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成立青岛市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14
各区(市)海洋与渔业(主管)局、财政局,高新区综合事务局、蓝谷管理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关于“十三五”期间中央财政支持开展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的通知》(财建[2016]659号)、《关于批复青岛市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复函》(国海科字[2016]494号)精神,为加快培育和发展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组织保障,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和协调机制,保障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工作顺利实施,经研究并报市领导批准,成立青岛市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黄龙华 青岛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周 安 青岛市财政局局长
于成璞 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成 员:王 伟 青岛市财政局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主任
傅道军 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总工程师
王子江 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规划财务处处长
马晓红 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环保处处长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负责组织协调、统筹平衡,根据财政部、国家海洋局有关规定研究拟定青岛市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发布项目申报指南,建立评审专家库,制定有关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实施项目资金管理、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开展工作调研和信息发布及宣传工作。
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 青岛市财政局
2017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