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技术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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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0年,青岛市工业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94.9%,定检合格率98.61%;食品监督抽查合格率97.02%,定检合格率96.16%。获“山东名牌”称号56个、“山东服务名牌”称号18个,分别占山东省总数的13.83%、14.29%;获“省长质量奖”1个;获奖情况居全省首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省市多项荣誉称号。

质量工作

名牌创建

贯彻“质量兴市”战略和名牌战略,召开全市质量大会表彰奖励新创知名品牌企业,为有关企业颁发奖励资金2410万元。帮扶企业争创质量奖和名牌产品。年内,全市有1人获山东省“省长质量奖”,52家企业的56个产品获“山东名牌”称号,18家企业的18个服务品牌获“山东服务名牌”称号,居全省首位。

质量保障

实施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市质监局向市委、市政府提报《全市工业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分析全市产品质量状况,提出意见建议。加强实验室监督管理,全市186家实验室建立信息档案、31家实验室进行资质认定监督评审,保证实验室向社会提供检测数据的科学性、公正性。组织开展认证执法监管试点工作,编纂《认证认可法律法规汇编》,举办认证执法人员培训班,提高认证执法监管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技能。对全市强制性产品认证企业产品实施分类建档管理,摸清全市强制性认证产品和企业底数,截至年底,全市获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4132份,涉及企业441家。

标准化工作

标准化建设

落实《青岛市标准化资助奖励办法》,对73家企业的183个标准化项目奖励资金600万元,调动全市企业参与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全市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7项、国家标准10项、采标30项,完成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15家,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1家、国家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2家。

企业标准化

加强节能、环保、安全生产、服务业等新型标准化业务,组织标准化知识培训。成立青岛市环保检测产品企业标准联盟,上报企业联盟标准制订计划3项,提高相关产业集群标准化水平。围绕全市农业重点项目建设和农产品生产,完善农业标准体系,下达《无公害城阳青大白菜栽培技术规程》等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16项。参与争创国家标准化旅游试点城市,指导50家旅游服务业单位参与试点建设,组织制定旅游业地方标准2项。

计量工作

民生计量

以“推进诚信计量,建设和谐城乡”为主题,引导集贸市场、加油站等行业企业实现诚信计量自我承诺并向社会公示,开展诚信计量自我承诺单位108家,在大连路集贸市场开展集贸市场诚信计量试点工作。在城阳、即墨、胶州、胶南、莱西等区市计量机构新批准建标和扩项22项,方便当地计量检定和校准。针对群众反映的短斤少两问题,市质监局会同工商部门、消费者保护协会开展市场秤具专项整顿,对全市113家集贸市场的秤具进行专项检查,查处问题秤36台;对350家企业的1200批次定量包装商品进行计量抽检,合格率90%。全市按规定应加装防作弊装置的679台加油机上加装防作弊装置。市质监局联合交通部门开展出租车计价器执法检查,查处出租车安装“跑得快”案件2起。

能源计量

市质监局成立18个能源计量服务小分队,对能源计量服务人员进行专题培训,为全市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企业提供计量服务,提高能源计量服务和监督检查工作的有效性。对中国石化集团青岛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63家用能单位进行能源计量服务和技术咨询,对6家企业开展水平衡测试。按照《企业节能标准体系》要求,确定2家节能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单位,帮助建立健全节能标准体系。对49家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计量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对企业在能源计量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跟踪落实确保整改到位。在全市3000余台在用锅炉中推广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试点经验,锅炉热效率平均提高10%左右,初步估算每年可节约标准煤7万余吨。

 

2010年9月13日,副市长胡绍军(前排右二)到青岛国家质检中心基地视察。(市质监局/供稿)

质量监督与执法打假

质量监督

加强对农资、建材等群众反映问题强烈产品的监督,对1106家企业的1330批次产品制订抽查计划,比上年(下同)增加246批次;合格率94.9%,增长5.4%。对250家企业的359批次产品进行定期监督检验,合格率98.61%。市质监局联合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开展仿真饰品专项整治。开展验配眼镜产品专项整治,查处无证生产企业54家。开展电线电缆专项整治,查处无证生产企业3家。市质监局会同公安部门开展机动车安检机构专项整治,查处违法安检机构10家。

执法打假

开展大桶水、白酒等专项执法活动9次。全年查处违法案件2570起,立案719起,涉案金额3944.62万元,受理“12365”举报投诉517件、质量申诉133件,为有关企业、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6.35万元。

食品安全监督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与

食品监督抽查开展“质监邀您看企业,食品安全大家行”活动,通过推广典型企业的经验,带动所有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和完善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全面履行主体责任,达到典型引路、全面推进目的;召开全市和各区(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现场会,与会企业420余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媒体记者和消费者代表60余人参加。

年内,组织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监督检查1454家次,抽查1235家企业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1907批次产品,合格率97.33%。其中,抽查食品生产企业917家1422批次,合格率96.98%;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318家485批次,合格率98.35%,对不合格企业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后处理工作。销毁2008年9月14日前生产的未经三聚氰胺项目检验的“问题乳粉”16210.18吨。食品生产许可管理与执法检查

加强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全年审核换发生产许可证345张。截至年底,全市有1171家企业获1448张食品生产许可证,181家企业获191张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

加强食品企业执法检查,全年查处违法案件102起,其中移交司法机关1起、吊销违法企业生产许可证2家、关停违法食品加工点8个。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与定检

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纳入全系统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年内,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7121台,增长13.68%;截至年底,全市累计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57215台,设备数量居全省首位。加强督查、预警和通报,全市特种设备定检率96%以上。

特种设备专项整治与

安全、节能管理开展液氨压力容器、工业压力管道等5项专项整治,查处严重隐患特种设备568台,全部督促进行整改。完成《青岛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调研和起草工作,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12月6日发布实施。

组织开展锅炉房安全节能管理达标活动,胶州市胶州湾热力有限公司入选国家质检总局组织评价验收的“全国安全与节能管理标杆锅炉房”;富士工业(青岛)电梯制造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创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研发的“电梯能量回收与应急供电电源和电能补偿电梯”通过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可实现有效节电30%,国家质检总局将其列入“第一批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技术及产品推荐目录”。在《青岛日报》刊登《2009年青岛市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关于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依法履行安全义务的通告》,青岛电视台播放电视公益广告宣传片。

自身建设

技术建设

年内,青岛国家质检中心基地一期工程建成使用,二期工程已经立项;青岛国家电子电器安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项目一次性通过国家质检总局验收;争取食品有害物质、皮革及制鞋产品两个省质检中心项目。基层单位食品实验室资质认定检验项目从上年的398项增至859项;截至年底,青岛市能够检验检测和检定项目由“十一五”前的1785项提高到3327项,覆盖率由49.2%升至83.2%,增长34个百分点,相关产品不出青岛就可获全国市场通行的国家级检验检测报告,每年可节约人力物力成本5000余万元,青岛市技术机构实现直接与国际权威的检验、认证机构互认,出口企业只需在青岛国家质检中心基地通过一次检测,即可获德国、巴西等多个国家认可,其中仅轮胎出口产品一项每年可为出口企业节约国外检测、认证费用1000余万元。

制度建设

创新督查方式,完善督查内容,开展“明确职责,打造流程”基层督查机关活动;继续深化规范自由裁量权工作,对有自由裁量权的516项处罚权按5个档次细化、量化,避免了行政处罚的随意性。(周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