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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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计划执行情况

主要指标

2010年,青岛市地税系统累计组织各项收入300.1亿元,比上年(下同)增加62.9亿元,增长26.5%。其中,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36.6亿元,增长22.1%。

税收征管

推行以“科学分类管理、预警分析评估、分组分岗管事、事务工作前移”为核心的税源专业化管理新模式,开展纳税评估,全年评估纳税人8663户,入库税款7.33亿元,增长49.2%。在市内四区全面推广、五市三区试点推广地理信息税收管理系统,全市完成21991宗土地核查,全年增加土地使用税1.4亿元,延伸补交其他税款1.23亿元。落实发票管理改革方案,简化、简并票种,由原39类58个规格整合23类36个规格。推进在服务、娱乐、金融保险等行业国标税控装置的推广应用,安装国标税控收款机19889台。

税源控管

加强管理年纳税100万元以上的重点企业3035户,入库各项税款219.3亿元,占各项收入的比重为73.1%。加强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1148个重大建设项目的税收管理,入库税款59.46亿元,增长20.72%。推进企业所得税税基、项目和风险管理,在餐饮、交通运输等7个行业推行“最低贡献率警戒线”管理,拉动企业所得税增长42.3%。应用个人所得税管理软件,完善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细化高收入者管理。个人所得税有税申报率42.77%,增长10个百分点,拉动个人所得税增长39.8%。加强股权转让税收征管,通过监控某境外受让人收购境内股东股权入库个人所得税1.07亿元。加强年收入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和完税证明开具工作,受理自行申报11.4万人次,寄发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358万份。

税收执法、服务与队伍建设

税收执法

落实市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精神,严格房地产税收管理,全年实现税款72.9亿元,增长29.5%。落实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制度,推行“以检控费,以费控税”办法,推动车船税增长27%。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对2009年以前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审核市地税局制订的规范性文件2件;审查、会签市有关部门起草的含有涉税条款文件16件,其中提出修改意见8件。对房地产开发、药品经销和非居民企业等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协同公安部门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重点打击虚假发票“买方市场”专项整治;查处“四一”骗购、倒卖发票窝点案,查补税款、加收滞纳金及罚款1508万元。通过推进查管互动、试点电子查账、推出行业检查指南,提高稽查质量和效率。全年全市地税系统稽查部门检查各类纳税人1331户,其中存在问题的1242户,查补税款、加收滞纳金及罚款5.58亿元。

纳税服务

落实高新技术企业、资源综合利用、技术转让等税收优惠政策,全年减免各项税收10.03亿元。市地税局参与“网络在线问政”、“民生在线”、“行风在线”等活动,对市民提出的180多个问题全部解决落实到位。推进国地税联合办税,有7个基层分局受理涉税事宜7000余项,新增税款1500余万元。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对系统内基层税务所实行集中办公,由原来的60个减少到26个;在五市地税局推出流动办税服务厅和发票代开点,每周固定时间由税务人员为纳税人办理相关税收业务,解决集中办公给偏远纳税人造成的不便。统一为各办税服务厅配备POS机,方便纳税人刷卡缴费。加强“12366”服务热线、地税网站建设,定期开展“网上访谈”、“税讯播报”,畅通政务公开渠道。全年受理各类电话询访10万件,举办“在线访谈”19期、“税讯播报”77期。(徐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