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检查《胶州湾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检查《胶州湾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发布时间:2016-10-19

  2016年10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文华带领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前往胶州湾岸线,对《青岛市胶州湾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实地察看了李村河下游综合整治工程、城阳区岸线整治现场,详细了解了环湾河道整治工程、污染源头整治工程、还海工程及生态修复等工程的实施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关于我市贯彻实施《青岛市胶州湾保护条例》情况的汇报。

  王文华主任对胶州湾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2014年,《胶州湾保护条例》颁布实施,为保护胶州湾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环境保护的一系列讲话精神,深刻认识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深刻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真正下决心把环境污染治理好、把生态环境建设好,为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王文华主任强调,要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牢固树立科学保护意识。一要正确处理好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实现两者之间良性互动、持续共生;二要处理好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局部利益必须服从胶州湾生态保护全局,绝不允许为了地方和部门的利益妨碍全局利益、损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三要正确处理好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严格遵守胶州湾保护条例和相关法规的规定,决不能突破胶州湾生态保护的底线。要加强协调联动,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加大源头治理、加强湿地保护、加大整治和科研力度,全面推进胶州湾综合治理。要坚持依法保护,健全完善保护长效机制,恢复好、治理好、守护好我们的母亲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