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部署2017年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

青岛市部署2017年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7-04-21

  2017年4月21日,市政府召开2017年度全市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会议,市政府副秘书长韩守信出席会议,市海洋与渔业、工商、交通、城市管理、公安边防、海警等部门负责同志,各区市政府分管领导和海洋与渔业局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传达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对2017年全市伏季休渔管理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

  会议指出,今年国家对伏季休渔制度进行了重大调整,休渔时间向前延长一个月,这次调整是伏季休渔制度实施以来幅度最大的一次,也是伏休管理工作压力最大的一次。全市和有关部门、区市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准确研判,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标准定高、把工作做实,细化措施,群策群力,全面扎实做好伏季休渔管理工作。

  会议提出,一要抓组织领导,压实管理责任。各区市政府要健全政府统一领导、渔业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管理机制,压实管理责任。要积极推行伏季休渔网格化管理,明确管理职责,确保渔船应休尽休。二要抓宣传教育,把好舆论导向。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宣传手段,增强渔民遵守有关休渔规定的自觉性。引导和帮助渔民做好生产安排,积极开展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作机制,发挥媒体宣传震慑作用。三要抓措施落实,提高监管效果。严格执行船籍港休渔、转港申请批准、渔政执法协作、海查陆处、船厂巡查、统一处罚标准、违规渔船黑名单等七项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制度,落实“依港管船”模式,强化渔港和渔船停泊点的执法监管和安全管理。四要抓严格执法,维护休渔秩序。加大对管辖海域范围内伏休违规作业,特别是涉渔“三无”船舶、“绝户网”等违规渔具捕捞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运输、收购、加工、销售非法捕捞水产品等行为。对部分渔港、码头卸鱼货,易引发违规的重点海域,强化执法检查,严防渔船违规出海捕捞。会议要求,要统筹辖区内海洋与渔业、海警、公安边防、工商、城管、交通等力量,加强近岸水域、渔港码头、船厂、水产品市场(加工企业)、水产品运输车辆、沿海加油点(船、站)的监督检查,完善机制,加强配合,形成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合力。

  会议部署了渔业安全生产和渔船管控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管控责任,强化信息监控,突出教育引导,加强执法协作,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促进各项工作稳定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