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事业
文化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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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行政管理

文艺创作与演出

2008年,青岛市京剧院改编创作的现代京剧《驼哥与金兰》参加第五届中国京剧艺术节演出获一等奖,实现历史性突破。市话剧院创作演出的校园青春剧《向前向前》,获文化部及有关专家肯定。市歌舞剧院组织大型情景歌舞《蔚蓝青岛》在旅游季节连续演出40场,票房收入超过200万元。音乐儿童剧《二小放牛郎》、现代京剧《方志敏》在省首届泰山文艺奖评选中分获二、三等奖。儿童剧《神笔马良》获上海儿童剧展演优秀演出奖。编辑出版《青岛与电影》、《青岛地方戏曲——茂腔》、《青岛京剧艺术》等专着。在全国“四进社区”展演中,四方区新天社区、市北区洪山坡一小区社区获“全国文化先进社区”称号;小品《左邻右舍》和歌舞《快乐的辅导员》分获金奖和铜奖,获奖总数居全省第一位、全国同类城市前列。在首届中国秧歌节上,胶州秧歌队被中国秧歌组委会授予“最佳表演团队奖”。市群众艺术馆少儿合唱团获第九届中国国际合唱节青少组金奖。全年全市文艺作品及个人获省级以上奖励364项。

奥运文化宣传

举办2008奥帆赛、残奥帆赛启动仪式和闭幕联欢晚会。邀请美国好莱坞作曲家为青岛奥帆赛创作交响组曲。全年组织各类奥运主题文化演出和活动3000余项。在奥运村青岛分村举办“映像中国”民俗文化展、民族器乐演出和大型京剧服饰展。市文化局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山东省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先进集体称号。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免费开放41个博物馆、公共图书馆和文化馆,人流量平均增长20%以上;新华社、《光明日报》等媒体给予专题报道。投入1200多万元为市内四区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图书室配送上千册图书和30种报刊。投资1.02亿元完成1200个村文化活动室改扩建工程,全市提前两年实现中央提出的“县县有两馆、镇镇有综合文化站、村村有文化活动室”的目标,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初步形成。结合村文化活动室改扩建,新建1200个文化“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基本实现“共享工程”全覆盖。青岛市在文化部举办的全国“共享工程”会议上做典型发言,市北区等5个区市被表彰为省“共享工程”示范县,示范县数量居全省首位。全市13个区级以上文化馆全部成为国家一级馆。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争取市财政设立每年753万元的农村公益电影放映资金,解决农民“看电影难”问题。启动新一轮标志性文化设施建设,开展文化大厦、浮山后文化艺术中心、奥林匹克帆船博物馆等文化项目的前期工作。

城乡文化活动

“四季歌”新形式开展城乡文化演出季活动,相继推出“春之声”、“激情夏日”、“金秋十月”演出季。先后举办2008年新年音乐会、春节文艺晚会、新春民族音乐会和京剧晚会等新春文化晚会,举办交响音乐季、电影经典视听音乐会等18项主题演出。全年专业院团开展营业性演出601场,收入798万元,同比(下同)增长52%;开展公益演出260场。以群众表演队伍为主体,举办社区文化艺术节、农村文化艺术节和外来务工人员文化艺术节,参众50余万人次;各区市分别举办崂山论道活动、凤凰岛国际民间艺术节、胶南琅琊旅游文化节、莱西月湖文化艺术节等。

创建“音乐之岛”“影视之城”文化品牌

举办第二届中国国际小提琴比赛,中央电视台对决赛和颁奖音乐会进行录播,海内外80余家媒体给予跟踪报道;被评为“中国十佳文化节庆”活动。中国国际小提琴比赛徽标“激琴飞扬”在国家商标局注册,为省内首个文化活动注册徽标。举办2008年青岛音乐节和国际音乐大师班。青岛交响乐团两次进入国家大剧院演出,得到文化部和国内音乐界专家的肯定。举办第二届中国国产电影交易会,参展影片超过1000部,是国内规模最大的国产电影交流展示活动。完成北京电影学院创意媒体学院主体工程。凤凰岛影视文化产业园获“改革开放30年中国创意城市文化名片”称号。全年全市电影票房收入4505万元,增长32%。

文化市场管理

创建“公信文化”服务品牌,加强文化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组织全市两级文化执法机构定期进行交叉检查、联合检查,建立起市、区文化执法联动机制。集中力量开展文化市场奥帆赛保障行动和百日安全大检查等专项行动,检查各类文化经营场所23095家次,查缴非法音像制品15.4万余张,有9名违法经营者被移送公安机关。加强中小学校周边文化市场整治,查处违法经营网吧16家。全年受理歌舞娱乐场所和网吧许可公示400余家次,对市民投诉存在违法问题的场所予以查实、治理。开设《青岛日报》“公信文化”专版,曝光违法经营案件94起。深化行业自律,成立全市文化市场行业协会。启动文化市场“阳光工程”,开展全市文化市场文明经营单位评选和“e网平安——示范网吧”评选活动,举办2008年环渤海网吧产业发展高峰论坛,引导文化市场业户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文化部连续第四年以《文化要情》形式将青岛市文化市场管理经验向全国推广。青岛市在全省文化市场量化考核中居第一位,“公信文化”品牌被省文化厅授予首届“山东省文化创新奖”。市文化局市场处被文化部授予全国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先进单位称号,并立全省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集体二等功。

文化遗产保护

为加快城市博物馆事业发展,市文化局成立博物馆处,并会同市发改委起草《青岛市博物馆城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是国内首部城市博物馆专题建设规划。市博物馆和海军博物馆被评为首批国家一级博物馆,全市一级博物馆数量占全省1/2,居全国同类城市首位。开展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调查文物点519处,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299处。市政府公布第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推出青岛市礼堂旧址、内外棉纱厂旧址等15处具有较高历史、艺术或科学价值的历史文化遗存。举办中法合作工业遗产调查和保护利用培训班。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进展,青岛市崂山民间故事、柳腔等6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入选国家级名录,青岛市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达到8项,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市政府公布了即墨黄酒酿造工艺、胡峄阳传说等23项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市图书馆入选国务院公布的首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馆藏明永乐内府刻本《周易传义大全》等5种古籍入选首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

文化交流

与北京、香港联合举办“中国人的骄傲”剪纸艺术巡展。完成市美术馆改造。举办市油画学会成立展、中国画名家邀请展等36项美术展览和“韩国现代艺术展”、“台湾当代艺术家油画展”及美国天乐合唱团与市歌舞剧院合唱团联合举办的“梦幻之声”合唱音乐会、中德日贝多芬第九交响乐合唱音乐会、法国卢瓦尔大区国立交响乐团音乐会、美国印第安纳管乐团在青岛举办赈灾义演音乐会、俄罗斯莫斯科国立芭蕾舞剧院“华夏之夜·世界经典名剧《天鹅湖》”、丹麦皇家男童合唱团2008中国巡演和挪威艺术家彼得诙谐交响音乐会等一批国际知名表演团体来青的演出,邀请美国杨百翰大学国标舞团、纽约合唱团在青演出。全年开展对海外文化交流活动63项。“两岸之声交响音乐会”被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评为2008年度山东省优秀对台交流项目。

文化创意产业

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青岛市“十一五”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和《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起草《青岛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引进北京大学创意科技园区和胶南小珠山动漫城项目落户,启动中联创意广场、中联2.5创意园、1919创意园等产业园区建设。在首届“中国文化产业品牌榜”评选中,达尼画家村成为中国文化制品七大品牌之一,填补了全市国家级文化制品品牌的空白。世正乐器有限公司、时空演艺公司等8家单位入选首批和第二批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示范基地数量居全省首位。召开两次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报告会,建立“贾斯汀·欧康纳文化、传媒和创意产业研究中心”。举办第六届青岛国际动漫艺术节。组织参加省第二届文化产业博览会,推出文化产业招商项目289项,投资总额429亿元,融资总额170亿元,均居全省首位。青岛市在文化部召开的全国文化系统文化产业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市文化局文化产业处被文化部授予全国文化产业先进集体称号。2008年全市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210亿元。

(李革新 高程绪)

文学艺术

市文联工作概况

2008年,青岛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首次提出建设“文艺家之家”服务理念,设立“琴岛文艺奖”和“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奖;所属10个文艺家协会创作文艺作品1万余件,发表3100余件;获省以上奖励85项,其中国家级奖励21项。举办各种主题文艺活动20余项、文艺赛事和展览30余项(展出文艺精品3000余件)、文艺研讨10余次;被省文联评为全省文联系统先进集体并做典型发言;获实施中宣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组织工作奖。

文艺活动

创建“文联社会,艺进百家”文学艺术“每月一讲”活动品牌,举办《民间传说漫谈》、《书法欣赏与中国传统文化》、《文学与生活》、《主持与朗诵艺术》、《电视的发展史和电视片的制作》、《胶州秧歌纵横谈》、《聊聊曲艺》、《打开音乐之门走进交响乐世界》、《浅谈摄影》、《中国书画鉴赏与收藏》等10项专题艺术讲座,参众近4000人。举办“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暨庆祝奥运会成功举办老艺术家书画笔会”,20余位老艺术家参会;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阎启俊,市委副书记、市长夏耕,市委副书记王文华,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伟等领导到会看望老艺术家。还举办“文联之夜”2008年青岛市新年合唱音乐会、2008年新春笔会、2008年迎奥运摄影抓拍活动、“颂歌献给党”七一演唱会、“唱响辉煌奥运”诗歌朗诵会、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青岛市文联区市文联文艺汇演等主题文艺活动。

文艺展览

组织举办青岛市油画、山水画等专项展览和全国名家作品邀请展、赏兰书画会、青岛画院美术作品展等综合性展览,展出书画精品500余幅;举办“迎奥运·庆三八”青岛市妇女才艺大赛作品展,展出各类美术作品320件;举办青岛市职工首届书法大赛作品展,面向全市职工征集书法、篆刻作品2000余件,精选300件予以展出;围绕重大活动,先后举办“盛世青岛”2008迎奥运倒计时100天油画展,迎奥运招贴画展,庆奥运民间工艺精品展,海云庵糖球会、克利伯帆船赛、残帆测试赛等摄影大赛展览等,展出作品1000余件。还举办第二届少儿曲艺展演、奥运“喜、乐”曲艺专场、第二届“海欧奖”舞蹈创作展演等展演活动5场。

文艺创作

全年文学艺术创作获省级以上奖励有戏剧作品8件、书画作品24件、音乐作品9件、摄影作品16件、舞蹈作品8件、曲艺作品10件、民间艺术作品10件,其中获国家级奖励21件。曾先国、王伟的中国画作品分获中国文化部主办的“第四届全国画院优秀作品展览”优秀奖,胡延彬获第五届中国曲艺牡丹奖入围奖,仵延国获蒲公英第八届青少年优秀艺术新人选拔赛园丁奖。曾先国作品搭载“神舟七号”飞船再次遨游太空并被国家博物馆永久收藏。画院4位画家应邀为中央电视台创作大型国画《万里海疆图》,中央电视台进行了现场录播。舞蹈家协会组织参加华东六省一市专业舞蹈比赛获表演三等奖;赵善亭等8人入选全国册页展。在省委、省政府首届“泰山文艺奖”评奖中,代路获艺术突出贡献奖、王绍波获一等奖、王伟等7人获二等奖、初剑等6人获三等奖,获奖数居全省各市首位。

文艺采风

组织部分艺术家到湖南省张家界、湘西凤凰地区采风,接受传统教育,积累创作素材。组织青岛画院全体艺术家赴山西省晋城、河南省辉县太行山一带考察、写生,并与河南省文联、河南省美术界艺术家交流美术创作实践和规律。举办青岛市首届写生作品观摹展、“情系太行——青岛画院大型写生画展”,展出写生作品200余件。

文艺研讨

举办纪念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60周年座谈会;先后召开女作家、青年作家、“80后”作家座谈会等专业创作群体研讨会;举办曲艺作品创作座谈会,出版《和谐曲——青岛市曲艺家协会曲艺新作品》作品集;举办音乐、舞蹈等创作研讨会。

文艺进社区及军民共建

开展“送欢乐,下基层”活动,先后5次到乡村、社区、军营、工地举办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活动。春节前夕,40多名书画家先后7次到即墨市、胶州市等地开展文艺下乡活动;组织美术、书法、民间文艺进社区活动,倡导文明风尚,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组织艺术家到青岛第六海水浴场向清理浒苔的解放军部队官兵进行慰问,并向子弟兵赠送书法作品《口碑载道》和慰问品。“八一”节前夕,组织艺术家分队3次到驻青部队开展“军爱民、民拥军、军民永远心连心”慰问演出活动,数千名部队官兵观看演出。

文艺交流

组织10个艺术家协会的名誉主席、主席团成员近200人举办“青岛市文学艺术界新春雅集”大型活动。结集出版青岛市首次系统介绍各文艺家协会名誉主席、主席团成员个人简历和创作成果简况的宣传册——《万紫千红——青岛市文艺家风采》。曾先国应邀赴曼谷参加“走进泰王国——中国当代国画名家作品展”。范国强赴韩国举办“好风相从·范国强书画艺术展”,是韩国国家级艺术团体首次为中国书画家举办个人展;应邀为韩国总统李明博创作国画作品《春如织》并被其收藏。宋文京赴法国举办书法展览和两场书法演讲。韩嘉川出席中外散文诗学会第一届年会并发言。组织舞蹈创作人员参加华东六省一市专业舞蹈比赛和观摩。组织部分区市文联领导到海口市文联进行学习、交流。

参与人文奥运和抗震救灾

举办“百年青岛·百年奥运”大型歌舞晚会,邀请着名男高音歌唱家程志、着名魔术师罗秉松、第二十三届梅花奖得主于兰、“金小丑”奖中国第一人刘全和等参演,市委、市政府等有关领导观看演出。奥运会举办期间,组织书法家和剪纸艺术家到2008年北京国际新闻中心青岛分中心文化体验区向国内外记者和运动员现场展示书法艺术和民间剪纸艺术。推出人文奥运系列丛书——《帆海情韵》,汇集全市十几个艺术门类500多名艺术家的奥运主题作品,是青岛市历史上最大规模的文艺创作活动,为所有奥运项目举办城市中唯一结集出版奥运文集的城市,得到中国文联和全国文艺界的肯定;被评为2008年青岛市机关优秀工作成果。

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市文联分别向受灾地区文联、报社和赴汶川参加抗震救灾的青岛市公安武警等发去慰问信;组织编写抗震救灾文集《凝望汶川》,收录青岛市文艺家们创作的抗震救灾主题诗歌87首、散文67篇、随笔32篇;创作抗震救灾歌曲30余首、曲艺作品5件、书画作品30余件。

(刘静平)

文博工作

文物普查

2008年,青岛市按照上级部署与要求,开展全市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制订《青岛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成立市文物普查领导小组,落实普查经费233.22万元;组织及参加培训560人次;完成地上、地下、水下调查面积的65%;编印《青岛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资料汇编(2007~2008)》。普查取得阶段性成果,新发现文物遗迹遗址200余处,为准确判断全市文物保护形势、科学制定文物保护政策和中长期规划提供依据,受到省普查办和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办公室的高度评价和肯定。

申报并公布第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11月21日,市政府以“青政发〔2008〕52号”文件公布青岛市15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青岛市礼堂旧址(市南区兰山路1号)、内外棉纱厂旧址(四方区海岸路22号)、青岛葡萄酒厂旧址(四方区四流南路13号)、李村基督教堂(李沧区滨河路1183号)、小寨子村民居(城阳区江城路与崇阳路交汇处西北侧)、张村小学旧址(崂山区中韩街道办事处张村社区西部)、三妹冢汉墓群(胶州市铺集镇三妹冢村周围)、东埠汉墓群(胶州市胶西镇东埠村正东约300米处)、双岭古墓(胶州市九龙镇双岭村南150米处)、即墨信义中学旧址(即墨市文化路87号)、即墨红万字会旧址(即墨市平等街52号)、陈家屯天主教堂(平度市明村镇陈家屯村)、文昌阁(平度市南村镇沙梁村中部)、侯家汉墓群(平度市灰埠镇东侯家村西)、泥湾头遗址(莱西市河头店镇泥湾头村东北约600米处)。其中,包括地上建筑、古遗址、古墓葬等类型的不可移动文物,有11处为原区市级的文物保护单位、1处为历史优秀建筑、1处为普查新发现成果。截至年底,全市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04处。

文物保护

保养修缮了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红万字会旧址,维修了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胶州城隍庙和平度城隍庙、老舍故居;按照博物馆安全风险等级要求实施市博物馆、迎宾馆安全消防工程;引导社会力量投入八大关近现代建筑修缮保养工程。

博物馆免费开放

4月起,青岛市15处博物馆免费对外开放,编印了《青岛市博物馆免费开放服务手册》,投入2300万元提升市区两级馆陈列水平,满足了群众的文化需求,实现公共文化成果全民共享;文化部《文化要情》和《中国文物报》以专刊形式予以登载。

博物馆建设

截至年底,全市有各类博物馆30个,其中一级馆2个(青岛市博物馆、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博物馆)。与市发改委联合编制《青岛市博物馆城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成立青岛市博物馆学会,吸收高校、科研、文博等领域的专家学者加入,加强博物馆事业的指导与研究。指导并推进专题博物馆建设,奥帆博物馆已完成馆址选址规划、陈列大纲设计,进入文物征集和施工阶段;提琴博物馆开始征集文物,接受社会捐赠;指导盐业博物馆、烟草博物馆完成陈列大纲设计。

考古调查发掘

配合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借助山东大学青岛实习基地的优势,在即墨、胶州、胶南等市开展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工作。争取国家文物局、国家博物馆水下考古研究中心的资金和技术支持,以国家博物馆黄渤海水下考古工作站为平台,在胶南琅琊港等区域开展青岛沿海水下文物调查工作,指导山东半岛水下考古工作的开展。

文物执法、服务

完善文物行政审批制度,纳入全市文物行政审批管理。市文物局坚持文物行政执法制度创新,查处一批文物违法案件。建立完善文物巡查、文物安全应急预案、文物安全检查、文物工程监督等4项制度。加强保护规划建设,完成《青岛八大关近代建筑保护规划》、《青岛德国总督府保护规划》。奥运期间,市文博系统作为重点礼宾接待单位完成了安全、展览、服务等接待任务,被评为青岛奥帆赛文化活动先进集体,获国际奥委会主席罗格和第二十九届奥组委主席刘淇颁发的贡献证书。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在市文物局增设博物馆处(正处级),为市考古所增加6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加强理论研究,编辑出版《融合万方:八大关近代建筑》;与青啤公司合作出版《一杯沧海——品读青岛啤酒博物馆》。

(刘红燕)

青岛市博物馆

参与首批国家文物局一级博物馆评估定级2008年,该馆按照国家文物局开展首批一级博物馆评估定级的通知要求,组织专门工作班子分别从综合管理与基础设施、藏品管理与科学研究、陈列展览与社会服务等方面进行落实,整理、建立了历年业务资料档案,健全完善了馆藏文物信息管理系统、博物馆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等数据库。该馆被评为首批国家一级博物馆。

陈列展览改陈和配套设施改造年内,市博物馆完成市重点迎奥文化工程项目——市博物馆内部配套设施完善,保证了改陈后的展览内容在奥帆赛、残奥帆赛期间及时开馆。

免费开放服务按照市政府的部署要求,该馆经过历时8个月的闭馆改造,于6月28日重新开放暨免费开放。为增强免费开放的社会效益,在重大节庆期间引进举办新展,丰富文化活动内容。在奥帆赛、残奥帆赛期间,举办“国际帆船礼品展”、“奥林匹克文化展”;“十一”国庆期间举办“汉代画像砖精品展”、“维新领袖书坛巨擘——戊戌变法110周年翁同龢、康有为书法精品联展”等。年内接待观众10余万人次。

奥帆赛、残奥帆赛开放接待服务奥帆赛、残奥帆赛期间,该馆推出青岛地方历史主题陈列——《青岛史话》,馆藏专题陈列——《馆藏古代工艺品陈列》、《馆藏明清瓷器陈列》、《馆藏古代钱币陈列》、《馆藏高凤翰书画陈列》、《馆藏山东民间木版年画陈列》和《青岛民俗文化展》等陈列展览;接待观众近3万人次、讲解300余场次。加强接待服务与安全保障工作,保证了“两赛”期间“安全无事故、服务零投诉”的目标。

(宋跃)

青岛海产博物馆

概况是中国第一座水族馆和历史最悠久的以海洋生物展出为主要特色的自然科学博物馆,已建成海洋生物馆、青岛水族馆(梦幻水母宫)、淡水生物馆、海兽表演馆和青岛海底世界五大展区,展出由低到高各科各类海洋生物标本1万余件、海洋活体生物上千件,在海洋标本收藏、学术研究、科普教育等方面居全国前列,成为集教学科研、海洋科普、游览观光功能于一体的大型现代化海洋景区集群和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全国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被评为青岛标志性建筑和旅游窗口单位及国家级A旅游景区。截至2008年底,有在职职工83人,其中来自全国海洋类高等院校的各类中、高级海洋技术人才12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占职工总人数14.5%。全年接待游客122万人次。年内,该馆被评为“青岛奥帆赛残奥帆赛突出贡献单位”。

场馆建设针对莱阳路4号古建筑年久失修、外观损伤较为严重的情况,提出综合改造计划,并与文物、房产管理等部门协调,制订设计和修缮方案,对屋面、木结构裂缝、墙体等进行全面修整改造,于“五一”劳动节前全面完成。为迎接奥帆赛,对原有抹香鲸馆商场区域进行改造,开辟绿色奥运主题展区和残疾人出入口,整修部分场馆过陡坡道。

科普宣传贯彻落实《科普法》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开展海洋科普进课堂、进学校、进社区活动,参与青岛市公众文化与科学素质提高行动。5月17日,参加“青岛市科普活动月”启动仪式;“世界博物馆日”和“全国文化遗产日”期间,进入社区进行海洋生物科普巡展;9月20日,参加“全国科普日”启动仪式及省科协配发的科普大篷车启用剪彩仪式;10月25日,与青岛科技大学联合举办“青岛水族馆和青岛科技大学海洋科普巡回展览”启动仪式。从日本引进3台大型海洋生物互动科普设备。在景区设立海洋科普俱乐部,宣传海洋科普知识。先后举办以小学生为主要受众的海洋科普公开课30余场。

科普志愿者管理利用中国科普志愿者青岛海洋科技馆工作站平台,招募吸收优秀人才充实队伍,先后发展注册科普志愿者近500人;加强在编志愿人员的培训,培养志愿者讲解员24名;全年安排志愿者服务575人次。

海洋生物饲养与繁殖研究开展海洋生物饲养、疾病防治工作的研究和探索,大型鱼类麻醉和迁移方面取得进展。水母饲养繁殖取得突破性发展;通过多次采集试验和与香港海洋馆进行交换,增加3个可培育品种,使该馆自行繁殖种类达到7种。建立《无脊椎动物饲养记录》、《水母繁殖档案》等记录档案,对水母生长及繁殖的各个阶段的生长条件、系统状况等进行完整记录和总结。繁殖两头小海豹,该馆海兽饲养繁殖水平进入国内行业领先水平。河魟、娃娃鱼、巨骨舌鱼、小丑鱼的饲养繁殖、疾病治疗、水质监控工作取得进展。

安全保障奥帆赛期间,加强内部安全管理,更新部分消防器材,完善安全疏导警示标志,修订《青岛海洋科技馆安全突发事件紧急预案》,落实安全责任;在景区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演练,对保安员进行战前培训及动员,针对重点场馆开展系列针对性训练,提高对异常情况的快速反应和正确处置能力。加强各场馆游人流量和参观秩序的监控,增加日间及夜晚巡逻密度,实现全区域的全天候控制。全年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加强管理继续贯彻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对《质量手册》、12项《程序文件》、37项部门管理规定及85项记录表单进行完善和修改;11月,通过上海质量认证中心的首次监督审核。推行薪酬改革,完善分配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改革。

标本经营年内,该馆标本制作及销售取得进展。与宁夏科技馆达成标本供求协议,协议供货200余件、销货额近80余万元;7月,所有承制生物标本运抵银川市并布展安装到位,推动西部地区科普事业的发展。全年制成大、中型标本12件,小型标本78件,修复大型标本14件,为标本经营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对外交流参加第七届国际水族馆会议,了解行业发展趋势和动态;先后与中国海洋大学、厦门大学、中科院海洋所、香港海洋馆、大连老虎滩海底世界、南京海底世界等单位进行生物标本和活水族幼体的交换。

(青岛海产博物馆)

档案工作

档案行政管理

2008年,青岛市依法加强档案事业管理,组织开展全市企业职工档案专项检查,市档案局与市政府法制办联合开展民生档案执法检查。贯彻国家档案局“8号令”(《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开展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编审工作,完成71个市直机关单位审批工作。制发《关于做好政府投资类公司组建工作中档案管理的通知》,规范新组建政府投资类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对154个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合格率100%;其中,优秀单位151个,市地税局等17个机关单位和青啤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啤酒厂等4个企事业单位晋升为省特级档案管理先进单位,市法院系统机关全部晋升省特级档案管理先进单位。崂山区档案馆通过国家档案局测评,晋升国家一级档案馆。10月,国家档案局评估组对青岛市档案事业发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估,青岛市在已评估的省、自治区和副省级城市中居首位。市档案局在全国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工作中获全国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先进单位称号。

档案服务

在全市档案系统开展“民生档案建设年”活动,加强民生档案资源管理和利用服务。市档案局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发《青岛市低保档案管理规范》、《青岛市病残儿鉴定档案管理规范》,完善民生档案管理制度保障体系。将民生档案纳入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审批范围,全面实行民生档案年检制度。编印《青岛市民生档案利用指南》,指导群众查阅利用民生档案。各级档案馆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档案馆被确定为“青岛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实施“奥帆赛记忆工程”,安排专人开展奥帆赛、残奥帆赛赛时运行档案业务指导,完成奥帆赛、残奥帆赛各种载体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完成赛事过程和重大礼宾接待活动拍摄任务,拍摄近100个小时录像、2万余张照片;系统记录青岛市筹办和举办奥帆赛、残奥帆赛过程。对奥帆赛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实施跟踪指导,保证项目档案整理、移交与项目建设的同步进行。出台《青岛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档案管理规范(试行)》,在农民合作组织、农民协会等不同类型合作组织开展建档试点工作。开展档案文化进社区活动,指导帮助有条件的村镇整理记录历史文化。在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现场会上,市档案局作为全国档案系统唯一副省级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的代表作典型交流发言。对全市支援汶川特大地震灾区等重大活动以及跨海大桥等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实施跟踪指导和服务。7月29日,建筑面积6000余平方米的档案展览中心落成启用。

年内,市档案局被授予北京奥运会、残奥运会档案工作优秀协作单位,青岛奥帆赛、残奥帆赛突出贡献单位等称号;被命名为首批青岛市政务公开示范点,被评为青岛市电子政务工作先进集体;在全国机关品牌创建论坛上作经验交流发言。市文档服务中心被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

档案资源建设

按照青岛城市发展战略实施“城市记忆工程”,完成胶州湾盐田治理、高新区项目建设、市区市政建设改造工程、海洋科研项目等3600余分钟影像资料的拍摄工作。年内,接收、征集档案资料2.91万卷(件),征集2187件奥运火炬传递、浒苔清理、航海运动发展历史、影视文化体育名人等档案资料及毛泽东、朱德、周恩来、邓小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与青岛的珍贵档案。在全国档案系统率先开展综合档案馆资源结构体系建设研究,提出国家综合档案馆资源结构体系建设的原则、基本框架、实现的途径和方法。“综合档案馆资源结构体系建设研究”通过国家档案局科研课题项目鉴定。

档案信息化建设

实施以实现全市馆际共享、馆室共享、机关共享和开放档案资源社会共享为目标的“电子公文和档案信息共享系统”项目建设。市档案局开展的“基于数据仓库技术的档案信息搜索引擎研究”获2008年度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二等奖;研发的“视频信息自动采集系统”,通过山东省档案局组织的科技项目鉴定。对“青岛档案信息网”进行升级改造,新增档案资料目录110万条,年内网站点击量360万人次,总访问量突破1100万人次,继续居全国档案网站前列。

档案开发利用

市档案局配合奥帆赛宣传活动,编辑出版《青岛帆船运动百年史话》,奥帆委(青岛)作为礼品赠送参赛的各国运动员和来访客人;在奥帆赛举办前,与青岛航海运动学校、市政协文史委员会共同举办《青岛——中国航海运动的摇篮》展览,推出《见证青岛》大型主题展览,启动“青岛重要历史文献汇刊工程”,完成《胶澳志》的校勘和注释工作;编辑完成《解放初期青岛的民主建政》、《青岛市历年政府报告汇编》等史料汇编;为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与青岛日报社联合发起“改革开放以来青岛新十景”评选活动,评出奥林匹克帆船中心、五四广场等青岛新十景并举行图片展;与半岛都市报社在该报合办“见证大时代”专刊和“青岛改革开放30年30事”特刊。全市有255项档案信息开发利用成果获山东省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成果奖,市档案局被授予山东省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先进集体称号。

(刘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