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收入继续增长】 1987年全市职工工资总额达到2亿元,比1986年增长20.3%。平均每一职工工资收入1519元,比1986年增加208元,增长15.9%,扣除生活费用价格上升因素,实际工资水平仍提高5.9%。据对城市200户居民家庭生活抽样调查,1987年城市居民人均年生活费用收入达1089元,比1986年增长23.5%,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收入仍增长12.9%,从不同收入水平的居民家庭看,1987年高收入户人均年生活费收入达1602.84元,比1986年增长25.9%;中等收入户达1082.04元,比1986年增长25.3%;低收入户达714.24元,比1986年增长18.1%。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高、中、低收入户的实际收入水平仍分别比1986年增长15.1%、14_5%和8%。 根据农村居民家庭调查统计,J9B7年全市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730元,比1986年增加83元,增长12.8%,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实际增长3.1%。从农户收入分组构成来看,高收入户增加,低收入户减少。人均纯收入在200元以下的贫困户只占总户数的0.67%,比1986年减少0.03%;200至600元的温饱户占31.2%,比1986年下降17.5%j600元至1000元的富裕户占55.3%,比1986年上升13.6%,超过总户数一半以上;1000元以上的小康户占12.8%,比1986年上升3.9%。全市已有99.3%的户解决了温饱问题,81.7%的户进入富裕型,12.8%的户已跨入小康型水平。 【城乡居民消费水平进一步提高】 随着收入的不断增加,城乡居民消费水平继续上升。一是居民消费总额增长较快。据统计,1987年全市国民收入使用额为88.1亿元,其中消费额为55.4亿元,比1986年增长8.3%(按可比价格计算)。在消费额中,居民消费达49.4亿元,比19S6年增长8.1%9全市居民人均消费额达到775%,比1986年增加元,增长7.1%。其中,非农业居民为1446元,增长20.8%;农业居民为561元,比1986年下降 0.01%。非农业居民的消费水平,远远高于农业居民。据抽样调查统计,1987年城市居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为995.52元,比1986年增加189.48元,增长23.5%,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12.9%。二是城乡居民主要消费品零售量普遍增加。1987年与1986年比较,粮食增长8.2%,食用油品增长10.8%,牛肉增长70.5%,羊肉增长26.1%,水产品增长7.5%,酒增长16.6%,呢绒增长11.5%,服装增长24.6%,胶鞋增长21.1%,肥皂增长12.7%,手表增长5.7%,电视机增长15%,电风扇增长70.5%,洗衣机增长2.8倍,电冰箱增长82.3%。三是城乡居民家庭高档耐用消费品拥有超:持续增加。据抽样调查,1卵7年末,每百户城市居民家庭主要耐用消费品的拥有量:自行车107辆,缝纫机81.5架,手表293只,电风扇59台,洗衣机51.5台,电冰箱18台,彩色电视机34台,黑白电视机75台,录音机66架,照像机18架;农民百户拥有耐用消费品量为:自行车148辆,缝纫机H架,手表197只,电视机46台,录音机17台。 【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发生新变化】 随着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消费结构发生新的变化:吃的商品比重由1986年的54.6%,下降到1987年的52.8%;穿的商品比重由1986年的17.5%,下降到1987年的17.1%;用的商品比重由1986年的26.7%,上升到1987年的29%;烧的商品的比重1987年与1986年基本持平。 居民消费水平越来越高。吃的方面.主要是趋向营养化、高挡化;穿的商品?讲究款式新颖,一些高档优质新颖服装,销售甚快,各种高档床上用品、皮茄克、裘皮大衣,成为中、青年购买的主要对象;用的商品趋向现代化、装饰化、配套化;烧的商品也有较大的变化,1987年城市居民煤气、液化气普及率达到47%比1986年提高8.8%。 【城乡居民储蓄余额大幅度增长】 人民生活显着改善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储蓄余额继续增加。1987年全市城乡居民储蓄余额达到28.6亿元,比1986年增长34.9%,其中,城镇居民储蓄18.4亿元,比1986年增长45.1%;农民储蓄余额10.2亿元,比1986年增长19.6%.1987年末,人均储蓄余额达到449元,比1986年增长33.2%,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储蓄余额1194元,比1986年增长47%;农民人均储蓄212元,比1986年增长17.8%。 【城乡居民居住条件进一步改善】 1987年,全市用于新建职工住宅的投资为1.9亿元。新建住宅120.1万平方米,比1986年增长8-3%,超额完成市政府制定的住宅竣:D00万平方米的计划,创历史最好水平。城市居民人均居住面积有较大增加,1987年人均居住面积为5-8平方米,比1986年增长3.6%,无房户、拥挤户和不方便户减少。住房生活设施也有较大增加。 随着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农民收入的不断增加,农民居住条件显着改善。据抽样调查,1987年农民平均每间新建房屋价值148元,比1986年增加128元增长13.9%。平均每户农民拥有房屋6间,合订平方米;每人拥有房屋1.3间,合18.7平方米,比1986年增加3平方米,增长幅度为205。其中,生产用房0.5平方米,生活用房18.2平方米,比城镇居民人均面积高出12.4平方米。农村住房标准不断提高。不少乡镇对村庄、街道进行统一规划改造。近郊一些富裕农户建起的一幢幢小楼,设计新颖,造型美观。房屋结构已全部改为砖木结构或钢筋水泥混凝土结构,并逐渐向美观、舒适、方便的方向发展。 (周善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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