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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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劳动工作概况

岛市1989年的劳动工作紧紧围绕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方针,认真落实了1988年12月全国劳动厅局长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初步进行了劳动工资工作方面的治理整顿,继续稳妥地深化了劳动工资保险制度综合配套改革。加强了企业内部管理,全市又有部分企业推行了动态优化劳动组合。逐步完善了宏观调控机制,改进了调节约束手段,扩大了实行“工效挂钩”的企业面,在确保国家利益的间时,保障了企业员工收入在物价大幅度上涨的情况下,略行增加或下降不大。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继续走在全前列,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除个体商户外,社会保险拟盖了所身份的城镇劳动者,尤其足在经济坡的困难条件下,更起到了社会保障的作用。1989年继续彻“三结合”全民介绍就业、集体组织起来就业、自谋职业)的就业方针,在国家严格控制全民企业增人、本市城镇劳动力资源面临供大于求的矛盾状况下,当年劳动就业得到妥解决,为今后两年平稳度过就业高峰打下了基础。同时采取积极有利措施,对年底出现的部分停产待工职工进行了安罝,促进了社会安定。各级劳动服务公司发挥了安置就业的“蓄水池”作用。劳动安全监察点治理了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各类工伤事故考核指标均达到10年来最低水平。

加强劳动工资计划的宏观调控措施

1.加强工资基金管理。同银行紧密配合,开展了全市工资基金管理使用况大检查,坚持执行国有关一个企业只能使用一个工资基金的规定,新换发了工资基金簿,并在劳动服务公司220多个小集体企业建立了工资基金簿,加强了计划管埋。

2.进一步完善了“工效挂钩”目标挂钩体系。在前几年试点的基础上,1989年青岛市全民和县以上集体企业实行“工效挂钩”的单位已达1823户,职工57万人,分别占企业和职工总数的84%和91%。对不挂钩的企业则全部实行了工资总额包干。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完善了挂钩目标体系。(1)在挂钩形式上,对部分企业实行了双挂钩,规定其中一项挂钩指标必须是上交税利或实现税利,较好地解决了劳动通与经济效益扭曲问题,确保了国家利益。(2)在核定工资基数上,为合理控制消费基金增长,采取了4条措施:一是对增长工资高于7%以上的部分,要扣减工资调节税后再定基数;二是,浮动比例仍为0.7?0.3不变;三是,合理剔除产品涨价因素,对少数企业因非劳因素增长过猛而使效益工资增长过多的要按一定比例扣减新增工资,1989年全市有25户全民企业按规定被扣减新增工资751万元;四是,正确掌握“增人不增工资,减人不减工资”原则,对减少工作贷的,减人必须减少工资基数,属于自然减凋或工作量未减少的,则不减工资。(3)在浮动比例上,为适当解决由于价格体系改革,使部分企业风险大小不同、获得难易程度不同,挂钩后出现的新的分配不公问题,在核定浮动比例中规定存保有压,原则上使工业企业高于商贸企业0.1?0.2;对少数管理好、效益基数高、主要经济指标高干全国同行业平均先进水平和同上交税利挂钩的企业,浮动比例高于其他企业。

3.对实行“工效挂钩”企业实行双计划管理,下达年度工资计划,对年终超出计划部分不得计发效益工资。建立了工资储备基金,使企业做到以丰补歉,不滥发工资、奖金。

4.清理压缩计划外用工。1989年全市以清退来自农村的计划外用工为重点,清退计划外用工4739人,超额完成劳动部和省下达青岛市任务的二倍,并经上级同意,将原计划外用工中生产、工作必须保留的骨干纳入了计划内管理,做到在严格控制职工总量的情况下,既保证了国家计划的严格执行,又解决了新建、扩建项目的需要。

至1989年末,全市职工达665682人,仅比上年增长1.5%。职工工资总额为151541.7万元,比上年增长16.2%。职工人均工资2276元,增加14.07%,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工资比上年降低1.07%,其中挂钩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比上年增长16.8%。扣除职工生活费物价上涨指数,实际工资比上年增长1.3%。市、县属全民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为24059元,提高1.9%。

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加强对企业内部分配宏观指导

1989年青岛市认真贯彻山东省政府《关于改革企业内部分配意见的通知》和其他有关规定,提出了指导企业内部分配的意见:各企业可以随效益增长提取新增工资,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灵活多样切实可行的分配方案,经企业职代会审议后执行,使职工个人劳动所得与劳动成果挂钩。为指导企业用好用活效益工资,全市于12月召开了搞好企业内部分配经验交流会,总结了43个企业的经验,其中青岛电冰箱厂、毛巾厂和东方衬衫厂的经验被推荐到全国和全省。据对全市61.9万职工调查,全市企业现行内部分配形式主要有:实行计时工资加奖励制的46.83万人,占全市职工总数的75.5%;实行计件工资制的1.8万人,占3%;实行岗位工资制的0.9万人,占1.5%;实行其他工资制的3.8万人,占6.5%。根据省部署经市批准,全市市属1920户国营和集体企业、61.9万职工实行了浮动工资标准,即干部由原执行起点37元工资的,提高到39元;工人由原执行起点37元工资的,分别提高到生产人员的41元和服务人员的39元。这不仅提高了职工的标准工资水平,人均增加了7.54元,也使标准工资占工资总额50%的状况有所改观。

进一步理顒干部与职工的分配关系,缓解新的分配不公。随着经营承包责任制和工效挂钩的全面实行,在工资分配中出现了政出多门,乱开口子,部分经营者与职工收入差距拉大,少数人增资过多过快过猛的情况。据调查,1989年上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等级为4.92级,其中工人4.59级,干部6.07级。为此,市提出整顿念见,强调工资工作必须经国务院、省、市和所授权的劳动、财政部门批准方可进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乱开口子。市劳动局、财政局、体改委联合下文,限制承包者与职工收入之比不得超过2.5倍,最多不超过3倍,企业没有新增工资的,承包者不得兑现承包收入。在企业职工普调资工作中,明确规定领导干部不得占用一般干部指标,更不得占用生产工人指标,干部的升级而不得超过工人升级面。青岛市还做为2个全国清理整顿公司工资试点单位之一,对清理整顿公司工资工作做了调奔,提出了整顿意见。自1990年元月起,全市10户执行行政工资制度的企业性供销公司将改行企业工资奖金分配制度。

劳动制度改革机制进-步完善

  1. 企业优化劳动组合逐步转入动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青岛市于1984年开始在2个企业试点优化劳动组合,1989年中共青岛市委和市政府将实行优化劳动组合列入全市全年工作目标。至年底全市有743个企业、15万职继续进行了动态优化劳动组合(分别占企业和职工总数的39%和24.3%),即将组合纳入了企业正常管理,随企业生产任务的变化,根据企业定员定额标准,随时调整考核在岗人员,坚持择优竞争考核上岗。7月,全市在莱西县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总结莱西县实行动态组合的经验。同年下达了青岛市加强企业定员定额标准管理意见,建立健全了额管理组织,在全市配备了1959名定额员。12月召开了全市企业定额管理培训交流会,促使企业优化劳动组合在“科学”基础上进行,有力地避免了优化劳动组合中的“亲化”、“油化”组合问题,初步形成动态、规范机制。全年共分离余人员4074名,在现有条件下安置了3819人,占人员总数的94%。

  2. 劳动合同制进一步完善和巩固。到1989年年底全市已有合同制工人197250名,占全市职工总数的19%。为进一步贯彻国家和省、市政府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四项暂行规定”和实施细则,1989年在全市50多个重点单位检查了劳动合同制的实行情况,向市政府写了专题调查报告。充实了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开展了劳动争议处理劳动合同鉴证工作。1989年全市共受理劳动争议件202起,其中因履行合同争议132起,占总数的65.35%;因开除、除名、辞退违纪职工争议70起,占总数的34.65%;集体劳动争议8起(41人),占总数的3.96%。在202起案件中,单位胜诉的45起,占22.28%;职工胜诉30起,占14.85%;双方部分胜诉的127起,占62.89%。各级劳动仲裁部门在办案过程中,对大疑难案件,严格按法定程序立案,及时准确处理,依法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合法权利不受侵犯。

1989年下半年,全市根据国家规定,对160712名合同制工人的合同进行了鉴证,占应鉴证数的98.27%。对少数单位没有与工人签订合同和由于单位理解执行劳动政策的偏差,使职工利益受侵害的问题,在鉴证时都被逐一纠正,维护了合同制职工的合法权利。

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稳步深化

1989年青岛市稳歩深化了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实行社会统筹的项和范围又扩大。统项目扩大到除药费和房贴以外的所有项目,新增加了生活补贴、肉食补贴、4种副食品补贴、离退休人员特许生活补贴、洗理费、书报费、乘费和一次性增发的生活补贴共9种,年支付统筹费用增加了6238.4万元。实行社会保险和失业保险的范围,扩大到劳动服务公司所属小集体企业骨干职工。至此,除个体工商户外,青岛市社会养老保险实现了一体化,基本杻盖了全市各种身份的城锁劳动者,成为全国仅有的几个城市之一。全市已统筹养老基金和失业基金共计6000多万元。当年已有20多名临时工办理了养老退休手续,有1650人次领取了失业救济。在银行一度取消“同城托收无承付”办法和多数企业陷入三角债的情况下,各级社会保险机构加大措施>保证了两项基金收缴率保持在97%以上。全市17万退休职工及时足额领到了退休金。

在试行对退休职工社会化管理方面,1989年继续总结完善了即墨市对全市3000名离退休人员&退休养老金由社会保险机构统筹、统支、统管与企业脱钩的经验。对退休人员的医药费报销实行与个人病情和工龄长短挂钩的办法,收到了既保证医疗又节约开支的效果。全市还建立了176个离退休人员活动小组,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娱乐活动,丰富了他们的晚年生活。

在企业医疗改革和病假工资改革方面,逐步完善修订了企业职工医药费报销办法。全市实行这一改革的企业已达1500多个、40多万职工。本着既保证医疗,又节约开支的精神,实行了医药费与个人工龄长短挂钩,个人负担以年30元为限,超出部分由企业负担的办法。通过开展全市大检查,落实了各单位医疗改革情况。实行改革的企业医药费开支由年上升30%变为降低20%,纠正了部分单位擅自阵低标准的错误行为。另外,还在市南区试行了大病行业医疗统筹办法。整顿了对长期病休职工的管理,提出了建立医务劳动鉴定组织和标准的意见,被劳动部转发至全国实行。

城镇劳动就业取得好成绩

青岛市的劳动就业,自1980年至1989年待业率一直在0.6-1%之间,为全国少数几个解决了就业问题的大中城市之一。1989年青岛同全国一样进入一个就业高峰年,城镇劳动力达38000多人。为控制经济过热,国家从严控制全民企业招人,全市劳动力供大干求的矛盾开始突出。各级政府和劳动部门通过继续贯彻“三结合”的就业方针,广开就业门路,当年安置城镇待业人员24577人,比计划多安置6500人,年末结余待业人员13500人,使待业率控制在1.35%的水平上,基本同上年持平,大大低于全国3.5%和全省3.8%的水平,为今后几年平稳度过就业高峰打下了良好基础。具体措施是:

1.加强对城乡劳动力的宏观统筹管理。认真贯彻1月23日市长办公会议关于由劳动部门统筹管理城乡劳动力的决定精神,对全市10多万进城务工民工和企业劳动力使用管理情况开展了大检查,提出了实行务工许可证制度的意见。还在全市160多个乡镇建立了51个乡镇劳动管理所(站),配备了194名管理干部,负责对乡镇劳动力的管理,从严控制了城乡劳动力的自然机械增长。

2.广开就业门路,大力发展劳动服务公司集体经济。1989年劳动服务公司集体企业,网点发展到910个,年末从业人员增加到2.7万人,其中待业青年7000多人,产值营业收入已达到3.95亿元,上交税金2300万元。充分发挥了安置就业“蓄水池”作用。

3.强化劳动力的宏观管理,由市集中使用职工自然减员指标,重点满足新建、扩建、改建生产项目的用人急需。实行计划指标单列、划取10~20%指标及个人与用人单位牵线等倾斜政策,重点解决了大龄青年、待业职工和刑释解教人员就业难的矛盾,减少了社会不安定因素。当年全市有一半以上的待业职工再次就业。

4.进一步加强对劳务市场的领导,发挥市场机制对劳动就业的双向选择和调节作用。采取集中与分散、综合与专业、大型与小型和行业与企业相结合的灵活方式,全年全市开放了29次招工劳务市场,有13500人在市场上找到了工作。

此外,从1989年第4季度起,由于受整个经济气候影响,全市相继有46户企业4457名职工放了长假。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停产待工企业职工安置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从保持社会大局安定出发,成立了由市劳动部门牵头、市各有关部门组成的专门工作班子。首先保证了待业职工的基本生活,使其按时领到了不低于本人月标准工资75%的生活救济金,对特别困难的职工及时走访,加发救济金。各企业积极清退计划外用工,调剂安排富余职工,收回待工职工,组织厂内劳务和转岗、上岗培训。市有关部门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增发启动资金,疏通产品销售渠道等积极措施,帮助企业逐步恢复了生产。到年底全市停产半停产企业已减少到26户,待工职工减少到2828人,停产待工势头得到遏制,企业职工情绪比较稳定。

职业技术培训又有新发展

1989年全市职业前培训继续实行了“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政策,在就业压力增大的形势下,调整了培训政策,增大了培训容设,发挥了提高就业者素质,缓解就业压力的作用。通过社会经济供求预测,采取定向培训和统筹办班的办法,全年就业前培训招生9168人,超额完成下达的任务。

在职技术培训继续完善了技术工人考工晋级培训和考核办法,建立健全了各级技术工人考核委员会,扩大了试点范围。全市有131个单位的3.9万职工参加了培训考核,有1.5万多名职工领到了技术等级证书,其中中级证书15240份,高级证书406份。有1.6万名技术工人晋升了一级工资,人均增资13元。同时,还在消防、保育、乘务等六个工种5810名工人中试行了非技术工种岗位考核。高级技工队伍建设也得到加强,有368名高级技工得到培训,有100多人经考核评聘为技师。

在进一步改善技校办学条件的同时,报请市政府批准了3‰的职业教育统筹经费,扶持发展了全市31所技工学校,当年新招学生2297名,在校生已达5365人,派遣毕业生1315人。继续试行毕业生“双证制”,提高了技工学校的办学质量,有71%的毕业生获三级证书,27%的获四级证书,有7人因不及格办理了结业证。

加强劳动安全监察工作

一是重点顿了36处进入市区的乡镇建筑队施工现场,查处不安全因素和重大隐患126项,对其中6处存在严重隐患的工地,当即责令限期停工整顿。二是认真吸取黄岛油库特大爆炸事故教训,对全市外贸、化工、石油、物资等9个系统所属18个从事易燃易爆等物品生产和储存单位的防雷、防火、防静电设施进行了安全专业检查,共排查出35处特大易燃易爆隐患,提出了整顿措施。三是,职业安全卫生危害因素治理有所改善,全市粉尘、物理检测合格率比上年平均提高了10%,化学危害因素不合格率下降了1.3%。四是,开展了锅炉压力容器的整顿工作。1989年全市普查@记了3205台锅炉,蒸发量10732.21吨,定检率达100%。组织了压力容器普查,全市拥有各类压力容器394148台,约占全省的1/7,累计检验9015台,占全市应检总台数的78.8%,是全省检验率的17.6%。五是,开展了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检查工作。在全市27个行业、1084个单位,广泛调查了女职工劳动保护情况,占全市全民和县以上集体企业的52.4%,共调查职工536440人。其中女职工236703人,占调查职工总数的44%。结果表明:(1)全市各企业基本建立了女工保护班子,约占调查企业总数的933%,女职工较集中的纺织、卷烟等企业,在车间、班组都设专人分管女工保护工作。(2)女职工保护设施有所改善,有798个单位制定了本系统“女工劳保实施意见”,占调查单位数的73.6%;已设女工冲洗室的有300个单位,占27.7%;已设孕妇休息室的有151个单位,占13.9%;已设女工卫生室的有244个单位,占22.5%;已设托幼园所、哺乳室的有472个单位,占43.6%。(3)女职工合法权益有了保陴。对全市945个单位进行了检查,使女职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工资和其他劳保福利待遇得到保障;是合制工人的没有被解除合同。但仍有少数单位的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继续从事有害作业。

继续开展了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出版了培训复审教材。9   月23日至28日,国际劳工组织与劳动部联合在青岛举办建筑业安全卫生研讨会。1989年全市企业内发生工伤63起,其中死亡16起16人,重伤事故47起53,与上年期相比工伤起数下降了33.68%,死亡减少17人,下降51.53%,重伤减少15人,下降22.07%。全年杜绝了3人以上的死亡事故,各项安全考核指标均有大幅度下降,达到10年来企业内伤亡最低水平。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进-步加强

加强了行业廉政迚设,进一步简政放权,公开了办事政策、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加强了集体领导和集体审批权限,重大事项和特殊问题,必须提交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审批,缩小了个人权限,防止了腐败行为滋生。制订了劳动干部6条廉政措施。加强监督监察,设立公开电话、举报箱。在招工、招生和职工调配工作中,抵制了不正之风的干扰。在当年劳务市场招工时,与市监察局联合下文,维护招工纪律,采取市县,主管局和企业三方联合招工,验证把关。对违反招工纪律的大张旗鼓地通报批评。在全市通报批评了6个违反招工政策、纪律的单位,取消了3个单位当年招工资格和300多名在招工考试中替考、作弊者的当年就业资格,维护了党和政府的威信,保护了职工群众的利益。当年全市首次在劳动系统评比表彰了17个先进集体,179名先进工作者。

(市劳动局)

1989年青岛市职工分布情况表

-

职位数(个)

合  计

固定职工

合同制职工

其他职工

城镇个体劳动者

备注

其中:女性

总计

8698

986889

404763

732382

197250

18611

23499

-

全民所有制

6380

676717

250940

529565

128541

18611

-

-

(一)按领导关系

-

-

-

-

-

-

-

-

1、中央

187

86189

23803

74198

8589

3402

-

-

2、地方

6193

590528

227137

455367

119952

15209

-

-

(1)省属

143

49092

15198

39057

8805

1230

-

-

2)地市县属

6050

541436

211939

416310

111147

13979

-

-

a.地市属

1957

408704

171929

334705

65018

8981

-

-

b.县级省辖市属

2810

81424

23615

54065

23675

3684

-

-

c.县及县以下

1283

51308

16395

27540

22454

1314

-

-

(二)按企、事业、机关分组

-

-

-

-

-

-

-

-

1、企业

1471

512354

196821

384412

118230

9712

-

-

2、事业、机关

4909

164363

54119

145153

10311

8899

-

-

城镇集体所有制和个体

2318

310172

153823

202817

68709

-

23499

-

其中:企业

1838

298451

147812

193431

67225

-

23477

-

事业、机关

480

11721

6011

9386

1484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