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对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86号建议的答复

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对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8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6-10-20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我市海参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市海参产业正处于发展低谷期,存在着产能过剩、缺乏良种、技术水平不高、创新能力不足、成果转化不足、规模和品牌效应不强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结合您的建议,我局计划从以下几方面采取措施,扶持产业发展。

  一、强化发展设计

  对接《青岛市海洋功能区划》、《青岛市蓝色粮仓建设规划》,尽快研究出台《青岛市蓝色种业发展规划》。科学布局海参种业发展区域,严控发展规模,提升发展质量;创新机制、整合资源、着力进行遗传改良、新品种培育和名优品种开发,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搭建科技联姻交流平台,着力培育省级以上原良种场、良种繁育基地和龙头企业,提高科技吸纳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加大资金投入,探索实施良种补贴,加强示范带动,提高我市水产养殖的良种覆盖率。

  二、强化行业监管

  严格执行苗种生产和养殖生产许可,加大执法力度,对无证生产经营的养殖场和非自用育苗场坚决处罚并要求限期整改补证,对新建育苗场严格实行审批制度;制定《青岛市水产原良种场管理办法》,加强水产原良种场生产管理,发挥青岛市水产原良种场资格审定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对水产原良种场的审定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海参育苗与养殖投入品管理,杜绝药物残留超标事件的发生;建立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严格实行“养殖场(育苗场)准出制度”和“市场准入制度”,实现产品质量的科学、规范管理。

  三、强化科技支撑

  发挥国家海洋科研中心水产种苗产业化基地的带动作用,积极开发新的优良品种,针对种质退化问题做好优良养殖品种的提纯复壮和驯养工作;加强与驻青科研单位的联系与合作,通过技术转让、技术入股等形式,推动一批重大科技成果产出并落地转化时;规划建设集苗种生产、工厂化养殖、池塘养殖、浅海养殖、网箱养殖于一体的大型中试基地,重点承接科研院所水产良种科技成果的中试试验,并利用政府主导优势,给予成果快速推广与普及,打造我市水产种苗科技成果快速转化平台。

  四、强化品牌推介

  大力发展龙头企业,培育品牌主体。重点扶持、培育一批覆盖水产全产业链的大型龙头企业,支持企业自身或与科研院所一起进行良种开发,实现“产学研-育繁推”一体化的新型科技成果转化模式,推进产业集群发展,加快水产良种产业技术、资本、市场资源的高效优化配置,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在政策、资金等方面向海参产业龙头企业倾斜,争创一批在市场上叫得响、占有率高的名牌产品,带动全市海参整体水平提升。建立健全品牌创建激励机制,支持企业注册产品商标,申报国家、省、市着名商标、地理标志产品和名牌产品等,对已有一定知名度的海参品牌,如“海滨小金”、“老尹家”等品牌在参加各类展会、推介会时重点宣传,全力提高我市海参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

                                2016年5月5日