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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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青岛市1985年前的婚姻登记工作由城市街道办事处或农村乡、镇人民政府办理。1986年在市内各区和农村乡、镇人民政府设立了婚姻登记处。婚姻登记员均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证书的民政干部担任。截止1987年底,青岛市共有婚姻登记处172个,婚姻登记档案室13个,婚姻登记员329人,其中婚姻登记代办员164人。全市婚姻登记工作初步实现了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1987年,全市共依法办理结婚登记77049对(含涉外结婚登记13对,其中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的3对;内地公民同港澳同胞的5对;国内公民同华侨的5对);离婚登记674对,恢复结婚登记63对。出具《夫妻关系证明》28件;出具《解除夫妻关系证明》2件。根据新《婚姻登记办法》和民政部的要求,1986年7月1日,青岛市正式启用了全国统一的《婚姻状关系证明书》1987年1月1日,正式启用了全国统一的《结婚证》、《离婚证》、《结婚登记申请表》、《离婚登记申请表》、《夫妻关系证明书》、《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申请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申请出关系证明书》等8种新的婚姻登记证件。

青岛市1987年婚姻登记统计表

县区名称

结婚登记

离婚登记

准予登记结婚的(对)

(人)

再婚

申请结婚未准登记(对)

恢复结婚(对)

申请离婚的(对)

准予离婚的(对)

小计(人)

男(人)

女(人)

总计

77049

149887

4085

1859

2226

2194

63

-

674

市登记处

12

21

3

2

1

-

-

-

-

市南区

4294

8136

428

211

217

6

12

-

87

市北区

2438

4641

229

116

113

26

3

-

41

台东区

3024

5686

344

174

170

-

9

-

74

四方区

3444

6509

371

181

190

-

4

-

15

沧口区

3195

6128

250

135

115

-

6

-

31

黄岛区

1312

2544

78

35

43

63

1

-

12

崂山县

7893

15344

436

214

222

121

3

-

84

即墨县

12324

24124

514

226

288

193

5

-

104

胶州市

8750

17255

229

97

132

138

8

-

43

胶南县

10345

20240

444

166

278

1091

3

-

65

莱西县

7888

15388

378

163

215

168

5

-

58

平度县

12130

23871

381

139

242

388

4

-

60

 

【殡葬改革】青岛市70年代初开始推行火葬,进行殡葬改革。目<前,全市已废除了土葬,普及了火葬,火化率逐年提高。1987年底,全市有火化场8处(市区1处、崂山县、即墨县、胶州市、胶南县、莱西县各1处、平度县2处),殡葬单位有职工146人,化尸炉27座,运尸汽车27部。1987年,全市共火化尸体35605具,火化率达到96.66%,比1986年提高了1.37%,达到历史最高水平

为防止旧葬习俗的回潮,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都把殡葬改革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大事来抓。各乡(镇)、村都把殡葬改革列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由于坚持长期进行宣传教育,发挥基层红白事理事会的作用,到1987年底,累计平除坟头15万余丘,平整出耕地约1000亩;建有骨灰室221个,骨灰公墓34687个。现在,放哀乐、戴黑纱等文明健康的殡葬形式已逐步代替了披麻戴孝等封建迷信陋俗。

【红白事理事会】青岛市1986年建立红白事理事会。红白事理事会是进行婚丧习俗改革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它按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原则进行活动。1987年底,全市县(市、区)共有各级红白事理事会5606个,已初步形成了网络。红白事理事会都有明确的办事章程和程序。大多数红白事理事会有场地,有专人,有用品。破除旧婚俗,积极提倡举行集体婚礼、植树婚礼、旅游婚礼、电影婚礼等形式的新婚俗。建立新丧俗,除了积极推行火葬外,理事会还备有黑纱、白花、花圈、哀乐录音带等;建有骨灰室或骨灰公墓,用健康、文明、科学的殡仪形式代替封建、愚昧、落后的丧葬习俗。红白事理事会组织的活动,有效地抑制了婚丧事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的回潮;同时也倡导了新婚俗和新丧俗。

(顾海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