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开发区四项措施强化远洋渔业安全生产管理
发布时间:2013-05-20
青岛开发区现有远洋渔船8艘,拟建在建的14艘,发展规模全市最大。为确保远洋渔业健康稳定发展,青岛开发区海洋与渔业局采取四项措施强化安全管理。一是深化远洋渔业发展的前瞻性研究,鼓励和引导企业参与国际渔业合作,提高产业组织化程度和经营管理水平,加强后勤补给、安全救助等方面的相互协作。二是推进远洋渔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着手建立与国际渔业管理规则相适应的管理制度,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操作规程,突出生产现场和生产过程两个环节的安全管理。三是提升远洋渔船安全装备保障能力,要求所有远洋渔船必须配备卫星电话、安装远洋渔船船位卫星监测设备,并保持正常开机和船位调取。鼓励装备船舶自动识别系统,提高远洋作业的安全保障信息化水平。四是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在加强进出港签证和落实好气象保障服务的基础上,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立即督促整改,着力维护规范有序的远洋渔业生产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