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事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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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规划与综合调控

发展规划编制与战略问题研究

制定发展规划2008年,青岛市先后编制实施了《胶州湾北部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青岛市工业布局调整指导意见》、《“五市一区”工业主导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完成《青岛新河化工基地开发建设总体规划》和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完成《青岛市服务业发展布局规划》、《青岛市现代服务业人才发展规划》和李村商贸等6个集聚区发展规划,开展重点制造业功能区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首次依法开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获全国人大财经委肯定。

战略研究组织开展“改革发展与战略转型探索”研究,提出落实“环湾保护、拥湾发展”系列建议思考和相关措施。组织《“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和青岛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问题》大型调研,对环胶州湾发展与保护、重大基础设施需求与建设等36个专题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系统研究环湾产业布局调整与工业遗产保护问题,提出《对我市工业遗产保护和发展工业旅游的报告》。开展能源安全、产业安全、水资源安全、应对重大自然灾害预警等对策研究,一批研究成果进入市委、市政府决策。

经济运行调控

经济调控加强经济计划工作,市发改委通过与各部门衔接,研究提出2008年计划指标安排,形成《2007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8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提交第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由市政府下发。落实经济形势分析和预测联席会议制度,跟踪宏观经济政策变化,汇总全市经济总体情况,先后16次向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汇报经济形势、计划执行情况和对策建议。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从年初落实“双防”(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物价由结构性上涨转变为明显的通货膨胀)到年中转向“一保一控”(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控制物价过快上涨)的政策,先后出台促进重点项目建设,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和控制“两高一资”行业及低水平重复建设,控制物价过快上涨等一系列政策建议,加强结构调整。进入第四季度,针对国际金融危机加剧、实体经济遭受冲击的严峻形势,研究制订《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措施的意见》,提出12条措施意见,以市委文件下发。

投资拉动坚持“四个结合”(与加快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相结合,与推进“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相结合,与改善基础设施和保护生态环境相结合,与保障和改善人民生活相结合)、“四个一批”(争取国家支持一批项目、在建推进一批项目、开工建设一批项目、论证储备一批项目)的原则,推进总投资5000亿元的500余个重点项目建设。上报国家102个项目,其中48个获5.32亿元资金支持、6个获审批支持。围绕保障性住房建设等8个重点领域,推进215个在建项目,促进140个项目提前开工建设,储备123个前期项目。全年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2019亿元,比上年(下同)增长23.5%。

服务企业落实金融、财政、税收等调控政策,支持企业生产经营、稳定外贸出口和重点项目建设。建立完善与金融机构对口联系机制,组织全市重点项目推介暨银行授信签约活动,20个银行确定授信企业和项目641个,发放银行贷款511亿元,其中153个重点项目获40余亿元资金支持。启动汽车、造船等九大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争取国家政策支持。落实300公顷“农转用”计划指标,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协调解决通用五菱配套零部件企业用地用电、大炼油天然气管道建设、青啤麦芽厂项目立项、中集汽车和即发东丽等企业进口设备免税、青纺联集团进口棉花配额等问题。

结构调整与提高产业竞争力

现代服务业加强对服务业发展的指导,组建服务业发展局,实施服务业发展意见、服务业载体建设意见和服务业绩效考核办法。推进服务业发展“3311”工程,30个服务业集聚区实现全市40%的服务业增加值,国际会展中心等4个集聚区成为省级重点集聚区,青岛市和市北区分别被命名为全省服务业发展先进市和服务业发展先进城区。推进全市100个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其中,港中旅海泉湾等37个新项目开工建设,青岛港原油码头三期等18个项目竣工投产。争取国家资金和安排市服务业引导资金支持20个龙头企业发展,奖励35个省级以上服务名牌和13个着名服务商标的持有单位。新华锦集团等15个企业进入全国服务业企业500强,15个品牌创建省级服务业着名商标。全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7.1%,对GDP的贡献率超过50%,占GDP和地税收入比重分别达44%和68%,吸纳城镇新增就业14.7万人。

先进制造业推进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海西湾修造船基地50万吨造船坞、上汽通用五菱微型车等项目竣工投产;上汽通用五菱35万台发动机、武船重工海洋工程、中石油海工建造基地、扬帆造船等项目进展顺利。拓展制造业产业集群,1000万吨炼油项目投产,推进石化含酸原油改造、安邦炼化等项目建设,推进青岛炼化芳烃、山东LNG、中石化青岛炼化二期、120万吨乙烯等项目前期工作。促进传统产业改造,重点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和技术改造等项目建设,全年实施重点技术改造项目2300多个,完成投资540多亿元。

现代农业争取国家支持青岛市农业和农村建设,全年获国家批复项目42个。重点支持26667公顷国家大型商品粮基地、沿海防护林等项目建设。配合协调推进生猪和奶牛标准化养殖、良种肉牛繁殖、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河道治理、节水灌溉、农村饮水安全等项目建设;扶持三峡库区移民村项目建设。

发展循环经济

启动实施全市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工作方案,与日本北九州开展的中日循环型城市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实施崂山区等3个城区循环经济工作方案。推进实施出口加工区等16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凤凰印染、天盾橡胶等2个企业入选国家循环经济试点,胶州湾新产业园、即墨科技示范园等2个园区和海尔集团、青啤公司等23个企业入选山东省循环经济试点,3个城区、20个园区和100个企业纳入市级循环经济试点。争取国家资金3692万元支持木材废料综合利用等11个项目。引导企业循环经济合作,白泥与二氧化硫双向治理项目主体完工,含铬渗滤液替代烧结炼铁工艺补充水实现综合利用。在五大领域进行循环经济试点,建成覆盖全省的废旧家电回收网络和处理体系,全国第一个入市政管网海水淡化项目——百发海水淡化落户青岛市,省内最大的垃圾发电和沼气发电项目在小涧西建设,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进入实质操作,橡胶轮胎翻新和印染行业进入国家循环经济重点行业试点。首届中国国际循环经济成果交易博览会在青举办,青岛市与GE签署战略合作协议,250个中外企业达成212项合作意向。

节能减排与自主创新

节能减排坚持政策引导、责任考核和执法监督并举,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实施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落实节能奖励办法和节能目标“一票否决”制,加强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审计与能耗监测和建设项目用能评估与区域限批。各区市完成年度节能目标,72个全省重点用能企业完成能源审计,51个建设项目通过合理用能评估,21个综合能耗超过1万吨标准煤项目实施合理用能审核,4个超能耗标准的项目所在区市落实了平衡措施。启动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程,推进风电、秸秆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全年全市关停小火电机组容量7万千瓦,其中5.5万千瓦通过国家和省确认,年节约原煤10.3万吨。全市万元GDP能耗下降5%左右,全面完成年度节能目标。

支持企业自主创新推进高技术产业基地和平台建设。争取国家资金9100万元,支持新型电力电子器件、新型平板显示器等11个产业化项目。编制实施《青岛国家生物产业基地总体发展规划》、《青岛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公共服务条件建设项目规划》,支持医药中试生产中心项目和核心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海信液晶模组、第三代移动通信终端等重点项目,带动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建设。支持南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创建高速列车系统集成国家工程实验室,实现青岛市国家工程实验室“零的突破”。国家海洋科学考察船项目即将开工,青岛海洋科学和技术国家实验室开工建设,中科院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一期工程竣工,推进中海油重质油加工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增长21.3%,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值的46.3%。

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铁路重点工程,蓝烟铁路电气化改造开工建设,铁路青岛站竣工使用,客运北站即将动工,争取黄日铁路、灰埠—蓝村铁路纳入国家铁路建设计划,预计2009年上半年开工建设。推进青岛—荣成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港口建设,泛亚码头项目通过国家发改委核准,招商局集装箱码头3个泊位投入使用,前湾四期3、4号泊位竣工,青岛港30万吨原油码头通过国家验收,董家口港区开发正式启动。系统规划“四纵四横”主城区快速路网,推进实施海湾大桥、海底隧道及相关接线工程建设,推进快速路三期工程前期工作,启动环胶州湾高速公路市区段拓宽改造工程,建设环湾组团发展的主轴线。协调推进城市地铁项目前期工作,完成综合交通规划修编、选线方案研究等10项规划编制工作,建设方案报国家发改委审批并通过评估。推进能源电力工程建设,宁东660千伏直流输电工程开工建设。推进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热电联产工程前期工作。

支持改善民生和社会事业

加大社会民生投入争取国家资金3.62亿元支持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安排市财力投资78.8亿元,推进市体育中心、保障性住房等项目建设。协调促进大剧院、市体育中心、国医堂等社会事业项目建设,市中心医院综合病房楼、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迁建、市老年体育活动中心、第一国际学校等项目进展顺利。推进科技馆、奥帆博物馆、数字图书馆等项目前期论证选址工作。完成43个镇卫生院重建、扩建和修缮任务,1200处村文化室改扩建和107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安居工程竣工。市政府2008年确定在城乡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重点办好的12件实事如期完成。

支援四川灾区恢复重建组建市援川重建办公室,承担并推进对口支援曲山镇、陈家坝乡和新县城部分项目恢复重建任务;完成曲山镇和陈家坝乡镇域体系、场镇驻地总规、修建性详规、村庄聚居点建设规划方案。组织新建农户永久性住房169户,维修加固272户,开工新建952户。向灾区提供2.4万多个就业岗位,派遣由71人组成的医疗卫生队参与灾区医疗救治工作,配齐4所学校教学设备,安置126名灾区学生来青就读,赠送图书13.6万册支持爱心图书室建设。陈家坝乡援建项目开工建设。

(市发改委)

  

地方财政收支

财政收入2008年,青岛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342.4亿元,比上年(下同)增长17%;加中央税收返还等各项体制结算收入后,当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财力360.9亿元。市本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43亿元,增长17%;加中央税收返还等各项体制结算收入后,市本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财力156亿元。

财政支出全市一般预算支出360.9亿元,增长13.5%。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90亿元,支出190亿元。市本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156亿元,增长15.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00.5亿元,支出100.5亿元。

财政保障功能

确保重点支出针对奥帆赛安保、浒苔处置等突发事件、民生保障政策陆续出台等情况,市财政启动应急工作机制,采取清理历年结余、调整支出结构和争取上级支持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有效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援川救灾资金保障设立“抗震救灾捐赠财政专户”,将捐赠资金4.53亿元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资金核拨程序,加强资金监管,确保捐赠资金专款专用。开辟拨款“绿色通道”,实现资金快速拨付,保证抗震救灾资金及时到位。

应对金融危机制订《关于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若干意见》,设立专项资金扶持中小企业发展。鼓励银行向企业发放贷款,加快政府投资项目结算进度,增设服务外包、科技兴贸等专项资金,加大对企业的帮扶,支持外贸出口。全年完成出口退税178亿元,增加55亿元,增长30.9%。其中,地方财政负担9.4亿元,增长43.6%。落实财政补贴家电下乡工作,对农民购买的7.4万台家电产品发放补贴资金1350多万元,促进农村消费。投入1270万元,促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

支持重点项目确定有利于高新区加快发展的财政管理体制,加强财政政策支持和资金补助。制订老城区企业搬迁改造的财政激励政策,为实施“环湾保护、拥湾发展”创造良好的财税环境。抓住国家扩大内需的政策机遇,加强对重点基础设施的投入。其中,投入1亿元用于快速路三期建设,投入5.7亿元用于青岛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改造和公交停车场项目,利用银行贷款23.85亿元用于海底隧道接线工程。

组织财政收入

加强财源建设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源建设的意见》,创新财源建设政策措施,引导和鼓励跨地区企业聚集税源,加强对新投资项目的税收征管,堵塞外地入青企业的税收漏洞,拓展财政增收渠道。

依法组织收入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研究制订青岛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减免政策。组织各区市、各部门开展协税护税工作,财税部门加强收入征管,启动了税源信息共享的网络平台建设,初步建立了税源信息的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遏制了税收的跑、冒、滴、漏。

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开展国有资本收益收缴改革,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将国有资产产权转让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特许经营收入纳入非税收入管理范围;按照国家要求,将抗震救灾捐赠收入纳入非税收入预算,加强非税收入的管理。

重点保障支出

加大“三农”投入全年市本级财政支持“三农”资金21.9亿元,增长51.9%。1.发放各项补贴5.95亿元,增长86%。每亩小麦补贴标准增加42.28元,通过惠农补贴“一本通”及时将3.38亿元补贴资金发放到种粮农民手中;能繁母猪补贴标准每头增加50元,市本级共发放补贴资金1899万元;玉米、小麦良种补贴资金从1200万元增加到4800万元;农机购置补贴2900万元,带动3213户农民购买农机具3653台(套)。2.投入5000万元用于百万亩蔬菜示范区建设,改造菜田1.33万公顷,新增蔬菜种植面积4333公顷;投入1000万元,重点扶持13个农业科技示范园区;投入1584万元支持农业政策性保险工作,将玉米、奶牛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3.投入1.78亿元支持以“五化”(硬化、亮化、绿化、净化和美化)为重点的村容村貌建设项目;投入1.92亿元用于支持广播电视村村通、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河道综合治理和农村贫困残疾人安居工程等项目;安排2000万元推进农村沼气建设,新增沼气用户2.1万个。

增加社会事业支出1.市财政教育支出12.9亿元,增长27%。其中,投入2亿元,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为32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提高农村家庭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和中小学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市、区两级财政共投入资金2.2亿元(其中市本级投入1.2亿元),建立覆盖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的贫困家庭学生救助体系,全市14万名学生受益;建立城区教师到农村支教的财政补贴制度,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安排1000万元改造54个市区中小学取暖设施,投入4650万元对农村校舍进行了改造。2.市本级文化体育支出6.61亿元,增长21.3%。其中,投入4707万元,改扩建村文化活动室1200处,新建农家书屋1000个;补贴244万元,支持免费开放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投入6000万元用于全民健身中心等群众体育场馆建设及维护。

增大社会保障投入1.全年市财政社会保障支出13.4亿元,增长30.4%。投入促进就业资金3.3亿元,确保4.4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及时领取政府补贴,对10万多人次进行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安排社会保险补助资金4.56亿元,保障各项社保基金平稳运行;安排城乡低保资金1.03亿元,实施城市低保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缓解因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造成的影响;调整临时困难救助政策,首次将低保边缘家庭纳入救助范围,将救助上限由1800元调整到4000元。新增残疾人事业支出4100万元,推动了全社会扶残助残工作体系建设。2.市本级医疗卫生支出5.9亿元,增长46.6%,主要用于增加疾病控制、卫生监督、院前急救等公共卫生投入。其中,安排2.67亿元用于国医堂、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市区北部医疗中心、西海岸医疗中心、乡镇卫生院改扩建等建设项目。完善政府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的政策措施,为四区168万名社区居民提供疾病预防控制服务。各级财政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补助标准由40元提高到80元,惠及451万名农民。3.投入5亿元支持廉租房建设和筒子楼改造。投入6.8亿元用于热源及配套项目建设和供热企业亏损补贴等,新增居民集中供热面积520万平方米,将低保家庭冬季取暖补贴从125元提高到800元。拨付油价补贴资金4.58亿元,对城市公交、出租车、农村道路客运、海洋渔业等受油价调整影响较大的行业给予补贴,减轻成品油价格调整对群众生活的影响。投入2亿元对城市25条线路的838辆公交车进行更新。

加大环保和科技支出市财政用于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及环境保护方面支出7.84亿元。其中,安排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1.07亿元,支持工业锅炉节能改造、电机节能技术改造、余热余压利用工程、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补贴、节能改造示范工程;安排污水管网建设资金1.95亿元以及莱西尾水排放项目1.2亿元,提高污水管网截污能力;安排1.9亿元推进胶州湾白泥综合治理、楼山河污水处理厂建设,促进环湾保护;投入1221万元用于支持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安排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专项扶持资金1000万元;安排1.5亿元支持青岛海洋科技国家实验室、青岛生物能源科研所、中国海洋大学二期建设,为引进建设大院大所和重点实验室提供资金保障。

财政管理改革

改革预算管理制度对2009年市级基本支出预算实行集中编审;制订《青岛市市级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及市级财政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配套管理办法;提高预算管理精细化水平。

强化专项资金管理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财政重点专项资金管理的意见》,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针对专项资金项目过多、用途交叉、使用分散等问题,在编制2009年预算过程中,对市级专项资金进行清理整合,促进专项资金高效配置和规范使用。

扩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将市级71个预算单位纳入改革范围,进入集中支付的市本级预算单位数增至444个。年内,市本级国库集中支付资金44.8亿元,增长45%。

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对市级单位资产从“入口”到“出口”实行监管。创新公物仓资产管理方式,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大型活动、临时机构等购置的可调配物资实行统一配备、循环使用。纳入公务仓管理的资产4533万元,调拨和循环使用物资价值2617万元。实行公物仓资产调配与单位新增购置设备预算安排挂钩,避免财政重复投入,提高物资使用效率。

增强财政绩效监管加强对基建项目的绩效评价,委托审查决算59个,审减资金1.32亿元。对涉及民生等方面的12项重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集中整改,有效遏制了截留、挪用财政资金等重大问题的发生。开展对重点行业269个企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查处会计核算不实、信息披露不实及其他违规问题。

(张伟)

国家税务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业务概况

主要业务指标2008年,青岛市国税系统组织各项收入714.38亿元,比上年(下同)增长23.8%,增收137.34亿元。扣除海关代征,国内税收收入完成293亿元,增长16%,增收40.41亿元。组织地方级税收收入71.8亿元,增长16.4%,增收10.12亿元;其中,市级税收收入28.14亿元,增长14.9%,增收3.65亿元。

税收特点全年宏观税负率6.66%,税收与经济增长弹性系数为1,实现税收与经济协调增长。年内,全市国内税收出现前高后低、逐月回落的走势。区域税收增长不均衡,以现代服务业、装备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的区(市)增收较大,平均增长27%,而老工业区及部分外向型特征明显的区市税收出现下降或增长较慢。中小企业的各税种增幅均高出重点税源企业2倍以上。主体税种保持较快增长,企业所得税增幅相对较高,达29.7%;其他税种,除消费税增长25.3%外,储蓄利息所得税和车辆购置税由于受宏观经济和国家政策调整的影响,出现负增长或增长较低。全年全市国税收入增幅分别高于全国和全省2.3个百分点和2个百分点,居宁波、厦门、深圳、大连、青岛等5个计划单列市的中间位置。

依法治税

规范执法行为修订《青岛市国家税务局行政处罚实施办法》;改进与市发改委、市民政局等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实施减免税企业产品抽检制度,明确审批责任,防范执法风险。

执法监督加强制度建设,健全覆盖税收日常管理、行政审批、文件制定、税收争议、案件查处等方面的两级执法内控网络。不断加强执法监督后续管理,运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纠改执法过错86件。

整顿规范税收秩序开展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税收专项检查,集中整治房地产、建筑安装、知名品牌地区代理等行业。全年检查各类纳税人4514个,查补税款4.07亿元。对火车站、机场、商贸密集区等重点区域存在的制造销售假发票行为进行治理,破获制售、虚开发票案件2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4人,缴获各类假发票64万余份。

税收征管

税源管理长效机制全年组织实施“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综合管理”一体化联动项目152个,评估和检查入库税款3.45亿元,纳税申报质量不断提高;加强对征管薄弱环节的治理,开展普通发票专项整治,制订实施“商场租赁柜台税收管理制度”等管理办法。

税种管理改进增值税“一机多票”后续监管措施,完善“一户式”监控功能,加强异常抵扣凭证的日常监控,组织存根联、滞留票等专项核查,重点对增值税税基进行监控。落实新《企业所得税法》,实现新老税法平稳过渡;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分类管理”要求,推进“两集中一推行”模式,突出企业经营链条上下游比对,建立非居民税收重大项目综合管理模式,全年完成企业所得税62.26亿元,增长29.7%。推进征退税衔接,将海关数据纳入“出口退税预警评估系统”,规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免税管理,开展重点行业出口退税评估及应征税出口货物专项检查,提高出口退税管理和预警能力。

信息化建设落实国家税务总局“金税工程”三期建设各项要求,建设“异址数据备份站点”,提高信息技术手段保障能力。

服务经济发展

财力支持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及时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追加退税计划,启动出口退税应急机制,为全市外贸企业提供支持,全年办理出口退税178亿元。

纳税服务全年受理纳税人争议52起,变更税务处理决定35起,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建立纳税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机制,加强对信息技术服务单位监管,解决纳税人办税中遇到突发性、临时性困难和障碍。落实“两个减负”,简化纳税人报送资料和办税流程,增值税专用发票限量和限额审批速度分别提高3倍和1.6倍,减少提交报表资料80%;对新办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将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等5项业务实行同时启动、缩短新办企业办税周期。在基层办税服务厅配置52台自助办税设备,为纳税人增加便利。

落实优惠政策全年兑现高新技术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资源综合利用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31.4亿元,发挥促进经济发展、优化产业结构、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队伍建设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系统副处级以上干部竞争上岗;对86%的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实行轮岗交流。制订“全市国税系统教育培训三年规划”、“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办法”和“学历学位及专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加强日常学习的意见”,完善教育培训制度;以新《企业所得税法》和《会计准则》为主要内容,抓业务骨干培训;全年组织培训52期,参训人数6900多人次。组织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优质服务迎奥运、文明办税倡新风”及争当“十佳税官”等争先创优活动。市国税局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全市国税系统举办预防职务犯罪警示展、汇集廉政故事、反腐倡廉书画摄影展评、廉政建设征文等活动,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获青岛市基层廉政文艺作品展演一等奖。与市纪委、市检察院等部门联合开办“青岛市国税系统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出台重要节日期间加强廉政建设10项措施,以领导干部和关键执法岗位人员为重点,突出权力使用和执法风险监督,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和廉洁自律自觉性;加强对基层单位领导班子的检查。市国税局获山东省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行政管理

完善重点工作项目制度,加强项目跟踪调度,7项系统重点工作基本达到预期目标;修订绩效考核办法,发挥考核的监督和引导作用;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规定,制订9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出台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办法,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提供保障。在“青岛传媒网”实现与“青岛国税”链接,利用网络公开政府信息和申请提报有关业务。组织召开7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并进行业务培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全市驻青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场会上作经验介绍。

(市国税局办公室)

地方税务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税收计划执行概况

2008年,青岛市地税系统组织各项收入215.9亿元,比上年(下同)增长13.2%,增收25.1亿元。其中,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77.99亿元,增长16%。全市监控年纳税100万元以上重点税源企业2283个,实现税收收入143.2亿元。加强重大建设项目地方税收管理,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763个项目实现地方税收30.6亿元。加强陈欠和新欠税款监控及催缴,全年清欠4.6亿元。

税收征管

制订预警式税源管理新模式实施方案,市地税局选择黄岛、市南、即墨等3个基层局开展试点并取得成效。完善发票管理办法,规范印制、领用和缴销等环节。严格货运业自开票纳税人年审,取消25个自开票纳税人资格。推广代征代扣税款软件,712个代征代扣单位纳入网络控管。借助数据质量检测软件,排查清理100多万条嫌疑数据,规范和加强登记资料信息管理。拓宽涉税信息采集渠道,与30个部门实现定期传递,采集有效信息13.1万条,新增税款4.54亿元。完善税收信用体系,市地税局与市国税局联合评定A级纳税信用企业237个,有35个未通过复核被降为B级。

税源控管

落实新的《土地使用税条例》,在四方、即墨、胶州等3个基层局开展“以地控税”地理信息税收管理系统试点,以宗地为基础开展税源清查,清理漏征漏管519户,清查入库税款2.83亿元。全年征收土地使用税16.35亿元,增长46.3%。落实车船税代收代缴制度,完善“税费同步”管理办法,解决“拒缴”问题。全市地税系统入库车船税1.7亿元,增长107.2%。推进企业所得税汇缴评估检查,为22129个单位办理汇缴申报,汇缴面100%,增收企业所得税8385万元。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全年入库9.8亿元,增长63.7%。加强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2.5万余人在申报期内自行申报,补税1500多万元。完善全员全额明细申报、行政事业单位代扣代缴、高收入个人收入档案管理、自然人股权转让等征管措施,征收个人所得税28.81亿元,增长17.9%。推进外围平台开发,启用“执法考核”、“纳税人档案”等24个微机管理模块,综合治税、网上涉税事项受理等12个模块进行测试和完善。开发临时查询系统,满足基层日常征管需要。

税收执法

完善税收政策执行反馈机制,向国家税务总局、省地税局反馈意见和建议10余条。针对国际金融危机对经济发展的影响,立足发挥税收职能,制订并落实34条措施,推进经济平稳增长。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减免各税5.7亿元。严格税收规范性文件制订发布制度,审核、会办系统内外涉税文件38个。制订地税系统行政处罚、许可案卷标准,通过组织案卷评查,开展以评代训。在办公自动化网络开办“以案释法,每月一讲”专栏,对12期执法案例进行评析。落实税务行政处罚简易和一般程序办法,约束执法自由裁量权。完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机制,各级审查、审理128件。组织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发现并反馈9个方面30个问题督促基层整改。加强对物流、金融、烟草、投资公司等行业的稽查,全系统稽查部门检查纳税人1336个,对存在问题的1151个查补税款、加收滞纳金及罚款2.46亿元。与公安部门配合,开展打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专项整治行动,侦破涉案金额12亿元的“四二四”非法取得、贩卖发票案件。

纳税服务

在五市基层税务所推行“一桌全能化”服务模式,优化办税服务厅资源配置。制订下发网站、短信平台等管理制度,规范服务行为。加快“12366热线”、地税网站、短信系统等3个平台建设,人工受理电话6.99万件,答复网上咨询1500多件,发送短信26万条。设立IP视频监控系统,确保各办税服务厅工作有序、高效运行。开展“地税局长网上在线”、“文明服务迎奥运、和谐税收系民生”等系列宣传活动,3个项目获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宣传月”优秀项目。对184个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办理涉税事项1.3万余件。向全市83万余纳税人,送发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增加23万人次。在地税网站开设“在线访谈”栏目,举办节目12期,及时解答纳税人关注的税收热点。

队伍建设

开办“税收大讲堂”,聘请专家学者举办4期专题讲座。在上海会计学院等高校举办领导干部、业务骨干等培训班,培训386人次。组织开展“双百工程”岗位技能大比武,提高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实践技能。推行干部轮岗交流378人次,占干部总数的18%。

开展“做勤廉表率、促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举办行政效能暨党政纪处分条例专题读书班,组织参观廉政图片展;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廉政目标细化为16项48个风险点,严格落实问责制。年内,市地税局获全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案件审理先进单位等称号。

(王伟刚)

  

市审计系统业务概况

2008年,青岛市审计机关共审计(调查)单位1078个,查出违规金额32.0亿元,揭露损失浪费金额3.2亿元,实现增收节支8.2亿元;向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移送事项17件、涉案人员35人、涉案金额3.7亿元,移送其他部门处理事项48件。提交审计建议2040条,被采纳的审计建议1360条,被审计单位制订相应的整改措施182项、建立健全规章制度52个。市审计局分别与市纪委、市监察局、市检察院联合出台案件移送和协作配合制度。

截至年底,全市建立内审机构231个,其中专职机构130个;配备内审人员1147人,其中专职人员589人;完成审计项目9161个,查出损失浪费金额1.9亿元,提出的建议意见被采纳7676条,增加效益5.1亿元。

预算执行审计

全年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资金审计,对95个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和调查,查出违规金额4.3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41.3亿元。其中,应上交财政金额3.3亿元,应调账处理金额4.2亿元。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案件1件,涉案人员2人。移送有关部门处理事项4项。市和各区(市)审计机关在对一级预算单位加强审计的同时,还向二、三级单位延伸。市南区对学校、医院、计生服务站等单位进行延伸审计,市北区重点对教育系统所属幼儿园、建管系统下属企业进行延伸审计,遏制了“问题下沉”等违规现象。

专项审计和投资审计

全年对农村户用沼气、农村义务教育、失业保险、浮山保护整治等60多项资金进行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查出各类违规金额9289万元,维护了群众利益和惠民政策落实。各级审计机关运用先进技术手段,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审计建设项目733个、投资110多亿元,审减工程结算价款9.9亿元。四方区、李沧区等10个区市实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必审制;城阳区发挥街道审计所的作用,加强了对村(居)集体投资项目审计;平度等市区采用委托审计方式,利用中介机构进行审计;莱西市由审计、城建等多个部门联合,统一对重点建设项目开展跟踪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

全年全市审计机关审计各级领导干部283人,查出违规金额7.1亿元,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的经济责任人1人、其他人员6人,移送司法机关的其他人员1人。市审计局首次将区市党委书记纳入审计范围,在市南区和四方区探索实施书记和区长“同步审计”。对7个市属企业进行审计,市委召开专门会议听取企业审计情况汇报。出台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办法,对不同的审计对象采取不同的审计频率和审计方式,突出审计重点,提高审计监督实效。胶州市等4个市区将经济责任审计延伸到村(居)干部,促进村(居)干部权力运用的规范和廉政建设。青岛市经济责任审计的经验在全省有关会议上进行介绍。

绩效审计和企业审计

全年全市开展效益审计项目991个,审计后增收节支2.9亿元,提出审计建议1231条,被采纳718条。市审计局坚持独立型与结合型绩效审计同步推进,围绕政府投资、专项资金等重点领域,开展17个专项绩效审计和调查项目,对11个投资项目和8个政府部门开展绩效审计。各区市结合实际推进绩效审计,胶南市开展了“绩效审计年”活动,即墨市对6个政府部门开展绩效审计,崂山区对全区办公用房等行政资源管理情况进行绩效审计。

全年共对26个国有企业进行审计(调查),查出虚报或隐瞒转移收入4.2亿元,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浪费金额2.2亿元,应上交财政金额0.8亿元。

审计结果公开

市审计局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公开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对抗震救灾捐赠款物审计等13个单项审计结果和19个市直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进行公告。公开审计项目数达到项目总数的80%,比上年增长20个百分点。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等6个区市也通过网站、电视等载体实施审计结果公告。市政府办公厅下发文件,把审计整改和移交事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督查范围;审计机关跟踪回访,帮助被审计单位纠正问题、改进管理;审计整改率得到提高。通过审计,促使有关单位上缴财政资金5.8亿元,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1.7亿元。

宏观服务

加强对具有普遍性和宏观性问题的研究分析并提出对策和建议,发挥宏观服务作用。全年提交审计专题、综合性报告和信息简报879篇,被批示、采用451篇次。参照审计建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制订出台了30多个制度和办法。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全市审计机关成立16个审计组,对219个单位6.5亿元的捐赠资金和物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围绕奥帆赛的筹办,组织开展奥帆场馆跟踪审计、奥运村装饰材料采购招标审计和奥帆委(青岛)预算执行审计。对浒苔处置物资费用支出情况进行审计,审减资金6000多万元。

审计信息化建设

由市审计局研发的“社保联网审计系统”通过审计署验收并向全国推广;推进与财政、地税等部门的联网审计;在6个区市部署的财政联网审计系统实施良好;首次开展市政公用收费信息系统审计,查出系统安全漏洞等问题;全市有19个计算机审计实例获审计署奖项或入选专家经验库。

(管卫东 刘守茂)

  

普查工作

2008年,青岛市全面启动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对全市近180个基层普查机构的普查人员进行清查摸底、登记和业务培训;完成单位清查摸底工作。整理完成《青岛市第二次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并对外发布,全面启动农业普查资料开发应用工作,制订下发农业普查资料开发应用方案、农业普查简明资料开发办法和农业普查资料课题研究办法,整理编印《青岛市农村社会经济概况》并向社会发行;完成历时3年的第二次农业普查任务。完成2007年1%人口和劳动力抽样调查数据处理及上报工作;按照调查样本数据结构,结合全市人口发展趋势,对调查的主要数据进行科学推算,向社会发布了数据公报。开展投入产出调查,把好数据质量关,建立施行数据质量四级审核制度,组织各区市对上报的基层表进行会审。

统计方法制度建设

完善服务业调查制度,建立实施现代服务业和主要服务业产业统计测算制度;总部经济统计测算办法已完成前期调研,测算办法的总体框架基本成型。推行统计电子台账工作,科技电子台账建账率100%,劳动电子台账建账率超过90%;完成全市5000万元及以上新开工投资项目电子化档案管理系统框架建设,建立推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统计电子台账制度。完成全市物流统计制度初次年报,修订完善全市文化产业统计制度。第一季度起,正式向有关部门提供全市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成为全市“物价上涨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居民生活补贴发放联动机制”的主要依据。

统计服务

统计分析调研工作市统计局关注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做好走势分析和趋势预测。全年撰写各类统计分析材料480篇,被市领导批示17篇次,信息采用数量继续居市直各部门前列。

完善统计服务手段针对统计资料时效性要求,执行月度重要数据专报制度,及时编印《月度统计快报》。整理编印《青岛统计手册》和《青岛统计年鉴》,方便领导和有关部门查阅。做好“两会”服务统计资料手册的编印和现场服务工作。加强统计信息对外发布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规范统计信息新闻发布和对外提供制度,及时将统计数据和统计分析资料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发布,供社会各界了解和使用。

专项调查和社情民意调查市统计局先后完成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状况、居民对限制使用塑料购物袋的看法、重要食品价格监测等50余项专项调查;利用社情民意调查网络,自行组织或受部门委托开展集中供热满意度、百姓最迫切需要政府解决的问题、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补贴发放和使用情况、食品安全工作市民满意度、区市2008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等31项民意调查;为各级党政领导及有关部门了解政策实施效果、进行科学决策提供有价值的舆情信息,有5篇调查报告被市领导批示。

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组织对全市171个镇(街道办事处)统计站进行实地调研,对统计人员的配备、办公设施条件、统计工作模式等进行摸底。成立统计基层基础建设领导小组,修订完善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联系点制度,明确领导具体分工、职责要求。截至年底,全市的镇(街道办事处)全部建立统计站,实体型统计站由2007年的66个增加到91个。

统计信息化建设

完成涉密计算机非法外联监控系统安装、“十一五”信息化建设主机及网络安全部分的设备安装调试。完成统计信息网存储、备份系统的项目论证、方案编制及政府招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选型。完成青岛统计信息网和OA办公系统升级改版项目。建成开通青岛市基层统计网站。

统计执法与普法宣传教育

全年查处统计违法行为31件。开展统计普法工作,印发2008年度统计普法工作计划。结合《统计法》颁布25周年纪念活动,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经普杯”统计法与经济普查知识竞赛活动。

市统计局机关建设

推进机构建设,完成调查队管理体制改革。制订下发创建统计文明行业工作计划,对全系统文明创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市统计局机关连续4年保持省级文明机关称号、连续3年保持青岛市目标绩效考核优秀单位称号、连续2年保持全省统计系统文明单位称号。

(王莉莉)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资产运营

2008年,青岛市列入国有资产统计报表汇编的市直和各区市所属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三级及其以上企业881个(本篇提及的“国有企业”均指此范围),资产总额2180.64亿元,所有者权益780.37亿元,其中国有资产总额(含国有法人资本)554.99亿元。国有企业累计实现销售(营业)收入1193.33亿元,其中市管企业(含228个监管企业)实现1037.86亿元,占全市的86.97%;实现利润50.44亿元,其中市管企业实现52.33亿元,占全市的103.75%;税金总额93.20亿元,其中市管企业交纳税金88.70亿元,占全市国有企业的95.17%。

资产结构

资产总量构成881个国有企业资产总额中,流动资产1160.09亿元,占总资产的53.20%;固定资产539.10亿元,占24.72%;长期投资191.19亿元,占8.77%。

企业所有者权益构成国有企业所有者权益总额中,实收资本338.70亿元,占所有者权益总额的43.40%;资本公积253.20亿元,占32.44%;盈余公积84.50亿元,占10.82%;未分配利润4.7亿元,占0.6%。

资产分布结构国有企业资产总额中,769个市管企业资产总额1940.64亿元,占国有企业资产总额的88.99%;478个属政府部门管理的企业及非监管企业资产总额154.66亿元,占7.09%;区市所属的112个企业资产总额239.99亿元,占11.01%。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总额中,市管企业国有资产总额479.43亿元,占全市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总额的86.39%;政府部门管理企业及非监管企业国有资产总额36.63亿元,占6.6%;区市所属企业国有资产总额75.56亿元,占13.61%。国有企业资产总额中,大型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178.45亿元,占54.04%;中型企业资产总额669.83亿元,占30.72%;小型企业资产总额332.35亿元,占15.24%。全市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总额中,大型企业国有资产总额326.88亿元,占全市国有资产总额的58.90%;中型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总额156.16亿元,占28.14%;小型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总额71.96亿元,占12.97%。

资产监管体系建设

政策法规体系印发《青岛市国有(集体)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暂行办法》、《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和《市政府国资委关于加强市直企业集团管控工作的意见》等3个规章;出台《外派监督机构及人员考核暂行办法》、《监管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办法》等15个规范性文件;市政府国资委对相关部门起草的6个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提出修改建议;对涉及该委的5个规范性文件提出废止或保留建议。

产权管理体系加强上市公司国有股监管,制订《关于加强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落实国有单位证券账户备案制度,确定市属7个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国有最低持股比例,对上市公司股价、股权结构等重要信息实施动态监管。加强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推动海信集团光通信产业重组、青岛港加洲房地产资产盘活、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产权关系理顺等事宜,全年完成35个企业的国有产权交易,转让价格20.1亿元。开展产权交易稽查,查处产权交易不规范案件2起。

财务监管体系确立“三计结合”、“三书联动”的出资人财务监管体系框架,整合财务信息,建立统一的财务监督数据平台,完成出资人财务监管软件平台程序设计工作。制订《青岛市市管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分批开展监管企业财务预算报表和资料的审核、整理。完成2007年度财务决算审核,对30个纳入决算范围的监管企业所属532个企业决算数据集中会审。推行企业总会计师制度和企业内部审计制度,实施市管企业动态运行监控和风险预警。

业绩考核体系修订出台新的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提出分类考核、“对标”考核意见和考核指标确定机制,建立风险绩效年薪制度,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的激励约束。建立企业负责人薪酬与企业经营业绩及职工收入双挂钩机制。制订城市公共服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实施意见,将质量、安全、服务等社会效益情况纳入考核,实现业绩考核工作全覆盖。推进海信电器股份公司股权激励试点和青岛港(集团)公司、青啤公司、海尔集团风险年薪转股工作。开展2007年度业绩考核清算,22个考核企业分别实现利润42.72亿元、地方税收17.2亿元,分别比2006年度增长41.8%、25%。完成年度企业考核指标核定及责任书签订工作,考核范围扩大到26个。

外派监督体系完成20个监管企业2007年度督查检查工作,揭示重大事项147个。落实2005年以来的年度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直接挽回国有资产损失1.58亿元,间接挽回国有资产损失2.64亿元。

资产基础管理

风险管理建立企业重大决策事项预先沟通和报告制度,市政府国资委全年向市政府上报海信、双星增发股票,青啤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等企业重大事项31次;实施企业担保行为跟踪管理,妥善解决企业发展投资公司国有股权质押、热电集团因担保影响资金周转和生产经营等问题;加强企业投资管理,全年核准投资项目35个、备案4个,投资总额57.2亿元。妥善解决青岛双星集团授权双星名人公司有偿使用“双星”商标及“西南双星”商标使用纠纷事宜。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管理体系,完成紫信公司、开世密封件公司等4个企业法律风险试点工作。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出台《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支出管理办法》等文件,建立国有资本收益收缴、产权转让和预算编报的指标体系、报表体系和相关工作流程。测算2007年度收益收缴数额,启动产权转让收益收缴工作,截至年底已收缴青岛港(集团)公司、青岛国际机场集团等17个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收益9198万元;收缴产权转让收入3.44亿元。研究制订《监管企业预算建议草案编报办法》,确定预算收支报表体系,研究国有资本再投入的形式,发挥国有资本再投入的作用。

国有企业改革和稳定工作

企业股权结构多元化推动国信集团与大唐集团签署黄岛电力集团公司产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格17.27亿元。青钢集团与上海复星集团签订合作备忘录、保密协议等,通过盘活土地等措施,解决自行车厂、制钉厂等下属公司的职工分流安置,支持青钢集团鲁南铁合金厂搬迁改造。青岛造船厂与北京建龙重工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框架,于10月开工建设即墨造船基地项目。红星化工集团与丽东化工公司的溶剂油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支持华通集团参与建设TFT面板模组、液晶生产基地项目,促进产业升级。

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印发《青岛市市管企业改革发展和国资监管工作三年规划》,明确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国资监管工作目标,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青岛海运总公司与正和投资公司签署产权转让协议,改制工作基本完成。益佳集团引进战略合作者投资组建青岛盛益投资发展公司;与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签署债务重组协议,以9000万元解决了6亿元债务。海珊集团利用装饰布厂和第三毛巾厂搬迁土地补偿,做好职工分流和费用清欠工作。宏达塑料总公司完成土地注销,获2.2亿元资金进行企业搬迁改造。推进棉纺企业改革搬迁重组:完成一棉公司土地拍卖,盘活企业存量土地;实施一、六、八棉公司和银龙公司、齐意公司等5个企业设备改造;推进企业职工分流安置,签署债务重组协议,以4.6亿元赎回债务21亿元。

资产经营公司遗留问题托管移交推进凯联集团、纺织总公司、海珊集团、红星化工集团等所属的符合条件企业移交托管中心管理,完成纺织总公司所属5个“壳企业”、红星化工集团800人和9000万元费用移交托管中心管理工作。

政府投资类资源整合对国信实业公司、企业发展投资公司、开发投资公司等10个投资公司进行资源整合,组建国信发展(集团)公司、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公司、城市建设投资(集团)公司等3个投资公司,建立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国有资本运营、城市建设发展的载体和融资平台。

解决企业欠费和职工安置问题通过利用相关平台借款和企业自筹资金等方式筹集资金563万元,解决8个困难企业所欠3743名职工工资问题。协调解决海珊集团欠保、欠费等问题,利用土地补偿预付资金清偿企业欠费2000万元,分流职工600人,解决所属5个企业欠交医疗保险费4440万元。通过盘活土地安置职工及异地搬迁的返还政策,解决晶华玻璃厂和豪克公司职工分流安置问题。

国有经济布局结构

印发《青岛市市管企业国有资本调整实施意见》该意见明确了2008~2013年全市国有资本调整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提出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的转移与提升的要求;指导18个企业完成新一轮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的编制,确定企业中长期发展战略。

理清国有产权关系开展国有产权登记和专项检查,全市70个市直单位、十二区市及青岛保税区的国资管理部门完成产权登记工作。截至2007年底,全市国有产权登记企业1085个;国有资本总额292亿元,比2006年增加6亿元。通过产权登记理清企业产权脉络和各层级的国有资本分布。

收缩国有资本行业分布制订《收缩行业分布跨度、优化国有资本结构工作方案》,对不符合企业主业和发展战略的子企业进行清理,压缩产业级次,优化国有经济产业布局,全市国有经济分布的行业大类由71个调整到48个。

落实“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市政府国资委协调海湾集团“退盐进园”工作,推进东风盐场和海玉盐场整建制划入青岛高新区。推进老城区40个国有企业搬迁改造工作,整理推出16个国有企业搬迁改造招商项目,促进老城区传统产业升级,启动第一批7个企业搬迁。

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外部董事试点出台《关于在市直企业进行外部董事试点的意见》,推进监管企业外部董事试点工作,通过在海湾集团公司、公交集团公司试点,在国信发展(集团)公司、澳柯玛集团公司、黄岛电力集团公司等3个企业设立外部董事,完善董事会建设。

外派监督机构建设完成10名专职监事的选拔工作,监督人员由原来的30人增加到41人,对外派监督机构布局进行全面调整,新组建的3个投资公司实行监事会和外派财务总监双重监督机制,有7个监事会和3名财务总监派驻21个企业,实现外派监督机构的全覆盖。

监管企业公司章程修改完成青岛港(集团)公司、公交集团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和国信发展(集团)公司、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公司、城市建设投资(集团)公司的公司章程起草审定工作。

企业领导人员培训市政府国资委与市委组织部共同举办青岛市优秀企业家新春座谈会、市属大企业“强化内控·持续发展”高级研修班,组织部分企业领导人赴香港大学进行培训、部分企业领导人赴美国进行“企业规避财务风险”培训等,有计划分阶段对市属企业120名高层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企业领导班子整体素质。

(戴丽霞)

工业管理

重点项目和产业集群建设

重点调度的100个投资过1亿元项目,有84个开工建设,完成投资156亿元;1000万吨大炼油、海尔家电模具工业园等36个项目竣工投产。家电、电子等八大产业集群完成产值4546.6亿元,比上年(下同)增长25%,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比重56.3%,增速高于全市工业平均增速2.6个百分点。

重点企业发展

70个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企业开展了6轮调研,摸清产品订单、原料库存、用工增减等情况,组织系列融资活动,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全年70个企业(属地口径)完成工业总产值3502.4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43.4%,拉动工业增长9.4个百分点。

中小企业发展

出台扶持中小企业发展20条措施,并组织12个部门出台23个配套实施细则。多次组织银企对接,613个中小企业获授信额228亿元。开展招商引资,引进国内民营项目520个,资金201亿元;重点调度50个投资过5000万元民营项目,其中43个竣工投产。全年全市民营企业注册户29.2万个,注册资本金2337亿元,增长12.7%。

企业自主创新

加强技术中心建设,全市有市级以上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173个,其中国家级13个。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实施950个重点技术创新项目,增长37.5%。修订实施企业技术开发项目确认办法,有108个企业享受到技术开发费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抵免税金9992万元,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率46.3%。

运行保障

加强生产要素保障,在上半年迎峰度冬、度夏与百年一遇冰雪灾害、筹备奥运会等情况下,采取多项举措增加能源储备,两大主力电厂煤库存由不到7天增加到20多天,完成奥帆赛、残奥帆赛电力和成品油供应任务。针对下半年金融危机造成工业急剧下滑的局面,成立市工业经济运行指挥部,加强运行调控,连续对各区市和70个重点企业开展6轮调研,摸清企业生产、订单、原材料价格及库存、用工增减等情况,解决涉及退税、融资等问题100多项。市经贸委会同中石化、中石油两大公司驻青销售公司研究落实抓油源、保市场,经受住油源严重短缺时期对全市成品油市场保供能力的考验。

(市经贸委)

安全生产管理

概况

2008年,青岛市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916起,死亡560人,伤3295人,直接经济损失3131.12万元,比上年(下同)分别下降28.25%、8.20%、28.71%和0.50%。其中,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13起,死亡59人,分别下降13.33%和增长15.69%;发生重大火灾事故1起,死亡11人。全市亿元GDP各类事故死亡率为0.13,下降18.75%;道路交通发生较大事故11起,死亡52人,分别增长10%和52.94%;工矿商贸发生较大事故2起,死亡7人,分别下降33%和30%。

组织领导

年内,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阎启俊多次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并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市各级党委政府把安全生产作为奥运年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责任,严密防范事故。市委副书记、市长夏耕多次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电视会议并提出严格要求。“安全生产月”活动前夕,在《青岛日报》发表《关爱生命必须强化安全生产》的署名文章。第十二次市长办公会专门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确定安全生产3年工作思路。山西省临汾市“九八”特别重大尾矿库溃坝事故发生后,市委副书记、市长夏耕于9月22、23日召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要求逐行业、逐领域查找安全隐患和问题。年初,市政府专门下发《关于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并提出明确要求。

安全生产责任制与保障体系建设

印发《落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暂行规定》,对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予以明确界定,填补了高处悬空作业、规模以下建筑施工等监管空缺;出台《2008年度青岛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评分细则》,细化和完善各项考核指标体系;对省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进行责任分解,市政府与96个重点考核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市政府决定自2008年始,每年设立2000万元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重大隐患整治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等。

奥运安保工作

将奥运安保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相结合;立足于“全员、全方位、全天候”的防范思路,组织构筑无缝隙、全覆盖的安全生产防范体系,健全完善对各类隐患的防范化解和应急处置机制,将奥运安保任务落实到每一个单位、岗位和环节。将督查督办与严格执法监察相结合;对危险化学品重点监控单位,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奥帆赛场馆周边区域液氯液氨使用单位、加油站等奥运安保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组织全市执法监察队伍开展“迎奥运、保安全”专项执法监察活动。奥帆赛和残奥帆赛期间,检查企业10090个,处罚2725次,罚款170.93万元。将高危行业风险评估和实施风险分类监管相结合;对1545个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矿山实施风险评估,编制《青岛市2008年奥帆赛期间突发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评估与对策报告》、《青岛市非煤矿山奥帆赛期间风险评估和对策报告》和《青岛市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操作手册》,下发《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源实行等级管理的意见》,对44个安全风险大、易发生群死群伤的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落实“保健式”监管措施。

“双基”(基层、基础)工作

加强与国家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的对接,请国家安全社区方面的专家多次到崂山、城阳、黄岛等区市进行培训指导。加强镇(街道办事处)执法力量,监察中队由上年的120个增至151个,人员由396人增至538人。出台《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中队)年度目标监察考核实施办法》、《青岛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手册》,对执法队伍建设进行规范。组织安监执法队伍大练兵活动。年内,国家安监总局、国家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在崂山区举办全国安全社区建设工作会议,表彰了36个国家级安全社区,青岛市有9个社区被表彰。

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和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隐患治理年”活动市委常委、副市长张惠先后召开区市、企业和部门调度会议7次,对每个阶段的重点工作提出要求。督促企业整改隐患718项,对停产3个月以上的38个危化品企业暂时收回许可证,对复产的企业进行严格验收。实行政府挂牌督办,集中整治并完成向社会公布的市级八大安全隐患。市、区(市)两级投资2000万元,对青岛市头号事故路段——二○四国道(青岛段)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整治,在215千米道路设置智能监控系统。由部门投资对40座小型水库实施除险加固,对5座大型危桥进行改造。自筹资金,对青岛保税区消防管网进行改造。通过企业投资、政府补助,对1个化工厂、1个乙炔气厂实施搬迁,对100个液氨使用单位进行技术改造。完成2007年开始的2个化工厂的搬迁;关闭非法采矿点100余个。全市总投资3.6亿元,排查各类安全隐患92672项,整改87831项,整改率94.8%。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市政府下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组成7个督查组,对十二区市、青岛高新区、青岛保税区和市重点监管企业进行督查。检查镇(街道办事处)24个、企业154个,查出问题56项、隐患224个,下达隐患整改指令书78份。市有关部门在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水利、渔业船舶、特种设备、民爆器材、旅游、人防等行业(领域)组织专项督查。奥运会前夕,国家和省督查组对青岛市进行20余天的严格督查,指出62个管理问题和50项事故隐患;市安委会办公室逐个下达整改指令,确保整改到位。

安全生产检查围绕治理隐患、遏制事故的目标,集中开展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检查、对破产倒闭企业闲置厂房仓库出租出借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试点单位专项检查等19项专项执法检查和日常检查活动。全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对211999个经营单位(户)进行日常检查,发现事故隐患51792条,整改完成率98%;对228个单位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查封企业5个;实施行政处罚242次,罚款507.34万元;关停整改企业和取缔非法矿山25个;收缴非法生产销售的鞭炮30万响,吊销执照2个,行政拘留2人。

应急救援工作

成立青岛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为正处级事业单位,编制9人。安排460万元资金,用于安全生产应急指挥平台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平台建设;安排140万元,用于十二区市及青岛高新区、青岛保税区应急平台建设。编制市级预案67项、区市级预案778项、镇(街道办事处)级预案724项、社区级预案6758项,国有企业及规模以上非国有企业制订各类预案4339项。健全救援队伍,全市有应急救援队伍162支。年内,采取政府赎买的方式,投资310万元,委托骨干大企业代为储存应急救援物资,对相应区域内危化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事故实施救援。按照奥帆赛《城市运行计划》要求,先后组织大型极端气象条件应急救援、危险化学品泄漏、奥帆比赛场地水体污染应急处置等大型综合演练40余次,组织海上搜救、城市管网抢修、道路交通疏导、电力抢险、非煤矿山停产撤人、森林火灾扑救等专项演练250余次;将6月的“安全生产月”作为“应急演练月”,各工矿商贸企业、学校、医院、社区按要求组织演练。

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和安全监管

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根据国家和省安委会的统一部署,9月起集中3个月时间,组织中介机构和专家对全市化工企业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40个重点监控企业进行“诊断式”检查,查出隐患及问题635项,整改541项。

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吸取山西省临汾市“九八”特别重大尾矿库溃坝事故教训,组织开展全市尾矿库大检查,重点对平度市和莱西市落实尾矿库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落实安全责任。

烟花爆竹专项整治采取部门联动等举措,由市公安部门着力打击非法制造、市工商部门着重取缔非法销售行为、市交通部门对配送车辆进行监管、市城管执法部门查处流动烟花爆竹商贩。

重点建设工程专项整治吸取杭州市地铁工地塌陷事故教训,按照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阎启俊批示要求,对海底隧道、跨海大桥等重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三同时”、建设施工单位资质、建设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等进行专项检查。

以大型货车、集装箱车等为重点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查处酒后驾驶、超速、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重点道路的整治。

火灾隐患专项整治连续组织开展围剿火灾隐患1、2、3号专项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建设施工专项整治加强对深基坑、塔吊、脚手架、大模板和防高处坠落的安全管理,开展建设项目安全大检查。

海洋渔业专项整治加强船舶检测检验,完善渔船通讯装备和安全防护设施,对渔民进行安全培训。

安全生产文化体系建设

制订安全文化建设指导意见,培育市级安全文化企业12个、省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2个并受到省表彰。进行大规模的安全文化成果展示、应急演练、演讲比赛、抢答比赛等活动;举办第三届青岛(国际)安全生产新技术装备展览会,参展企业100余个。市安监局获全省“安康杯”知识竞赛优秀组织奖,隐患治理知识竞赛被国家安监总局评为优秀组织奖。

制订《2008年宣传工作要点》和百日督查活动新闻宣传方案,加强与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联系,组织新闻媒体安全生产采访团配合百日督查活动。

推行全员培训,邀请日本专家来青开展“安全生产零事故”培训工作。特种作业人员、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人数和培训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在全省继续领先。制发《关于做好安全培训机构培训质量考核的意见》,规范培训办班备案制度和培训发证工作程序。起草《青岛市农民工培训工作方案》。召开全市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会议,对今后3年全市全员培训工作进行部署。在市委党校增设专题安全讲座,并成为一种长效机制。

全年接到隐患举报、咨询、来访、电子信件2376件,其中安全咨询电话2256件;对120件安全隐患下发查处督办通知,案件复查率79%,其中重要督办件复查率100%、整改率100%。

(马守业)

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概况

2008年,青岛市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市场、商业欺诈、农资市场、税收征管秩序、烟草市场、建筑市场、金融市场、文化出版市场、知识产权保护等9项专项整治活动,查处各类经济违章、违法、犯罪案件4.93万余起,涉案金额144亿余元;抓获经济犯罪嫌疑人554人。其中,市公安机关受理各类经济犯罪案件1152起、比上年(下同)增长133.67%,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40.36亿元、是上年的29倍,抓获犯罪嫌疑人394人。市工商系统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35601起,案值1.42亿元;清理违法经营主体3568个,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60余个,查获各类不合格食品2万余千克、酒类3.5万余瓶;查处商标侵权案件250余件,侵权和假冒的服装、鞋帽、箱包28761余件,收缴违法商标标识4.13万余套。市税务系统累计检查各类纳税人7594个,查补款项(含税款、滞纳金)3.86亿元,查处100万元以上的涉税违法案件50余起。青岛海关立案侦查刑事案件57起,立案调查行政案件1807起,查获违规案件172起,案值19.50亿元,涉税1.79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60名,其中涉税100万元以上的重大刑事案件26起、案值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行政案件9起。市烟草专卖局查获各类涉烟违法案件9823起,其中案值1万元以上案件252起;各类违法卷烟3515万支,原辅材料33.48吨,涉案物品总值2086万元;上缴财政罚没款75.9万元;捣毁贩藏假窝点71个,打击非法经营大户90个;移送公安部门追刑案件66起、移送涉案人员37人,其中判刑20人。通过农资打假专项活动,累计查获假冒伪劣种子4.2吨、农药8.1吨、肥料97.6吨,立案查处各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违规案件374件,罚没款51.1万元;检查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使用单位3000个(次),查获违规单位200个,捣毁制假窝点5个,吊销经营许可证9个。通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取缔无证照加工食用油的小作坊37个,查获侵权食用油商标标识1360份;节日期间,检查各类商场(超市)、餐饮店等22546个(次),查处违法案件356起、案值320万元;立案查处肉品违法案件563起,取缔私屠滥宰窝点21处(次),罚没不合格肉品15.7吨,罚款15.5万元;对全市535个食品生产主体进行检查,排查消除生产加工类食品安全隐患,查处无证生产、违规使用食品包袋材料、滥用食品添加剂、假冒奥运食品等行为,查处违法案件10起,涉案货值4.18万元。“三鹿牌奶粉”事件发生后,成立由市质监局牵头的应急处置指挥机制,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27万人次,检查经营主体13.53万个次,下架、封存国家公布含三聚氰胺的奶粉6474.12千克、液态奶6376.65千克;将9月14日之前生产的乳制品全部下架处理。

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

组织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协调、组织工商、版权、奥帆委(青岛)等部门,重点开展“奥运会标志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活动,海尔集团、海信集团、青啤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联合向全市工商企业发出“迎奥运、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倡议,并向社会作出承诺。先后出台《奥林匹克标志保护实施方案》、《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行动方案》和《青岛市举报侵犯奥林匹克标志违法案件人员奖励办法》。先后开展奥运会倒计时200天、100天纪念日所在月奥林匹克标志保护集中整治行动,查处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案件38起,责令改正20起,立案16起;查扣侵权商品1365件,罚没款10余万元;查处商标违法案件250件,假冒、冒充专利案46件;查获各类盗版制品13.3万册(盘),青岛市的经验做法得到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的肯定,先后在保护知识产权网站和《中国工商报》刊载、转发。年初,完成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分中心的设立并投入试运行,完善全市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体系。制订出台《青岛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市经贸委与市会展中心合作,在青岛会展中心设立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咨询服务台;年内,青岛市保护知识产权有关主要成员单位组成联合工作组,进驻第五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和国际纺织工业展览会、中国国际(青岛)电子博览会等展会,开展展会知识产权服务咨询和联合执法。全年市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受理社会各种咨询服务68件、举报投诉案件5起,移交受办率均100%。

“诚信青岛”建设

推进各部门、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等社会信用建设工作,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部门分别建立企业融资信贷、经营、纳税等信用信息平台,实现有条件的公开查询。“诚信青岛”网站实现省内8城市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覆盖全市26个金融机构、900个信贷网点,录入贷款余额3400亿元,贷款入库率99.8%,金融机构月均查询1.77万余次,拒绝有潜在风险贷款5.6亿元。截至年底,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收录自然人账户60余万个,导入公积金自然人账户90余万条,收录个人贷款余额380多亿元,金融机构周查询次数近7000次。

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法制化、标准化建设先后制订、修订《青岛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暂行办法》、《青岛市畜禽产品入市备案登记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市区生猪肉市场管理规定》等地方规章和《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规范》等8个地方标准及103项名特优农产品标准;继在全国同等城市中率先出台《青岛市公民义务献血条例》后,出台《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若干规定》;市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青岛市专利保护条例》、《青岛市专利纠纷处理办法》;起草完成政府规章《青岛市查处专利违法行为办法》的送审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制订完善《药品经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暂行管理办法》。

监管和社会监督坚持和完善群众举报大案要案查处曝光制度。针对举办奥帆赛、残奥帆赛,制订公布《青岛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市卫生部门对关系群众生活的食品卫生质量定期进行公示;市工商局将有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示,对群众举报的大案要案经查实的实行奖励制度。发布《青岛市举报侵犯奥林匹克标志违法案件人员奖励办法》。各有关部门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建立举报电话、投诉信箱,公示通报等措施,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完善“12312”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工作体系,青岛市获批成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市工商局在全国率先建立个体私营企业“经济户口”,形成“三级网络、三大应用系统、三个网站”的总体框架,完善“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三级执法体系实现系统集成和信息共享,增强了整体执法效能。市建委引入司法机制,成立巡回法庭,建立企业资质评审、评标结果和优质工程评选公示制度,推进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市版权局编印《新闻出版与版权常用法律法规暨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格式选编》和《青岛市着作权行政投诉指南》。

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贯彻实施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整规办、公安部、监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和全国整规办《关于在整规工作中加强法制建设和执法衔接工作的通知》,建立信息共享、案件通报等4项工作制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机制取得突破。全年向公安机关等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经济犯罪案件192件,增长12.8%。

(市经贸委)

物价管理

概况

价格调控2008年,青岛市市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升4.7%。继续落实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坚持季度分析例会和月度物价形势分析报告制度。按照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要求,控制政府管价项目提价。落实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市政府发布《关于公布实行调价备案的商品种类和企业目录的通告》,对一定规模的批发、零售企业实行调价备案制度,受理价格备案229批次、439个商品品次,发出价格更正通知书25件,纠正不合理涨价57个品次。加强重要商品价格监测,全年上报监测信息6万余条。

价格改革根据物价形势,调整市内四区集中供热价格。调整市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相应调整配套范围。将管道天然气价格“居民类”以外的价格,统一归并为“非居民类”,实现工商业用气同价。落实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政策。审核制定172个品种规格的自制剂价格。新增并修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出台车辆施救服务收费标准。修订市区其他一类停车场收费标准。核定海上旅游公司票价,青岛奥帆中心、栈桥回澜阁门票价格和海军博物馆“济南舰”等参观门票价格。出台完善托幼园所收费管理的意见。修正并公示2008年配建的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对11个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成本资料进行审核批复,剔除不合理成本3000万元。重新调整321路、605路、116路、313路、362路、364路和103路等公交线路票制票价。

清费治乱减负落实国家减免鲜活农产品收费政策,对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的集贸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收取,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对涉及销售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入场费等经营服务性收费减半收取;对涉及鲜活农产品生产和销售环节的国内植物检疫费、畜禽及畜禽产品防疫检疫费、计量器具检定费检修费、预防性体检费减半收取,减免收费近1000万元。9月1日起,停止征收集贸市场管理费和个体工商户管理费(以下简称“两费”),对提前预收的“两费”全部退还。11月18日,国家公布取消100项收费,省取消74项收费,涉及青岛市72项(含“两费”),年减免额近6亿元。12月31日,市政府发布《关于降低经营性收费标准的通告》和《关于暂停(减半)征收2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告》,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对47个住宅物业项目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进行核定,年度核减金额1142万元。降低乘客公交IC卡因故障导致的更换费用,每卡由25元降为8元。停止收取人才招聘会门票费。降低固定电话营业区间通话费和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降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费标准。出台《青岛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制订《企业物价联络员和企业缴费登记卡管理办法》、《青岛市涉企收费目录》。开展收费年审工作,查出违规金额413万元,审验《收费许可证》2190套,换发新证517套。

价格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农用柴油、化肥等农资市场价格专项检查活动,检查化肥生产企业4个,查出违价金额63.79万元。分两次对承担涉农价费公示任务的8个区市进行考核。组织开展医药、教育、能源等行业的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组织开展元旦、春节、“黄金周”等重大节日市场价格专项检查。全年全市查处价格违法案件737起,查出违价金额2.01亿元,罚款956.8万元。全年“12358”价格举报投诉电话受理5881件,其中价格咨询5281件、价格举报600件,价格咨询回复率和举报案件办结率均100%。

价格服务继续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开展价格服务进商场和进企业工作。11月25日,市物价局在黄岛区召开价格服务进企业工作现场会,国家发改委价检司、省物价局主要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开展价格成本监审工作,对供热、公交和污水处理等8项价费进行成本监审。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形成由“青岛政务网”、“青价网”、“有线数字物价频道”和报刊、公示栏等组成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实现网上收费许可证办理、价格投诉举报受理、价格行政复议受理及网上听证、公示等多项办事服务。公开举行居民集中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市物价局被评为青岛市政务公开工作示范点。市价格认证中心开展机动车辆抵押登记、拆迁改造补偿、金融保险行业处理不良资产、新建小区自来水和电力配套成本等领域的价格认证业务,年内被授予“全国价格认证机构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

物价低保挂钩联动

建立“物价上涨与提高低保家庭生活保障标准联动机制”被列入2008年市政府为群众办好的12件实事之一。4月,市政府下发通知,在七区建立物价上涨与提高低保家庭生活保障标准联动机制。根据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情况,全年3次启动联动机制,发放生活补贴近920万元,约1.7万个家庭受益。其中,第一、二、三季度分别发放生活补贴410.27万元、376.56万元和132.35万元。崂山区和黄岛区将受益范围扩大到农村地区。经入户调查,低保家庭满意率97.7%。

参与援川抗震救灾

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市物价局参与援助灾区重建工作,对采购的救灾物资进行价格合理性审查;向市政府提交了来青治疗伤员治疗费用的政府与医疗机构结算意见,完成了治疗费用明细审核工作;市物价局主要领导在地震初期两次赴北川灾区进行对接和指导工作,派两名工作人员长驻灾区一线,对援建过程中的前方物资采购成本实施全方位、全过程审核监督;配合有关部门,审核了灾区学生来青过渡复学的各项费用等。

奥帆赛价格监管

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物价局《关于做好2008年奥帆赛期间价格监管服务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奥帆赛价格监管的目标任务。加强价格监测,提前采集包括住宿、餐饮、交通、旅游、卫生等行业在内的跨年度价格数据,开展预警预报与价格监管基础工作。加强汇报沟通,争取到省政府及省有关部门授予青岛市奥帆赛及残奥帆赛期间临时价格干预权限。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赛事期间出动价格检查人员450余人次,检查经营单位915个,发放《价格政策提醒函》1000余份,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35份。市政府调研室《调查研究》专门介绍市物价局加强奥帆赛价格监管工作的经验做法。市物价局被市委、市政府授予“第二十九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帆船比赛、第十三届残疾人奥运会帆船比赛组织工作突出贡献奖”称号。

价格法制工作

开展全市《价格法》实施10周年宣传纪念活动,通过撰写主题文章、拍摄纪念宣传片、印制优秀成果集、召开全市纪念《价格法》实施10周年表彰大会、编写典型案例见报宣传等形式,宣传《价格法》。完成《青岛市价格监测办法》立法调研工作。协助国家发改委价格司、中国价格协会举办了《价格法》实施10周年理论研讨(青岛论坛)活动。

(贺芳)

工商行政管理

监管执法

奥帆赛、残奥帆赛食品保障开展食品安全“百日会战”,建立赛时指挥体制,成立指挥中心及4个专项指挥部;对奥帆赛备案食品专供商场、奥帆中心和签约饭店等11个“点”,实行“驻场式”监管;建立食品入库查验、封存、出库等一整套监管流程和工作规范,加强对备案食品的批批检测。加强食品供应“点对点”全程监控,对各个环节实施“痕迹化”、信息化管理。比赛期间,累计查验入库备案食品675种、出库食品167.26吨、应急供应单品1.7万件。在11条重点“线”上,开展“地毯式”排查;在全市加强反复整治,从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入手,推动建立“政府领导、分工负责”的无照经营综合治理机制,无照监控率下降到1.68%;推进食品安全“四项制度”建设,全市城乡覆盖率100%;推广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电子备案,推行“农产品来源溯源制”和食品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完善可追溯机制;加强食品质量监测,集中监测食品28大类1800个批次,快速检测蔬菜、水果等50万个批次,总体合格率97%。

专项整治市工商局牵头开展“迎奥运规范广告发布行为”专项行动,与市委宣传部联合加强广告发布环节管理;督导媒体健全自律制度,监测媒体重点类别广告1.1万条;加强对奥帆中心、沿海一线等重点区域广告的拉网清查,清除不规范广告510条。市工商局与海尔集团等12个“中国驰名商标”企业发起“奥标”保护倡议,联合北京奥组委和奥帆委(青岛)出台举报“奥标”违法案件奖励办法。开展打假治劣专项整治,对侵权商品集散地进行综合治理,查扣侵权假冒商品5.9万件。保持对传销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取缔传销窝点34个,遣散涉嫌传销人员7840人,“无传销社区”达标率80%,完善打、防、控长效机制。健全市工商局与市纪委、市检察院等部门的定期通报、联席会议制度,深入治理商业贿赂;开展零售商和供应商公平交易行为专项检查,查处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152起。开展“黑网吧”、兴奋剂、废旧物品收购和危险化学品等专项治理,推进报废汽车专项整治,加强“二手车”交易监管,推行成品油质量明示制度。

市场监管全面清查含三聚氰胺奶制品,将国家公布批次的12842.77千克存在问题的奶制品全部下架封存,集中销毁8801千克,督促经营者及时为消费者退换奶制品3816千克。加强对全市232个商品交易市场的信用分类监管,推进文明市场创建工作,新增省级文明市场6个。开展“三一五”系列宣传咨询活动,评选表彰“履行消费维权社会责任良好企业”,组织“百家诚信企业迎奥运,营造和谐消费环境”图片巡回展览。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全市“12315”申诉举报电话实现集中受理,奥帆赛、残奥帆赛期间实行24小时人工服务,开展“局长在线”、“局长约谈”活动,受理消费投诉、申诉举报1076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24.9万元。开辟涉外维权“绿色通道”,市工商局与奥帆赛呼叫服务中心联合提供8种外语服务。完善“红盾护农”长效机制,农资连锁经营率88%,创建“农资示范店”300个;检测农资230个批次,合格率98%。继续实施年检、验照改革,网上年检申报率连续3年100%;建立验资、审计报告网上备案制度,遏制“两虚一逃”违法行为发生。加强拍卖活动备案和现场监管,促进拍卖市场健康发展。完善“四位一体”管理制度,先后两次公示企业良好信息1165条、不良案件信息557条;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开展“企业伦理与企业社会责任大讨论”,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继“一道、一城、一街、一场”试点之后,推行5个合同示范文本,加强合同规范化管理,家具买卖、婚纱摄影、汽车销售领域的消费投诉比上年(下同)分别下降70%、90%和95%,中央电视台对此作专门报道。全年全市新增“中国驰名商标”22件、“山东省着名商标”45件,分别增长88%和27%;“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达到3件。规范执法行为,完善集中执法体制,建立涉企检查审批备案制度,加强行政处罚案件“统一掌控”和对一般违法行为的行政指导规范。

2009年1月12日,市委常委、副市长秦敏(前排右二)到市工商局调研。(市政府督查室供稿)

服务经济发展

健全工作机制,提升服务发展效能推行实施支持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优化“大企业直通车”、预约上门等服务措施,对20个拟上市公司登记管理问题进行跟踪指导。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开展“个私经济发展30年30强30人”评选等活动。规范外资企业授权登记工作,简化内部审批程序,协调做好青岛保税港区审批验收;开展韩资企业非正常撤资等专题调研,对2093个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出台支持服务业发展的“20条”扶持政策,全市服务业企业达到7.8万个,增长34.1%。市工商局履行中介服务业发展牵头职责,与各区市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约谈,确立区域和行业发展重点;启动全国首个金融中介交易中心等一批产业集聚项目,全市中介机构个数、注册资本分别增长30.6%和31.2%。出台农民专业合作社梯次培育发展计划,登记数量突破1300个,实现全市乡镇100%覆盖。提高农村经纪人沟通农产品产需能力,农村经纪人总数15852人,经纪业务量70亿元。围绕重点企业、重点乡镇和重点农户,分类开展“合同帮扶”,全市订单签约11.4万余份,金额20.8亿元,提高了农产品集约化生产水平。

应对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从放宽扶持政策、拓展融资渠道等5个方面,出台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32条扶持政策。支持重点项目、总部经济发展和品牌连锁经营,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专人办理。市工商局定期向市政府报送企业登记信息综合分析,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开展担保融资专题调研,开展股权出质和动产抵押登记,支持兴办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和村镇银行,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为17个公司办理股权出质登记,融资2.9亿元;办理抵押登记374件,担保融资115.5亿元;全市首个小额贷款公司获准注册。加强品牌创建,将商标数据库与企业登记数据库有机衔接,实施“一所一标”工程,对4241个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商标走访活动,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和抵御风险能力。

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

在全市工商管理系统开展“让红盾在服务奥帆赛中闪光”等主题实践,选拔业务骨干到清华大学和德国进行公共管理、市场监管研修,开展分级分类业务培训。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完善惩防腐败体系,出台《行政问责暂行规定》,深化面向管理服务对象述职述廉工作,公开选聘30名义务监督员,不间断地开展行风督察,加强源头治理和内外监督,效能投诉数量下降53.7%。贯彻国家停征“两费”决定,采取先行垫付资金的方式,及时发还预收款。推进“三创建”工作,提前一年完成统计规范化达标任务,市工商局和3个分(市)局档案室被评为省特级档案室;“平安系统”创建工作取得新进展,一批信访积案得到妥善处理。

(李晓峰)

质量技术监督

质量工作

质量兴市2008年,青岛市政府召开全市质量工作会议,对2007年度新创工业知名品牌奖励3040万元。市质监局牵头组织工商、经贸等部门,代表市政府对各区市政府进行质量兴市专项督查;做好省政府对青岛市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迎检工作,市南区获省政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示范县称号;迎接市人大常委会对青岛市《产品质量法》实施情况的监督视察。

名牌战略启动市、区(市)两级名牌产品培育机制,11个企业的13个产品申报“中国名牌”称号,26个企业的27个产品获“山东名牌”称号,8个企业获“山东服务名牌”称号。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工作,青岛万里江茶业有限公司等崂山绿茶生产企业开始实行地理标志制度,首次加贴地理保护产品专用标志;马家沟芹菜、大泽山葡萄申报了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建立全市地理标志产品申报梯队,将崂山矿泉水等5种产品纳入地理标志保护申报计划。

标准化工作

实施标准化战略召开全市申报国家标准化技术组织工作会议,举办标准化讲坛。根据《青岛市标准化资助奖励办法》,对全市70个企业128个项目奖励600万元。争取筹建全国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10个,已公示8个。截至年底,全市企业承担国家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2个、分委员会秘书处18个、工作组1个,居同类城市前列。

标准使用全年新登记产品执行标准2000多个,审查备案企业产品标准800多项,14个企业通过“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确认。“有机绿茶加工”等3个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通过国家验收。

标准体系建设制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08年~2009年)》;起草《乡镇政府便民服务规范》,在国内率先用地方标准的形式规范镇政府便民服务。青岛保税区综合服务大厅等3个单位被列入第二批山东省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累计达到21个。

食品质量安全监管

市场准入工作为406个企业办理457张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企业全部获生产许可证。加强证后监管,对全市734个食品及相关产品和化妆品获证企业实施年度审查,对52个年审不合格企业进行后处理;对不再符合准入条件的112个企业的114张许可证实施注销。

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对230个小作坊生产的248批次产品进行专项监督抽查,产品合格率83.87%。帮扶63个小作坊达到市场准入条件并办理生产许可证,对不具备条件的小作坊清理关停。

日常监管工作安排监督抽查1326批次,合格率92.98%。对2007年国家、省、市三级食品监督抽查和定检中不合格的196个企业集中回访。对供应灾区的食品生产企业加大巡查频次,对企业捐赠抗震救灾的食品及相关产品免费检测。分别召开全市小麦粉和植物油生产企业添加剂管理座谈会,24个小麦粉生产企业承诺停止使用增白剂,36个植物油生产企业承诺在产品中不添加非食用物质、不滥用食品添加剂。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隐患治理制订了《特种设备“隐患治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分5个阶段实施。出动检查人员3200余人次检查使用单位3600余个、设备1万余台,发现隐患设备450余台,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200余份,立案处理79起。全年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6500余台,全市累计登记特种设备4.92万余台,设备总数比上年增长13.1%。

液化石油气瓶专项整治抽查液化气站68个,249个液化气站实行气瓶微机管理;送检液化气瓶8万余只,报废带有安全隐患和超过使用寿命的液化气瓶5500只,新购置液化气瓶4.5万只;办理自有产权液化气瓶使用登记23万余只。监督执法与打假工作

质量监督对全市14个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222个进京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加强监管。向3个为地震灾区生产活动板房企业派驻质量监管员,对使用的原材料以及铝锅等室内生活用品开展专项监督抽查,检验生活用品8批次、板房材料55批次;对社会捐赠的37305件援川救灾物资免费质量检测,免收检验检测费12万元。建立验配眼镜许可证明示制度,开展验配眼镜企业专项整治,查处无证企业43个。对27个国家抽检、19个省抽检、80个市抽检不合格企业进行后处理。对1583个企业的2553批次产品实施定期检验,合格率92.13%。

执法打假先后开展“打假保春耕”、“食品执法保安全”、“查处无证保质量”等执法活动,对农资、建材、面粉及酒类等产品开展专项执法;围绕奥运和抗震救灾,组织食品专项打假和救灾物资产品质量执法检查;采取“驻点指导办案”、“案件直办”等措施,提高执法办案的实效性。

专项整治摸清五类重点产品(儿童玩具、家具、服装、油漆涂料、仿真饰品)生产企业底数,加强监督检查,检查企业621个,查获违法产品货值14.4万元。通过“查、治、管、扶、建”等措施,木制柜抽查合格率由上年的65%上升到88%,衬衫、厨房家具的抽样合格率90%以上。开展絮用纤维制品、人造板、装饰材料等产品整治。

计量工作

节能减排计量工作对全市97个在产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能源计量服务工作,企业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和管理均达到GB17167要求,帮助90个企业完善能源计量信息档案。研发出DCS系统校准方法,实现对锅炉压力、温度等参数的准确控制,提高锅炉运行效率,降低了企业能耗。帮助龙发热电有限公司安装使用GPRS供汽管网监控系统,供热管网管损率由50%下降到10%左右,每月节约费用40多万元。

“关注民生,计量惠民”专项行动开展“四个走进”(诚信计量进市场、健康计量进医院、光明计量进眼镜店、服务计量进社区乡镇)主题活动;进社区148人次,提供免费检测服务756次,免费检定计量器具18909台件,免收检定费136万余元。根据供热分户计量收费要求,对全市15个供热企业3781户用热居民进行现场测温,对5623只热能表进行强制检定。

科技工作

国家质检中心建设青岛市获批在青筹建国家海洋精细化工及生物制品和生态纺织品等两个国家质检中心,全市国家中心达到7个,居同类城市之首。向国家质检总局新申报水上运动用品及救生设施、家居安全、强制计量器具嵌入式软件等3个国家质检中心建设项目。追加青岛国家质检中心基地建设项目财政贴息贷款近5000万元,提前投入两个中心740多万元,投入胶南基地建设资金2000万元。

质检机构基础工作开展“技术机构如何实现持续快速发展大讨论”和中层干部读书征文及演讲会,18人作主题演讲。全年下达实验室设备购置计划1262万元,涉及仪器设备275台(套)。对在各级科技部门立项的科研项目补助资金84.4万元,获青岛市科技专项资金13万元。

检验报告专项整治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切实保证检验检测报告(证书)质量的决定》,开展检验报告质量专项整治。组织对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检查实验室65个,其中3个不合格。对特检所特种设备检验工作质量情况进行检查,下达整改督促函5份。

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召开“全市质监系统贯彻市委工作会议精神、履行职能服务经济发展读书会”,出台支持企业发展的27条具体措施。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的意见》,明确规范收费行为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的7条具体措施,对涉及“三农”、节能减排、自主创新、先进装备制造业等企业的相关检验检测项目收费适量减收,困难企业免收或缓收。开展“大企业直通车”服务活动,印发《服务企业走访活动方案》,市质监局被评为青岛市“大企业直通车”服务工作先进单位。

法制工作

法制建设出台《青岛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提出“四个明确、一个加强”的工作要求,在全国率先提出将行政处罚和后处理整改程序分离制度,得到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局的肯定。开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试点,规范执法行为。

依法办案市质监局联合市农委等单位对农资打假工作进行督查,对4个农资市场进行抽查、暗访。对15个单位的50份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监督评查,下发了评查通报。建立“受理—处理—督办—反馈—评估—考核和责任追究”的“12365”工作运行机制。全年立案582起,货值727.19万元。受理质量咨询6011件,案件举报818起,处结770起,处结率94.1%。

奥帆赛、残奥帆赛安全保障工作

保障食品安全完成奥运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向全市25个奥运食品加工备案企业派驻49名驻厂监管员,从原(辅)料进厂、产品加工到成品入库,逐环节监督把关;制订奥帆赛食品安全内控标准;开展供奥食品企业标准审查确认和奥运食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作为市政府2008年12件实事之一,建立食品质量安全终端查询系统,在奥帆赛场周边商场及11个区市大商场安装查询机60台。

保障特种设备安全完成奥帆赛、残奥帆赛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对奥帆赛场的“核心区”、“缓冲区”及“外围区”重点监控特种设备数量、分布和安全状况检查确认。对291台“核心区”在用特种设备全面检验、“缓冲区”1196台在用特种设备提前检验、689台“外围区”重点监控在用特种设备按周期检验。将国家质检总局确定的“缓冲区”范围由2.2平方千米扩大到4.5平方千米,对“外围区”重点监控在用特种设备进行核查、“核心区”设备多轮排查,确保奥帆赛期间全市不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核心区”不发生特种设备故障的目标。

涉奥工业产品监管和计量监管对全市222个进京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加强监管,增加巡查频次,督促企业强化内部管理,严把原材料进厂关和产品出厂关。对全市14个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可燃气体报警器和压力表等部分奥运安全防护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奥运定点宾馆饭店的绝缘电阻测量仪和电话计时计费系统等在用强检计量器具计量监督检查,将计量监管纳入奥运食品生产企业驻厂监管,对涉及食品安全检测用的计量器具制订了重点监控措施,为奥帆赛、残奥帆赛的举办提供可靠的计量技术支持。

规范公共信息图形标志市政府颁布实施了《青岛市公共信息图形标志管理办法》。

奶粉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制订《青岛市问题奶粉重大安全事故应对预案》,对问题企业采取“一查、一召、两停、三封”等应急措施,责令圣元、索康两个企业停止生产销售,查明问题产品、库存和流向,并全部召回、销毁。处结1570余起集中投诉。紧急购买相关仪器,组织技术人员攻关,2008年9月17日,市质检所被确定为全省首批具备三聚氰胺检测能力的3个单位之一,为全市问题奶粉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撑。对检验中发现的问题,迅速报告市政府,并通报所在地的地方政府处置。派员赴外地调查和检阅大量检验数据,查清圣元公司和索康公司出现奶粉质量事故原因。派30名人员对9个正常生产的乳制品企业实施驻厂监管,督促企业建立原材料和半成品进厂检验制度、生产过程质量责任制度、出厂检验制度,所有乳制品检验合格需经驻厂监管人员签字后出厂。对乳制品企业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对原鲜牛奶收购、生产现场、化验室等重点部位实时监控。

(张咸法)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

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2008年,青岛市召开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青岛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作出全面部署,要求各级政府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来抓。各区市政府召开工作会议。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地方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总责的要求,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体系,层层签订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落实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和考核评价体系,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医疗器械及药械的整治监管全年组织开展6次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药品再注册和一类医疗器械注册工作,建立健全专家评审和公示制度;推行驻厂监督和质量受权人制度,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监管;全面清理药品经营主体资格,完善药械营销人员登记备案制度,加强对药械购销行为和广告的监督及医疗机构的监管,开展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活动和专项执法检查,对医疗机构制剂严格审批和监管,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规范医疗机构用药行为。

创建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市、区活动胶南市被确定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市,城阳区、莱西市被确定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市,胶州市、即墨市和平度市被确定为市级创建示范市;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全市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药品检验和技术监督制订落实《全市进一步加强药品检验工作意见》,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品种和基层特别是农村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抽验。对重点单位监督抽验覆盖率100%。

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组织培训行政相对人8600余人次,落实企业第一责任。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等集中宣传日等活动,发放宣传材料近4万份。制订落实企业文明服务公约。

奥帆赛等食品药品安全保障

制订落实“两个坚决杜绝”(坚决杜绝药源性兴奋剂管理事件,坚决杜绝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六个百分之百”(奥帆赛专用药械检验检测合格率100%,全市药品企业检查覆盖率100%,专管区重点企业检查合格率100%,药品类兴奋剂生产经营企业责任承诺书签订率100%,特定药品“运动员慎用”标示率100%,药械安保应急管理到位率100%)、“平安奥运”和“三个满意”的工作目标。组织开展奥帆赛食品药品安全保障“百日决战”行动,推行“网格化监管”实战体制。加强奥帆赛专用药械检验检测,全面启动应急预案,实行加急检验工作机制,按照国际奥委会和北京奥组委、奥帆委(青岛)确定的专用药械目录,组织制订奥帆赛药械安全标准,在规定时间提前完成奥帆赛专用药品、专用医疗器械批批检验,检验储备专用药械4万多件。复核奥帆赛专用药械目录,确保全面履行北京奥组委向国际社会的有关承诺。把奥帆中心周边和定点医疗机构等重点部位确定重点监管区,开展拉网式检查和地毯式排查。制订《奥帆赛定点医疗机构药械现场检查标准》等一系列制度,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监控,全程监管专用药械使用、储备情况。做好食源性兴奋剂监测。组建特别监管团队,运行赛时“实战体制”,对定点医院、备用医院、签约酒店实施驻点监督。加强风险应急管理,制订完善《奥帆赛药械安全保障工作应急预案》,成立药械安全应急指挥中心,组建专业应急队伍,加强风险排查、评估和管控,开展奥帆赛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迅雷行动”应急演练。全市实现奥帆赛食品药品安全保障“零事故”。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奥帆赛残奥帆赛突出贡献单位称号。

汶川特大地震和青岛附近海域浒苔灾害发生后,加强对捐赠救灾药械的查验,把好救灾药械质量关。组织开展保障清理浒苔部队官兵驻地周边药械安全专项行动。

兴奋剂专项治理

制订落实一系列工作方案计划。加强驻厂监督制度,率先在全省向全市所有药品生产企业和经批准经营兴奋剂药品的批发企业派驻监督员,重点监督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生产企业的原料药来源、物料平衡、产销量相符以及销售流向等情况,从源头上把好用药安全的质量关。组织开展“迅雷行动”、“百日决战”等专项行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加强与市工商、公安、经贸、奥帆委(青岛)、信息产业、通信管理、体育、卫生、新闻宣传等部门沟通与协调,组织开展化工企业、互联网非法经营兴奋剂专项整治。加强对非法生产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行为的打击惩处,对3个违规企业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1200余个企业被责令整改,立案调查案件120余起。全面推行“网格化监管”,全市出动执法人员3万余人次,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2万余个次,做到监管地域无盲区、监管单位无盲点、监管环节无断层、监管品种无遗漏,确保实现无药源性兴奋剂管理事件发生;获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国家八部委表彰。

政务公开与创新

坚持便民、公开的原则,对审评审批、认证发证、执法稽查等重点工作环节,实现全过程公开,接受内外部监督。搭建覆盖全市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平台,公开涉药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开行政审批办事流程和办事指南,实现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对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受理、审评、审批“三分离”和“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加强行政审批效能监察。兑现服务承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完成各类审批事项1000余件,规定时限内办结率100%。印发《关于开展走访行政相对人活动的意见》,采取走出去登门拜访、请进来座谈开门纳谏,参加“行风在线”、“阳光政务热线”和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促进和改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全年走访基层单位2万余个次,召开企业和群众座谈会20余次,为企业、群众解决各种问题900余件。组织开展“基层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年内新增“示范窗口”单位1个。

(翟滨)

烟草专卖

概况

2008年,青岛地区查处各类涉烟违法案件10405起,比上年(下同)增长5%。其中,1万元以上案件290起,增长7%;5万元以上大要案件70起。查获违法卷烟4272万支、原辅材料34吨,总案值2453万元。

市场管控

专项治理市烟草专卖局、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市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市交通委、市公安局等6部门联合开展整治交通运输领域和高档卷烟经营场所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行动。市烟草专卖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联合在全省率先开展贯穿全年的整治高档卷烟经营场所和名烟名酒专卖店、礼品回收点专项行动。在奥帆赛前夕开展违法烟草广告专项清理整治。市烟草专卖局联合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对市南等5区的夜市进行专项治理,为183个娱乐场所办理零售许可证。12月,市烟草专卖局开展集中整治卷烟市场大干60天专项行动。

加强联合办案市烟草专卖局与市综治办、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市打击制售假烟网络工作领导小组发挥市烟草专卖局与市公安局联合工作优势,共同研究、侦破制售假烟网络。市烟草专卖局与市委政法委建立联合信息平台,对重大案件及时予以通报和督办。

基层建设

对县级烟草专卖局内设机构进行调整,以“查、处、管、核”机构分设为目标,保留专卖科(稽查大队)、稽查中队体制,其中专卖科加挂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科牌子,增设法制科、专卖管理所,建立职责明晰、职能衔接、监管到位、规范高效的“小机关、大执法”运行机制。根据省烟草专卖局统一部署,经过试点,在全市设置25个专卖管理所。对辖区卷烟零售终端和烟叶生产收购实施日常监管。

内部监管

“三项检查”按照“完善制度,科学决策,规范运作,监督到位”的工作原则和“内容全面、重点突出、细节查清、整改落实”的要求,开展以物资采购、广告促销、工程投资项目为主要内容的“三项检查”自查自纠工作,达到“自查与整改相结合、自查与工作督导相结合、自查与完善制度相结合”的目的。

“两烟”(卷烟、烟叶)生产经营行为检查监督按照“分级负责、同级监管”的工作模式,根据《加强卷烟经营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实施办法》,设计内部职工、零售户、烟农等调查表格,市、区(市)两级烟草专卖局每季度分别对同级烟草营销部(分公司)的卷烟营销和烟叶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监管。市烟草专卖局每季度对下级局开展内管工作的情况进行考核检查,开展对各区(市)烟草营销部(分公司)监管。

对辖区行业内企业的监管市烟草专卖局采取“市局季度重点检查、属地局日常监管”的工作模式,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对辖区6个行业内企业的涉烟生产经营行为进行全面监管。在全省率先制订《对卷烟生产企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规范》、《烟土废料回收、销毁、处理监督管理办法》,形成对卷烟生产企业的闭环式监管工作流程,为全省卷烟生产、烟土废料销毁监管工作提供了经验。加强对青岛卷烟厂和颐中实业公司的报废烟机、烟标盒皮的销毁处理的现场监管,监督销毁报废烟机203台、烟标盒皮12吨。

依法行政

制订《青岛市烟草专卖零售许可实施细则》,制作57份行政许可文书样本,对零售许可实施程序和文书制作标准规范化。制订《青岛市设立卷烟零售点相关条件指导意见》,明确零售点设立的标准及条件。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制度。

法制宣传

1月、3月、6月,市烟草专卖局分别开展以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办法》为主题的专题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接受群众咨询。与青岛电视台联合拍摄、制作专题法制专栏节目,重点宣传烟草专卖制度、专卖法规,对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件进行曝光报道。

(孙玉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