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整治青岛市非法采挖海砂行为,维护海洋开发利用秩序,保护海洋资源和海洋生态环境,保障海上交通运输安全,自5月1日起,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与青岛海事局、山东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第二支队、青岛市公安边防支队等四部门开展了为期二个半月的整治非法盗采海砂联合执法行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累计出动执法船38个航次、航程3040海里,出动执法车辆32车次、行程2400公里,出动海事、海警、边防、海监执法人员304人次,共查获盗砂船4艘,罚款60万元,有力地震慑了海上非法盗采海砂的行为。主要做法如下:
一、提高认识、厘清思路
专项整治行动准备期间,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召开沿海各区市海洋与渔业局长会议,传达山东省海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青岛市海砂管理情况,并对全市海砂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一是统一思想,高度认识,搞好全市海砂管理工作;二是把握重点,切实抓好海砂管理工作,抓好源头盗采和海上运输环节的执法巡查;三是依法严查,严格履行职责,对整治期间查获的盗砂船从严、从快、从重处罚;四是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同时抓好岸线、码头的防控、布控工作,坚决杜绝非法采挖海砂的现象。
二、精心组织、出台方案
为堵住盗采海砂的源头,切实增强海上巡查实效,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与青岛海事局、山东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第二支队、青岛市公安边防支队等四部门制定了《联合整治非法采挖海砂专项海上巡查组行动方案》,规定由海监、海事、海警、公安边防组成海上联合巡查组共同巡查。由海监、海事、海警三家单位轮流各出一条执法船,每天出动一条执法船进行24小时海上巡查,其他单位的执法人员随船出海,对在巡查中发现的盗采、航行、锚泊等涉嫌违法采砂船,一律押港调查,按照各自职能实行联查联处。
三、领导重视、媒体造势
自5月1日《联合整治非法采挖海砂专项海上巡查组行动方案》实施以来,四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分别带队出海巡查,极大地鼓舞了执法人员的士气和干劲。四部门执法人员严格履行执法巡查职责,认真执行24小时海上巡查值班制度,发扬了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克服了各种困难,取得了较好的效果。5月4日,山东公安边防总队海警第二支队接渔船报案,称有一挖砂船将自己的船撞了后逃逸,迅速派出执法船查处,于2011年5月5日凌晨5点在连云港海域将“昌盛889号”挖沙船查获,审查过程中该船长承认在青岛海域采挖过海砂。山东公安边防总队海警第二支队在对该船船长实施刑拘后,于5月10日将该案移交青岛市海监支队处理,青岛市支队依据《青岛市海洋环境保护规定》对该船实施了最高额罚款20万元,并将该船移交给青岛海事局进行后续处理。
在专项整治行动启动仪式、海上巡查等各个阶段,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主动邀请各界媒体,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平台大张旗鼓地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构建了极具震慑力的舆论氛围,为专项整治行动顺利进行创造了有利条件。
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将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将四部门联合制定的《联合整治非法采挖海砂专项海上巡查组行动方案》形成常态机制,对青岛市非法盗采海砂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打击非法采挖海砂行为,进一步提高海洋综合管理水平,为加快建设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推进“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实施做出新的更大贡献。(撰稿: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新闻办 周健伟 明利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