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税务工作概况 青岛市税务局现设有14个处室,直属6个县级税务分局、一个稽査大队、一个涉外税收稽征处,一个票证装具管理所,代管国家税务局青岛进出口税收管理处,青岛市所属的五市二区税务局的业务工作,受市税务局领导。至1990年底,全市,共有税务干部职工2888人,税务所167个;全市办理税务登记的企业和个人共87130户,其中国营企业5523户,集体企业18370户,私营企业430户,个体业户62616户,其他企业131户;另外还有办理税务登记的中外合资企业131户,中外合作企业22户,外商独资企业19户,外国常驻机构51户。随着税收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截止1990年底,由市税务部门负责已在全市开征的税种达30个,另外还负责征收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国家预算调节基金和教育费附加等。1990年,国家分配青岛市的工商税收计划为297500万元,其中中央级58500万元,地方级239000万元,出口退税计划为93500万元。经过努力,全市工商税收实现了适度增长。全市税务部门共组织各项收入330291万元,比上年增长了2.02%,增收6553万元,其中工商税收完成280207万元,比上年增长3.37%,增收9139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94.19%。在工商税收中,中央级收入完成46053万元,比上年下降了12.55%,完成年度计划78.72%;地方级收入超额0.07%完成了市政府核定23.4亿元的责任目标,完成234154万元,比上年增长了7.21%,增收15751万元,完成国家核定年度计划的97.97%,同时征收国家企业所得税21752万元,征集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14386万元,征收国家预算调节基金9972万元,征收烟酒专项收入914万元,征收教育费附加3060万元。另外办理出口产品退税108410万元。 1990年各项税收工作取得了好成绩。一是大力开展促产增收活动取得了丰硕成果。全市各级税务部门全年共实现促产项目2112个,当年新增产值42080万元,利润6322万元,税金5403万元.超额完成了市政府确定的奋斗目标。二是零散税源收入实现了较大增长,16种地方小税入库34082万元,比上年增收3987万元,增长13.25%。个体经济税收实现15905万元,完成国家局下达的15900万元的计划,比上年增收1883万元,增长11.34%。三是随着外向型经济的发展、涉外税收征管进一步强化,涉外税收收入有了大幅度增长,比上年增收834万元,增长了41.41%。四是深化了征管改革,强化了征管检査,堵塞了税收流失漏洞。全市税务部门共专业检査企业11407户,个体业户34257户,共査补偷漏税款及罚款达4900余万元。五是清缴税款拖欠工作达到了市政府提出的年内要清欠70%的奋斗目标,全年累计清理工商税收拖欠44923万元,占累计形成工商税收拖欠额的94.8%。六是深入广泛开展税法普及宣传教育活动,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此荣获国家税务局、团中央授予的个体工商业户税法宣传教育“组织领导最优奖”,荣获省税务局、团省委、司法厅授予的税法宣传月“最优组织奖”。七是干部队伍素质有了很大提高。重视对干部文化、业务素质培养。举办了2期军转和新调干部培训班,13期业务培训班,培训干部525名。组织了251名干部参加全国高等教育税务专业大专和本科段自学考试,参考率和及格率分别达80.3%和69.8%,被山东省财政厅评为自学考试系统办学先进单位。1990年度,全市税务系统有78个单位被市政府授予“青岛市文明单位”称号,其中有10个单位荣获“文明单位标兵”称号。在县级市(区)中,有107个单位被当地市(区)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全系统还有279人被市政府授予“先进税务专管员”称号,记功授奖的共89人。 千方百计组织税收收入 1990年,青岛市税务部门在工作中做到了五个“千方百计”:一是千方百计保证重点税源收入。对全市年纳税额100万元以上的企业重新进行排队,层层确定重点,实行分级控管,对其中22户年纳税额1千万以上和30户500万到1千万元的企业,作为市级重点,逐个核定年度计划,共计121637万元,占全市工商收入计划297500万元的40%以上。对市里确定的65户重点企业也作为支帮促重点。既加强征管,又积极帮助解决他们生产经营中困难,提高经济效益,从而保证了税源收入。1990年市级52个重点控管企业共完成工商税收收入125580万元,超额3.24%完成重点户工商税收计划,超收3943万元。二是千方百计清理拖欠税款。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清理拖欠税款的统一部署,加强了与有关部门通力合用,在工作中做到了“三个结合”清欠税与依法治税相结合,清欠税与税收检査相结合,清欠税与岗位责任制相结合,保证了全年清欠税目标的完成。三是千方百计堵塞收入漏洞。努力使税务检査经常化、制度化,不断加强了税务稽査队建设,积极发挥了税务稽査队在税收检査中的突击队作用,8月底前就组织检査了26804户,占全部纳税单位和个人的三分之一,査补偷漏税款2400万元。9月份后,又集中专业人员617人,组织了202个检查小组,开展了全市税收大检査。1990年全市共通过检査补税罚款达4979万元。另外,还在全市清理出“假福利、假校办、假新办、假知青”企业180户,补税罚款19.9万元;清理“小金库”38个,收缴人库金额达52万元。同时,税务部门密切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配合、协作,严厉打击偷税、抗税不法单位和个人,1990年公安部门共处理全市发生的暴力抗税案件13起。各级检察院驻税务检察室共受理偷、抗税案件371起,其中立案奄处33起,追补税款37万元是千方百计抓零散税源收入。针对经济缓慢增长制约大税收入增长的状况,年初提出了“大税欠收小税补”的指导思想,专门下发了加强个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强化了地方小税的征管措施,使地方小税增长13.25%,个体经济税收增长11.34%,既调节了社会分配不公,又增加了财政收入。五是千方百计控制减免税和退税。建立健全了减免税台账,按照税收管理权限,层层严格实行了集体审议减免税制度,对50万以上的减免税必须经过基层科所、分、县局、市局税政处和市局四级集体审议,对大额减免税都主动向市政府有关领导请示汇报。并对减免后的税款加强了跟踪问效管理。 为稳定经济服务,提高促产水平 1990年,青岛市税收促产工作有以下特点:—是确定促产指导原则。按照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开展促产增收工作指示精神,提出了“六个必须”指导原则,即促产必须把提高社会效益和宏观效益放在首位;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产品结构调整;必须服从国家计划指导,有利于税收计划的实现;必须坚持在以法治税前提下,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搞促产;必须立足于眼前利益的同时,更注重企业长远利益;必须与日常税收业务工作相结合,做到征管、促产一起抓。二是位置摆得正。各级税收机关把税收促产工作摆到重要位置上,作为税收工作突出任务来抓。市局确定了市区和市郊区专管员全年人均促产增税分别为5.5万和1.5万元,全系统促产增税5000万元奋斗目标,并制定了年初有立项,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核工作制度。各级税务机关领导及时预测和分析经济和税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切实有效的促产措施,把促产工作落到了实处。三是工作注重务实。各级税务部门进一步转变作风。注意克服过去那种一般号召,一般参与,一般建议和单纯雒减税免税促产的作法,积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帮助排忧解难,工作开展的主动、扎实。四是促产思路开阔。重视研究、探索新路子、新方法。在促产内容上,以促进大中型企业发展,帮助企业加强经营管理,调整产品结构,增加适销对路产品,提高经济效益为重点,既促产又促销。在方法上有三个新发展,即由注政策促产,向政策、信息、智力、工作、部门配合等仝方位促产上发展;由注重为企业创造好的外部条件,向炳助企业提尚自身索质上发展;由注单个企业、单个项目的促产向行业性促产、连环促产上发展,使促产工作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1990年,全市税务部门运用税收优惠政策扶持企业发展生产的454件,新增税金1460万元;运用税务周转金1453万元为企业排忧解难359件,实现利税1443万元;为企业提供信息219件,增加效益2365万元;帮助企业融通资金110件,共计2662万元;帮助企业加强财务管理,建账建制440余户,举办企业财会人员学习班318期,培训人员8751;支持企业开发新产品102件,新增税金513万元。 加强征管翻建设,推赃管改革 1990年,在征管基础建设方面,主要抓了三项工作:①在全市开展了集体企业会计达标升级工作各级税务部门都成立专门班子,组织财会人员培训,在达标升级验收中,共帮助企业找出差距4600多条次,制定整改措施3010条,提出3337条“双增双节”建议,仅此一项即可增加效益519万元。②为摸清税源底数,在全市进行了税务登记换证工作,共办理税务登记80382户,其中企业23409户,个体业户56976户,通过这项工作,整顿了税收秩序,共清理出漏管户825户,补罚税款24.8万元。同时对《纳税鉴定》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査,查出错漏纳税鉴定531户876项,补税12634元。③针对征管中的溥弱环节,加强基础征管工作的建章建制。进一步完善了税务登记、税务档案管理,全面建立了纳税户户卡。并通过贯彻省政府《关于严格申报纳税布告》,完善了纳税申报和税款征收制度,健全了税务检查、违章处理制度,建立了行政复议和群众协税护税制度,整理印发了发票管理汇编,推行了发票使用审查销号办法。 在征管改革方面,继续扩大了“征管、检查两条线”试点。1990年,全市已有97个税务所实行了征查分离,占全市税务所54.8%,其中莱西市、平度市已达到了百分之百。同时确定了沧口税务分局进行了“征、管、查”三分离试点工作。为在全市转变税收征管模式,使企业自觉主动地向税务部门依法如实申报纳税,青岛市税务部门还确定在市南税务分局所征管的全市商业、物资、供销、外贸系统和区属工商业1600多户企业开展了“自觉依法纳税信得过”活动的试点工作,取得显着效果。通过把税收“征管暂行条例”中对纳税义务人的有关规定具体化,帮助70%以上所征管的企业建立纳税制度,密切了税企征纳关系,提高了征管质蛩。企业的准期申报率、上门缴税率、征期人库率三项均达到100%。国家税务局肯定了这项试点工作,并通过《税务动态》向全国通报了开展这项活动的作法。 广泛开展税法宣传,增强全社会纳税意识 1990年,青岛市税务部门共从七个方面大张旗鼓地开展了税法宣传活动。一是举办了青岛市首届“税法教育”展览,采用了300余幅大型彩色照片、15块光电显示模型和图表,并设有电脑咨询、电视录像、有奖答卷等,生动、形象、系统地宣传了税收蕋础知识,历时1个月,参观者3万多人。这次展览得到各级领导的关怀和支持,国务委员兼财政部长王丙乾、国家税务局局长金鑫以及中共青岛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等主要领导同志分别为展览会题了词。二是开展了全市个体工商业户税法普及教育活动,全市有50723户个体业户参加了活动,有49832人参加了税法知识考试,其中有49412户获得了由国家税务局、团中央颁发的税法普及教育合格证,取得了参加率100%,参试率98.2%,合格率99.2%的好成绩,在此基础上还组织了全市“个体工商业户税法知识大赛”。三是举行了“税务杯”戏剧小品、曲艺大赛、全市有80多位专业和业余文艺工作者共创作了税收宣传作品107件,400多人参加排练和演出,各市、区组织了44场专场演出,观众达5万多人。四是广泛开展税法咨询服务法动,仅税法宣传月统计,就在全市设立税法咨询服务台523个,接待17435人次,展出税法宣传图片1065幅,发放宣传材料187,800份,派出宣传车405辆次,悬挂税法标语横幅348条。五是在全市主要街口、车站、码头、集贸市场等处设置了永久性税法宣传牌986块,设立7固定详税法宣传橱窗和宣传栏40个。六是在全市及各县、市、区召开各种类型的税法宣传大会276场次,听众达7万人次。七是充分发挥新闻单位等部门的宣传媒介作用,在市广播电台开辟了为期1年的《税务纵横》每周广播节目,半年时间已播放专稿70余篇;与广播电台联合举办了“税务文学有奖征文”活动,收到专稿337篇,对其中获奖的20多篇作品予以广播;通过电视台和电影院播放税法宣传口号;通过新闻发布会报道税汷工作中的一些重大活动;广泛发动税务干部撰写新闻稿件,宣传税收工作,1990年全市税务系统被市级以上新闻单位采用的有关稿件达612篇,比上年增长了20%以上,不少稿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反响;各级税务部门领导也先后在电台、电视台发表了税法专题讲话达20余次。 1990年全市税法宣传工作,无论在声势、规模上,还是在层次、形式上都比往年有新突破,并收到好效果。一是提髙了税务部门社会上的地位和知名度,各级党政对税收工作更加重视和支持,进一步加强了对税收工作的领导。市以及县级市、区支持鼓励做好税务工作。二是广大人民群众税法观念和协税护税意识有了提高,加深了对社会主义税收性质的认识,社会各界对税收工作更加支持和理解,检举揭发偷漏税行为的人越来越多了,据不完全统计,1990年共收到群众反映偷漏税的来信来访513件,各级税务稽査队据此査外税款252万元.三是纳税义务人的依法纳税意识提高了,主动申报,自觉依法纳税的越来越多了。仅8月份全市自觉到税务部门补税的就有866户、补税583790元。 大力廉政建设 1990年,青岛市税务部门坚持抓好廉政建设,特别是在8月份国务院关于加强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电话会议之后,市政府确定青岛市税务局为全市三个先行试点单位之一,全市各级税务部门结合行业特点,不攀比,不等待,不断强化了廉政措施,推进了廉政建设.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一是组织领导得以落实.市税务局及全系统13个基层单位都成立了廉洁勤政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分工明确,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分口抓的局面.各级领导都建立了责任制,市属各分局还实行了廉政责任书,局长与科所长、科所长与专管员之间相互签订了《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正之风责任书》,明确提出具体内容和要求。一级考核一级。二是结合税务部门工作特点和干部思想实际,深化廉政教育。如对一些同志存在的相互攀比等情绪,及时进行从本单位抓起,从自己做起的教育;针对逢年过节容易发生不廉政问题适时进行超前教育;针对新干部纪律观念差,进行上岗前的职业道德、纪律教育。并及时编发了本系统廉政正反典型事例,对干部进行学有榜样,戒有镜子地形象化教育。增强了广大税务干部的廉政意识和拒腐蚀能力。据统计1990年全市税务干部拒吃请10638人次。拒收礼品3613人次,折金额197486元,拒收现金1228人次,114475元.反映税务干部廉洁勤政的表扬信达597封。胶南市税务局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廉洁勤政先进单位”称号,沧口税务分局党总支书记、局长颜本芳同志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廉洁勤政好干部”称号。三是进一步完善了各项廉政制度。除了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和本系统有关廉政工作的制度规率外,还进一步健全了公开办税制度,把这项制度与目标责任制考评结合起来,健全了岗位轮换制度,1990年度,全系统基层科所税务人员岗位轮换面达38.1%。制定了《关于税务人员违纪问题的处理办法》,坚持了“纪律检査日”制度,完善了社会监督制度,除了聘任221名内部兼职监察员,还在社会上聘任了132名社会监督员。通过完善和落实廉政制度,强化了监督制约机制。1990年全系统税务干部违纪案件明显下降,共发也3起,比上年下降了83.3%。四是自觉开展自査自纠,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立说立行,边査边改。据统计,先后走访纳税单位和个人2913户,召开不同类型座谈会270余次,参加人员5051人次,发出《致纳税单位和纳税个人公开信》9万份,各类征求意见的函30635份。对査摆出的问题,各级税务部门及时査处纠正。1990年,全市税务部门共受理反映税务干部违纪案件的来信来访103件,査实处理的14人,结案率达100%。 (薛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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