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实施2017年渔业油价补贴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2
各区(市)海洋与渔业局、财政局:
为做好 2017 年渔业油价补贴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实施工作,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7 年国内渔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渔〔 2017〕 56 号)等要求, 我们制定了 2017 年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项目 等实施方案(见附件),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作中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2017 年渔业油价补贴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申报工作按照自下而上、公开申报的原则,由符合相关资质和条件的项目单位、船主(以下简称各单位)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自愿申报。
二、要组织各单位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编报,合理测算项目支出,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审核,避免无效申报。
三、各主管部门要组织好公示、审核等工作,有关申报情况及时以渔业、财政正式文件联合上报市海洋与渔业局和市财政局(一式 3 份)。
附件: 1. 2017 年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项目实施方案
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 青岛市财政局
2017 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