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09
市政府法制办: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要求,贯彻落实《2018 年青岛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扎实推进海洋与渔业领域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为全市海洋与渔业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依法全面履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着力营造海洋经济发展良好环境,推动渔业转型升级。一是全面推行湾长制。明确在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等方面26项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并逐一落实,启动编制海湾保护总体规划,研究制定湾长制考核办法,将全面推行湾长制和海洋环境生态损害纳入全市综合考核,设置湾长制公示牌、界碑,确保湾长制各项任务落细落实。二是加强生态整治修复。深入实施蓝色海湾、生态岛礁等生态修复工程,加快推进胶州湾、灵山湾等蓝色海湾整治工程和大公岛、灵山岛、竹岔岛等生态岛礁工程。强化海洋保护区管理,加快建设胶州湾、西海岸国家级海洋公园,鳌山湾省级海洋公园获批。三是提升海洋防灾减灾能力。海洋预警报能力升级改造项目建成运行,海洋预报手机客户端和海洋减灾决策服务系统上线运行,及时发布预警信息160余万条,设置风暴潮警戒潮位标识。积极开展浒苔自然灾害联防联控、源头治理、精准打捞,最大限度减少浒苔到岸率,保障滨海岸线整洁有序。四是研究谋划渔业新旧动能转换思路。将海洋牧场示范区和渔港经济区作为新渔业发展重点方向,探索将时尚、旅游、文化等元素植入传统渔业,激发渔业发展新活力。五是稳步发展远洋渔业。持续壮大远洋渔业体量,全市作业远洋渔船119艘,国内首批欧式围网设计金枪鱼捕捞专业船赴印度洋作业,全市远洋渔业作业区域实现四大洋全覆盖,预计年捕捞产值15亿元,是五年前的50倍。冷链物流基地陆域冷库一期工程主体完工。六是大力发展海洋牧场。编制《青岛市海洋牧场建设规划》,全市建成11处休闲型海洋牧场和全省首个公益型海洋牧场,其中6处获批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约占全国1/10。新认定10处省级海洋牧场示范区、新推荐上报4处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七是大力发展水产健康养殖。编制《青岛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积极推广南美白对虾等水产良种和离岸深水抗风浪网箱等养殖模式,即墨成为全国最大的竹节虾集散中心。八是开展渔业资源养护修复。落实财政资金1608万元,在胶州湾、灵山湾、崂山湾等重点海域,加大对虾、梭子蟹、牙鲆鱼、金乌贼等优势水产苗种放流力度,放流苗种12亿单位,投入产出比达到1:5。开展胶州湾海洋生物多样性普查及信息库构建。深入实施近海渔船减船转产和更新改造,降低近海捕捞强度,努力缓解近海渔业资源衰退形势。强化伏季休渔管理力度,首次启用近海海域雷达系统,实现对船位实时监控,提升违规渔船查处率,查处违规渔船数204艘,没收网具2800余顶(套),确保全市休渔秩序稳定。九是积极拓展对外合作。深度融入“一带一路”战略,协同推进东亚海洋合作平台建设,2018东亚海洋合作平台青岛论坛以及东亚海洋产业发展与投资大会成功举办。全球规模最大的水产专业展中国国际渔业博览会连续五年在我市成功举办,51个国家和地区的1500多家企业参展,10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30000多名采购商和供应商前来参会。成功举办我国水产行业首次国际性创新技术比赛-2018渔业科技国际创新大赛暨青岛市海洋科技成果推介会,为全球10余个国家、100余个企业顶尖国际渔业创客打造水产创新技术产业化平台。策划制作以经略海洋为主题的海洋经济、海洋生态、海洋科技三集专题纪录片,在青岛电视台综合频道播出,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爱海洋的良好氛围。十是大力推进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开展全国第一次海洋经济调查,支持海洋生物医药等33个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重点项目建设,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组织的全国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中期考核中名列第一。建成运行青岛海洋科技成果网上推广平台,汇集驻青涉海科研机构科技成果300余项,推进科技成果转化。
二、 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开展全市海洋与渔业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制定我局2018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二是梳理社会公共服务事项。清理行政证明类事项,公布我局证明事项保留清单,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公平、便捷的公共服务。三是深化一次办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实现全程网办,海域使用等17项审批时限实现全国最短,海洋渔业捕捞许可审核等5个事项实现当天办理。依法保障重大活动以及董家口港区、青连铁路、华润燃气、地铁8号线等重大项目建设用海,累计帮助26家企业办理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258亿元。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一是认真开展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清理工作。全年按照市人大法制工作室和市政府法制办的要求,对由我局负责实施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进行清理,按时提报了建议废止《青岛市海域使用管理条例》,保留《青岛市海洋渔业管理条例》,修改《青岛市无居民海岛管理条例》、《青岛市海洋环境保护规定》的清理意见。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管理。我局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三统一”要求,发布了《关于调整<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依法进行合法性审查意见,及时公开并向市法制办进行了备案。三是继续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对《关于追加浒苔处置预算资金的汇报》《关于使用中央渔业油价补贴地方“退坡”资金支持发展新渔业的汇报》《关于全省违法违规用海问题整改专题会议精神及我市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等市政府上会议题材料进行合法性审查,全年共审查局外签合同130余份。
四、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一是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在局内部开展了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对于案卷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反馈,并限期整改。按时向市政府法制办报送了我局案卷评查自查报告和参评的执法案卷。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门户网站开设“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对各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执法流程进行了公开。按照市政府法制办统一部署要求,完成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清单梳理和报送工作。严格执行各类行政执法行为各个执法环节的记录方式和要求,特别是执法记录的归档、保存和使用以及执法记录仪等音视频设备的使用管理等方面的规定。我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通过文字、照片、摄像等记录方式记录办案执法全过程。大力推进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要求全局各行政执法机关在做出重大行政决定前,要报送部门法制机构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相应的行政决定。全年2件重大行政处罚全部进行了法制审核备案。三是开展行政执法证年审及新增报名相关工作。组织局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市行政执法证件年审考试及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
五、公平、公正、文明、严格执法
严守海洋生态红线、胶州湾保护控制线,加快建设“水清、岸绿、滩净、湾美、岛靓、物丰”的美丽海洋,全力保障海洋生态安全、渔业生产安全和水产品质量安全。一是强化海洋环境监管。开展围填海现状、无居民海岛、海岸线调查,摸清我市海域资源现状家底。建设海基、浮标在线监测系统,海洋环境立体监测系统初步建成。全市近岸海域水质总体良好,98.6%海水水质符合优良标准。加快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国家海洋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加强执法监管巡查,深入开展海洋与渔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实施“海盾”“碧海”专项执法行动,查获违法倾废船、盗采海砂船各1艘,依法拆除前海一线海域残存养殖设施15处、违建码头1处、涉海违建1处。二是强化渔业安全监管。运用大数据分析研判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规律,从试点安装渔船简易如厕设施等细处入手,督导整改安全隐患100余处,有效降低事故发生概率,渔业安全生产平稳向好。三是深入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圆满完成峰会水产品供应保障工作。年内抽检水产品1135批次,合格率达到99.65%。加大渔业互助保险推广,全市参保渔民1.1万名,总保险额达到62.5亿元。人均保额53万元,入保率达到95%,居全国领先。
六、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推进学法普法工作,努力提高全局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宣传教育。党委中心组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学法活动,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二是抓好机关工作人员及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市管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参加学法用法考试,用好全省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网上学法考法平台,人员参考率达到100%;印发了《2018年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和全局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计划;积极选派人员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执法业务培训班学习。通过一系列的学习、培训、考试,使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自觉增强依法行政意识,稳步提升业务水平,并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三是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以 12.4 国家宪法日为契机,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邀请青岛大学法学院院长来局举办了宪法专题讲座。到市北区博文小学、金门路社区、青岛新世纪学校等地开展了普法宣传活动。
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
2019年1月8日
(联系人:张昊,联系电话:85887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