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金融机构 2010年,青岛市引进中金公司、齐鲁银行等金融机构10家,截至年底,全市有金融机构143家。推动青岛银行跨区域发展,农村商业银行组建方案已上报国务院,海协信托重组取得阶段性进展。设立3家村镇银行和10家小额贷款公司,新型金融机构在县域实现全覆盖。启动融资性担保公司整顿工作。 金融贡献 全年全市金融业实现增加值237亿元,同比增长20.4%,比全市生产总值增幅高7.5个百分点,比第三产业增加值增幅高6个百分点。实现地方财力31.1亿元,同比增长11.7%;有22户金融企业进入纳税百强,其中13户进入前50名。 金融业务 截至年底,全市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7895.5亿元,比年初(下同)增加1391.1亿元;本外币贷款余额6365.2亿元,增加1096.6亿元。证券机构实现证券交易量11253.3亿元。保险机构实现保费收入142.2亿元。 金融支持 加强对重点项目的金融支持。各金融机构围绕服务“转方式、调结构”为实体经济尤其是重点项目建设提供资金支持。2010年,银行机构对市级重点项目授信920.8亿元;贷款余额363.2亿元,增加122.6亿元。 落实《金融支持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开展“小企业融资服务年”活动,推广银行机构选派小企业联络员制度,加快设立小企业信贷专营机构。小企业贷款余额797.8亿元,增长57%,高于全部贷款增速35.1个百分点。 出台并实施《加强金融服务“三农”工作的指导意见》。组织9家涉农金融机构开展农村金融创新试点工作。通过农村信用工程评定信用户17万户,贷款余额100亿元。开展林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实现政策性农业保险全覆盖。 金融创新 各金融机构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业务,截至年底,青岛市跨境人民币结算金额63.92亿元,成为全国第二批试点地区中首个结算金额突破60亿元的计划单列市,居山东省首位。推动发展财富管理业务,引进设立6家私人银行。抓住蓝色经济区建设契机,制订金融服务蓝色经济区建设的整体方案,商业性蓝色经济银行列入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 金融环境 开展全市金融业“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研究起草《进一步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意见》等方案。开展政府融资平台规范管理工作,做好融资平台自查摸底和规范整顿。年内,承办、举办全国股份制银行行长联席会议、证券投资促进月等活动,营造良好的金融业发展氛围。(安胜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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