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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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人事工作概况

1990年,青岛市人事工作认真进行了以下方面的工作:

1.积极稳妥地推进人事制度改革。除继续做了建立公务员制度的准备工作外,推行了机关进人考选制一在完成1989年度机关补充工作人员收尾工作的基础上,着手进行了对市公安局180名特警人员、工商和交通银行40名工作人员、全市党政群机关555名工作人员的招考工作。完善企事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一结合企业第二轮承包,从社会上非在职大中专毕业生中,为全民企、事业单位公开聘用干部693名;市政府下发了《青岛市外商投资企业中方干部管理暂行办法》;总结了胶南、莱西、平度市和市教育局、标准计量局推行事业人事制度改革的经验。

2.控制机构编制盲目增长。下发了《关于一九八九年第二次编委会会议情况的报告》(青发[199014号],实行各级党政群机关及由财政全拨和差补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冻结,有效地控制了机构编制以及领导职数膨胀的趋势;根据鲁组(1990)3号文《关于加强各级党政群机关机构编制和干部队伍宏观管理的通知》精神,对全市党政群机关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进行检查清理,对未按规定自行设置的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采取了撤销与限定名额的措施;严格控制了机关、事业单位从企业调干部,控制外地调入干部进机关。1990年全市调入干部,被安排到机关的只占1.2%,到事业单位的占30%,到企业的占68.8%;全年机关。亊业单位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增长速度比1989年分别下降1.1%和7.7%,机关增加人员比1989年减少25%,超编人员比1989年下降1.14%。

3.抓好干部调配工作。1990年从外地调人干部594人。其中引进专业技术干部347人(高级职称37人、中级职称151人、初级职称和大专以上学历159人),解决夫妻分居调人150人,照顾家庭因难调人22人,军官配偶随军调入75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从高校选拔部分应届毕业生到国家机关工作的通知》,选拔了48名高校毕业生到市直机关和区级机关工作;选拔出国工勤人员4人。

4.人才交流和管理服务工作。研究制订了1990年至。1991年青岛市人才流动工作发展规划;制定了配套法规;6月,市人事局会同市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转发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局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三个文件的通知》,下发了贯彻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局《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辞职的实施意见》;10月,制定下发了《关于外资企业中方干部保存人事行政关系、档案的通知》。人才交流中心全年接待供求双方1392人次,登记人库181人,发推荐信354件,提供人才信息200余条,为22家企事业单位举办人才洽谈会,达成协议办理调动108人。

5.工资福利工作。按国发(1989)82号文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139517人普调了一级工资;根据鲁人薪(1990)4号、14号文件精神,对105631人普调后又升一级工资;为21350名离、退休干部增发了离、退休费;按规定为189个单位的有关人办理了津补贴增资手续;为加强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奖金和津补贴的管理,11月,市人事局、市编委、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联合下发了《加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奖金、津补贴管理工作意见》,有效地克服了巧立名目滥发奖金、津补贴和实物的现象。

6.军官转业安全和培训。1990年,采用计划分配为主和单位选用相结合的方法,接收安全了477名转业军官(其中团职128人,营职141人,连排职71人,技术干部137人),占全省接收安全总数的15%,随调随迁家属子女151人。这项工作是在紧缩机构编制和人员,而且部分团职干部需要相应安排职务的情况下进行的,整个工作准备早、底数清、计划准,基本达到“三满意”。同时还召开了全市转业干部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对1989年度。1990年度630名转业军官进行了为期6个月的培训。

7.机关岗位责任制工作。重点抓了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评比和奖惩工作,任免干部112人(任命49人,免职63人)。

8.干部培训工作。会同市文办转发了国家教委、人事部《关于加强成人高等教育试行“专业证书”制度管理若干意见》,规定了从严审批教学计划和严格审查入学资格的原则和程序以及全市入学统考等措施,并本着整顿和压缩规模的精神,将原计划的42个专业削减到34个,63个教学班削减到46个,招生计划由10000余名削减到3600余名,使培训工作秩序走向正规;在继续抓好全市行政管理、人事管理专业证书班和人事管理电大班的同时,突出了以岗位为重点的专项业务培训。

干部退(离)休工作走向正规

近几年,由于种种原因,对许多达到和超过退(离)休年龄的干部未能及时办理退(离)休手续。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关于认真执行干部退(离)休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1990年,市人事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对全市已到退(离)休年龄而未办退(离)休手续的干部状况进行了调查,摸清了数量、职务和文化层次、年龄段以及分布情况等底数。结合青岛实际下发了《关于干部退(离)休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此项工作全面展开。至年底,全市有8501名干部办理了退(离)休手续,占干部总数的5.7%。其中:党政群机关2209名,占同类人员的7.4%;事业单位4074名,占同类人员的6.2%;企业单位2218名,占同类人员的4.1%;局(县、区)级干部325名,占同类人员的18.2%;处(科、局)级干部1078名,占同类人员的13.1%。

招考机关工作人员

为弥补机考干部退(离)休的缺编,从1990年12月起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原则,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局(1990)鲁人字第15号、89号文件精神公开招考了机关工作人员。计划在所辖4县(市)、5区和61个市直党政群机关部门、64个专业中招收555人。全市共报名2858人,分为甲、乙两种考试。经过报名、文化和专业考试、考核、体检等程序,录用422人(其中:市直机关169人,市(县级)区机关253人;有国家正式干部身份的149人,全民企亊业单位聘用制干部239人,集体所有制单位担任中层以上职务人员34人;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313人,中专和高中文化程度的109人;25岁以下的25人,26岁至30岁的196人,31岁至35岁的201人)。这次招考部门多、数量大、专业面广,市人事部门严把了“四关(1)实施方案关。在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的基础上,做到:按照干部计划管理的原则要求确定招考计划——对各招考单位逐个进行了核编,规定凡满编或超编的单位一律不得招考,凡缺编的,招考补充计划限在缺编数的50%以下;按照“因事择人”的要求确定报考对象——除规定政治、业务、身体条件外,还规定报考人员必须工作3年以上,年龄在35岁以下,职业中专、技工学校和中小学教职员工可报考教育行政部门,不得报考其它部门;按照人事制度改革的发展趋势确定报考范围——规定国家机关以外的正式干部、全民企事业单位聘用制干部和集体单位担任中层以上领导职务的人员均可报考。(2)报名关。规定报名人员必须出示身份证、工作证、聘用和任命手续等证件,否则不予报名。(3)考试关。考试工作分两轮进行。第一轮为公共科目考试(语文、政治、法律、行政管理),由省统一命题,市报考部门统一组织。之后,按照计划录用人数与初选人数1:1.5的比例,划定初选分数线,进人第二轮专业考试。专业考试由各用人单位按照市招考部门的统一要求组织进行,除进行笔试外,还对考生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工作经验等内容进行面试和答辩,最后按照公共科目成绩占70%、专业考试成绩占30%的比例相加,确定考生的总成绩。(4)录用关。坚持按招考计划录用,坚持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这次招考中作弊或伪造证件的61名考生被取消了录用资格。

人事工作为农业服务

1990年青岛市人事部门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科技兴农的精神,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积极为科技兴农办实事。年初,市人事局由局领导带队,先后到有关市(县级)召开了6个座谈会,同农口及乡镇农技部门不同层次的领导、科技人员、农民等100余人进行座谈,了解农业第一线科技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力量薄弱、编制不是等问题。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加强农业科技队伍建设的通知》,于8月以青政发(1990)200号文件下发,对乡镇农技部门的编制、鼓励农技人员下乡的优惠政策、控制现有农技人员离队改行、农林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分配、聘用农民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农业科技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农民技术员的职称评定和专业培训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提出了优惠政策。

表彰军转干部先进个人

1990年7月,青岛市举行军队转业干部先进个人表彰大会。自1975年以来,青岛市共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含复员改办转业和就地转业干部)24000余人,1985年至1990年青岛市军转干部中获得县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立功受奖等各种荣誉称号的有8000人次。这次表彰大会,对419名军转干部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是青岛市军转干部首次群英大会。

机关岗位责任制

1990年青岛市市级机关岗位责任制重点抓了考核工作。(1)完善管理格局。根据青岛市的实际,借鉴外地经验,对市级党政群机关98个单位划分为11个“片”,分别建立了11个片考评组,形成了市领导片、片指导各单位的工作管理新格局。(2)落实目标责任。各单位根据市委《1990年工作要点》和《市政府各部门1990主要目标责任》,认真制定了年度工作目标并逐级分解到人。各片考评组对单位目标审核平衡,市领导对分符单位的目标进行审定。(3)严格考核评比。制定下发了《市级党政群机关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考核奖惩实施意见》(青办发[1990]年38号),采取目标分项记分和综合评估相结合的办法,对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职责划分、考核方法以及奖励和惩罚提出了具体要求。1990年底,青岛市市级机关经过考核,共评出岗位责任制先进单位19个,占参评单位的19.36%;评出记大功人员49人;记功人员241人;先进工作者1117人。(4)总经推广经验。在抓好市级机关岗位责任制工作的同时,对市(县级)、区的先进典型经验进行了总结。其中胶南市的经验被国家人事部选中,在全国考核奖惩会议上作了典型介绍;胶南、平度、胶州、沧口4个市、区,被评为全省岗位责任制工作先进集体,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表彰。

(董立勤  冯寿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