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在全国率先推行“湾长制”

青岛在全国率先推行“湾长制”

发布时间:2017-09-15

  美丽海湾再添呵护力量。市政府新闻办昨日举行发布会,正式发布了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行湾长制加强海湾管理保护的方案》。这是全国发布的首个湾长制实施方案,是青岛在海湾管理保护方面的创新举措。方案中明确要构建市、区(市)、镇(街道)三级湾长责任体系,并且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担任全市总湾长,着力打造水清、岸绿、滩净、湾美、物丰的蓝色海湾。

  方案确定了全市海湾管理保护近期和远期工作目标。明确了到2017年10月底前,要在全市建立湾长制组织体系,全面推行湾长制,到2020年,湾长制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管理保障能力显着提升,海湾生态环境明显好转,水质优良比例稳步提高,海湾经济社会功能与自然生态系统更加协调,实现水清、岸绿、滩净、湾美、物丰的蓝色海湾治理目标。

  方案明确了全市推行湾长制组织形式。由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行政区域总湾长;各级相关负责同志担任行政区域内湾长,建立市、区(市)、镇(街道)三级湾长体系。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担任全市总湾长,市委副书记、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副市长、分管海洋与渔业工作副市长为副总湾长。胶州湾、崂山湾、灵山湾设立市级湾长,分别由市长、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副市长、分管海洋与渔业工作副市长担任,市海洋与渔业局为联系部门,负责落实湾长安排事项和工作任务;沿湾区(市)(含青岛红岛经济区)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二级湾长;沿湾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三级湾长。其余海湾由沿湾区(市)确定湾长。

  方案根据全市海湾实际,明确了优化海湾资源科学配置和管理、加强海湾污染防治、加强海湾生态整治修复、加强海湾执法监管四个方面的23项具体任务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严格考核问责、加强宣传引导等保障措施。

  青岛拥有近海海域1.22万平方公里,海岸线长905.2公里(其中,大陆岸线长782.3公里,海岛岸线长122.9公里),海岛120个,其中,有海湾49个。青岛依海而建,因湾而兴。建立实施湾长制,构建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长效管理机制,对于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构筑“三湾三城”城市空间布局、建设宜居幸福创新型国际城市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开展蓝色海湾整治行动”的工作部署,按照治海先治河、治河先治污的工作理念,加大海湾治理力度。其中,在胶州湾组织实施环湾河道整治、污染源头整治、退池还海、生态修复、岸线整治、环湾绿道建设等“六大工程”,目前,胶州湾保护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一是水质提升,优良水质面积由2010年的46.4%上升到目前的73.3%;二是海域面积提升,胶州湾保护控制线划定后海域面积由2010年的346.3平方公里增加至目前的370.6平方公里,比2010年实际岸线围合海域面积增加约25平方公里;三是景观品质提升,全面完成胶州湾海域网箱、筏架等养殖设施清理,组织实施退池还海,共清理、退还海域面积约25平方公里。2016年8月,总面积约200平方公里的胶州湾国家级海洋公园成功获批,成为全国最大的半封闭海湾型国家级海洋公园。

  下一步,我市将加快构建市、区(市)、镇(街)湾长责任体系,确定全市海湾各级湾长,建立分工明确、层次明晰、统筹协作的管理运行机制,做好湾长制与河长制对接,形成海湾保护管理的完整责任链条,着力打造全国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和蓝色海湾治理的示范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