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审计工作概况 1988年审计体系进一步得到了巩固和发展。9月1日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审计局正式成立,暂定编3人。到1988年末,县(市)、区审计局已达13个。连同市审计局及其管理的市审计事务所,共15个单位。1988年末全市定编377人(市局134人),已实际配备260人(市局95人)。其中,获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73人(会计、审计师20人)。 1988年全市审计机关共审计1035个单位,查出违纪金额9688万元,比上年提高33.1%,已上交财政1138万元。查出百万元以上违纪单位4个,违纪金额3219万元。查出损失浪费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6个,损失总金额878万元。被审计的违纪当事人受到党政纪处分的3人,触犯刑律被移交司法机关的2人。 全市已有351个部门、单位正式设立了内审机构(处、科),全年2030个部门、单位进行了内部审计,查出各种违纪金额3231万元,损失浪费1563万元,促进增收节支1456万元。查出百万元以上违纪案2起,万元以上贪污案2起。受党政纪处分的7人,移交司法机关的10人。 全市已建立审计事务所9个,初步配备27人。已经开展的业务有验资、会计鉴定、经济查证、受托进行有关审计事项、会计咨询及审计人员培训等。全年已完成社会审计业务58项。 1988年,市审计学会已发展会员198人。11月22日,市审计学会召开了年会,收到学术论文62篇。国家审计署崔建民常务副审计长到会,并就《审计条例》、审计人员职称评定、审计体制、审计学会工作做了重要讲话。 坚持依法审计,查处重大违纪案件 1988年全市审计机关的项目安排以工交、基建和财政金融为重点,在39个项目中,查出违纪金额8778万元,占违纪总金额的90%。如配合青岛市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斗争领导小组对市城建综合开发公司和企业商品房经营公司进行了全面审计,共查出违纪金额3000多万元,漏欠税款480万元,欠交财政分成256.3万元;无偿赠调商品房220套,价值660万元;私设小钱柜等违纪金额22.1万元,涉及个人违法以及贪污受贿问题已由司法机关另案处理。 市南区审计局对区属市政养管所进行重点审计,查出该所套取现金、坐支收入、虚列私分,设立“小钱柜”滥发奖金实物、补贴达17.5万元等严重违纪问题。对此,市南区局坚持依法独立审计的原则,对该所处以3万元罚款,责令如数退还其私分所得,并建议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为此,山东省审计局的《审计信息》和审计署的《审计动态》均做了刊登报道。 对财税、金融和行政事业审计 根据审计署的部署,1988年对市属5县、胶州市、黄岛区的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审计时采用了上下结合与财税大检查和财政年审相结合的做法。使全市的赤字县由1986年的100%降为28%。在此基础上,又重点审计了胶州、平度的财政收支,纠正了决算不实、越权减免、违规还贷等问题。另外还对保险公司进行了审计,查处截留收入、挤占成本费用等违纪金额136万元。在财税金融的审计处理上坚持了依法审计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了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被审计单位三满意。 继续加强与完善行政事业单位的定期报送审计制度,促进了政府机关淸廉。全市1988年在166个行政机关和28个事业单位实行了定期报送审计。查出各类违纪金额292万元。通过审计,到年末财会工作基本合格的单位已达175个。1988年还对行政事业单位的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不仅查出了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普遍性问题,还帮助市水产局、市政工商联合公司等单位追回了长期未收回的款项达40多万元。上半年对市属67个一级预算单位的货币资金管理进行了突击审计,占审计覆盖面的94%。共审计404个银行存款账户,余额21956933元,库存现金账面额110991元。查出主要问题有:(1)白条顶现金8687元。(2)账务处理不及时,半年不编制记账凭证,甚至竟跨两个年度。银行存款未入账的收入数70680元,未入账的支出数53590元。现金未入账的收入68923元,未入账的支出95569元。(3)账账不符、账款不符。(4)超出库存现金限额的单位较为普遍。 搞好审计调查,为宏观决策服务 本市各级审计部门抓住经济工作中带有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问题,积极开展审计调查。1988年共调查842个单位,写出调查报告53篇,提出审计建议370条。如对全市1987年度肉食和粮食补贴超额较大的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查出市食品公司多领补贴31万元,粮食部门多领补贴254万元,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市粮食局予以采纳并制订了新的补贴办法。 1988年市审计局还组织力量对市区租赁企业进行了调查,撰写了《对我市部分租赁企业的审计调查》文章。外资审计对全市投资银行项目进行了审计调查,通过调查,促进了被审项目中的财会、财产和内控制度的建立。 审计信息和审计宣传得到进一步加强,全市已建立了一支35人的审计信息员队伍,初步形成了网络。全年共发出信息、简报146期。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开展审计宣传57次。 1988年根据市政府发布的《青岛市全民所有制企业承包经营审计试行办法》,市审计部门全年共对35个厂长(经理)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莱西县审计局结合该项审计,对县属企业全部建立了承包经营情况资料档案。 1988年,市审计局拟定了《青岛市内审工作考评试行办法》、《青岛市内审工作程序》和《青岛市内审档案管理意见》,还召开了审计工作质虽研讨会,提出了提高审计工作质量的3个环节: (1)提高审计人员素质;(2)严格按审计程序实施审计;(3)建立质量考核标准,发挥考评控制作用。 为了进一步加强审计基础工作,市审计局制订印发了《靑岛市审计局审计工作程序实施细则(试行)》,对审计作业步骤及各个环节的内容、要求、标准做了具体规定。胶南县审计局在加强审计基础工作中,将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列入局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审计员岗位责任制,明确规定:(1)审计前不进行调查了解,不得单凭主观制定审计计划和方案;(2)没有具体的计划与方案,不发审计通知书;(3)审计问题不透彻、不清楚,不得草率写出审计报告;(4)审计报告必须附有充分必要的底稿和证明材料,力求层次清楚,文字简练,符合规范;(5)审计决定和建议,必须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否则不发审计决定;(6)审计决定不进行检查落实,不列人完成项目;(7)审计资料不完备,不准立卷归档。 1988年11月30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条例》后,市审计局立即组织了由各县(市)区审计局长、市局各处室所负责人参加的学习班进行学习,并由市审计局及市审计学会印制了《审计条例》手册6000册,供全市审计系统人员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