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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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中小学教育概况

1989年,青岛市教育工作有了较大发展。全市已有小学2567所(市区146所),在校学生63.48万人(市区88991人);普通中学502所(市区35所),在校学生29.63万人(市区58925人);职业学校93所(市区24所),在校学生32283人(市区11440人);特殊教育学校25所,在校学生1097人;中师(含幼师)7所,在校学生4113人;教师进修学校12所,在校学生6094人。

1.学校德育工作得到切实改善和加强。

(1)提高了对加强学生德育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重视突出德育工作的社会主义方向。在北京发生动乱和反革命暴乱期间,全市教育系统广大干部、教师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积极做学生的思想工作,对稳定大局,保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做出了贡献。“平暴”后,各校及时组织开展了“三热爱”教育活动,普遍重视了形势教育、重视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课教学、突出了德育工作的社会主义方向。同时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中心,将理想教育、人生观教育、共产主义道德情操教育,艰苦奋斗教育、法纪教育、劳动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等贯穿其中,多形式多层次实施教育,寓教育于各种活动之中和各科教学之中。(2)加强了德育工作的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一是重视班主任的选拔培训,举办了首期青年班主任培训班,培训了200多名青年班主任;二是重视提高政治课教师的素质,举办了政治课教师培训班;三是重视发挥工会、团队组织的教育作用;四是重视建立“学校所有教职员工都是德育工作者”的管理机制;五是重视办好家长学校,增强家庭的德育效果;六是重视通过搞好军民共建、警民共建、企校共建等活动,促进全社会积极参与学校的德育工作,从而形成了以学校为主体,校内校外齐抓共管德育工作的新体制。在制度建设方面,主要抓了三项工作:一是制发了《青岛市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考核试行标准》;二是制发了《青岛市中学生思想品德评定试行标准》;三是开展了《中学德育大纲实施细则》的实验工作。(3)加强养成教育,强化中学生的行为规范实施《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各校有针对性地逐条分解《规范》的内容,对学生提出具体的训练要求,制定了学生品德考核评定办法,在中小学中组织活动周、轮训班讲习会、交流会,从小学生的养成习惯开始,有针对性的提出要求,收到了好的效果。(4)改革德育工作的内容和方法,优化育人环境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更加广泛,拓宽了德育途径。全市城乡中小学共设立社会实践教育点380多个,有实践活动小组3400多个。1989年青岛市被评为全省社会实践活动红旗单位,全国社会实践活动基地。

校园文化建设形成了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小气候”。各学校还开展了“学雷锋、学赖宁、评十佳”,开展了读十本好书、唱十首好歌活动。此外,在艺术教育、国防教育、青春期教育、青少年科技等方面也取得了一定成绩。全市的学生思想工作和学校管理工作经验,曾多次在国家教委召开的有关会议上印发和介绍过,受到上级的表扬。学校与公安部门、街道、家庭互相配合,沟通情况,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后进生的转化工作得到了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的扎实开展,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了有利的学习条件和教育环境。1989年,全市在校学生违法犯罪率比上年下降25.8%,其中,劳教人数比上年减少63.8%。下降幅度之大,为近些年所仅有。1989年初全市又表彰了德育先进集体50个,先进个人800个,10月份省委宣传部、省教委在青岛市召开了全省中小学德育工作会议,本市作了经验介绍,还向大会提供了10份典型材料。会议代表考察了即墨28中、实验一小,全市德育工作受到国家教委和省领导的表扬。

2.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规划和措施正在逐步落实,基础教育得到加强。

全市城乡已经普及了初等教育。1989年4月进行了普及初等教育情况复查,复查结果表明:超过了1984年验收的“四率”:学龄儿童入学率为99.5%,巩国率为99.7%,毕业率为98.8%,普及率为99.7%。全市160个乡镇全部达到省定合格标准,共评出基础教育先进乡镇38个。到1989年,全市城乡已有26处乡镇开始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

在普及小学教育的基础上,市区已经普及了初中教育,农村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率亦已达到84%。市区初中升高中(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入学率由1980年的79.1%上升到90.2%(农村由1984年的22.7%上升到35.6%)。

特殊教育已跨入全省先进行列,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体系。全市现有盲校1所、聋校5所、弱智学校8所,实现了市有盲校、县有聋校、区有弱智儿童辅读学校的要求,普及率达60%。市区盲童、聋童入学率已达80%以上。

在基础教育方面,注意加强教学研究,努力提高各科教学质量。全市中小学各科共有省、市级教改实验班243个,遍布全市76所学校,有127名教师承担了教改实验任务,特别注意了加强初中教学改革,初中化学、物理、数学等教改项目受到国家教委、省教育厅有关部门的肯定和好评。同时,积极开展计算机教学活动,市区全部和县(市、区)实验小学、70%的中学开设了计算机必修课、选修课或开展计算机课外活动。还认真抓了英语教学改革,在中学设有教改实验班,市教研室建立了中学英语试题库。市区32所小学的五、六年级开设了英语课。

3.职业技术教育有了较大发展。

为适应青岛市经济建设的需要,积极抓了中等教育结构改革,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到1989年底,各类高中阶段职业技术学校在校生占在校生,总数的比例,市区为52.8%,农村为40.1%。

为适应农村经济建设需要,使回乡初中毕业生掌握一定的实用技术技能,青岛市推广了胶州市发展初级职业教育的经验,制定《青岛市农村初级职业教育管理暂行规定》,1989年全市农村初级职业教育招生19865人。重视为农业服务的农林牧等专业的巩国发展,调整了专业设置和教学内容,各县(市、区)还相继办起了“农家致富”专业,完成了招生计划,全市还建立健全了市、县、校三级职业教育研究网,制定了全市职业中专、职业学校(班)各专业的“教学计划”,教学质证逐年有所提高。还注意抓好实习基地的建设,组织各种技能比赛,提高学生的专业技术技能。近几年在全省及北方10省市职业学校各项专业技术技能比赛中,多次获得优异成绩。1989年,山东省对农村职业教育情况进行县(市、区)级评估检查,青岛市检查成绩较好,其中平度、胶南、莱西、即墨四县(市)分别获总分前4名。胶南和即墨被命名为全省学平度教育先进县(市

在职业技术教育中,坚持劳动制度改革与教育体制改革同步进行。市教育局与劳动、计划等部门密切配合,根据人才需求设立专业,采取优先下达就业指标,优先组织专业劳务市场,优先对口录用等措施,优先安排职业班毕业生。实行“先培训、后就业”制度。由于劳动部门对就工制度实行了改革,市区职业高中毕业生的录用率每年都在87.5%以上,最高达96%,绝大多数受到用人单位欢迎。

4.重视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

(1)加强了师资培养培训基地的建设,1989年,青岛师范专科学校移址新建,新征地200亩,完成投资1159万元,招生规模由350人扩大到650人,新校建设任务基本完成,招生规模将扩大。青岛教育学院于1987年迁址山东路,有7800多平方米的教学楼,世界银行将对教学实验仪器的配套建设给以70万美元的银行贷款。各级政府为中师和教师进修学校投资基建经费,改善办学条件。师范学校生均经费由1985年不足700元,1989年提高到生均900元以上,其中,青岛师范学校1989年生均教育经费已达1500元。青岛师范学校、平度师范学校1989年受到国家教委表彰。(2)加快了师资培养培训步伐,共培训小学教师达到中师文化程度的计4500多人,正在进修的7169人;举办短训班140多期,培训小学教师15000多人次。在职初中教师通过进修达到大专文化程度的教师有1800多人,在校进修的有3600多人。经过几年的努力,至1989年统计,全市初中教师达到大专毕业文化程度的占40.25%(农村上升到30.74%),小学教师达到高中或中师毕业文化程度的全市占78.69%(农村占77.9%)。(3)教师待遇不断改善。一是全市中小学公办教师工资待遇不断提高,国家和地方决定采取的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的各项政策措施,包括工资、各项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等收入,均已落实兑现。全市国定教职工年均收入1989年为1888元。

全市公办中小学评定专业技术职务,共评出中学高级教师1582人(占教师总数的8.8%),—级教师5917人(占教师总数的32.9%),小学高级教师4648人(占教师总数的34.5%),二是全市民办教师待遇基本落实。全市民办教师21392人(中学占教师总数的24.5%,小学占教师总数的58.3%)。从1986年到1989年民办教师平均月工资(不含其他收入),和其它收入逐年增加,教师工资基本上能够当月兑现。为了稳定教师队伍,全市对民办教师不分责任田,不派义务工,并先后两次选招录用了2584名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为妥善解决民办教师老有所养的问题,全市各县(市)区政府,参照国家职工的退休办法,从1986年到1989年先后建立了民办教师退休制度,使广大民办教师更加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更加积极地献身于教育事业。三是教师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有了明显提高,大批优秀教师光荣入党,各级人大、政协、劳模中中小学教师的比例明显增加,尊师重教的风气逐年形成。有关部门为6299户教师家属18310人办理了“农转非”手续。市区中小学教工的住房条件有所改善,人均居住面积有所提高。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的住房条件也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改善。

5.积极筹措教育经费,增加教育投入。

(1)积极贯彻中央关于教育经费“两个增长”的规定,在各级财政存在困难的情况下,努力增加教育投资,改善办学条件,保证了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1989年市财政拨支教育事业费有较大幅度增长,共计13372.3万元,比1988年的11598.9万元增加1757.4万元,增长15.13%。(2)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政府关于征收教育费附加的各项规定,采取切实措施,积极搞好城乡教育费附加的征收和使用工作。市政府1989年决定将教育费附加计征率由“三税”的1%提高到2%,城镇征收教育费附加2239.4万元。农村征收教育事业费附加6854.5万元,各县(市)区还积极拓宽了教育经费的筹措渠道,市区实行了职业教育经费统筹。(3)勤工俭学活动发展较快,全市城乡开展勤工俭学的学校已有3193所,占学校总数的97.7%。1989年全市中小学勤工俭学工业总产值为2.2亿元、比上年增长37.5%。各项勤工俭学纯收入为6360万元,比上年增长29.8%。补充教育经费4300余万元,其中用于改善办学条件达2361万元。还上缴税金7066万元。1989年,青岛市又被评为全省勤工俭学先进单位。

6.积极改善办学条件,中小学校舍、实验室和仪器设备建设迅速发展。

(1)农村民办中小学校舍改造已基本完成。1980年至1989年,共投资15555万元,其中国家投资1480.1万元,占总投资的9.52%。1986年经省检查验收,成为全省首批农村校舍改造合格的先进地市之一。在这之后,又制定了新的配套标准,建立了有关管理制度,又新建、改建校舍40908平方米,建院墙17.3万米,共计投资7375.26万元。(2)农村公办中小学校校舍改造被列入近两年全市教育工作重点。新建校舍11.7万平方米,维修改建校舍19.1万平方米,在建校舍11.05万平方米,配套建设投资1440多万元,扩大学校用地402亩,共完成投资5298万元。1989年12月,市政府检查办验收,全市农村已基本消除危房,中小学校改工作取得较大成绩,准备迎接全省的检查验收。(3)市区中小学校舍改造扩建工作自1986年至1989年,每年被列为市政府要重点办好的大事之一,中学以改造危房为重点,小学以扩建校舍、避免“二部制”为重点。已拆除50多处学校的破旧校舍(危房)计4万平方米,占中小学校舍面积的5.3%,新建教学楼、实验楼7万平方米,共投资2950万元(其中1989年完成1248.5万元)。列为1989年市办大事之一的改造扩建十五处小学工程已基本完成,新建居民小区,注意了配建中小学校,已建成小学11处,中学7处,增加学校用地330亩,增加了新校舍86000平方米,共投资4000万元。缓解了新建住宅区适龄儿童“入学难”的问题。(4)教学仪器、图书资料得到充实。在基本完成中小学校舍改造工作的基础上,还注意抓好学校实验室内部建设、实验仪器和电教设备建设、图书资料和文体器材建设。全市全部中学和51%的小学有了实验室和仪器室,还有15%的小学有仪器室,中小学共有理科实验室1762个,仪器室2094个,专业教室719个,已配备教学仪器价值达1806.06万元,有音体美教学器材价值达929.31万元,图书439.82万册,中学生人均6.3册,职业中学人均15册,小学生人均3册。有53处中小学建立了电子灯机教室,40余处建立了语音教室。全市中小学演示实验开出率为91.5%,分组实验开出率为80.84%;市直中学演示实验开出率达98%,分组实验开出率为95%。自1979年到1989年全市共自制和创新教具5万余件,其中38件获得省级奖励,11件在全国评比中获奖,还有3项普教理科教学仪器研究成果,获得国家级奖励,并曾多次被评为省中小学教具配套、实验室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教学仪器开发生产先进单位。

7.建立健全督导制度,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全市已建立了市县两级教育督导机构,各项督导制度正在逐步建立、落实。根据国务院的部署,青岛市在全市城乡进行了基础教育五项工作督导检查,通过自下而上的逐级检查,进一步加强了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了教育经费“两个增长”的落实,拓宽了教育经费渠道;促进了中小学危房改造和改造;控制了中小学生的流失;纠正了学校的乱收费现象;教师待遇进一步得到落实,达到了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目的。省政府和国家教委的检查团对青岛市的“五查”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制定了《关于严格控制中小学生流失的若干规定》,认真执行《山东省中小学学籍管理条例》,对中小学生转学作了新的规定。全市中小学生流失数已基本得到控制。

市区改革了高初中和师范招生办法,既防止了走后门,又保证了招生工作的廉政建设,保证了新生质量,既有利于教学,又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

经市政府批准,青岛市还在9所中小学进行内部管理综合改革试点,普遍实行了校长负责制、教职工全员聘任制、结构工资制和岗位责任制等,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并始终注意端正改革的指导思想,重视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实事求是地对待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把改革的着眼点放在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上。各试点学校内部新的运行机制基本建立起来,学校干部、教职员工的精神面貌发生明显变化,出现了勤的顺心,懒的动心,好的称心,劣的担心的局面,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有了新的提高。

中小学德育工作

1989年4月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了《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改革和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通知〉的意见》(青发[1989]12号),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部门进行了认真的贯彻落实。

1. 加强了对德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各县(市)区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社区教育领导小组或中小学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市教育局和各县(市)、区教育局都安排了专人分管德育,制定和下达子德育工作计划。各中小学校普遍建立、健全了德育工作领导小组,部分学校设立了政教处或德育工作办公室,初步形成了校长负责德育工作的体制和有效的管理体系。

2. 加强德育工作队伍的建设,各级教育部门通过多种途径,利用多种形式,提高德育工作人员素质。市教育届举办了首期市区中学班主任培训班,培训教师300多名。召开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表彰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50个,先进工作者800名,并介绍推广他们的事迹和经验。市政府在教师节召开表彰会,表彰优秀教师510名。

3. 改革了德育工作的内容和方法。突出了“三热爱”和四项基本原则教育,通过多种生动实际的方式,培训学生的爱党之心、爱国之情。实施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强化了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开展了理想教育,人生观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法纪教育、劳动教育、艺术教育、形势教育、青春期教育,寓教育于各种活动和教学之中。社会实践活动广泛开展,全市有50%以上的学校建立了社会实践基地,军训活动面进一步扩大,效果显着;校园文化建设发展迅速,各中小学校制定了校训、教风、学风,设立了文化节,艺术节、英语周、科技月等作为集中的教育活动方式,建立了少先队活动室,三热爱展览、学校荣誉室作为固定的教育阵地,开展了“学雷锋、学赖宁”,“评十佳”、“读十本好书,唱十首好歌”等活动,举办了各种竞赛、展览,丰富了学生活动,活跃了学校气氛,优化了育人环境。注重自我教育,利用“文明行为监督岗”,“一日班长制”等形式,吸取学生参与管理和自我管理。

4. 加强了德育工作制度建设。制定并实施了《青岛市中学班主任工作考核试行标准》和《青岛市中学生思想品德评定试行标准》;开启了《中学教育大纲实施细则》和《小学德育纲要实施细则》的实验工作。

通过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在春夏之交发生的学潮和动乱中,全市中小学生保持了正常的学习秩序。年内,全市中小学生在校生犯罪率比上年降低25.8%,被劳教人数比上年减少63.8%。10月底,中共山东省委、省人民政府在青岛召开全省中小学德育工作会议,青岛市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并向大会提供了10份典型材料。出席会议的省领导和代表还考察了即墨28中,即墨实验一小的德育工作、对青岛市城乡中小学德育工作给予了表扬。

(刘宗浚 唐金贵)

基础教育五项工作督导检查

1989年国家教委下达《关于对中小学教育工作开展五项督导检查的通知》,决定对全国中小学教育经费增长政策和教师经济待遇的落实情况,校舍中危房的改造情况,中小学生流失的制止情况,乱收费现象的纠正情况,《中共中央关于改革和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通告》的初步贯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以下简称“五查”)。市政府贵成市教育局及时研究了贯彻意见,转发了《市教育局关于对中小学教育工作进行五项督导检查的报告》(青政办发[1989]71号),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并成立了由市文办、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计委、市城乡建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劳动局、市人事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市“五查办”工作团,程友新市长任团长,由委局级领导带队,组成6个检查分团,对12个县(市)区政府的教育工作进行“五查”。各县(市)区、乡镇政府也都建立了领导小组,组成督导、检查组,开展本地区的“五查”工作。

“五查”工作采取学校、乡镇政府自杏、县(市)区政府复查为主和市政府抽查相结合的方法,整个检查工作分为宣传发动,培养骨干;乡镇自查,县市区复查;市政府进行督导检查;通报检查情况等四个步骤进行。

“五查”取得了显着成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教育投入不断增长。1989年为13575万元,比上一年财政实际教育投资增长12%,实现了“各级政府的教育拨款的增长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的政策规定。

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事业费逐年增长。全市按在校小学生数平均的教育事业费1987年至1989年依次为49.56元、65.98元、75.53元,全市按在校中学生数平均的教育事业费用1987年至1989年依次为124.97元、153.34元、179.60元按学生人均实际占有的公用经费全市小学学生人均占有的公用经费1987年至1989年依次为2.93元、4.4元、6.98元,全市中学生人均占有的公用经费1987年至1989年依次为18.82元、19.69元、28.77元实现了按在校生人数平均的公用经费逐年增长的规定。

城乡教育费附加1989年征收8987万元,比1988年增长36.25%。1989年市政府又做出了新规定,从4月份起,城市教育费附加征收率由三税的1%提高到2%,预计市区每年可征收2200万元左右,对改善办学条件将会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全市勤工俭学收入不断增加。1989年开展勤工俭学的学校共3104所,开展率为96.3%,总收益(纯利润)为6405.8万元,比1988年增长28.9%,按学生人均收入为66.19元,用于补助教育经费、改善办学条件、师生福利等经费3424万元,占勤工俭学收入的53.4%。

2. 教师待遇不断提高。全市中小学公办教师工资待遇不断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的各项政策措施,包括工资、各项津贴、各种补贴以及资金、福利等方面收入,在市区和各县(市)区都已全部落实兑现。1989年,全市国定教职工,年均工资1888元。

全市公办中小学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中学高级教师1582人(占教师总数的8.8%>,—级教师5917人(占教师总数的32.9%),小学高级教师4648人(占教师总数的34.5%),全部兑现了职务工资,并补发了工资,还为8249户教师家属23910人办理了“农转非”手续。

教师住房不断改善。自1985年以来至1989年底,市内五区共建教工宿舍68500平方米,投资1650万元(中央及省市投资642万元,占39%,勤俭学收入投资1008万元,占61%。)。

全市民办教师全部实行结构工资制。全市民办教师21392人(中学民办教师占中学教师总数的24.5%,小学民办教师占小学教师总数58.3%)。同期民办教师的其他收入也逐年增加。

在提高教师待遇的同时,青岛市还利用一切宣传手段广泛宣传优秀教师事迹,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的影响。每年举行教师节庆祝会,表彰一批优秀教师。1989年县(市)区以上共表彰了3000多名教师(市表彰501名)。

3. 危房已基本消除。中共中央、国务院下达《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危房修缮和改造的通知》以来,市政府把改造校舍、消除危房年年列入青岛市重点要办的大事,认真落实。市政府先后提出检查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农村公办学校校舍的有关规定,各县(市)、区政府和教育部门均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执行。自1986年以来至1989年底,市区共改造扩建中小学50多处,拆除破旧校舍(危房)4万平方米,占中小学校舍面积的5.3%,新建教学楼、实验楼7万平方米,共投资1700万元。新建居民小区,注意了配建中小学学校,已经成小学11处,中学7处,增加学校用地330亩,新校舍86000平方米,共投资4000万元。缓解了新建住宅区适龄儿童“入学难”的问题。

农村中小学校舍改造基本完成。民办中小学校舍改造,1980年以来至1989年底共完成投资15555万元(其中国家投资1480.1万元,占9.52%),总建筑面积180万平方米。坚固适用、采光合乎标准的校舍,已占校舍总数的99.5%,实现了人人有木制课桌凳的要求,“六配套”已达到95%以上,告别了“黑屋子”、“土台子”,并出现了一批达到省定标准的花园式学校。

全市城镇中小学的校舍改造1989年12月经市政府组织检查,七县(市)区已全部消除危房校舍。完成了市政府部署的城镇中小学危房校舍改造任务,已转入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对城镇中小学进行标准化建设的工作。

4. 乱收费的现象已经纠正。1989年7月市政府办公厅再次发出了《关于对中小学收费进行检查整顿的通知》,各县(市)区政府,各中小学认真贯彻,进行清理整顿,健全收费制度,加强了管理。在1989年中小学招生工作中,取消了计划外招生,限制班额,严格录取手续,凡滥收费者,一经发现,立即纠正,并追查办学校领导者的责任。

在国家教委,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清理整顿中小学收费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颁发后,市教育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联合通知,提出贯彻措施,召开学校负责人会议,统一全市中小学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收费的使用和管理。

5. 中小学生流失现象已基本制止,流失率呈下降趋势。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流失率、1988-1989学年度分别降低到0.46%、4.2%、0.77%。其中,农村地区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流失率1988—1989学年度分别降低到0.52%、5%、1.1%,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国家教委《关于严格控制中小学生流失问题的若干意见》下达后,市政府及时批转了市教育局《关于贯彻国家教委〈关于严格控制中小学生流失问题的若干意见〉的报告》。各县(市)区在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法》的基础上,普遍把制止学生流失工作纳入乡镇和学校主要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责任制内,并制订了有关制止学生流失的“乡规民约”,签订了企业,村委,学校,家长“四方责任书”,分清责任,严格奖惩,控制学生流失。各县(市)区教育部门普遍加强了学籍管理,建立了流失情况定期报告制度,把控制学生流失情况作为评价教师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

6.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改革和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通知》,改进和加强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1)加强德育工作队伍建设。各县(市)区和中小学校普遍成立了德育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负责开展工作。除地方的主要领导参加外,还有宣传、财政、民政、工会、团委、妇联、教育等部门的领导参加,共同配合,协助学校对学生进行德育工作。青岛市和各县的离退休老干部还成立了“关心下一代协会”等组织,重点对学生进行革命传统教育。为了提高班主任的素质,对青年班主任分期分批进行培训。同时举办了政治教师培训班加强了对学生的形势教育。中共青岛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的党政主要领导还同20多所中小学建立国定的联系,各县(市)区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也都确定了各自的联系学校。在开学初和教师节,参加学校开学典礼和庆祝活动。(2)努力改革德育工作的内容和方法。全市中小学都按教学计划开设思想品德课和政治课。注意抓好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教育,提倡学生自我教育,探索并实施进化评定。区市3所中学开展了青春期教育的试点。县(市)区各学校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德育工作,收到良好的效果。(3)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使全社会都来关心中小学生的德育工作。为解决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问题,市经委、市财办,商业局、供销社、出版社、教育局等8个部门共同协商,确定了40多家工厂、企业、商店等为全市首批开放的,供学生参观、劳动、服务的社会实践基地。市检察院会同教育局在中小学生中展开普法教育,先后组织了3次规模较大的报告会,共有14000多名学生参加。市电视台同教育局联合举办了青少年教育专题节目《明天》,培训学生担任小编辑、小记者。为了维护中小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市政府转发了市公安局、市教省局《关于制止不法分子滋扰学校、保障中小学生人身安全的意见》。并在全市开展了大规模的“打非扫黄”活动,净化了中小学生成长的社会环境。全市还建立了家长学校、编印了教材,定期组织学习。(4)在现实的政治斗争中做好德育工作。在1989年春夏之交发生动乱的复杂形势下,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各级领导干部会议,及时部署对中小学生的教育问题。市教育局处室干部分工包干,深入50多所中学,同学校党组织一起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做深入细致的工作。国家教委发出的两次通告,都以敁快的速度印发至县(市)区各校。全市中小学始终保持了正常的教学秩序,没停一天课,制止动乱和平息北京发生的反革命暴乱以后,在全体中小学生中进行了反对动乱,平息反革命暴乱的教育,广泛开展了“三热爱”教育,还在学生中进行了军训,使学生的精神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

(翟生伟 隋志强)

积极稳妥地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

1989年4月17日,市政府依法宣布全市实施义务教育。其中市内五区和农村26处乡(镇)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其余134处乡(镇)实施初等义务教育(五年或六年)。同时要创造条件,积极.做好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的准备工作。各县(市、区)、各乡镇政府在青岛市人民政府宣布实施义务教育后,大力宣传《义务教育法》,积极组织实施一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在乡镇进行了“乡镇义务教育评估”工作。为此,青岛市教育局干年初举办了首批“乡镇义务教育评估工作培训班”。接受培训的干部在义务教育评估工作中发挥了实际作用。青岛市各乡(镇)9月底前完成义务教育建档工作。10月,评估工作全面推开〈包括乡镇自评和县(市、区)复评等工作。〉平度市香店乡是山东省四个义务教育试点乡镇之一。11月,山东省教育委员会对香店乡的义务教育实施水平进行评估。12月,青岛市义务教育评估小组对青岛市义务教育试点乡镇——崂山区城阳镇的义务教育实施水平进行评估。各级政府部门认其分析评估结果,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实施水平(主要指义务教育的教育水平、投入水平和管理水平)。

各县(市、区)政府年内先后召开了教育工作会议。主要研究贯彻《义务教育法》、实施义务教育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及时下发有关文件,解决实际问题。乡(镇)政府都建立健全了义务教育领导和办事机构,实行了各级干部目标责任制,把实施义务教育作为考察各级干部政绩的内容之乡(镇)还建立了乡(镇)、村、学校、家庭、社会五方责任制,根据《义务教育法》明确责任。并制定了对违犯《义务教育法》者追究责任的地方法规。多数县(市、区)和乡镇政府坚持定期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报告实施义务教育的情况。听取意见,接受监督,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改进工作,在保证质量标准的前提下,积极推进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进程。

(李永忠 翟生伟)

职业技术教育

1989年青岛市城乡有职业中专14所,职业商中39所,另有4所普通中学兼办职业高中班,14个企业办职业高中班,市区职业学校在校生13433人,各类职业学校招生数与普通高中招也数相比达到6:4,农村职业学校在校生18189人,各类职业学校招生数与普通高中招生数相比达到1:1。城乡职业学校培养的中初级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各类从业人员已达39118人。

1989年,青岛市城乡职业教育的主要工作是:

1. 在市区进行了专业统筹,为逐步建立行业人才培训基地创造了条件。经市政府同意,将办出特色的青岛第一职业中专改为青岛财政金融学校、青岛第二职业中专改为青岛电子学校,青岛第四职业中专增挂青岛艺术学校校牌,青岛第五职业中专改为青岛食品学校。市区已有60%的职业学校比较专注地为一个局(公司)或行业办学,做到专业相对稳定。

2. 农村职业教育的重点放在为农业培养人才:(1)始终强调把农林牧专业办成稳定的专业,1989年县(市、区)农林牧专业招也1772人,占招生总数的25%。(2)学习湖南举办家庭多种经营专业的经验,试办农家致富专业,招生10个班432人,受到农民的欢迎。(3)进一步推动农村初级职业教育的发展,组织了对初级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的调查,对进一步发展初级职业教育做了部署,初级职业教育招生达12000人。

3. 试行技术等级考核。为了加强专业技能教学,在汽车修理、烹饪、服装三个专业毕业生中试行技术等级考核。由市劳动局、市教育局联合成立了技术等级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按照部颁标准进行了考核,汽车修理专业达三级人数占50%,缝纫专业达三级人数100%,烹饪专业达四级人数占42.4%。

4.搞好毕业生安置,促进职业教育健康发展。市劳动部门克服困难,挖掘潜力,拓宽就业渠道,到学校组织小型劳务市场,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当年毕业生录用率达90%。

(言吉 庆年 生伟)

特殊教育

1989年,全市弱智教育有了较大进展。全市共有6所弱智儿童辅读学校(市内5区各设一处辅读学校)。在普通小学附设了242个弱智儿童辅读班(组),农村多数乡镇在普通小学设立了辅读班,还有部分弱智儿童在普通小学随班就读。在校弱智学生有2245名,市内5区弱智儿童的入学率已达80%以上。1989年4月,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发展乡镇弱智教育的意见》,对农村弱智儿童随班就读等问题制定了有关规定。胶州市被国家教委确定为全国农村弱智儿童随班就读实验点。盲教育、聋教育发展也很快,盲生、聋哑生的入学率均已达70%以上。

种类/数量/年份

特教学校

在校人数

入学率

%

聋哑

聋哑

弱智

1979年

1

2

0

56

125

0

-

-

-

1989年

1

7

6

110

619

2245

70

70

80

 

 (杨福林 翟生伟)

农村职业学校“一体化”教学

为更好地服务于当地经济,青岛市农村职业学校积极探索“一体化”办学路子,通过选调、培训、分配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专业教师已达700多人。各校突出实验实习教学,加强学生技能培养,课时比例为3:3:4。共建立各种实验室16000平方米,仪器室5000多平方米;各种生产基地1900多亩;还在校外工厂、农场、园艺场、村庄、专业户等建立了国定的社会实习基地。

各职业学校积极引进科研项目,把教学与科学实验和先进技术、优良品种推广结合起来。与有关科研部门和高等院校共引进科研项目604项,试验推广优良品种120多万斤,推广实用技术223项。

各职业学校坚持为社会服务的办学宗旨,培养学生学农、爱农、务农,结合专业,搞好社会服务。共举办各类短训班100多期,培训10万多人次,建立技术咨询服务部13个,技术咨询服务14888人次。各校还结合专业组织学生帮助当地义务修剪果树963860棵,维修电器7297件,为农民饲养的禽畜治病56215次。各校还利用第二课堂组织“燎原活动小组”,既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也进行社会服务。

各职业学校以专业为龙头,努力使所设专业与办工厂、上项目相联系,把校办工厂作为专业实习基地,既育人又创收。各校均建立了与专业相对应的校办工厂,年均收入达291.6万元。

(王言吉 翟生伟)

“燎原计划”的贯彻实施

为了深入贯彻以国务院批准、由国家教委提出实施的,进行农村教育综合改革、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燎原计划”,1989年5月市政府批转了市教育局与农业局、乡镇企业局、科委等部门关于实施“燎原计划”意见的报告。市教育局以及各县(市、区)均成立了“燎原计划”领导机构,并设立了相应的办公室。各县(市、区)制订了本地区贯彻实施“燎原计划”的方案。全市确立27个乡(镇)为“燎原计划”示范乡(镇)。

“燎原计划”的普遍开展,较好地解决了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发展极不协调,效益不高的现象。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中起到了较大的作用。1989年胶南的泊里镇、平度的蓼兰镇荣获了国家教委首批颁发的1989年度的“燎原奖”(全国共有100个乡(锁〉获奖)。胶南、即墨、平度三县(市)被列入省级“燎原计划”示范县:泊里镇、丰城乡、蓼兰镇等17个乡(镇)列入省的示范乡(镇)。为了支持青岛市的“燎原计划”工作,国家教委在1988年、1989年分配给本市7个单位(农村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102万元的“燎原计划”专项贷款。并已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

(傅铸 翟生伟)

中小学校舍改造

1989年市内5区(市南、市北、台东、四方、沧口)中小学校舍改造完成总投资1248.5万元,竣工项目建筑而积19680平方米,在建项目建筑而积38455平方米,为缓解1989年市区小学秋季招生“二部制”问题,市政府决定市财政投资200万元,教育费附加投资200万元,各区政府投资200万元,改扩建15处小学,并列入1989年青岛市重点办好的大事之一,到年底已有9处工程竣工。1989年还安排维修项目33个,完成投资110万元,修屋面2.2万平方米,修换门窗5200平方米,粉刷外墙15.8平方米,修电线1.6万米。

为进一步搞好农村公办学校危房改造,市政府下达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公办学校校舍改造工作的通知》青政发(1989)124号文件,市教育局于1989年11月组织了检查小组,对7县(市、区)的公办学校危房改造工作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发现7县(市、区)的公办学校均已消除危房。共新建校舍49810平方米,修缮校舍79326平方米,建教工宿舍14200平方米,征地230亩,完成投资2712万元,农村公办学校校舍面貌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朱敬福 高伟)

世界银行贷款职业技术教育项目工作会议

世界银行贷款职业技术教育项目工作会1989年9月18日至9月22日在青岛召开。会议由国家教委外资贷款办公室、职教司、财务司联合召开。各项目省(市)教委,高教、教育厅(局)长及项目院校校长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并讨论了世界银行贷款职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推行世界银行贷款职教办同协议书,世界银行贷款管理方法、设备采购、国内外人员培训以及聘请国内外专家等有关政策规定。此贷款项目旨在发展我国职业技术教育,借助贷款向项目学校提供基建、设备、技术援助等措施重点装备全国59所职业中学和12所高等职业技术师院(系),把项目学校办成当地职教中心,成为示范性窗口学校。

1989年3月27日世界银行董事会讨论通过了世界银行贷款中国职教项目。此项因总贷款额度为5000万美元,贷款期为20年,从第6年开始还本金,15年还清。

经国家教委、省市主管部门考察,报市政府批准,国内外专家评估,青岛食品学校被确定为接受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学项,贷款额为50万美元。为完成世界银行贷款效益指标,青岛食品学校在市政府及教育局的支持下,成立了贷款办公室。积极为项目实施做好准备工作。争取1995年底完成各项效益指标,把学校办成全市食品职教中心,职教示范性的窗口学校。

(刘大伟 赵怀普)

幼儿教育发展迅速

1989年全市幼儿园已由1987年的4707处发展到5348处;在园幼儿已由1987年的20.74万名增加到236396名;3岁以上幼儿入园率为72.6%;学前一年幼儿教育普及率由1987年的83%上升为96.2%城乡陆续建起了一批设备先进,建筑科学合理的高标准园所,原有的园所也积极改善办园条件,更新设备,增加玩、教具。农村已办起5005处常年性幼儿园所。青岛市的幼儿教育质量稳步提高。城乡90%以上的幼儿园贯彻执行《幼儿园教育纲要》,开设了语言、计算、常识、音乐、体育、美术等课程,开展了角色游戏,表演游戏、结构游戏、智力游戏、音乐游戏、体育游戏等各类游戏,着眼于发展智力,培养能力,寓教育于活动之中。158个乡镇建立了110处中心幼儿园,发挥了教学研究中心、师资培训中心和村办幼儿园管理中心的作用。1989年平度市被评为全国幼儿教育先进县(市)。青岛市幼儿参加全国和全省的电子琴、工艺制作、故事大王、和美术、书法等多项比赛,总成绩均在全省名列前茅。

青岛市重视和加强对各类幼儿园的管理

(1)实行目标管理。首先,市政府每年提出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的总目标,又根据各县(市)区的基础和经济条件,分别提出不同的数量指标,列入县(区)政府和教育局的管理目标,并落实到乡镇、村(校)和个人,促进了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其次,各级各类幼儿园层层制订出管理方面的总体目标、部门目标、长期目标、中期目标和近期目标以及升类达标规划,然后层层落实职责、安排进度,定期检查办考核,使幼儿园从经验管理向科学管理转变。(2)实施分类管理。自1985年以来,青岛市每年对幼儿园进行分类检查和复查,到1989年底,全市共评出一类园所161处,二类园所757处。园所按类收费,优质优价,使幼教质量与经济效益挂钩,调动了各类幼儿园上档次,赶先进,争上游的积极性。还建立了一类幼儿园开放制度,加强城乡各类幼儿园的横向交流,实施分类指导。(3)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对全市幼儿园的园长、教师进行了登记注册,立案建档,并分类制订了培训规划。(4)加强规范管理。1989年青岛市教育局转发了国家教委颁布的《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并编印了《青岛市幼儿教育工作文件汇编》,发至幼儿园工作人员,层层组织学习和培训,为幼儿教育依法治教奠定了基础。1989年山东省教委向全省推广了青岛市加强教育管理提高幼教质量的经验。

(韩曙黎 翟生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