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率先完成钢质渔业船舶船名号船籍港刷写工作

胶州市率先完成钢质渔业船舶船名号船籍港刷写工作

发布时间:2012-08-31

  日前,胶州市完成该市83艘钢质渔船的船名号船籍港刷写工作,成为我省首个按照新的船名号船籍港规范完成刷写任务的市(县、区)。 
  自黄岛支队钢质渔船船名号船籍港涂刷工作现场会召开以来,胶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按照省厅、省总队的统一部署,加强督促,密切配合,创新思路,主要采取了四个方面的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现场会议之后,胶州市局立即作出部署,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渔港监督部门、定点刷写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了专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要求各有船单位、有关船厂克服困难,积极行动,不等不靠,不拖后腿,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合理安排时间,提高刷写效率。由于船名号船籍港刷写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在有限的时间内高质量完成任务,胶州市对上坞渔船和水上渔船同时施工,同时积极发动船主(长)自己动手进行去锈,再由定点刷写单位统一安排人员规范刷写,既节省了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又保证刷写质量。
  三是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监管措施。首先加强专用标识漆的管理,严格专用标识漆的领取、保管与使用,由定点刷写单位统一管理,禁止流向社会。其次是加强刷号单位的管理,规定船号刷写必须由在定点船厂或由定点船厂派人位按照模版进行刷写,船主不得自己刷写,切实保证刷写质量。
  四是强化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施工。胶州渔港监督部门突出坞内涂刷和港内涂刷两各关键环节,督促刷好单位正确处理安全与速度的关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在施工中,所有临水作业人员必须穿着救生衣,确保救生吊笼牢固,要求港内所有刷写人员必须穿救生设备,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