98.3分,超过“国优”标准0.3分。申报的3个“国优”项目全部通过审核,其中两个项目经省考核组评分99分以上,全面完成重点工作目标。推进创优活动,“雅园物业”提出“绿色物业,温馨雅园”,号召客户参与节约一滴水、一度电和创建无烟大厦等活动,转变生活方式,创建低碳生活环境;“新中物业”提出“营造高雅空间,创造品质生活”,为业主提供全天24小时不间断服务;“长乐未央物业”提出“以诚信为本,以业主为友”,为中老年人提供娱乐场地,免费提供相关工具及设备设施等多项服务措施。增加投资,实现为业主物业保值增值的社会效益。

创建联席会议制度

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创新物业管理工作机制,率先在部分地区建立“市(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区(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街(街道办事处)、居(居委会)”的四级管理体系,理顺政府职能和社区建设的关系,调整日常事务管理、属地管理和企业服务的关系。截至年底,先后在32个街道办事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围绕业主委员会选举、业主大会召开、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物业配套设施不完善和老旧小区改造等问题召开联席会议370余次,其中具有会议纪要及相关资料解决实际问题的联席会议72次;协调解决物业管理纠纷43件,办结率100%。

物业管理小区安全保障

加强全市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市物业管理办公室根据《青岛市物业管理安全网格化管理方案》和《青岛市物业管理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定,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召开全市物业管理工作会议,依托市物业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建成立13个检查小组,建立每周检查制度,对七区五市的物业管理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下达整改通知责令物业企业整改。成立巡查小组,对市内四区和崂山区的物业管理安全工作进行巡查,截至年底已对52个小区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整改安全隐患28处,整改完成率100%。(丁明启)

住房公积金管理

业务概况

2010年,青岛市收缴住房公积金64.30亿元,比上年增长11.3%;向20602个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47.84亿元;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2.94亿元,上缴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59亿元。截至年底,全市累计收缴住房公积金415.59亿元,累计提取217.86亿元,实现收缴余额197.73亿元;累计向14.72万户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48.46亿元,扶助职工解决住房面积超过200.22万平方米。

业务管理

住房公积金归集 截至年底,全市住房公积金开户单位2.46万个,实缴人数90.46万人;年内新增开户职工133784人。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协调工商、社保、质监等部门,及时掌握全市应建未建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及职工情况,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面;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明确调整内容、调整时间及调整方式;出台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实施细则,明确自由职业人员缴存公积金有关规定,放宽缴存限制,扩大缴存范围;完成同银行征信系统接口程序开发工作,保证实时校核购房及贷款信息的真实性。

住房公积金贷款 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标准,对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采取限制措施,停止第三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暂停异地缴存本市购房贷款业务;青岛市被住建部批准确定为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参与住建部组织的《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行监管系统操作规程》、《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业务规范》(国标版)的研讨和编撰工作,完成试点工作的业务流程、合同文本拟制、信息系统开发、专用设备配备以及与住建部运行监管系统的专线连接等工作。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及网上业务 截至年底,累计发放公积金“联名卡”65.4万张,占全市正常缴存职工的72.3%;年内发放公积金“联名卡”28.4万张。推进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住房公积金网上平台开户单位7809个,占全市正常缴存状态单位账户数的44%。

规范执法 制订下发公积金执法工作规范性文件,明确执法工作职责和流程,开展法制宣传,通过细化量化行政处罚权、划分违法行为阶次、编制行政处罚流程图、着手网络构建等措施,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化水平;前移执法窗口,变机关统一执法为各管理处在所辖区域内独立执法,实行执业律师驻点工作,对案件即时出具律师意见,提高执法工作效率。全年受理投诉307件,追缴金额273.67万元。

风险管理

严格执行资金调拨和贷款发放三级审核审批制度、大额资金拨付使用的集体决策制度;落实不相容岗位相互制约和牵制机制,强化信息系统约束功能,公积金提取、贷款等规定全部纳入信息系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建设、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对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营实行全程审计监控;建立贷款业务静态和动态分析工作体系,通过加强逾期贷款动态变化的分析与监控,实施有效业务指导与监督;定期通报逾期贷款控制信息,对区域风险动态及时进行跟踪分析,适时提出指导意见和整改措施;印发《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逾期贷款诉讼工作制度》,规范个人逾期贷款诉讼工作的办理流程和防控措施;通过加强考核、电话催收、电子监察等形式,做好贷款催收工作,全年通过电子监察系统“贷款收缴业务监察”模块,督办落实“黄牌”问题14例、预警1500余例,截至年底,全市住房公积金未出现资金风险。(赵峰)

园林绿化

概况

2010年,青岛市建成区新增绿地面积302公顷、改建绿地191公顷,完成大树栽植15689株,完成行道树栽植(补植)22012株,完成立体绿化144处,实施庭院改造127个,完成山头公园改造5个。新创建青岛市园林绿化精品工程28个。全市义务植树12.7万株,完成年度计划的104%,成活率98%以上,义务植树尽责率90%。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

编制完成《青岛市“十二五”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完成青岛市第二批“绿线”划定工作,其中七区第二批“绿线”划定绿地455处、面积2201.94公顷。建立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行业监管、专业指导、执法联动、社会监督”机制,组织专家团采取明查、暗查、互评和周检查、月评分、季考核等多种形式,发挥监督考核的调度评优、奖惩激励作用,加强对市区公园和各区市园林绿化巡查和日常考核;组织清理枯枝死树、行道树综合治理等专项活动;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解决市内四区139处未交接绿化工程的管理问题;完善临时占用绿地、树木迁移等报批办法,建立树木迁移公示制度。开展树木修剪、树干涂白、行道树补植、病虫害防治工作,集中对区域内山头公园枯树杂草进行清理,消除山火隐患。采取扩大防火队伍、增加消防设备、加强日常预演、突出重点死看死守等措施,提高应急防火能力,全年有效处置火情7起,火灾、火情均比上年下降70%。

太平山中央公园综合整治

完成香港西路1号有关单位搬迁、高压电力线入地、喷泉东区游园改造等工程,将10家单位搬出公园,拆除旧建筑4500余平方米、破旧游乐设施13座,清运建筑等垃圾1.2余万立方米,平整展区场地1.4余万平方米,恢复绿地,新铺栽草皮10余万平方米、摆花33余万盆、栽植乔灌木6.8万株;实施拆墙透绿工程,拆除周边围墙1500余米,修建围栏及木栈道520余米;对小西湖及沿线水系进行景观改造,栽植水生植物1500余株;新建(改造)园内道路4200米。

浮山保护建设

开展“保护母亲山——浮山”主题行动,推进以拆违为重点的综合整治工作,全年拆除违法建筑1万余平方米。12月底,果艺生态园建设正式启动,浮山保护和建设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举办第九届中国赏石展和第三届

山东省城市园林绿化博览会9月25日在青举行。全国32个城市和地区组团参加赏石展,展出各种奇石作品2000余个。省内外90余家园林绿化企业在博览会展出城市园林绿化新材料、新装备、新技术等;全省31个城市(县)参加室内节约型园林绿化成果成就展;全省17个城市建设室外园艺景观小品29个,其中青岛市的“青岛园”和市北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区市景观小品获山东省室外展园综合大奖。(徐伟勤 闫丽)

环境保护

概况

2010年,青岛市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31天,同比(下同)减少2天。市区环境空气中的主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值分别为0.099毫克/立方米、0.051毫克/立方米、0.048毫克/立方米,分别增加0.001毫克/立方米、减少0.001毫克/立方米、增加0.005毫克/立方米。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连续11年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各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连续11年稳定达标。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按照优良率由高至低排序,青岛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居第六位。全年空气质量日报中二氧化硫为首要污染物的比例为4.0%,下降3.0个百分点;可吸入颗粒物为首要污染物的比例为96.0%。全市主要水库功能区达标率78.8%,下降5.6个百分点。主要河流功能区达标率77.4%,增长6.0个百分点,大沽河干流各主要监测断面水质全部达标,支流水质总体保持稳定。全市近岸海域水质达到或好于二类海水(水质为优良)的点位占81.3%,增长6.3个百分点。功能区水质达标率87.5%,增长9.4个百分点。市区区域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分别为53.5分贝(A)、68.5分贝(A),均符合相应评价标准,声环境质量较好。放射性和电磁辐射环境质量保持正常水平。

                         2010年全市环境保护基本情况表

项目

单位

数量

比上年±%

全市环保总投资

亿元

113.86

12.35

环保投资指数

%

2.01

-2.90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

万吨

11.28

-0.76

烟尘排放总量

万吨

2.28

-27.62

工业粉尘排放总量

5074.12

11.38

工业固体废弃物排放总量

0

-100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

46633.56

-3.85

氨氮排放总量

8076.13

31.23

废水排放总量

万吨

38154.96

7.04

投资与规划编制

投资 全年全市环保总投资113.86亿元,增长12.35%;环保投资指数2.01%,与上年基本持平。获国家、省、市三级环保资金支持7648万元,其中国家资金968万元、省级1100万元、市级558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重点污染源治理和提高环境执法、环境监测能力。

规划编制 完成《青岛市“十二五”环保规划》初稿及8个专项规划的编制,编写《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环保部分)。

污染物减排

年内,两项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下降3.85%和0.76%。对全市100家重点企业开展污染减排动态管理,37家企业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年度重点减排项目37个,其中二氧化硫减排项目26个、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11个。完善全市燃煤脱硫设施DCS系统和污水处理厂中控系统建设。开展全市污染源普查数据更新,筛选1106家工业源和946家农业源进行调查更新。

环境影响评价和行政审批

环境影响 评价年内,全市环保系统审批建设项目3367个,验收建设项目2631项,劝阻、拒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环保要求污染项目74个。推进功能区规划环评和区域环评审查,完成青岛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基地、即墨汽车及零部件工业区、莱西姜山轻工业功能区新增工业功能区规划环评审查,完成铁路青岛客运北站周边区域规划(交通商务区)、青岛高新技术产业新城区总体规划、青岛鳌山组团岭海片区规划环评审查。青岛地铁一期、董家口港区开发等重大项目环评通过环保部审批。

行政审批 全年受理环保申请1601件,其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270件、建设项目试生产环境保护审核30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67件、危险废物转移许可595件、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148件、放射性同位素送贮备案58件、其他申请433件。

污染防治

大气污染防治 年内,查处扬尘管理不规范行为146起。开展“机动车冒黑烟有奖举报年”活动,查处“冒黑烟”机动车664辆,兑现奖金2.77万元。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处罚违规车辆1125辆,罚款22.32万元。推进车用燃油质量升级,中石化、中石油等单位所属加油站开始销售使用“国Ⅲ”车用汽油。淘汰燃煤锅炉44台,13台燃煤锅炉完成脱硫设施建设或改造。完成21个工业废气治理再提高工程项目,对23家火力发电企业和36家重点燃煤单位的脱硫设施分别实施烟道挡板铅封和加装DCS系统。

水污染防治 全市主要水源地水质良好并保持稳定。市区的海泊河、李村河、楼山河等三大流域内新增排污管网160.4千米,治理完成污水排放点源539处。李村河、墨水河实现山东省规定的年度水质改善指标。实施海泊河、李村河等16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新改扩建项目和1个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置设施扩建项目,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6万吨/日,污染集中处理能力大幅提高。

噪声、烟尘污染防治 在市区集中开展环境噪声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查处环境噪声违法行为700余起。开展“为中高考生送安静”噪声污染整治活动。审核批准新建烟尘控制区4块,环境噪声达标区1块。全市烟尘控制区覆盖率100%,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75.9%。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开展城市噪声、水、扬尘、环境卫生、市容环境秩序、工业排污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环湾保护

成立市环胶州湾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制订2010年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流域污染综合整治、工业污染防治、岸线和生态保护、保障能力建设等重点工作任务。启动老城区搬迁改造企业17家。对56家环胶州湾区域“直排海”工业企业实施限期整治,削减污染物入胶州湾总量。完成胶州湾围海填海控制线、湿地保护线、河道控制蓝线、近岸禁止开发区域和限制开发区域控制线的划定工作。初步建立以胶州湾及入湾河流水质监测为重点的环境监测与评价体系。在山东省首家开展海域(胶州湾)浮游植物监测工作。

自然与生态保护

指导各区市、市直有关部门实施2010年生态市建设目标责任书。通过核查上年生态市建设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被山东省政府通报表彰并授予“2009年度生态省建设先进市”称号。推进生态示范区市创建工作。迎接山东省环保厅对平度市、莱西市生态优美镇创建工作检查,市环保局指导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修改完善生态区建设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组织13个镇建设国家级环境优美镇;指导即墨市开展省级生态市创建,即墨市在全省率先通过省级生态市创建工作核查;加强自然保护区环境管理,指导马山国家级保护区管理机构编制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华东督查中心对马山自然保护区的专项执法检查。

农村环境保护

年内,青岛市被环保部确定为全国首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城市。市政府确定自2011年起每年设2000万元以上农村环保“以奖促治”专项资金。出台青岛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工作方案,市政府与五市三区政府签订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书。编制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加强夏、秋两季秸秆禁烧防治工作。加快推进农村新能源建设,累计发展户用沼气5万多户,建成大中型沼气工程73个。全市85.6%的村庄完成“五化”(硬化、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建设。组织申报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11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14个;五市中有49个镇(街道)由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更名为国家级生态乡镇,全市77个镇(街道)有61个获省级以上环境优美乡镇称号。

辐射与危险废物安全监管

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大气沉降物总β含量均属正常水平;地表水和近岸海域海水、生物及土壤样品放射性含量仍保持在天然本底水平。主要饮用水源地——崂山水库、棘洪滩水库的总β放射性水平可以满足国家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要求。环境电磁辐射总体状况良好。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青岛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全市实际纳入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1255余家,增加195家;医疗废物处置量3582吨,增加615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100%。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加强危险废物的环境监管,新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申领企业54家,全年审核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4260份,处置危险废物35512.29吨。

环境监察与排污收费

年内,完成市环境监察支队和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机构整合。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维护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检查企业11352家次,立案处罚384起,罚款217.8万元。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监察,监察建设项目10577家次,立案查处256起,罚款190.95万元。从建立应急预案、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预警预测能力等方面构建全市环境安全防控体系。组织开展粗苯泄漏、辐射事故和氨泄漏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全年全市下达行政处罚1424起,增长12.7%;罚款1415起,增长15.4%;罚款额1153.1万元,同比持平。案件履行率92.9%。下达限期整改等行政命令1725起。开展“绿色信贷”工作,向山东省环保厅和市银行业协会报送企业违法信息70家(次)。开展粉尘排污费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费核征工作。全年全市征收排污费1.1亿元,完成征收计划的104.3%。

政务信息与信访

政务信息 年内,在“青岛政务网”、“青岛市环保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65条。在市环保局网站增加环境行政处罚、建设项目环保审批验收结果、夜间施工审批情况、环保不达标生产企业名单等内容。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8起,均按期答复。组织25家企业完成编制并发布环境报告书。编发政务信息4175条,其中市级以上部门采用242篇;编发《青岛环境保护》96期,在环保部对副省级城市考核中连续8年居首位,在山东省环保厅和青岛市委、市政府同组考核中均居前列。

信访 全年全市环保系统立案处理群众信访投诉4627件,增长2.5%。其中,群众来访29批60人次,群众来信、来电4598件;处理率100%,处结率99.9%。市环保局领导包案64件,七区环保分局和五市环保局领导包案298件。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13件、市政协提案36件,办复率、满意率均100%。

环境宣传教育

开展形式多样的“世界环境日”宣传纪念活动。开展“环保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的宣传活动,组织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宣传进社区”活动,开展分局局长“12369环保在线访谈”活动,市环保局与企业联办“企业环保开放日”,促进“环境教育进党校、进机关、进学校”等,组织1万余人次参加各类培训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重点围绕节能减排、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流域污染治理、农村环境保护、低碳经济等内容开展宣传报道,媒体刊发青岛市环保工作的稿件2147篇。建立敏感舆情快速反应工作机制。对环境质量报告书、车用燃油升级、“冒黑烟机动车有奖举报活动”等工作及时开展新闻发布。103家单位获环境友好单位称号。(宋香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