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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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线三次会议

1990年3月11日至17日召开了青岛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代表563人,实到代表530人。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代理市长俞正声作的《青岛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市计划委员会主任祝盛业作的《关于青岛市1989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1990年计划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王增益作的《关于青岛市1989年财政决算和1990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副市长秦家浩作的《关于青岛市人民政府依法治市规划的说明》、李延全副主任作的《关于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今吾作的《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法院院长殷康生作的《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冠升作的《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作出接受胡延森辞去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补选孙炳岳为青岛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俞正声为青岛市市长,张先平为青岛市副市长。

会议共收到代表议案27件,经大会主席团讨论确定,将其中2件作为议案,其他25件转作代表建议处理。代表们依法就北九水路小区的菜店设置、山东路二小区小学工程交付使用问题提出2件质询案。由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到会回答质询,并提出解决的初步方案。大会共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646件。

青岛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会议

第十四次会议。1990年1月9日一12日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共40人出席了会议,王今吾主任主持会议。会议审议了《青岛市人民政府依法治市规划(草案)》和《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暂行办法》,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程友新作的关于起草《青岛市依法治市规划》的说明、市教育局局长王锡衔作的《关于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情况的报告》、市民政局局长于瑞卿作的《关于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情况的报告》,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局长刘光享作的《关于青岛市城区植树绿化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通过了《青岛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暂行办法》,作出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青岛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日期的决定》,增补曲立伟为省七届人大代表,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同意将《青岛市人民政府依法治市规划(草案)》提请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第十五次会议1990年3月8日-9日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共37人出席了会议,王今吾主任主持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李乃久作的《关于增补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会议还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向市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作的工作报告、《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草案)》、《青岛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程(草案》、《青岛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名单(草案)》、《关于青岛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列席人员安排意见(草案)》,提请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会议增补俞正声、李冠升、胡延森、孔心田(4人)为市十届人大代表。

第十六次会议,1990年5月16日-19日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共38人出席了会议,主今吾主任主持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副市长徐世甫作的《关于青岛市加强农业情况的报告》、市公安局局长王银全作的《关于音岛市社会治安情况的报告》、副市长张先平作的《关于青岛市治理整顿公司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乃久作的〈〈关于青岛市县(市)区、乡镇两级人代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总结报告〉。会议审议了《青岛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草案)》、《青岛市集会游行示威若干规定(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李乃胜作的关于〈〈青岛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草案)〉的说明、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吉宾作的关于《青岛市集会游行示威若干规定(草案)》的说明。会议通过了《青岛市集会游行示威若干规定》。上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颁布实施;通过了《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治安的决议》会议决定:设立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室。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室;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改称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报下次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会议批准任命各县(市)区检察院检察长12人,还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第十七次会议。1990年7月17日-20日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共37人出席了会议王今吾主任主持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长俞正声作的《关干青岛市1990年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王增益作的《关于青岛市199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下半年财政工作意见的报告》、市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李宝芳作的《关于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冠升作的《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反贪污贿赂斗争情况的汇报》、市政府秘书长吴希善作的《关于确定青岛青岛市建全时间和举行一百周年纪念活动的报告》、市水产局局长肖世诚作的《关于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情况的报告》。会议再次审议了<〈青岛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国轩作的关于《青岛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会议通过了《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举行青岛市违市100周年纪念活动的决定》;通过了《青岛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上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第十八次会议。1990年9月18日-21日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共35人出席了会议,王今吾主任主持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副市长秦家浩作的《关于衍岛市政府机关廉政建设情况及今后意见的报查》、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裨崇明作的《关于青岛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执行中外合资企业法情况的报告》、市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徐葆芝泎的《关于青岛市侨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水利局副局长王延俊作的《关于青岛市农田水利建设情况的报告》、市审计局局长隋家滋作的《关于贯彻执行〈审计条例〉加强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了《青岛市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暂行规定(草案)》和《青岛市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市民政局局长于瑞卿作的关于《青岛市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暂行规定(草案)》情况的说明、市房产管理局局长林民庆作的关于《青岛市〈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草案)》的说明。会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第十九次会议。1990年11月21日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共37人出席了会议,王今吾主任主持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副市长宋玉珉作的《关于全市第一个五年普法工作基本总结和第二个五年普法的初步意见的报告》、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唐进倬作的《关于贯彻〈技术合同法〉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殷谦生作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杨维昌作的《关于青岛市外事工作情况的报告》、市土地管理局副局长袁法治作的《关于执行〈土地管理法〉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副秘书长闵祥超作的《关于1990年人民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了《青岛市〈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草案)》和《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地方性法规制定程序的规定》,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国轩作的关于《青岛市〈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冯维田作的关于《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方性法规制定程序的规定(草案)》的说明。

会议通过了《青岛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地方性法规制定程序的规定》,作出接受宋玉珉,请尧椿辞职济求的决定,补选刘鹏为省七届人大代表,通过无计名投票方式,任命王增荣为青岛市副市长。会议还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审议重大事项,实施工作监督

1990年,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关于199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清理整顿公司工作情况;加强农业情况;对外技术合作情况;社会治安情况;开展反贪污贿路斗争情况;政府机关廉政建设情况;计划生育工作;侨务、外事、民族及宗教等工作报告15项,作出决议决定5项,常委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还听取了市政府有关审计工作、财税物价大检查、粮食工作、质监督工作和市政管理、公路建设等情况的汇报。在审议报告和汇报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汇总后分别转送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及有关部门研究办理,并将需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的办理情况及时报传。取得明显成效。

1990年,市人大常委会4名副主任带队,部分委员和代表参加,分赴6个县级市、区及12个乡镇视察了农田水利建设、防汛、减轻农民负担、畜牧业生产等问题;常委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还组织了对城建、市容环境卫生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职工文化技术教育、中小学校校舍场地管理、技术 合同管理和传染病防治等工作进行了视察和专题调查。每次视察和调查都写出了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视察(调查)报告,青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推动了这些工作的深入发展。

密切联系代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根据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精神。对代表工作做了新的改进。常委会在研究部署任务和总结工作时,把代表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加强了代表工作的领导力量和办事机构的建设,有两位副主任分管代表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积极参加代表组活动,下基层主动走访代表或召开代表座谈会,同代表保持密切联系,交知心朋友。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举行会议或组织视察与调查活动,遨请部分人大代表参加,以把代表活动与常委会审议事项有机的结合起来,便于代表会前围绕常委会议题开展代表活动,会议期间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在组织代表活动方面,探索了一些比较新鲜、行之有效的做法,如几级人大代表统一组织视察、几个代表组联合视察、按代表专业划组搞专题视察或调查,抓住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连续视察,把视察活动与约见政府有关领导相结合等做法。广大代表围绕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和中心任务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贯彻实施积极开展活动。1990年,大多数代表组活动6次以上,有的达十多次。不少代表经常走访选举单位和群众,主动进行持证视察,协助政府为群众办实事,涌现出许多动人事迹。代表活动质贵不断提高,代表作用发挥得越来越好,在社会上的声誉越来越高。为总结推广代表活动经验,1990年9月召开了市十届人大第三次代表工作经验交流会,介绍了26个典型经验,进一步激发了代表参政议政的热情。1990年代表提出议案、质询案和建议、意见共875件,已全部办结。对促进青岛市政治、经济和社会的进一步稳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加强法律监督,依法治市

1990年,市人大常委会_绕依法治市决议的贯彻、法律法规的实施和执法情况,加强对政府和“两院”的法律监督。一是对五年普法和依法治市决议贯彻情况进行视察和检查。1990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了5个组,分赴四个县级市、区和政法、工交、财贸、教育、卫生、城建、侨务等16个部门及33个基层单位进行了视察,结合视察总结了全市五年普法的主要经验,在青定成绩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今后工作的意见,市委批转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五年普法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推动了全市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发展。二是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1990年,市人大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先后听取和审议了渔业法、中外合资经营法、技术合同法、土地管理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审计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和关于实施行政诉讼法试点情况的报告。在审议报告中,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要求,促进了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三是对全市内务司法部门十个单位的执法情况进行了检查,着重就执行宪法有关公民权利与义务规定的情况,听取了“两院”的汇报,对执法中存在的“以罚代刑超期羁押”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并向上级人大常委会写出了书面报告,对执法部门的执法活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通过受理人民群众的控告申诉和信访,加强执法监督。1990年,常委会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3147件次,按照“分口办理”原则,认真进行了处理,其中领导亲自批办重要信访案件611件次,接访185人次,纠正了一些错案。

制定地方性法规

为了不断完善与国家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体系,1990年,市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及山东省实施办法,结合青岛的实际,制定了《青岛市集会游行示威若干规定》,并报经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自1990年7月4日起施行,为加强青岛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在国家和省尚未制定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制定了《青岛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并报经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自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

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参加和组织了对国旗法、铁路法、财政预算审批监督的若干规定等十几个法律法规草案的讨论和修改工作。

指导(市)区、乡镇换届选举

按照省选举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批转的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报告的要求,青岛市县(市)区、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1990年换届选举工作,在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从1989年11月开始,到1990年4月园满完成。

这次换届选举在组织领导和实际工作上都有明显改进和提高。一是各级常委和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切实加强了领导,整个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思想明确。工作部署要求具体,实施方案周案。二是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深入地进行民主与法制宣传教育;三是自始至终坚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四是及时检查指导,总结、推广选举工作试点和典型经验;五是认真组织,开好换届的第一次县(市)区、乡镇的人代大会。认真履行各项职责。新一届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和政权领导班子在政治和业务素质、文化、年龄结构方面都比较好。进一步加强了这两级政权建设。全市总人口657.16万人,除剥权、暂停行使选举权和无法行使选举权的21882人外,县(市)区选举登记4737289人,参加投票的4524880人,参选率为95。5%;乡镇选民登记3597655人,参加投票的3431182人,参选率为95.4%。12个县(市)区,共选出县级人大代表3272名。比上届减少111名;156个乡镇,共选出乡级人大代表11948名,比上届减少170名。选出的县(市)区、乡镇两级人大代表总数为15220名。代表构成和各界代表比例的情况是:县(市)区代表中,中共党员占64.2%,妇女占24.5%,干部占21.6%,知识分子占15.4%,工人占22.2%,农民占34%,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爱国人士占1.5%,归侨、桥眷占0.4%,少数民族占0.2%,其他占4.7%;乡镇代表中,中共党员占61.8%,妇女占20%,干部占17.2%,农民占73.2%,工人占47%,知识分子占4.4%,归侨、侨眷占0.1%,其他占0.4%。新选出的这一届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32名,比上届增加20名,其中正副主任70名(连选连任的37名,新选的33名);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32%,中专和中学的占62%小学以下的占4.2%。平均年龄53.66岁。

新选出的这一届县(市)区政府正副县(市)区长72名,比上届增加2名,其中连选连任的50名,新选的22名;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83.33%,中专和中学的占16.67%。平均年龄43.9岁。选出的正副乡镇长647名(含下放挂职的副乡镇长117人)。其中正职156名,连选连任的104名;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25%,中专和中学的占73.7%,小学以下的占1.7%。35岁以下的占19.3%。

地方人大常委会建设

根据坚持和完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依法履行各项职权的需要,常委会认真组织学习了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和宪法法律。加深了对违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提商了贯彻党的路线方计政策的自觉性和法律意识,增强了做好人大工作依法履行职贵的贵任感。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围绕全市政治。经济和社会稳定发展的重大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1990年组织视察和调查50多次,写出视察、调查和理论文章60余篇,从而提高了审议决定重大问题和依法实施监督的水平。工作中注意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行使权力。制定地方性法规和审议决定重大问题,事前都征求各方面的意见,组织专题调查,保证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充分发表意见。同时,加强同各市、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联系,建立健全了调研和信息网络。还加强了同全国、省和兄弟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联系,参加计划单列城市和部分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联席会,相互交流人大工作经验,推动了青岛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和建设。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通过决定:设立内务司法工作室和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室,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改称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常委会制定了信访工作暂行办法和制定地方性法规程序的规定;编印了《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规则制度汇编》。根据团结、务实、高效、廉洁的机关建设目标,重视和加强了机关工作。常委会机关坚持了以马克思主义哲学和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为中心内容的政治理论学习,结合业务工作有计划地学习了宪法法律。并进行了为人代大会、常委会、专门委员会、主任会议和代表服务的教育,推行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逐步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工作效率明显提高。机关被评为1990年市级精神文明单位标兵和市级机关先进集体。

市人大常委会主要活动

1、 部分城市人大常委会联席会议第四次会议于1990年5月10日至14日在南京举行。青岛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今吾及其他15个城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及有关同志共52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就人大常委会的思想情况、作风和制度建设问题交流了情况,介绍了经验。王今吾主任在会上作了《认真抓好自身建设,不断加强人大工作》的发言。

2、 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座谈会于1990年2月21日至22日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今吾、副主任李延全、李逵道、秘书长刑智友、副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栾允璋出席了会议,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市人大机关各工作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市政协办公厅及有关部门分管信访工作的负责人,共7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学习了中央领导同志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讲话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传达了省人大信访工作座谈会精神,总结交流了市人大信访工作经验,研究了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的意见,修订了《青岛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暂行办法(草案)》会上,王今吾主任就进一步做好市人大的信访工作讲了话,李延全副主任作了会议总结讲了话。

3、 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于1990年5月24日至26日举行,会议学习了中央关于加强人大工作的有关文件,交流了工作经验,研究如何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问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今吾主持会议,并就增强党的观念、法的观念、人民观念、积极协同的观念,做好人大工作的问题讲了话。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郭松年到会讲话。他肯定了设立市人大常委会近十年来的工作成就,并就今后如何做好人大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定不移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二是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作用三要坚持党的领导,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建设。

4、 1990年2月7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了与市政府、中级法院、市检察院、青岛海事法院领导同志联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今吾主持会议,会上通报了《青岛市人大常委会1990年工作要点》和《关于召开市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方案》。与会同志对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和开好人代大会问题,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5、 部分城市人大常委会联席会议第五次会议于1990年10月23日至27日在宁波举行。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乃久等一行4人参加会议。会议着重研究了地方人大常委会在新形势下,如何做好代表工作,加强同人民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问题。李乃久副主任在会上作了《在新形势下做好代表工作的几点作法》的发言。

6、 市人大常委会于1990年7月10日召开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会议,传达贯彻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举行侨务工作座谈会和省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会议精神。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参加了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延全主持会议并传达了两个会议精神,针对青岛的实际情况,就如何加强民族、侨务、外事讲了话。

7、 全国计划单列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第六次会议于1990年8月13日至17日在沈阳举行。青岛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今吾、副主任李逵道等一行5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着重研究了如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善监督职能,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问题,王今吾主任在会上作了《正确处理五个关系,依法履行监督职能》的发言。

8、 青岛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代表工作经验交流会于1990年9月7日至8日在胶南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今吾、副主任李延全、李乃久、王垂泰,秘书长邢智友出席了会议,市人大代表组正、副组长、在青岛的全国、省人大代表组组长、部分县(市)区人大代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分管代表工作的副主任。人事代表工作部门的负责人,市政府市政协等有关部门的负贵同志参加了会议会上,有两个县(市)区人大常委会,10个代表小组、14位各级人大代表作了发言或书发言,介绍了经验。李乃久副主任作了总结讲话。

9、全国计划单列市人大制定地方性法规工作联系会第一次会议于1990年12月4日至9日在重庆举行。全国计划单列市人大常委会及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筹备组的领导及有关同志共95人出席了会议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国轩等一行4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着重交流和探讨了计划单列市人大制定地方性法规的经验及法律、法规贯彻实施中的问题。徐国轩副主任在会上作了《集中人民群众的智慧,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的发言。

纪念市人大常委会成立10周年

1990年7月24日是青岛市人大常委会成立10周年。根据中央关于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指示精神,市人大常委会认真组织了纪念活动,以认真总结十年来的人大工作经验,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人大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人大及其委员会的工作和建设。为搞好这次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和主任会议作了认真研究,向市委写了《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成立10周年纪念活动安排意见的报告》,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郭松年同志及时作了批示,指出,这是一次宣传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工作的重要活动,要协调搞好纪念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实施方案,进行了各项准备工作。7月19日青岛13报发表了事前组织撰写的《为了人民的利益——青岛市人大常委会10周年历程》的长篇通讯。登载了市人大常委会王今吾主任的纪念文章。7月21日举行成立10周年纪念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严济慈、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振、秘书长徐学孟等领导到会,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领导作了重要讲话。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共100多人出席了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今吾同志在纪念会上首先讲了话。充分肯定了10年来,市人大在改进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和监督工作、加强地方立法和法制建设、改进人事任免和人代大会的选举工作、发挥人大代表的参政议政作用、加强权力机关和办事机构的自身建设等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市长俞正声同志就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和市人民政府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监督的必要性讲了话。市中级法院、检察院、市委党校、司法局等单位的领导分别作了专题发言。最后郭松年同志讲了话。他在充分肯定了市人大常委会取得的成就以后指出,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大力推进社会民主和法制建设;必须充分发挥权力机关的监督作用;必须密切同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必须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纪念活动期间,青岛电视台、广播电台采制了专题系列节目。自1990年7月21日开始,历时8天以《为人民行使职权 纪念青岛市人大常委会成立10周年》为题作了系列报告。市八届、九届、十届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和人大机关,分别举行座谈会和联欢会,新老同志共同回顾10年历程,总结工作经验,研讨进一步做好人大工作的意见。市里的纪念活动以后,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也陆续举行了人大常委会成立10周年的活动,采取不同形式回顾总结了人大工作经验,推动了各级人大的工作和建设。

(何锡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