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海洋与渔业局召开专题会议部署2013年伏季休渔管理工作

市海洋与渔业局召开专题会议部署2013年伏季休渔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3-05-30

  近日,市海洋与渔业局召开2013年伏季休渔管理工作会议,印发了《2013年青岛市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部署今年伏季休渔工作。
  根据方案,今年伏季休渔规定北纬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黄海海域伏季休渔时间为6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其中刺网休渔时间为6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除钓具外,禁止使用其它渔具在伏季休渔期间从事捕捞生产活动。在伏季休渔管理上,重点实施七项制度:一是严格执行船籍港管理制度;二是严格执行转港审批制度;三是严格执行渔政执法协作制度;四是严格执行海查陆处制度;五是严格执行船厂巡查制度;六是严格执行统一处罚标准;七是严格执行违规渔船黑名单制度。
  会议对伏季休渔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一要继续做好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加强管理,规范工作程序,做到领导重视,监管到位,严格执法。各区(市)要在伏休之前召开会议,广造声势,加强宣传,提高渔民的自觉性,把“要我休渔变成我要休渔”。二要利用伏休之际,加强对渔民的培训教育,组织渔民学习有关渔业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防火防风及遇险自救等有关知识,提高渔民依法生产的自觉性。三要继续完善安全监管,安全生产工作丝毫不能放松,要认真抓好所有围绕安全问题展开的各项活动,组织开展渔船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渔船信息终端、安全设备的配备、安装和使用情况,为渔区社会稳定提供可靠保障。四要发挥协管员队伍的重要作用,加强对协管员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协管员的整体素质,进一步增强责任心,切实履行协管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