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对青岛市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项目进行检查的通知

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对青岛市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项目进行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25

  各区、市海洋与渔业(主管)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蓝谷管理 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财政部、国家海洋局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年度 考核准备工作,依据《青岛市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专项资 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市海洋与渔业局会同市财政局将于 近期对“十二五”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专项资金项目和青岛市 2016 年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项目(以下均简称“示范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市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 职能分工,各区(市)相关部门组织对“示范项目”开展自查; 市海洋与渔业局、市财政局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共同组成项目检查 小组,对“示范项目”进行抽查;检查结束后向领导小组报告检 查情况。

  二、检查范围

  2012 年以来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专项资金支持项目。 其中,已完成立项工作内容,达到项目验收条件的项目可结合此 次检查,按照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做好青 岛市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专项资金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青海渔财〔2014〕35 号)和《青岛市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 示范项目验收办法》开展项目验收工作,青岛市 2016 年海洋经 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项目。

  三、检查形式

  本次年度检查采取区、市海洋与渔业局(主管)局、财政局 组织本区域内“示范项目”自查和市级海洋、财政部门组织进行 项目抽查两种方式。自查和抽查均可引入第三方机构或专家参与 项目检查。

  四、检查时间

  2017 年 7 月 20 日-8 月 10 日区、市海洋与渔业局(主管)局、财政局组织企业进行项目自查。

  2017 年 8 月 11 日-8 月 31 日市级海洋、财政部门组织进行 项目抽查。

  五、检查内容

  (一)体制机制创新情况。体制机制建立情况,政策体系构 建情况;推进企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打造平 台、基地、产业联盟(协会)和中介机构,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综合运用股权投资、融资担保、风险补偿等方式,创新金融产品 和服务方面开展的工作;项目融资情况。

  (二)项目实施进展。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产业园孵化集 聚创新项目组织实施情况等。根据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确定的年度 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项目立项审批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开展项目业务实 施和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具体内容:

  1.项目总体进展情况,包括项目投资、工程进度、建设内容 及规模变动等情况。

  2.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专账管理,资金拨付,资金使用范围, 工程及设备招标等内容。

  3.项目预期效益情况,包括科技成果、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情况。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体目标:产业培育情况、创新 能力提升情况以及产值、税收、知识产权等经济、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等。

  (四)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等。 六、检查要求 请各区(市)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组织各项目实施单位按照“示范项目”管理有关要求和检查内容做好自查工作,并形成书 面自查报告。

  (一)自查报告编写有关要求

  1.报送主体为项目申报单位,报送内容包括项目协作单位进 展情况。

  2.报送内容进展情况的时间范围为项目批复后至 2017 年 6月 30 日。

  3.报送内容按照通知附件要求提报。

  (二)自查报告报送时间、地点

  请各项目申报单位于 2017 年 8 月 11 日前将年度考核总结报 告纸质版(一式 2 份)盖章报送至青岛市工程咨询院(青岛市崂 山区中船重工科技大厦 2 号楼 1506 房间);同时发送电子版至80779916@163.com

  七、其他事宜

  (一)请项目实施单位认真进行自查并如实报送项目进展情 况,市海洋与渔业局、市财政局将适情进行抽查,检查结果将作 为后续对进行项目奖补的主要依据。

  (二)请青岛市 2016 年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项目实施单位按照(青海渔财〔2017〕6 号)有关要求,于 7 月 17 日前将《青岛市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协 议》(一式五份)盖章后报送区、市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由区、 市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财政局会签后,7 月 21 日前汇总报送 至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属项目申报单位盖章后,7 月 21 日前直 接报送至市海洋与渔业局。

 

  附件:1.2017 年度示范项目自查报告提纲(产业类项目)

              2.2017 年度示范项目自查报告提纲(平台类项目)

  

 

                                                                                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           青岛市财政局

                                                                            2017 年 7 月 19 日

 

 

 

 

 

  (联系人:市海洋与渔业局 闫   青,电话:85880589;市工程 咨询院 陈新胜,电话:68895803,13465838279)

 

 

 

 

 


附件 1 

2017 年度示范项目自查报告提纲(产业类项目)


        一、 申报单位、协作单位年度总体发展情况

         1.申报单位、协作单位 2016 年度、2017 年度上半年的经营 情况、产值情况、税收情况,主要产品产量情况;

         2.与申报的项目产业链关联产品的产值、产量、效益情况。

        二、示范项目总体目标、年度目标 按照申报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列出项目发展总体目标、2017年度目标。

        三、示范项目年度进展情况

         1、项目总体进展情况,包括项目投资、工程进度、生产线 建设、研发进展、建设内容及规模变动等情况说明。

         2、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专账管理,资金拨付,资金使用范围, 工程及设备招标等内容说明。

         3、项目效益情况,包括科技成果、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情 况说明。

         4、项目实施以来资金筹措情况,股权、风投、上市等融资 方式筹措资金额度。

         5、项目土建工程、生产线建设、科技成果等相关图片及证 明资料。

         6、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四、示范项目年度创新发展情况

         1.申报单位、协作单位开展示范工作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 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开展的工作;

         2.申报单位、协作单位打造和参与各类平台、基地、产业联 盟(协会)情况;

         3.申报单位、协作单位运用股权投资、融资担保、风险补偿 等融资方式开展的相关工作;

         4.申报单位、协作单位取得的专利、论文、新工艺、新技术 等创新成果内容描述及证明资料;

         5.申报单位、协作单位在主板、新三板、青岛市蓝海股权等 证券市场进展情况及融资额度情况;

         6.申报单位、协作单位新增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 心、工程试验实验室等各类创新平台情况。

        五、示范项目年度工作亮点

         1.申报单位、协作单位承担示范工作以来取得的成绩;

         2.通过承担示范项目推动企业发展方面的效果;

         3.申报单位、协作单位 2016 年度、2017 上半年度工作亮点。

        说明:“十二五”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专项资金项目自查报告内容主体为项目申报单位。

        青岛市 2016 年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项目自查报告内容主体包括项目申报单位和协作单位。

 

附件 2

2017 年度示范项目自查报告提纲(平台类项目)

 

        一、 申报单位、协作单位年度总体发展情况

        1.科研院所介绍院所 2016 年度、2017 年上半年发展情况;

        2.经营类企业介绍 2016 年度、2017 年上半年的经营情况、 产值情况、税收情况,主要产品产量情况;

        3.与申报的项目平台关联产品的产值、产量、效益情况。

       二、示范项目总体目标、年度目标 按照申报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列出项目发展总体目标、2017年度目标。

       三、示范项目年度进展情况

        1.项目总体进展情况,包括平台投资、工程进度、研发进展、 建设内容及规模变动等情况说明。

        2.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专账管理,资金拨付,资金使用范围, 工程及设备招标等内容说明。

        3.项目效益情况,包括公共服务能力、科技成果、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情况说明。

        4.项目实施以来资金筹措情况,股权、风投、上市等融资方 式筹措资金额度。

        5.项目土建工程、科技成果等相关图片及证明资料。

        6.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四、示范项目年度创新发展情况 

        1.申报单位、协作单位开展示范工作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开展的工作;

        2.公共服务平台开展的年度公共服务情况;

        3.申报单位、协作单位打造和参与各类平台、基地、产业 联盟(协会)情况;

        4.申报单位、协作单位运用股权投资、融资担保、风险补偿等融资方式开展的相关工作;

        5.申报单位、协作单位取得的专利、论文、新工艺、新技术 等创新成果内容描述及证明资料;

        6.申报单位、协作单位在主板、新三板、青岛市蓝海股权等 证监市场进展情况及融资额度情况;

        7.申报单位、协作单位新增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 心、工程试验实验室等各类创新平台情况。

       五、示范项目年度工作亮点

        1.申报单位、协作单位承担示范工作以来取得的成绩;

        2.通过承担示范项目推动企业发展方面的效果;

        3.申报单位、协作单位 2016 年度、2017 年度工作亮点。

        说明:“十二五”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专项资金项目自查报告 内容主体为项目申报单位。

        青岛市 2016 年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项目自查报告内容主体包括项目申报单位和协作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