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开展渔船标识春季集中整治行动

青岛市开展渔船标识春季集中整治行动

发布时间:2011-03-17

  进入3月以来,随着天气逐渐转暖,海上渔业生产日益繁忙,为进一步规范渔船管理,维护正常渔业生产秩序,根据农业部《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渔船标识集中检查的通知》和黄渤海区局《关于印发〈黄渤海区渔船标识集中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青岛市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支队在全市开展2011年度渔船标识春季集中整治行动。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主要目的是进一步加强渔船标识管理,巩固“护渔2010”专项行动效果,重点对60马力以上渔船标识开展集中整治,时间自3月11日起至5月31日。采取海上检查与港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检查内容:一是检查停港渔船(含异地靠港渔船)标识情况,包括渔船船名号、船籍港、船名牌的标写和悬挂情况,是否存在不标识、涂改标识、标识不清、假标识、套牌等违规现象。二是检查渔船捕捞许可证书、渔船登记证书、渔船检验证书持有情况及其时效性等。
  为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成立了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及各区(市)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级渔政、港监、船检等执法负责人任成员的“2011年渔船标识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此项集中整治行动。通过集中整治行动,坚决查处套牌渔船和“三无”船舶,及时纠正渔船标识不规范行为,对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渔业生产的,列入违规渔船黑名单制度并进行公示,视情节不予或扣减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


                                                                  (撰稿: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新闻办  周健伟  摄影:吴永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