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 政 1994年民政工作概况 为了青岛市调整城市总体布局,加快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市民政局在反复调查论证的基础上,于1994年初适时提出了市区行政区划调整的初步方案。2月份,市委常委会正式确定方案,4 月23日,国务院以国函(1994)32号文批复同意调整青岛市市区行政区划月3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大会调整方案正式公布并顺利付诸实施。整个区划调整工作于7月份基本结束。 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市已有城阳、崂山、莱西、胶南的57个乡镇、1 352个村的42万人投保,收保费2300万元,使保费总额累计达到4 800万元。适 应城市改革和稳定需要,社会救济工作有新突破。市委、市政府出台《实施社会救济的暂行意见》,在全国率先对市区困难居民按最低生活保障线实施救济。全市 新增加社会救济款337万元.新增社会救济对象3068 名。其中1 456名经逐户核实已领取了社会救济金。这一做法受到民政部的重视,向全国作了推广。救灾扶贫工作,全年共下拨520万元救灾款,为8万多户灾民和 贫困户解决口粮1100多万斤。全市共投放扶贫资金 586万元,扶持特困户8700多户,有7600多户摆脱贫困,脱贫率达87%。在组织向承德灾区捐送衣被工 作中,共筹集衣被196万件,全部如期运抵灾区。青岛 市被评为全国捐赠工作先进单位,受到国务院扶贫领导小组和民政部的通报表彰。社区服务工作有新进展。 全市有2名个人、1个单位被授予“全国优秀志愿者”和“全国社区服务先进集体”称号。四方区社区服务经验在全国社区服务经验交流会上作了书面交流。 双拥工作围绕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加大了工作措施,整体水平显着提高。青岛市连续2次被评为国家级“双拥模范城”,再次被评为省级“双拥模范城”,双拥工作经验在第20次全省民政会议上作了推广。 优抚工作成效明显。“三老”优抚对象中的“三难” 问题基本解决。在调整“三属”定期抚恤和在乡老复员 军人定期补助中,除中央拨款外,还积极争取市、县两 级财政拨款280万元.使“三属”抚恤标准跃居全省第一。争创烈士陵园管理先进单位活动富有成效,市烈士纪念馆和莱西、平度市烈士陵园被评为市级先进单位。 基层自治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村、居民自治示范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全市已建成村民自治示范村 2 436个,示范居委会517个。经省、市验收并报民政部 批准,莱西市已建成全国第一个村民自治示范市。 社会行政管理工作继续向规范化、法制化发展。青岛市加强小城镇建设的经验,在第10次全国民政会议 上作了书面交流。《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得到认真贯彻, 全市共办理结婚登记66 422对,离婚登记1 035对, 涉外婚姻登记206对,登记合格率100%。全市共办理 收养登记97件。殡葬改革持续稳定发展,全市火化率达到98.45%。骨灰多样化处理迈出新的步伐,组织了 3次骨灰撒海活动。百龄园合资公墓已经民政部批准。开始营业社团活动进一步纳入法制管理轨道。市级社团年检工作圆满完成,社团参检率达97%。为40个社团办理了变更登记,注销社团5个,新批市级社团48 个,市级社团总数达621个。地名工作适应了市区行政区划调整需要,起草了《地区标志设置和管理办法》,及时编绘了《青岛市政区图》、《青岛市市区政区图》。 (张善斌) 老龄工作 开展“敬老献爱心活动月” 1994年“老人节”,青岛市首次开展了“敬老献爱心活动月”。老人节前夕,市委、市政府在市人民会堂召开了庆祝大会。全市近2 000位老干部、老劳模、老工 人和社会老人代表参加大会,市委副书记、市老龄委主 任胡延森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出席大会的老领导、老同志以及全市83万老年人致以节日祝贺。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和老龄委负责同志,登门走访慰问了 5万多名 老干部、老职工和敬老院的老人赠送现金和节日礼品 300多万元。老人节那天,2万多名老年人在中山公园 参加了游园。老年生活报社和团市委组织了老年用品展销,市卫生局举办了老年义诊、医疗咨询、市银星业余京剧团演出折子戏,市南区、市北区组织了迪斯科和老年人健身操表演。 “活动月”期间,举行各类文体活动1 000多场次。各区、市及市直单位都为老年人办了许多实事好事,全市已有10万老人领到《敬老优待证》,9项优待条件全部落实。首次评选10大寿星 1994年,市老龄委、市委老干部局、团市委、市妇 联及长寿长乐补酒青岛销售公司,在老人节期间联合举办了“长寿长乐杯”老寿星评选活动。共评选出了10 位老寿星,其中年龄最大的107岁,最小的99岁。10 月7日在市老干部活动中心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公布评选结果并向10大寿星赠送了礼品。 (老龄委) 计划生育 1994年计划生育工作概况 1994年,全市出生人口65693人,出生率为9.71%,占省下达计划指标的80.65%;计划生育率为99. 72%,晚育率为99.18%,女性初婚晚婚率为98. 34%,分别比省下达计划高6. 22、16. 68、18. 34个百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84%,在山东省1994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惩兑现大会上,青岛市被评 为1994年度人口目标责任达标先进单位,获得一等奖。市计生委主任李日坤被市委、市政府评为1994年度突出贡献先进个人。 1994年,青岛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作 了调整,市委副书记、代市长秦家浩任组长。在青岛市 1994年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180个单位被授予“计划生育工作‘三为主’先进单位”称号,40人被授予“计划 生育工作标兵”称号,338人被评为“计划生育先进工作者”;兑现了 1993年人口目标责任奖,全市12个市、 区首次全部获得一等奖。 1994年,全市继续狠抓计划生育合格村(居)建设,经年底考核验收,有85%的村(居)达到了合格村(居)标准。计划生育协会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 下计划生育工作的需要积极为育龄群众服务。全市建立各级协会9 223个,会员达81万多人。青岛市计生协督促各级落实“独生子女备用金保险”的同时又与太平洋保险公司、人民保险公司共同推出了《母子安康福利保险办法》、《流动人口意外伤甚保险办法》。全市 乡镇全部建立了服务站,95%以上的村建立了服务室。 胶南市计划生育服务站依靠科技进步,坚持“三优”服务,被省计生委评为优秀服务站。 1994年李沧区板桥坊街道办事处计生办主任孙玉芳被评为全国计划生育劳动模范。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针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城乡流动人口增多的新情况,1994年1月,经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公布并于5月1日实施了《青岛市流动人口 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 组领导下成立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把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作为综合治理的一项内容明确了计生、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的职责,各市区都设立了专管部门。通过办理“流动人口婚育情况审检证”, 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保证书”,把全市25万流动人口中的9.1万育龄妇女纳入了管理范围。各级计划生育部 门及时发放避孕药具,定期组织“孕检”,不断改进和完善服务管理措施,使这项工作初步走上轨道。 计划生育科技工作 1994年,青岛市在全面落实综合节育措施的同时,选择1个镇、80个村进行了避孕节育措施自选试 点工作。用半年时间对1988—1993年出生儿健康状况 进行了回顾性抽样调查,为做好优生优育工作提供了依据。青岛市计划生育科研所完成了 1项部委级科研课题《预防性优生的推广与应用》,2项省级科研课题《B超下JUD定位研究》、《多聚酶链反应技术在诊断孕妇弓形体感染及其人胚绒毛、羊水和脐血感染中的应用研究》,与省计划生育科研所协作完成研究课题3 项。与部分医院联合开展了 CMY病毒感染、 PKU和甲低的筛查工作。市药具管理站做好避孕节育“双轨”(免费和零售)供应,并对2600名基层药管员进行了培训,加强了避孕节育工作的指导,流引产人数比1993 年降低37.25%。 (孙先新 王国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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