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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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务工作概况】据1987年全市侨情普查统计,强大旅居国外的华侨、外国华人、港澳同胞共22582人,分布在55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华侨4280人、外籍华人11967人、港澳同胞6335人。在经济上有实力、科技上有专长、政治上有影响的有522人。全市在国外、港澳有亲属关系的22000人,其中归侨726人、侨眷4554人、港澳同胞眷属2453人、其他亲属关系14257人。

建国初期,青岛市侨务工作由市民政局社会科代管,1956年8月市民政局设侨务民族科,1963年成立青岛市民族华侨事务处。“文化大革命”期间,侨务机构被撤消。1981年确定由市革命委员会外事组兼管侨务工作,1978年5月成立市“革委”侨务办公室,1080年9月改称青岛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党的十一届三种全会以后,侨务工作得到恢复和发展,广大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的爱过爱乡热情得到保护和发扬,我市归侨、侨眷不断加强与国外亲属的联系。来青岛探亲、旅游、洽谈经贸工作、进行学术交流的华侨、港澳台同胞、外籍华人日益增多,1978年至1986年共接待30262人,1987年接待5428人。许多侨胞港胞自愿捐款、捐物支援家乡建设,1979年—1987年底捐赠折合人民币647.8万元。特别是1984年,青岛进一步对外开放以来,侨务工作对促进对外开放发挥了积极作用。

1.认真落实侨务政策。一是平反纠正了“文化大革命”期间在全市归侨、侨眷中造成的46起冤、假、错案和32起历史老案。二是对归侨、侨眷职工档案中的歧视性材料和不实之词进行了清理。三是抓了华侨私房政策的落实工作。“文化大革命”中被挤占的华侨私房121户,计19200平方米;在土改中没收、征收的华侨私房104户计12507平方米,已全部予以腾退。城市社会主义改造中错收的华侨私房72户,10371平方米,已全部发还了产权,并有45户、8438平方米已发还使用权。代管的华侨私房116户(133处)、84平方米,已处理21户共18205平方米。四是归侨、侨眷知识分子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在全市801名归侨、侨眷知识分子中,不仅对历史 遗留问题全部落实了政策,而且对他们在政治上一视同仁,工作上放手使用,生活上关心照顾。有162人晋升了高级职称,有334人晋升了中级职称,有318人入了党。五是为9名60年代初被精简的归侨职工办了复工或退休手续。

遵照“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根据特点,适当照顾”的政策原则,在贯彻执行现行侨务政策方面也做了许多工作。1735名归侨、侨眷担任了干部工作。其中县团以上领导干部54人。当选为全国、省、市、县级人大、政协代表的有170人。评选为各级先进模范人物239人。照顾归侨、侨眷子女升学130人,就业125人;照顾“能转非”57人;照顾外地调青和市内调动工作87人。安置回国定居的归侨43户、102人,救济贫困归侨256人次,人民币33168元,为归侨、侨眷解决住房困难291户,接待归侨、侨眷来访11万余人次,处理侨务来信3000余件。进一步贯彻了保护侨汇的政策,加强了侨汇物资供应工作。兴建侨汇房屋3600平方米。1978年至1987年,侨汇收入1050万美元,丙种存款272万美元。

2.努力为“三引进”和出口创汇穿针引线1984年青岛进一步对外开放以来,把为引进资金、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引进人才和为外贸出口创汇服务作为侨务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的主要任务,积极宣传和联络海外侨胞来青岛市进行经贸合作。1984年—1987年,华侨、港澳台同胞、外籍华人成交经济合作项目达2.9亿美元,占对外成交经济合作项目总额的50%,其中由侨务渠道直接穿针引线成交1.18亿美元。在成交的合资合作项目中,直接利用侨资1.44亿美元,占利用外资总额的92%,其中由侨务渠道引线利用侨资4442万美元,占利用侨资总额的31%。有183名华侨外籍华人科技人员来青岛讲学或进行其他学术交流。向外贸部门介绍乔商、港商1600人次。

3.扶持归侨、侨眷集资兴办侨属企业。1984年—1987年,全市在归侨、侨眷中筹资兴办了12个集体企业。1987年营业额为804.46万元,盈利68.3万元,交纳税金18.38万元。市属各县侨务部门结合扶持归侨、侨眷发展生产、劳动致富,还发展了一写个体企业和专业户。归侨、侨眷的生活有了较大的提高,1987年胶南县归侨、侨眷人均收入超过700元,莱西县归侨、侨眷人均收入比全县人均收入搞出约16%。

【青岛中国旅行社】亦称“青岛华侨旅行社”,1976年成立,1978年9月起为市侨办直属县级事业单位。其主要任务是做好来青华侨、港澳台同胞、外籍华人的旅行委托、食宿安排、参观导游和出租汽车等综合接待服务工作;开展组织归侨、侨眷赴港旅游业务。该社于1986年成立了“华侨旅游侨汇服务公司”,开办了“境外买单,境内提货”的业务。1987年开办了公务人员出国签证业务,该社还于1987年开工兴建青岛中旅大厦,总投资110万。

【青岛华侨饭店】建于1957年,原称“新新公寓”。1961年改称“青岛华侨饭店”,现为市侨办直属事业单位。该饭店原有33间客房、77个床位,1987年投资200万元人民币和65万美元进行翻建,增至62间客房、136个床位;大、中、小餐厅10个,可同时容纳300人就餐;并设有中央空调、中央音响、闭路电视等现代化设施。该饭店以鲁菜风味见长,其“葱烧海参”为1986年山东省第一届鲁菜大奖赛10大名菜之一。

【青岛海天大酒店】市侨办辖属中外合资企业。是以华侨饭店为甲方,共8家中外股东投资建的国际四星级旅游宾馆。酒店整体工程分两期进行,一期工程总投资2200万美元,该店现已竣工交付使用并部分试营业。聘请日本第一酒店人员管理。主楼高15层,拥有客房330间及各种娱乐、健身设施。主楼东侧建有1座3层楼高的多功能厅,主楼南侧二层处将架起一座横跨东海路直伸海滩的天桥。二期工程系中\级宾馆,总投资1000万美元,拥有/客房400间,建成后,由国内管理。

【青岛市归国华侨联合会】1957年5月,青岛市归国华侨联合会筹备委员会成立;1961年12月召开了第一届归国华侨代表大会,成立了青岛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文化大革命”期间,市侨联被撤销。1979年市侨联恢复,召开了第二届归国华侨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的领导机构。各县、区、市直单位相继建立或恢复了侨联组织。1987年,已有6个县(区)成立了侨联,并成立了近200个侨联小组。市侨联恢复后,广泛团结全市归侨、侨眷,积极联络海外侨胞;在开展“三引进”、兴办侨属企业以及为归侨、侨眷排忧解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张仁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