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85号提案的答复

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8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09-14

会字第185号   公安农林类   案由:关于用法律手段促进海洋经济发展案

提案内容:

  海洋经济发展对青岛未来的发展有着决定性的作用,融入和服务海洋强国战略,面向国际聚集海洋高端要素,抢占海洋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制高点,进入世界海洋经济发展先进城市行列,建设国际先进的海洋发展中心是我市未来发展的重要目标。

  近年来,我市海洋经济呈现出快速发展的局面,综合实力显着增强,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缺乏海洋经济发展的综合性法规。目前,我市颁布了《青岛市胶州湾保护条例》、《青岛市海洋环境保护规定》、《青岛市海洋渔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海洋环境保护、渔业管理法规。但海洋经济的发展,不应只体现在海洋环境、渔业等问题上,还要结合科研、金融、高新技术等全面发展。我市目前尚无发展海洋经济的综合性法规,既缺乏对海洋经济发展的整体把控,也缺乏有效的海洋经济综合管理体制。

  二是滨海湿地保护法规缺位。滨海湿地在资源与环境中占据突出地位。它在稳定海岸线、调节气候、净化陆源入海污染物、保护环境及生物多样性、保持水土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滨海湿地生态系统一旦退化,要想恢复非常困难,会从长远上影响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目前我市尚无保护滨海湿地的法规出台,不利于从法律层面对滨海湿地进行保护。

  三是海洋行政执法资源缺乏有效整合。海洋行政执法体制是指海洋执法机构设置和管理权限划分及其相应关系的制度,涉及海洋行政执法权的分配问题。目前我市主要的海上执法力量有青岛市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支队、中国海监第一支队、青岛海事局、海关等单位。海洋执法相关资源尚未实现有效整合,执法相关法律资源分散重叠,各涉海行业管理部门规章在适用范围和权限上存在一定程度交叉,给海上执法带来诸多不便。

  根据上述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如下:

  一、制定并出台《海洋经济发展促进条例》。通过《条例》对海洋科学技术知识产权保护、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海洋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海洋经济发展的税收优惠等多方面进行科学布局。通过系统地立法,把当前各项法规和促进措施进行规范化、固定化,统筹海洋经济发展的全局。当面对细分行业的个性问题时,可制定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共同在《条例》的引导下解决个性问题。

  《条例》的制定要遵循协调循环经济发展原则,应在促进海洋经济产业协调有序发展及绿色环保发展上发挥统揽全局的指导作用。要形成海洋经济发展良性循环,就必须推行海洋循环经济模式,防止经济发展过程中对环境造成破坏。《条例》应同时确立对海洋科技知识产权保护原则。海洋经济要形成科技创新为主导的绿色经济发展模式,就必须重视海洋科技知识产权。为海洋资源技术、海洋服务技术、海洋生物资源开发等各项海洋科技发展提供法律支持与保护。

  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青岛市滨海湿地保护条例》,作为我市滨海湿地保护的纲领性法律文件。确立维护滨海湿地生态平衡的基本指导思想。建立滨海湿地有偿使用及生态补偿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典型的滨海湿地生态系统划定保护范围,落实保护措施。不具备条件建立湿地保护区的,可以建立湿地公园。

  三、加强对海洋执法资源的整合。对我市海洋行政执法在组织架构、执法范围及内容上作出相应调整,继续整合现有海上执法队伍资源,建立一体化管理的综合执法机构,发挥资源的系统、整体和规模化效益,在环保、安全、经济权益等技术、经济要素相互交替的作用下,实现对我市海洋资源的合理开发和促进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答复内容: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用法律手段促进海洋经济发展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海洋经济发展促进条例》

  海洋经济发展的综合管理规范,涉及各个行业,其行政主管部门也涉及发改、规划、商务、科技、交通、旅游等多家单位,如若开展海洋经济发展立法,需要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地方人大常委会整体推进,海洋行政部门作为众多主管行政部门之一,将积极参与相关的地方立法。

  二、关于制定《青岛市滨海湿地保护条例》

  根据《山东省湿地保护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湿地保护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湿地的行政主管部门是林业部门,经了解,《青岛市湿地保护条例》作为今年市人大的立法项目,正在稳步推进中。

  三、关于海洋执法资源整合

  青岛现有的海上行政执法部门,根据其行政管理职责分别有海事、海监、海关、海警等部门,目前国家层面已对海监和海警机构整合到位,但因海警为部队序列,实施垂直管理;海监为地方管理部门,两机构在地方的整合存在很大难度,因此目前全国各地均未开展海监与海警的整合工作。此外,海事、海关也均为垂直管理机构,不属于地方管理部门,暂时尚不具备实现地方执法机构与国家执法机构整合的条件。不过,今年山东省政府已下发相关文件,几年内要组建海洋管理综合执法机构,我局将按照省、市政府部署,积极参与相关工作。

 

 

                                                                                                                 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