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坚持立法规划引领推动胶州湾海洋生态保护
发布时间:2015-06-15
近年来,青岛市坚持立足全局、着眼长远,不断完善海洋立法和规划体系,划定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和海洋开发利用底线,切实加强对胶州湾海域、岸线、海岛等资源的永久性保护,为胶州湾综合治理提供法治保障和科学依据。
一是健全地方立法。出台《胶州湾保护控制线》,明确规定胶州湾保护控制线的界址,保护控制线范围内严禁任何围填海行为,不得进行与生态资源环境保护无关的各类建设,逐步拆除已有的虾池鱼塘堤岸,恢复滩涂和水域。出台《青岛市胶州湾保护条例》,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对胶州湾实施最严格的终极性、永久性保护。
二是突出规划引领。不断完善海洋功能区划体系,做好海洋事业发展规划、海洋经济规划、海岛保护规划与城市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的有效衔接。编制实施了海洋环境生态保护规划、海域和海岸带保护利用规划、滩涂保护利用规划、海域海岛海岸带整治修复规划、胶州湾湿地保护规划等系列专项规划。规划在详细规定各段岸线功能和控制管理要求的同时,提出了分区岸线整理规划意见。出台《胶州湾岸线整理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实施方案》,明确了责任分工和时间进度。其中,对编制完成胶州湾岸线整理详细规划作出明确要求,为岸线整理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
三是强化科学研究。深入开展胶州湾海洋环境保护研究、海湾水动力物理模拟实验研究、湾底清淤可行性论证调查研究,为推动胶州湾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提供理论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