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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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工商行政工作概况

1988年青岛市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基本可以分为两个阶段:上半年围绕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努力改善管理;下半年围绕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工作重点放在清理整顿公司、惩治“官倒”和查处制笛假冒劣商品违法活动上,强化监督管理,为深化改革服务。

1.支持、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从改善管理入手,对企业办照手续、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企业名称、注册商标、广告宣传,以及承接“三来一补”业务、发展横向联合等积极创造宽松环境。重点开展了两项工作:一是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坚持“三资”企业登记超前审查,积极参与前期工作,并由材料审查为主,转为材料审查、听取汇报、实地调查同步进行,把问题解决在执照。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三资”企业登记管理法规的宣传,包括印发《办照须知》、以会代训、现场调查提供咨询、同法人代表对话、主动通报情况等形式。1988年,全市“三资”企业新发展28家,使总数达到70家,总投资额32694.16万美元,注册资本15118.78万美元,占总投资额46.2%,其中中方6794.82万美元,占44.9%,外方8323.96万美元,占55.1%。“三资”企业分支机构发展到13户,常驻代表机构28家,并先后核准35家外国承包商来青承包经营。

2.积极参与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1988下半年开始,突出抓了3项工作:一是认真清理整顿公司。通过对全市1661户各类公司登记造册,重点放在1986年下半年以来新办的619户;对1986年前成立的,凡问题严重的也一并清理整。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公司的决定》要求,积极慎重地做好公司的整改,按照“三脱钩”的原则,严格掌握政策界线,注意做好“四个结合”,即清理整顿公司同纠正党政机关、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相结合,同惩治“官倒”、查处制售假冒劣商品违法活动相结合,同慎重地处理好公司撤并后的遗留问题相结合,同建立完善公司审批、管理制度相结合。二是惩治“官倒”、查处制售假冒劣商品违法活动。结合治理整顿,将惩治“官倒”和查处假冒劣商品违法活动贯穿于清理整顿公司之中。通过调查摸底、公司自查、专业检查和群众举报,共排查出100多起违法违章案件线索,其中对30起非法牟利万元以上的“官倒”案件和39起制售假冒劣商品案件立案调查。在办案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逐案落实查案人员和办案措施,专案专办,并有计划地通过新闻媒介揭露“官倒”的违法事实,唤起舆论的支持,推动了治理整顿工作的进程。三是强化市场管理,整顿流通秩序。结合清理整顿公司,整顿理顺重要生产资料、紧俏耐用消费品和专营商品经营渠道,按国务院有关规定对260户有重要生产资料、紧俏耐用消费品和专营商品批发、经营业务的公司和669户企业逐户重新审核,共发现247户公司和634户企业按新规定衡量经营范围过宽,经营方式不当或不属专营单位,已全部变更纠正。加强对城乡集市交易秩序的整顿,通过推行规范化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和组织专业检查,共查处违法违章案件22650起,查获各种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600余吨,取缔无证商贩4.6万人次,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强化合同签证和调解仲裁工作,理顺购销关系。1988年共依法签证合同3183份,签证金额48937万元,调解合同纠纷案件165起,解决争议金额562万元,不仅增强了企业的法制观念,而且有效地防范和打击了利用签订购销合同买空卖空、投机诈骗等违法活动。

开展打击假冒骗专项斗争

1988年,针对制造假冒劣商品违法活动久禁不止,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情况,靑岛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中共靑岛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领导下,3月至8月份,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打击假冒骗专项斗争。通过组织全面检查,并采取打、防、建三位一体综合治理,取得了显着成效。一是查获了一大批假冒劣商品。专项斗争中,全市共查获各种假劣白酒308700多瓶,啤酒221万多瓶,饮料129000多瓶、变质食品85651公斤,假劣农药85吨,假劣化肥2566吨,同时还查获了一批假中、西药等其他假冒劣商品。二是通过查处一批违法违纪案件,打击了违法犯罪活动。在专项斗争期间,共发现假冒骗案件线索1237起,其中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418起,罚没款878100多元。在立查的案件中,千元以上大案120起,构成犯罪移交检察机关的11起.三是增强了群众的法制观念,激发了广大干部群众同假冒骗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自觉性。各县(市)、区坚持把提高群众的法制观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结合典型案例,广泛进行法制宣传,为深人持久地打击制售假冒劣商品的违法活动打下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全面清理整顿公司

1988年下半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清理整顿公司的指示精神,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成专门整顿班子,对各类公司进行全面的清理、整顿。据统计,青岛市原注册登记的各类公司计1661户,其中1986年下半年以来新成立的619户,占37.3%,经过清理整顿,重点检查各类公司1396户,占公司总数的84%,撤销、合并、转办其他企业的公司124户,占公司总数的7.4%,占1986年以来新成立公司的20.5%;确定保留1484户,另有71户正在整顿处理中。清理纠正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取得成效。全市130户党政机关办的公司(含19户群众团体办公司),经整顿已撤销61户,脱钩24户,占党政机关办公司的76.6%.。在419户党政机关办的企业中,厉政策允许办的129户,清理整顿前办理脱钩手续的191户;列入整顿重点的99户,目前已撤销27户,脱钩42户,占69.7%.全市在公司(企业)兼任职的党政机关千部共94人,已有88人(含退休干部5人)按规定辞去兼任职,占93.6%。另外,全市78户政企不分的公司,已按规定撤销21户,占26.9%。

严肃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活动

1988年,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全面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活动,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据统计,全年共查处各种投机违法违章案件21034起,其中违法违章案件20433起,投机倒把案件601起。在查处的案件中,非法获利千元以上的大案255起,比1987年增长67.76%;万元以上的案件51起,增长76.86%;全年罚没入库款218.25万元。增长71.38%;为单位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25.07万元,有11起案件因构成犯罪移交检查机关处理。查获的主要物品包括钢材1560.87吨,汽车两辆,汽油224.30吨,柴油53吨,电视机1390台,冰箱30台,电子计算器4399个,黄金268.29克,银元401枚,白银96克,化工原料126吨。1988年青岛市的投机违法违章案件呈以下特点:一是大案要案增加.从大案作案主体看,国营、集体、机关、部队等单位发案178起,占大案总数的69.8%;—些单位和个人利用过家陚予的物资分配权和经营权,倒卖国家计划指标和紧俏物资,为投机倒把提供货源,从中牟利。二是倒卖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的案件仍占较大比重。在查处的255起大案中,倒卖生产资料案件92起,占大案总数的36.08%,生活资料120起,占大案总数47.06%。三是倒卖票证的案件在一些地区较为突出。全年共查获此类大案14起,占大案总数的5.5%;共查获粮票148620公斤。

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

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继续与彻《城乡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私营企业管理暂行条例》,在加强监督管理的同时,热情扶持和正确引导,促使个体、私营经济走上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轨道。一是个体经营的户数较往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1988年,全市共核准登记个体工商户5630户、11452人,使个体户总数达到107338户,从业人员168224人,分别比1987年增长18.9%和18.5%。二是个体工商户拥有的自有资金明显增长,已达20185万元,比1987年增加7679万元,增长61.4%。三是年营业额和商品零售额大幅度增长,达到164963万元,其中商品零售额113643万元(占社会商品零售额的17%),分别比1987年增长67.49%和66.8%。四是交通运输业成倍增加,已达10880户,比1987年的4284户增长了1.54倍。五是私营企业登记工作开始走上轨道.1988年,全市已正式登记注册的私营企业53户,雇工人数890人,注册资金936万元。为了引导个体经营者遵纪守法、文明经商,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了对个体工商户的政治思想教育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教育,认真指导各级个体劳动协会积极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工作,还在个体工商户中广泛开展普法教育,受教育业户达85684户。1988年,全市共评选市级先进个体劳动名97人。

支持企业改革和外向经济发展

1988年,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从积极参与企业立项、论证或现场办公人手,适当简化登记办照手续,对生产出口创汇和承接“三来一补"业务的企业优先登记,并在经营范围、方式和企业名称方面适当放宽,为20户自营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办理了登记注册。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支持企业开展横向经济联合,为企业联合牵线搭桥,提供必要的咨询和服务。1988年,全市登记注册的联合企业已达1759户,比上年增加3倍多,其中外向型特征明显、经济实力雄厚的企业集团14家。以发展乡镇企业为重点,截止1988年底,全市注册登记企业总数为41644户(含分支机构),其中乡镇企业19206户,占注册企业总数的46.1%,仅1988年就新发展仅千户;已有14家乡镇企业与外商合资、合作兴办企业,占全市“三资”企业总数的20%,总投资额2000多万美元。深入开展“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评选活动,增强企业信誉。1988年重点把评选活动同增强企业法制观念、深化改革和发展外向型经济结合起来,指导、帮助企业把着眼点放在出口创汇和企业完善内部合同管理制度上来,落实机构、人员,使企业信誉和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经考核全市有547家企业被评为1988年度“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比1987年增加257家。改善和加强商标注册及广告管理,认真指导企业扩大商标注册,正确使用商标,争创名优产品,并对出口产品的商标注册给予引导和支持。1988年,共核转申请注册商标544件,其中已核准209件,占38.4%;使全市有效注册商标总数已达2008件,在国外注册的出口产品商标有268件,占有效注册商标的13.3%,扩大了青岛市产品在国际上的影响。鼓励引导企业运用广告扩大宣传,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现已发展广告经营单位73家,年广告经营额2316万元,比1987年增长77.5%。为适应进一步对外开放的需要,还批准两家广告专营单位开展对外广告宣传业务,年内成立了青岛市广告协会。

实行政务公开,增强管理“透明度”

1988年,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把廉政建设作为改善和加强监督管理的保证措施来抓,以廉政建设促业务工作,收到明显效果。提高认识,完善自我约束机制。根据中央提出的“经济要繁荣,政府要廉洁”的指示精神,市局各县(市)、区局联系当前工商管理机关的职责、任务,从改善管理、推动治理整顿工作的高度来认识廉政建设的意义,采取法律的、行政的、制度的、纪律的、教育的手段,五管齐下综合治理,加强自我约束机制,在全系统形成清正廉洁、秉公执法的良好风尚。据不完全统计,1年来全系统干部拒贿达116人次,拒贿金额38480元,拒收礼品、实物折款26683元。拒请3791人次。2.实行公开办公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消除执法上的随意性,在系统内实行了“管理法规公开、办照手续公开、收费标准公开、举报电话公开、办事人员姓名、职务和主要职责公开”的“五公开”制度,增强管理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1988年,全系统共发出征求意见函8000多封,召开各种对话、座谈会300多次,与会人员3200多人,对改善和加强管理起了很好的监督促进作用。3.“两个文明”一齐抓,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把廉政建设同两个文明建设统一起来,全面深人地开展“双先”评比和“文明工商所”、“文明市场”评选活动,并鼓励、支持各县(市)、区局积极参加本地区的创文明单位、当文明个人活动,取得丰硕成果。1988年,全市有7个县(市)、区局和130个股、所及89名干部被当地政府授予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有6个县(市)、区局和91个工商所被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有6个单位和14人被推荐为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先进,同时,还针对干部队伍新成份多,业务素质不高的现状,有计划地开展了专业干部岗位培训、在职干部

轮训和学历教育,共举办培训班40期,培训干部1400多人,占全系统干部总数的73.7%;自办了工商行政管理大专班,招收学员70多人。

(周宏光王新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