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获批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发布时间:2015-12-31
近日,国家海洋局正式批准青岛市为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据了解,在国家海洋局组织的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委员会的专家评审中青岛市获全票通过,并在全国市级申报单位中名列第一。
今年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国家海洋局印发了《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设实施方案》(2015-2020年),对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进行总体部署安排。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深入实施蓝色保障战略,不断强化海洋综合管理,加快建设海洋生态文明。预计全年主要海洋产业总产值3200亿元,增长9%;水产品产量122.5万吨,实现产值155亿元,分别增长5.6%和10.7%。
一是坚持顶层设计,提出 “按照陆海统筹原则,加强海洋环境保护,打造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工作要求,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区市和相关部门参加的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青岛市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编制《青岛市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规划》(2015-2020年),科学指引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坚持区划规划引领,围绕服务全市蓝色跨越战略,组织编制以《青岛市海洋功能区划》《青岛市海岛保护规划》《青岛市海域海岸带保护利用规划》等为主导的全市海洋区划规划体系并与城市总体规划等有效衔接;坚持资源集约利用,根据全市海域资源禀赋、环境容量和生态承载能力,优化蓝色经济发展布局,规划建设了董家口港口物流产业聚集区等集中集约用海区,推动产业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海洋资源利用日趋节约高效;转变渔业发展方式,大力压缩近海捕捞强度,突出发展远洋渔业,打造美丽富饶蓝色粮仓。三是坚持推进实施“海洋+”行动计划,全面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促进海洋科技与“海上丝路”深度融合,加快推进“一谷两区”(蓝色硅谷、西海岸新区、红岛经济区)建设,全力打造蓝色跨越的引擎,重点提升发展海洋渔业、海洋旅游、海洋运输等传统产业,壮大发展海洋化工、海洋设备、海洋船舶等优势产业,加快发展海洋生物、海洋新材料等新兴产业,推进东亚海洋合作平台建设。四是坚持海洋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积极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海洋保护区体系,2015年大小管岛岛群生态系统省级海洋特别保护区获批复。目前,已建立6个海洋保护区,总面积近6万多公顷近海海域。按照“治海先治河,治河先治污”的理念,深入实施胶州湾海洋生态综合整治,启动总规划面积230平方公里的胶州湾国家级海洋公园申建,着力推进胶州湾蓝色海湾建设新亮点,胶州湾水域面积不减反增(实际水域面积比2010年增加近25平方公里),水质状况持续向好(胶州湾一类、二类优良水质面积比例由2010年的46.4%上升到目前的65%),生物多样性进一步丰富,景观品质不断提升。中央领导同志对我市胶州湾保护工作做出重要批示,国家海洋局王宏局长视察胶州湾保护工作时给予充分肯定。2015年5月,省政府在我市召开胶州湾海洋生态综合整治现场会,要求总结推广胶州湾海陆统筹、海河共治的海洋生态整治修复经验,推动全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国家海洋局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以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利用为主线,以制度体系和能力建设为重点,以重大工程项目为抓手,以将胶州湾打造成为全国蓝色海湾整治示范湾为引领,优化蓝色经济发展布局,深化海洋资源科学配置和管理,强化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严格海洋环境监管与污染防治,倡导海洋生态文明理念,不断推动我市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